基于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巨额冲销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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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 宾
摘要:本文对2003-2004年间利用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巨额冲销的上市公司数据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巨额冲销与企业资产负债率和独立董事人数正相关,与企业规模和“清洁”的审计报告负相关。防止巨额冲销行为,应从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入手,主要监管对象应是资产负债率高和审计报告不“清洁”的中小上市公司,同时应当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
关键词: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 巨额冲销 影响因素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 Moore(1973)针对管理者变更和巨额冲销的关系,从选择性会计决策层面发现管理当局的变化经常与减少收益的选择性会计决策不谋而合。Deangelo(1988)针对企业控制权变更与巨额冲销的关系,提供了持异议的股东在委托书争夺战后立即“冲销”,将谴责留给前任管理当局的证据。Pourciau(1993)针对非常规执行变化与巨额冲销的关系,提供证据表明:当有非常规执行变化时,收益主管人员以在发生变化年度减少收益、在下一年度增加收益的方式管理应计收益。
(二)国内文献综述 黄世忠(2002)发现上市公司报告巨额亏损往往意味着其高管人员向证券市场传输了这样一种信息:上市公司以前年度虚增了利润并由此高估了资产或低估了负债。为了释放风险,高管人员不惜诉诸于巨额冲销。研究以信号发送为理论基础,通过深入剖析美国在线时代华纳、世界通信公司以及我国上市公司的巨额冲销案例,探讨巨额冲销的诱因和方式,并从注册会计师和监管部门的角度,论述巨额冲销所蕴涵的信号发送含义。吴水澎、刘斌(2004)通过对1998年至2002年间利用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巨额冲销的55家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巨额冲销与董事变更比例正相关,与企业规模负相关。刘斌(2005)对2002年进行了巨额冲销的276家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均值检验、X2(卡方)检验和逻辑斯蒂回归方法分析了产生巨额冲销行为的动因,研究发现巨额冲销与经营困境、高管人员变更(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变更)和会计政策变化正相关;与企业规模负相关;与控股股东和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不相关。
综上所述,国外相关文献尚未涉及对是否存在利用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巨额冲销的直接研究;国内现有文献对利用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巨额冲销的影响因素研究也较少,且选取样本主要集中在2002g以前,一些新的变化和影响因素没有被考虑进去,因此在这方面的拓展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1)债务契约假设。朱雪丽(2005)认为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证明了公司管理当局会计方法选择与债务契约之间存在着相关性。朱红军(2004)认为当企业注意到本年度的一些财务指标有偏离债务条款的趋势或已经偏离时,也会有很强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朱康萍(2003)发现如果企业管理者想通过发出企业面临困境的信号,谋求尽快就债务进行重新谈判,或为取得债权人的信任和支持,亏损企业的经理人员往往会采用巨额冲销。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债务契约成本变量选择资产负债率。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资产负债率越高,实施巨额冲销的可能性越大
(2)政治成本假设。西方实证会计的政治成本概念包括税收、收费管制等成本,而税收与收费管制等会直接导致企业整体财富的减少。新夫(2004)认为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经济背景下,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仍然是政府宏观调控和重点监督的对象。刘斌(2004)认为规模较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在这种背景下,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更愿意进行收益平滑,而不是进行影响企业声誉的巨额冲销和政策诱增式盈余管理。在西方的实证研究中,资产规模经常作为政治成本等的替代变量。因此,本文提出与企业规模有关的政治成本假设:
假设2:企业规模越大,实施巨额冲销的可能性越小
(3)“清洁”审计报告假设。刘斌(2005)从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影响角度进行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为了进行盈余管理而采取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后,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其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当上市公司进行巨额冲销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出具“不清洁”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称为“清洁”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各种情形,包括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加说明段、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否定意见,被称之为“不清洁”审计意见)。Chow&Rice发现,收到“不清洁”审计意见的公司在随后一个审计年度更可能更换其会计师事务所,目的是转向其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购买“清洁”的审计报告。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清洁”审计报告与巨额冲销负相关。
(4)独立董事假设。上市公司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在亏损无法挽回的情况下,使用巨额冲销多计提减值准备或折旧等进行“大清洗”,将包袱在当年甩掉,从下年度开始扭亏为盈,实现内部人的利益最大化。但是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聘请外部独立董事,对内部人进行监督,以期减少像巨额冲销这样的盈余管理,这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张秀梅(2004)认为由于独立董事来源于公司外部,是非执行董事,所以独立董事应该对上市公司的巨额冲销行为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所占比例与巨额冲销负相关。
(二)模型建立 综合考虑上述研究假设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因素,建立如下数学模型:Phi=ao+atDR+a2Lnsize+ac~,udit+ajD+e
有关变量的经济含义和计算取值方法详见(表1)。
(三)样本选取 本文根据深市和沪市上市公司2003年视004g年报,收集整理出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栏目中披露的利用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巨额冲销的样本公司(借鉴刘斌(2004)的做法,即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前或变更后的本年净利润为负,并且采取了降低当期利润的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表明存在巨额冲销,反之则不存在巨额冲销),最终获得了65家深沪上市公司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有关样本公司的时间分布结果见(表2)。
(四)样本配对 为进行配对样本检验和Logistic回归,从上述时间段内收集到83家正常进行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上市公司数据作为控制样本(即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一是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前或变更后的本年净利润均不为负;二是无扭亏、摘牌、配股和增发动机;三是政策变更前利润与上年利润之差的绝对值小于政策变更后利润与上年利润之差的绝对值,即SB值为负(Moses,1987))。由于研究样本的数量与控制样本的数量不等,为避免控制样本的选择性偏见和群集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异方差,同时也为了能运用非参数检验中的Wilcoxon符号等级检验和降低Logistic回归模型预测准确性的一、二类误差,本文采用按年份和股票代码进行的等距离抽样办法(从每一段的中位数开始),以确保研究样本和控制样本
的数量相等。有关选择样本和样本总体的无差异检验结果详见(表3)。从83个控制样本总体中选择65个控制样本与全部研究样本进行――配对,其等距离抽样的随机误差均未达到10%的统计显著性水平,说明前述样本配对工作符合统计检验要求,可以纳入影响因素研究。
(五)研究方法 为分析巨额冲销行为的影响因素,首先在前述样本配对的基础上,运用单变量分析的均值检验和Wilcoxon符号等级检验方法来检验其影响因素;其次在多重共线性检验的基础上,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来进行各影响因素的多变量分析。
三、实证分析
(一)单变量分析 巨额冲销行为的单变量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表4)所示的单变量分析结果表明:债务计划变量、公司规模变量、“清洁”审计报告变量、独立董事变量通过了5%或以上的统计显著性检验,且均值t检验和Wilcoxon符号等级检验的结果一致。由研究样本和控制样本的均值差异可见,债务计划变量、独立董事变量与巨额冲销正相关,企业规模变量、“清洁”审计报告变量与巨额冲销负相关。其中独立董事变量与预测符号相反外,其他变量与预期符号完全一致。这说明资产负债率、公司规模、“清洁”审计报告和独立董事制度都是巨额冲销行为发生的影响因素。
(二)多变量分析为进行多变量分析的Logistic回归,本文运用BackwardStepwise(Watd)方法,首先利用不包含某一解释变量的样本决定系数检验其多重共线性,然后去除产生多重共线性的变量后进行Logistic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由以上Logistic回归结果发现:债务计划变量、企业规模变量、“清洁”审计报告变量、独立董事变量均通过了10%或以上的统计显著性检验,除了独立董事变量与预测符号相反外,其他通过检验的变量与预期符号完全一致。检验结果与单变量检验结果完全一致。再次说明债务计划变量、独立董事变量与巨额冲销正相关,企业规模变量、“清洁”审计报告变量与巨额冲销负相关。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根据上述单变量检验和Logistic回归结果,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站在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角度上看,我国上市公司巨额冲销行为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公司规模、“清洁”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制度。具体讨论如下:(1)研究结果证明公司管理当局的巨额冲销与债务契约之间存在着正相关性,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越高,越容易采取巨额冲销行为。金融机构在向企业贷款的同时,一般与企业签订协议,其中包括各种限制条款。一旦企业超出这些条款所允许的变动范围,就会相应地提出一些惩罚措施。因此,当企业注意到本年度的一些财务指标有偏离债务条款的趋势或已经偏离时,会有很强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2)企业规模与巨额冲销负相关关系可能说明,大公司经理人员有因政治成本做小盈余或因政绩压力做大盈余的动机强烈。我国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仍然是政府宏观调控和重点监督的对象,此外,公众和媒体对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声誉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更愿意进行收益平滑,而更不愿进行影响企业声誉的巨额冲销和政策诱增式盈余管理。对于企业规模与巨额冲销的负相关关系在相反的层面上间接证明了收益平滑与企业规模的正相关关系。(3)“清洁”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巨额冲销有显著影响,系数符号为负,这说明发生巨额冲销的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可能性更大。由于注册会计师对巨额冲销公司进行审计所面临的审计风险趋大,因此巨额冲销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可能性更大。这与刘斌(2004)的研究结果一致。(4)独立董事变量对上市公司进行巨额冲销有显著影响,但其系数符号为正,与预期符号相反,意味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越大,越容易发生巨额冲销。这一结果可能是因为:一是独立董事的聘任程序不够规范;二是独立董事没有真正投入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公司情况和行业特征;三是独立董事只对重大关联交易有所反应,在对待舞弊、改善公司结构、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作用欠缺;四是独立董事行使职责的平台――董事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流于形式;五是以固定收入为基础的独立董事薪酬激励机制不足,难以使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作用,并且缺乏对独立董事的专门约束;六是监事会行使的职责与独立董事的职责有重叠。可能正是由于我国目前不成熟的独立董事制度导致上市公司虽然聘请了独立董事进行外部监督,却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二)政策建议 为进一步抑制巨额冲销行为,应将监管重点放在资产负债率高、规模小、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同时应当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笔者建议从多方面进行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完善和修改政策法规。结合本文研究的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本文建议将其影响金额绕过利润表,直接计入利润分配表和资产负债表,即在会计制度中作如下规定: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发生当期的利润影响应直接计人其发生当期利润分配表中的可分配利润项目和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并建立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准备;当该准备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出现差异时,也应直接计人利润分配表中的可分配利润项目和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2)健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执行机制,及时遏制专业判断的滥用行为。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既要考虑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也应考虑我国政治和经济环境的特殊性。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但在国际化的进程中应充分考虑我国企业所处的环境,在企业产权尚未清晰,内外约束机制尚不健全有效的背景下,照搬国际会计准则不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可取的方案是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适当缩小其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3)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减少企业的巨额冲销,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必须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审计,而审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为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对濒临亏损边缘的上市公司,以及亏损上市公司发生异常波动的营运资金项目和利润表中的异常应计收益项目,应予以特别的职业关注。(4)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刻不容缓。为使独立董事真正起到外部监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作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聘请与公司所在行业相关的专家,并且要求其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基本方面和发展动态;二是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独立董事应由提名委员会推荐,然后进行投票选举;三是创造独立董事发挥“董事”作用的环境,独立董事真正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四是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独立董事的薪酬应由固定收入与股权收入相结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也要对独立董事进行适当的约束,从法律和市场共同约束;五是正确协调好独立董事与监事及监事会的关系,正确划分两者的职责,前者是监督董事会对经理的聘任、薪酬等方面的管理,后者是监督公司财务、绩效等方面;六是制定和完善使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法律和制度环境,《公司法》应制定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证l监会、证交所和上市公司章程应规定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并切实起到对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对独立董事的推荐比例应平衡;七是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组织环境,执行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组织环境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环境同时也是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执行的前提条件,两者互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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