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学程之狱与万历援朝东征议和中的朝堂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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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御史曹学程因在万历东事议和中上疏反对封事及攻击阁部大臣而惹怒神宗,被逮下狱并处以候监拟斩。鉴于言官因谏言受此严惩可谓前所未有,曹下狱后朝堂官员反复申救,历经十余年方被赦免戍边。究其下狱之因,既有曹学程任御史期间就神宗怠政、三王并封等上疏批评神宗从而埋下了祸根的远因,亦有在东事议和中主战派与主和派间激烈纷争的近因。在此次纷争中,神宗为了保证封事顺利进行,在支持阁部的同时对反对者极力压制。东事之初惩处郭实,之后严惩曹学程,无不反映出神宗对言官的不满及打击他们的决心,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万历二十年代初期皇帝与言官之间不可调和的紧张关系。
关键词:曹学程;万历东征议和;朝堂之争;君臣关系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06-0093-09
万历东征援朝历时7年,期间有3年多的时间处于议和,此时朝堂上言官与阁部就封事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从一个侧面凸显出朝堂上纷繁复杂的政治局面。作为御史的曹学程坚决反对由神宗支持、阁部主持的议和,并因上《谏封倭疏》而触怒神宗,被处以候监拟斩的严惩。此事在当时轰动一时,尽管神宗欲杀曹学程以泄恨,但大小臣工皆认为曹罪不至死,假如皇上对言官的惩罚如此之重,不仅不利于圣德的展现,还会导致言路不畅,因而极力申救,持续十余年之久。曹学程之狱不仅是万历中期君臣关系恶化的一个缩影,背后亦有着复杂的政治纠葛,值得深入探讨。鉴于学界对此狱尚未有研究,笔者拟对该狱的具体情况加以探究,以此来展示万历中期的君臣关系和政治生态。
一、曹学程的事功及因言下狱
曹学程,字希明,号心洛,广西全州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历知石首、海宁。① 在海宁任上“治行称两浙最,召拜广东道御史,督理屯马”。后以“建言触上怒,诏逮于狱,拟辟典。在狱者十年,蒙恩得释,谪远戍,竟卒于戍所”。② 有《曹侍御忠谏集》存世,由其子集录,其中保存了他任御史期间所上的四道奏疏,均是对当时朝堂大事的建言,表现出他作为一名言官恪守己任的良好品格,对此,时人蒋以化亦称赞说“见其笃行,君子也”。③
耿直不屈、敢于谏言的品格让曹学程荣任言官,同时又给他带来了灾祸。万历二十四年五月,东征议和情况有变,前往日本册封的正使李宗城出逃,神宗大怒,欲派一给事中充使前往勘察情况,并完成封事。对此,曹学程忿然上疏说:“迩者封事大坏,而方亨之揭,谓封事有绪。星、方亨表里应和,不足倚信。为今日计,遣科臣往勘则可,往封则不可。石星很很(狠狠)自用,赵志皋碌碌依违,东事之溃裂,元辅、枢臣俱不得辞其责。”④ 曹所上该疏名为《谏封倭疏》,除收录在《曹侍御忠谏集》外,还被广泛地收录在多种文献中,成为书写和彰显其事功及历史地位的重要文本。
疏上后神宗大怒,下旨曰:“今差科臣乃是上意,且累朝往封朝鲜、琉球诸国,或内臣、或文臣充正使、付使,今李宗城以纨绔乳子偷生辱命,故欲着一风力科臣前去,一以完封,二以看彼中情形。何君命方下,这厮每纷纷阻挠推诿,好生不忠。且当时每以细微之故喋喋烦扰,欲伏斧鍎不辞,既至委用,又推延不遵,其附和取荣,背君弃义明矣。况奉旨着推科臣,未着御史去,这厮辄来徇私抗违,好生可恶,内必有暗嘱关节。曹学程着锦衣卫差的当官校扭解来京究问。”
锦衣卫奉旨将曹学程拿送镇抚司后,神宗要求好生着实打,着究问主使阻挠之人。⑤ 审讯中曹学程备受严刑,被“拶夹,加敲二百,杖四十”。⑥ 锦衣卫王之桢随后将结果上报,指出曹学程承认他于万历二十四年内“因见倭情变诈,关系社稷安危,再遣科臣恐非国体”上疏谏停,“一时词语过激,致干圣怒”,“并无他人主使”。王之祯遂以“曹学程章句迂儒,不谙大体,滥叨耳目,重寄弗殚。谋国忠猷,意在附和避难,故为臆说以逞。止知倭情已变,封事宜停,独昧圣意有待而成命当遵,陈言虽云尽职谋国,岂宜狥私?研究主使之人雖无,抗摭违慢之罪难逭”为由,建议将其开送刑部,从重拟罪。⑦
疏上后因为曹学程不承认有主使之人,神宗指责他“傲慢肆言,全无畏敬”,如果他真为国家着想,就应该“效古义勇往辩真伪,以释大疑”,而不是“专以口吻浮言为忠,抗违避难为义”,好生不忠,同意将其拿送刑部,从重拟罪。⑧ 曹学程遂被转到刑部,刑部尚书萧大亨等对其进行了再审,上报情况指出,曹学程“直憨之语太过,疏野之罪难辞”。册封一事上他“既止科臣之差,又主罢封之说,执风闻确论,敢激切而妄言,伤皇上兼容虚受之怀”,确实有罪,“惟念律系祖宗之法,臣系奉法之官,遍检大明律例,并无应拟罪名”,请求神宗对曹宽以斧钺。⑨
曹学程因言下狱后刑科都给事中侯廷佩遂上疏申救,指出曹学程是为了解皇上之忧“乃辄信道路之语,徒恚痛苦之愤,搆词过激含詈,伤沮时事,此圣心之所以不平,逮系之命所以下也”,“然详其深故,程亦无罪,亦不至刑辱”。他请求神宗宽赦曹学程。在曹系狱三月后,都察院左都御史张养蒙则站在朝廷政务亟需官吏管理的角度请求神宗赦免他,指出,“自曹学程逮系以来公署尘封,敕印无寄,文移概从阻阁,奸宄日见纵横,缘系题差,例难私摄,目今十差九缺,亦自无人摄之。臣等日夜焦心,捉襟露肘,陛下念及于此,必不忍令其久系废事也。且学程言官也,以言为官,即言或未当,亦宜曲容。况原疏为止遣科臣,科臣业已罢遣,为勘东事,东事多属难成,拷禁备尝,足示惩创。”请求神宗“俯从刑部原拟,重加罚治,早令复还原职”。⑩ 二疏上后未见回复。
萧大亨前疏上后五月未奉谕旨,又见曹学程因深受菙楚之苦,棒疮溃烈,形神羸弱,惨不忍睹后,他再次上疏指出“学程之罪,止在言事憨直,非作奸犯科者比”,如果他以“一忤旨之故下狱淹羁,宽恤无期”,则非所以尊朝廷而慰众望也。为此萧大亨不避鼎镬,上请“将学程免其拟罪,超释生还,或仍重加罚治,姑责后效”。不料疏上后反而更加激怒了神宗,他径下圣旨云:“曹学程抗违诏旨,避难忘君,无忠无义,着照逆臣失节斩罪,监候处决。”{11} 正如王在晋在张辅之《太仆奏议》奏疏序中评论说:“如侍御心洛曹公以憨直忤上指(旨)系狱,言官争之甚力,上愈怒,竟坐辟。”{12} 由神宗自拟罪名并将曹学程处以死罪的行为可知,他对曹学程可谓是深恶痛绝至极。 二、官员持续申救
虽然神宗以处死方式惩处曹学程泄了心头之恨,但在朝臣看来,这种行为非盛世所宜有{13},于是他们积极对曹加以申救,并以此缓和言官与皇帝之间的紧张关系,只是这种申救成功与否,依旧必须由神宗来决定。
得知神宗将曹学程“径置重辟”后,朝臣“莫不相顾骇愕,变色失声”,纷纷上疏为他请命。左都御史衷贞吉等上疏力争说,曹学程不识事机,未合圣意,确有躁妄之罪,但若谓其抗违避难,则谅其万万不敢也。如果皇上以此加罪,恐言路人人自阻,臣工人人自危。建议神宗将曹学程重加谪罚,以警其后。吏部左侍郎孙继皋等上疏希望神宗“收回监候严旨,稍从末减”。左佥都御史郭惟贤亦指出,曹学程之论东封“诚难辞轻率之罪”,但“检阅其原疏,不过欲罢封,不过欲罢科臣之遣也。今科臣就已奉旨免遣,而近据兵部所奏,则封事渐有次第,烦言亦且日息矣。若谓其狂躁当罪,则对簿拷禁诸苦备尝,亦既足为轻言者之戒矣”,请求皇上“矜之怜之,早赐释放”。{14}
因见萧大亨疏云曹学程垂死之状让人心酸,侯廷佩亦再次申救,指出,“节而逃者(李宗诚)身且有完肤,为逃而谏者臀乃无完肉,令学程告毙狱中,使皇上有杀谏臣之名,大臣有顺上旨之诮,即东事果竣,亦非完典。”被曹学程视为在东事中碌碌无为的赵志皋亦上疏指出,曹学程作为言官,即使狂憨妄言,“但身无差遣之命,非有所违抗而辞避,慎重科臣之行,意在随事而效忠”,若以“疏谬妄言禠夺降黜”已是过分,怎能处以大辟?请求神宗“将曹学程罪从末减,重加谴罚”。{15} 辅臣沈一贯亦云:“皇上临御之初,岂无妄言之人,止于不用而已,自数年来,或罚、或降、或黜、或戍,亦已甚矣,又可坐之以杀乎?”希望神宗“略其过失,曲加原赦”。{16} 可惜疏上后神宗皆不理会,正如陈鹤所指出,“尚书萧大亨请宥,帝不许,命坐逆臣失节罪,斩。给事中侯廷珮等讼其冤,志皋及陈于陛、沈一贯言尤切,皆不纳。”{17}
诸臣疏上后未见神宗回复,曹学程随时面临被斩的危险。此时封事已坏,杨方亨上疏弹劾石星,东事再次进入防御备战状态中。议和翻转,曹学程等言官所言应验,借此机会,官员们亦对其进行了新一轮的申救。京畿道御史连标上疏希望皇上分清忠邪,“将石星斥逐回籍,以待东事完日议罪。将曹学程释缧绁,复还原职”。云南道御史刘景晨则指出自李宗诚出逃以来石星之策就已失败,但他仍寄希望于封事,而曹学程则料封事不成,遂上谏止封,是效言官之职,皇上虽“以休兵节饷为心,欲创一人以安星心,以完封事”,但这并不表明曹学程有罪。况“今倭奴狂逞矣,封事迄今无成矣,石星以误国论罪而并禁学程以谢误国之人”,天下人心难免疑惑不得其解,因而请求皇上将曹早赐宽释。{18} 不过,这种论调并不能达到打动神宗的目的,反而只会让他更痛恨言官,原因在于,石星等人是他在东事中依赖的主要负责人,为了支持石星等的决策,神宗不惜以其专制皇权压制言官反对决策为代价,其结果换来的却是欺骗和东事议和的失败,这对神宗来说简直就是耻辱,因而此时疏救曹学程不会有结果。
万历二十六年四月,司礼监太监田义等传奉圣旨,要求将“两法司并锦衣卫见监罪囚笞罪无干证的放了,徒流以下便减等拟审发落,重囚情可矜疑并枷号的,都写来看”。萧大亨接旨后遂上疏请神宗释放曹学程,他指出学程有母年将八十,“自被明旨以斩罪监候,母哀子罪,而风烛之老境益危。子念母哀,而圜墙之泪血几徧。母子二命旦夕可虞,视一时在监罪囚,其情尤足矜怜者。”企图以孝道来打动神宗,让他矜恤曹学程。{19} 该疏上后不见神宗回复,于是侯廷佩又上疏请求神宗如部臣所请,将学程宽释。因为神宗迟迟不宽宥曹学程,曹学程的儿子曹正儒决然上疏救父,其疏指出,其父系狱三年,祖母七十有九,衰病侵夺,风烛不定,思子心折泪枯,而自己为了救父,“徒步跋涉,积劳成疴,望隔九阍,感动悲激,呕血数升,昏仆就死”,请求神宗将其父“敕下刑部,稍从末减”,“若以罪重不赦,乞系臣代戮,释放父归”。{20} 正儒以子代父死上请,足见其殷殷孝心,但神宗依旧不为所动。十月,逢刑部审录重囚,萧大亨于初五日上《为审录重囚事》,将曹学程列入开除名单上报,神宗大怒,斥责萧大亨“将斩罪曹学程擅自开除”是“窃擅威福”,让他就此回话。萧大亨遂于初七日上《为遵奉明旨乞恩认罪回话事》,向神宗解释说,“犯人曹学程当会审之日,佥称罪在不宥,情稍可矜。臣等仰体皇上好生之恩,俯从舆论,拟附矜疑之末,例不开入情真,依次具奏,取自上裁,即今祗奉严旨已将学程不敢并列矜疑。伏念学程重辟,臣等岂敢擅释?但一时识见昏庸,失于详慎,致干天怒,罪何所逃?伏冀圣明少宽斧钺之诛,曲赐矜原。”疏上再次激怒了神宗,他下旨说,“曹学程避难忘君,保身忘国,不忠不义之畜,大奸大逆之辈,死有余辜”,着监候处决,并下令将刑部“堂上官姑且罚俸二个月,该司官着降一级调用,不许朦胧推升。其余的姑且各罚俸四个月”。{21} 神宗重罚曹学程,并牵连到刑部官员,足见他依旧对曹学程充满了无法释然的愤恨。
万历二十七年九月,因该岁未冬,行刑较往岁甚急,曹学程有被处斩的可能。{22} 又值两宫落成、元嗣大婚之际,加上此时东事大功告成,朝廷论功行赏,于是大臣再次纷纷上疏申救曹学程。先是“兵部复以皇仁覃施,为石星、曹学程、许守恩、萧应宫乞贷,上不许”。{23} 广西道御史袁九皋以曹学程有八旬老母望其归为由,希望“皇上以孝治为心,念及其母而因宥及其子,特恩缓死”。吏部尚书李戴等亦以曹学程形容枯槁,数千里外有80余岁老母望其生还为由,祈请皇上宽狂肆之罪而宥他。因李戴等人“合词两为罪臣曹学程请命,俱未蒙允”,于是他们又再次上疏请救曹学程,其疏指出,会审时见曹学程“囊头抢地,仅存皮骨,即使不伏斧钺,奄奄气息亦不久即登鬼箓”,假如皇上此时杀他,则会有“贻学程以建言被祸之名而自贻以诛杀言官之累”,显然不利于皇上的圣德善政,请求神宗圣慈矜怜,使其缓死须臾。{24} 总宪温纯亦上疏为罪臣曹学程请命,祈请神宗“诚施浩荡之恩,令天下罪囚今岁暂免行刑,使曹学程亦得与于缓死之列”。{25} 曹学程之子曹正儒亦再次上请子代父死,期望感動皇上。{26} 害怕曹学程此次会被处斩,辅臣亦为之请命。首辅赵志皋于九月二十二日上疏指出,“曹学程以言获罪,禁锢有年,今东事已完,有劳者既酬之以恩荣,则有罪者宜示之未(末)减。”“且闻学程母年已八十,远居南粤,音信不通,两地悲号,奄奄待毙”,希望皇上俯察其情,将学程从末减之律。二十五日,赵志皋见前疏未有回复,又再次疏救。{27} 辅臣沈一贯亦于二十二日上疏指出曹学程以直言冒犯皇上不足为惜,所惜者为御史、为国体。二十三日,沈一贯再救曹学程,希望皇上俯察众心,免学程不死。对于二辅臣的上疏,神宗只是回复知道了,并无具体指示。二十五日沈一贯遂三上救曹学程疏,请求神宗“大弘天地之仁,免其即刑,以全缙绅之体,为慰满朝文武之望”。{28}
大小臣工的肺腑之言最终打动了神宗,他同意将曹学程改为缓死,得知消息后满朝文武官员在文华殿前“欢声如雷,连呼万岁”。{29} 虽然曹学程被改为缓刑,但还是面临被斩的危境,一到每年的复审死刑案件之际,官员遂持续为之申救。万历二十九年十月朝审,兵部尚书田乐等疏云,曹学程“以未谙事体,仰拂圣心,知罪由自作,追悔无及”,况如今拘禁缧绁已五年,其母年逾九十,“号泣于万里之外,亦可矜也”,祈请“皇上特霁天威,少垂睿鉴,待以不死”。不料疏上又惹怒神宗,他下旨曰:“曹学程食禄忘君,庇党妄奏,死有余辜。况屡有明旨,今尔等谕其速示典刑,故辄来群激渎扰,本当会官便决了,姑念已有明旨暂免行刑,且着一体牢固监候处决,以后朝审、大审若擅自开除,借言请旨渎激,即便决了。”{30} 这是继萧大亨将曹学程列入开除之列受到惩处之后神宗再一次责备申救官员,表明他对大臣动不动就渎扰他感到极为厌烦。
此后朝臣均不敢上疏申救曹学程,以免起到反作用。到石星死了五年之后即万历三十二年,“曹依然沉狱,阁臣卿贰台省交章救曹,而主上坚不听,恶曹如初。”{31} 直到三十三年十二月,因皇孙诞生颁诏大赦天下,刑部左侍郎沈应文遂借恩诏申救曹学程,疏上后月余未奉旨,他又上疏希望皇上宽宥学程,将其末减戍边。{32} 此时已任首辅的沈一贯亦疏请说,学程禁锢十年,已经悔罪。每逢秋审之时,在廷文武诸臣无不为之凛凛惴慄,诸臣并不是有私于学程,而是为御史惜。“望皇上姑略其罪,不惜一特恩也”,将其乞从末减,坐之戍遣。{33} 疏上神宗未有任何回复。
万历三十四年二月十三日,为皇太后上徽号,朝廷再次颁布恩诏,大赦天下。沈一贯等因此前为曹学程请命未蒙谕旨,遂再上疏指出,“近闻学程颠连困顿,存亡未卜,倘一旦病死狱中,人将谓其以建言东事而死,谁不怜之?况有九十瞽母,望子不至,亦必相盼而死,又谁不怜之?传之天下后世,岂不为圣德少累哉?”希望神宗在普天肆赦之际,将学程末减充戍,“使得归与老母一诀,上以隆圣德、彰大信,下以开法网、慰人情,斯其所全者多矣”。{34} 刑科左给事中宋一韩等指出,阁部为了救曹学程,以君父之怒为怒,以君父之喜为喜,希望皇上看在阁部顺之上意,“特赦学程生还里门,则释一人,千万人服其于新政”。刑部江西司提牢主事南居益亦疏请神宗“将前阁部揭疏俯赐批发,从其拟议,俾学程早遂生还,与母相见”。{35}
四月五年一度的大审迟迟不予举行,于是宋一韩等又奏云,万历二十九年大审未举行,导致人情惶惑,此次大审不应再稽留,并趁机为曹学程请命,说“皇上临御以来,何尝无罪而死一谏臣”,希望能将曹矜疑。司礼太监陈矩见曹学程十载穷囚,创惩已极,亦上疏希望神宗能将曹学程宽释,抑或罪不加诛,情难全贷,量从改遣。大理寺卿郑继之会同钦差司礼监内臣及部院科道等官从公审录罪时见曹学程系狱十年,处于濒死状态,上疏云今日释与不释,总属一死,然与其禁死,不如释死。希望神宗怜学程桑榆暮景,鬼箓将登,敕下刑部,径行释放,或薄加惩究。{36}
八月热审,不少重犯俱获矜疑,而独曹学程不在其列,沈应文等疏云,诸囚获宥乃圣德仁慈,皇上天覆地载之仁,必不遗曹学程这个狂愚之人,况曹学程如今形体枯槁、母子天涯,倘若皇上将曹学程如李宗城遣戍之条处置,使其有重生之日,则天下幸矣。其子曹正儒亦奏云,恳乞圣慈“将臣系狱,代父死罪,留父蚁命,免死充军,则臣父荷生全之赐,臣祖母释倚闾之悲,两命俱生,一家感戴,世世诵恩”。疏上未有回复,直到十月,神宗就沈应文前疏回复说:“曹学程背旨怀私,妄言渎奏,本当监候处决,但念东事功成,姑照原拟,遣戍终身。”接旨后沈应文十分欣喜,即刻叫司官将曹学程从狱中放出,并谕之曰:“圣恩非常,待尔不死。”曹学程亦叩头谢恩。因为激动的原因,沈应文将此本上奏时内字样有差脱,神宗特命其认罪回话。沈应文认罪回话疏上后奉旨:“既认罪,姑免着改正行。”{37}
至此,经过内阁、刑部等官员的反复申救,神宗将曹学程由死刑改为遣戍,曹总算保住了性命。
三、曹学程下狱的背景及根因
关于曹学程为何触怒神宗,可从神宗下令逮他及定罪的旨意中清楚得知,既有“每以细微之故喋喋烦扰,欲伏斧鍎不辞”的远因,亦有违抗君命的近因。可以说,神宗借封事惩处他是旧恨新仇一起累积的结果。
神宗之所以对曹学程有“每以细微之故喋喋烦扰,欲伏斧鍎不辞”的指责,主要因为曹学程在任广东道御史后就神宗不上朝、不立国本以及魏学曾被逮等事上疏对其多有指责,得罪了神宗。曹学程于万历二十年任广东道御史,二十一年督理屯马{38},上任伊始,他就连上三疏,积极建言。在所上《为星变叠见人纪必坏恳乞宸衷亟宜修省回天意以保神器以安社稷事》中,曹借出现灾沴而批评神宗朝政久辍、郊庙不临、不向太后请安、不御朝。所上《為皇储久虚承祧罔嗣恳乞圣明亟行册立正东宫以崇国本以安宗社事》直指在立国本一事上神宗态度不断变化,又不能效法皇祖,“外惑于谗佞而内溺于袵席”,晏处深宫,致党邪滋蔓。并说三王并封“诏下,陛下欲以愚天下而适以自愚也。夫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今日之太子即千秋万岁后之皇上,何独不念六岁时乎?竟忍轻元子以轻天下,而悉拒维京、学曾等之忠谏也哉”。{39} 维京即朱维京,三王并封议出后他首先上疏反对,惹得神宗大怒,将其谪戍极边。学曾即王学曾,他与少卿凃杰合疏争三王并封,因忤旨皆遭削籍。{40} 曹学程不仅认同支持二人的行为,并身体力行,追随朱、王二人上疏抵制三王并封。所上《为泰运方临天心仁育恳乞洪恩俯赐曲贷以光圣德以崇国体事》则是疏救主持宁夏之役的兵部尚书兼右佥都御史的魏学曾,他因战事进展缓慢为监军御史梅国桢以“玩寇”罪弹劾,神宗悉知后大怒,下令将魏学曾逮系至京。曹学程在疏中详述了魏学曾的战功,请求神宗复还其原职。{41} 可以说,这三疏无论是对神宗本人的指责,还是不遵君命上疏渎扰,都犯了神宗的大忌,这就为曹学程后面被逮埋下了祸因。 而曹学程最终以东事罹祸的原因,则需从东事议和的朝堂纷争中寻找。东征援朝始于万历二十年,此时由三王并封引发的朝堂纷争以及隆庆和议、洮河之役引发的朝堂之争{42}亦蔓延到东事朝堂决策之中,并且与东事议和相始终,卜永坚因之将作为明朝中央所在的北京视为16世纪朝鲜战争的另一个战场。{43} 东事议和中,以言官为主体的主战派与以内阁首辅赵志皋{44}、兵部尚书石星等主和派纷争激烈。由于赵、石二人是神宗东征决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因而在两派纷争中神宗始终站在二人一边,对反对者持续进行了压制。其过程正如赵志皋所说,“东封一事始于经略宋应昌之请,尚书石星许之,言官争之,事几成而欲败,赖圣断查究言官,而议论姑息。倭使既至,破封不已,又值有李宗城私逃之事,议论更多。幸天威震怒,逮系宗城,别遣杨方亨,而封事成矣。”{45}
实际上,双方的争论早在东事议和之前就开始了。万历二十年八月宋应昌以兵部左侍郎任东事经略备倭,上任不久即遭言官弹劾,他遂力辞经略一职,神宗“嘉其忠信任事”,不允辞。后河南道御史郭实又以经略不可者七弹劾宋应昌,致使宋再次上疏辞职。对此神宗大怒,下旨责备说宋应昌不应因郭实一言而畏避,同时责备“九卿科道官依违观望”,并以郭实“逞私阻挠”,下令将其“降极边杂职用”,以示惩创,强调“再有渎扰,并究”。{46} 神宗惩处郭实的原因在于他认为言官弹劾宋应昌是“群小朋谋阻挠”,“好生欺君误国”。{47} 言官弹劾宋应昌的原因在于他任经略是赵志皋、兵部尚书石星举荐的结果,对此赵志皋就说:“昔倭入朝鲜,逼近辽东,震动京辅,臣等议遣经略大将,此乃势不容已之计。而其时言者纷纷,以为经略不必遣。”{48}由此可见,言官弹劾宋应昌的目的即在于反对赵志皋,亦对石星在战争之初派出市井小民沈惟敬到日本打探消息并与小西行长讲和之事不满。
与此同时,工部主事乐元声论劾王锡爵(他此时因母患病请假回家探视未还朝),赵志皋遂以“乐元声暗指臣当事类以蚊负山”而上疏求退,并言当国事者五难,又言:“今日之天下,其治与乱不在于他而在于人心险躁浮薄,敢为议论而无忌惮焉。臣之去留何足惜,但国家大事,如倡乱之逆贼未平,侵邻之倭寇谋犯,一有调遣辄从而议之,一有召募辄从而阻之,不顾国家之利害,惟恣一己之胸臆,他日有患,谁为任之?”将矛头指向弹劾者。{49} 对此,礼部主事诸寿贤反击说:“大学士赵志皋以书生而为辅臣,兵书石星以书生而为枢臣,如借郭实以箝制言官之口,即所用甚非其人,举朝以为不可,而亦不顾,为无识。遇事周章,东支西吾,不急边事,而乞选中书为台臣;不採人望,而私荐市井为指挥,为无才。工部主事乐元声疏论王锡爵,后及时政,中云当事者类以蜜(蚊)而负山,此言所旨当事,不止一志皋也,乃志皋不胜忿忿,力为辨词,既倡为五难,而迁怒郭实,为无量。经略遣之后,日与司农讲饷,经略曰四十万,司农曰五万,经略曰二十万,司农曰十万,任其与司农相乞,而不为一决,为无局。”由该疏可知,诸寿贤对赵志皋在东事中任用宋应昌为经略十分不满,并认为郭实被惩处由赵志皋迁怒所致。对此指责,赵志皋进行了辩解,并说:“郭实阻挠国计,关系非小,宋应昌已奉钦遣,而诸寿贤以为当罢,郭实已奉旨谪降,而诸寿贤以为当留,皇上必有明断”。{50} 言外之意是郭实阻挠国是本就有错,受到惩罚理所当然,并且国家大事自有皇上决断,由不得大臣说三道四。
面对双方的争论,神宗自然站在了他所依赖的首辅赵志皋一边,安抚他说:“卿公忠任事,朕素知之,小臣妄言,何足置辨?”得到神宗支持的赵志皋趁机述说了他在东事中的任事之难:“彼倭寇之入朝鲜也,有谓当援者,有谓不当援之者,甚至谓阴怀异志、借势以侵中国者。及朝鲜之破也,有云遣兵以护之者,有云宜屯兵沿海、以为之先声、不宜入其境者,有云国家全盛、而倭寇不足患者,有以招兵募船为骚扰、选将练兵为张皇者。经略之遣,纷然议矣,而有以阅视不必遣、海防不必设者。言固不可尽非,而众议盈廷,谁执其咎?道阝旁筑舍,谁任其成?言事易,当事难,决成败利钝为尤难。臣方酌可否以定国是,而一二小臣或语伤人,或借事诬诋,遂致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倘臣不避谤讪之言而趋走办事,恐论者踵至,必欲攻臣之去而后已。”并请求神宗将他罢免,以谢人言。疏上后神宗再次安抚他说:“议论纷纭,赖卿秉持国事。”并向他保证:“若再有小臣不修本等职业,妄诋挠政,妨贤病国的,决从重究惩。”{51} 神宗处罚郭实以及承诺会严惩阻扰朝政者的强硬姿态,显然为曹学程下狱埋下了伏笔。
碧蹄馆之役后东事正式进入和谈,主战者的反对更加激烈,并将矛头指向宋应昌和石星。针对宋应昌请封一事,兵科都给事中张辅之指责其“实讳言于许贡”,今日请封,明日请贡矣。宋应昌辩解说,“臣前后讲贡之由,实是借贡以退倭,未曾轻许而误国”。石星则为应昌辩解说:“东征之役至此,应昌之心诚苦而绩亦已著,科臣疏谓不掩其功”。但科道并不认同二人的辩解,反而认为二人在东事中沆瀣一气、欺瞒朝廷,如张辅之就指责说:“宋应昌之奉命东征也,逾匝岁于兹矣。據其奏报,其所自鸣则报捷叙功已耳,其所谓倭则畏威悔罪已耳。初未尝显言某日议贡、某日议封也,借贡退倭之说至今月初八日始见应昌疏中,而同谋借贡之说至今月十八日再见本兵石星疏中,夫绝贡之旨屡下,两人胡以擅许也。”{52}
科道的反对直接导致宋应昌被召回,由顾养谦接替。{53} 顾养谦亦是和议的支持者,他上任后与石星继续封事,科道亦对之持续反对,并继续对宋、石二人大加批评。户科都给事中王德完指出,“倭欲无厌,夷信难终,封则必贡,贡则必市,是沈惟敬误经略,经略误总督,总督误本兵,本兵误皇上也。”其后科臣逯中立、徐观澜、赵完璧等亦各具疏反对,与德完同意。刑科给事中叶继美亦云“星有为国之心而无其力,苟且图成,偏听致误”。面对科道苛责,顾养谦直言今日东征之难,不独在倭情,而在朝议。并指出其根源在于,“且经略初遣,御史郭实论昌落职,此人心之所以不平而求多于昌也”。{54} 由顾氏之言可知,郭实因言被罚对言路反对之声持续高涨确实有着刺激作用。 因为科道反对封贡,主张战守,封事一度处于停滞状态,为此神宗责令兵部尽快拿出善后之计,并提出要么速遣兵驱去,要么再来出兵征之,要么不许贡但往市,让兵部斟酌选择。{55} 在兵部上疏说将三策从长酌议后据实奏闻之际,朝鲜国王上书为日本请许款贡{56},至此封事方有了转机,这不但让神宗对封事信心大增,而且有了惩处反对者的口实。于是他谕令内阁直言“前者阻挠东事的,专为一己之私,坏乱国家大事,好生不忠”。又谕令兵部说,“朕思东事阻挠坏乱,皆群小朋谋指使附和,以致失策,此皆河南通(道)御史、今刑部山西司主事郭实首为倡阶,阻挠大事,以致群小结党附和,妄议烦兴,造言惑众,好生不忠可恶。本当拿问从重究治,姑且革了职为民,不许朦胧推用。其余两京前后条议东倭事情的,尔兵部通查、写职衔名字来议,内有阻封贡造言惑众的,另写来说。”{57} 神宗将反对者称为阻挠东事、坏乱国家大事的不忠不义的小人,不仅再次重处郭实以儆效尤,还有欲追究条议东倭事时有阻止封贡、造言惑众的上疏者的意思,反映出他对言官极其不信任并随时对之予以清算的立场。
对于神宗的谕令,赵志皋内心是认同和支持的,但作為首辅,他深知言官本来就处处与他为敌,为了避免言官将惩处他们的账算在自己头上,遂出面调和说,自今日始,在廷大小臣工俱宜静听筹划,不得出位妄谈,多言乱听。之前东事官员所上奏议就由各部保存,无须列名上奏。也不要重罚郭实,因为郭实建言与封贡事体无涉,今谴罚过重,似宜量从宽贷。疏上后神宗并未听从,因为在他看来,条议东事者不仅“阴相附和,徇私挠乱,欲堕成功,阻坏大事,以致事无结局”,还“造言辱国,惑众欺君”,对此他极为愤怒,但既然首辅上疏提出建议,他也就略作变通,“着该部分别请议,内其中言有可用的,着该部采择议行,其造言辱国逞臆烦言的,遵旨开写来奏”。至于“郭实阻于遣使授命之初,其罪难辞,姑量处治,原不为过,着照前旨行”。{58} 由神宗的旨意可知,言官反对阁部所做的东事决策,即是反对他本人,这是他无法容忍的,因而他随时打算以高压手段压制反对言论,维护自己的权威。
然而,神宗的旨意并未能封住言官之口,御史冀体又论劾赵志皋,志皋遂上奏求归。对此,神宗忿然说:“朕总览乾纲,事必亲断,群小故作不知,借此肆行排击,不但诬卿,明是诬朕。妄言的已有旨处分了。”神宗不仅以处分言官来让首辅安心,而且下旨安抚赵志皋。害怕神宗盛怒之下又要重罚小臣,激化矛盾,赵志皋遂上疏调解说,无论是倭初入朝鲜,还是封贡之议,人人建言,虽有不当之处,但都是为国效忠。并且皇上前屡有严旨切责,建言者应自知畏懼,谅必不敢复恣阻挠,并再次建议神宗将造言诸臣宽贷,郭实量行罚治,则恩威并行不悖,而廷臣益将感服矣。神宗此次亦稍有让步,说自己恼恨言官的原因在于此辈“前因东事混争,后复无言”,原无为国实意,“故欲行查取,以儆怀私乱政之徒”。如今首辅一再为他们开解,那就“准凡诸所条议内、职当所司、有责任的,故侍东倭事完之日,开写具奏定夺,其余掇拾烦词、沽名惑乱、及出位妄言的,遵旨还查写来奏”。但对于郭实,却依旧不欲宽恕。{59} 这表明,神宗始终不放弃他使用高压手段惩处妄言者的强硬态度,如果言官不听君命,强要出位妄言,那么随时都面临被惩处的风险。
后石星奏请派一人前往辽阳迎倭使小西飞入京、一人前往釜山宣谕行之,等候封使之至,为了保正封事顺利进行,神宗同意并特意强调有不奉旨阻挠的奏来拿问,有腾架浮言、败坏封事的,着厂卫衙门多差兵校严行缉拿重治。{60} 在神宗三令五申下,群议似乎有所收敛。小西飞来京后,石星等官员积极与之谈判,封事最终在中日双方的磋商下敲定,明政府决定派都督佥事李宗城为正使、都指挥杨方亨为副使,前往日本册封丰臣秀吉。然而,册使派出后行程缓慢,特别是李宗城徘徊不前,以致道路间流言四起。加上封事迟迟没有结果,科道等又开始上疏指责阁部有二心。如戴士衡就攻击石星欺罔不忠,赵志皋模棱不决。赵志皋则辩解说“夫予封一事,起经略诸臣之奏闻,本兵石星之独任,皇上毅然独断,非臣一人所得专主”,“今日之议,在科臣,则谓兵部为蒙蔽,而必欲遣官往视,在兵部,则谓倭情无反覆,而遣官为张皇。”至于事情到底如何,他建议神宗“遣风力科臣一员前去釜山,探视倭情有无反覆,以决进止”。神宗令兵部看议来说。{61} 而石星亦因东事未成请求罢斥,神宗不允。{62} 乐元声不仅上疏指责赵志皋误国{63},又以东事误国弹劾石星。{64} 而神宗则更加支持赵志皋,他不仅慰留赵志皋,还派文书官刘宣专门捧圣谕到其寓所以示信重。{65}
在朝堂反对言论再次高涨之际,册使李宗城潜逃,倭情有变的奏报传入朝堂,赵志皋不胜惊骇,赶紧请求神宗让他与在廷诸臣商议备御之策。神宗同意并命令兵部调集兵马,相机防御。{66} 对此变故,石星则上疏请罪并请求亲自前往查勘倭情,神宗不允。科道遂再次抨击赵志皋、石星二人误国,如戴士衡参论石星欺误五大罪,刑科给事中李应策亦交章论星误国,罪无所逃,先正典刑。李宗城、宋应昌、顾养谦并行议处,以肃军政。{67} 河南道御史周孔教题参石星误国,并参赵志皋,其疏指出:“东事之始志皋不顾宗社大计,曲昵私交,引同乡宋应昌,几败乃公事。……夫宋应昌通国,皆曰不可用,志皋独曰可用。东倭通国皆曰不可封,志皋独曰可封。力排群议,从谀石星,为此祸阶,实其戎首,乞并加罪。”{68} 周孔教该疏不仅揭示出言官最初弹劾宋应昌的目的所在,还认为郭实被贬是赵志皋所致,可见双方从东事开始就结下了仇隙。
在朝堂纷争激烈之时,副使杨方亨奏称倭情未变,乞朝廷传谕正使速回釜山,并差风力台臣前来相机行事,神宗遂下旨要求吏部“选风力科臣一员与杨方亨去册封”,并令彼处抚按将李宗诚扭解来京究问。{69} 对此,吏科左给事中叶继美遂上疏指出“杨方亨等之言非倭中之情形,乃受星之指使”,并指责石星说:“夫倭封之不可,满朝知之,流害于今日,今复听一细人之揭,决意不肯罢封,是何星之奸性不移而皇上之信奸不拔若是乎?”疏上神宗大怒,指责吏部说:“朝廷差科臣往,便来推诿,明系避难,不以君命为重”,要求“即推来,不许迟误”。{70} 因为封事变故频出,面对科道轮番批评阁部决策失误,神宗亦无计可施,只能以让吏部选推科臣来作为缓冲。 对于是否派科臣往封日本,不仅言官不予回应,兵部亦上揭帖认为“于计未便”,建议“改杨方亨为正使,沈惟敬为付使”。赵志皋等阁臣认同兵部提议,亦上请神宗将兵部本裁定批发。赵志皋还因数日以来“诸臣指论本兵,并论臣为误国”而上疏详陈东事始末并乞罢。疏上神宗慰留,并传圣谕给赵志皋说:自东事以来,人言纷纷。李宗诚逃回后,封事“有言万分停妥、并无他虞,有言变诈已真、调兵防御,彼此互异,难以测度”,如今派遣科臣充正使,目的在于“一以知忠义之道,二就以完封而勘彼中情形、以杜自往惑众乱政畜辈口吻耳”,科臣阻拦乃推避患难之辞。{71} 显然,神宗仍认为封事未坏,他与阁部的决策亦没有问题,他坚持要派科臣出使,只不过是打击科臣的一个借口。
面对神宗责备科臣避难之谕令,曹学程遂上疏直指封事已坏,无奈贼臣犹云可成,实为误国。并说封事为何一拖再拖,原因在于议和“不难于一封而难于七事”,既然朝廷不会答应七事,那么封事就注定不成,而皇上信任的元辅赵志皋、枢臣石星依然坚持议和,并建议再遣科臣,其用意在于报复昔日排己之人。由此他指责“石星狠狠自用,皋碌碌依阿”,请求神宗依照严谴魏学曾的方式追咎二人的责任,因为在他看来,当初神宗就是以魏学曾拖延战事而降罪于他,如今阁部在东事上迟迟未见成效,二者情形相同,神宗不宜厚此薄彼。{72} 疏上后神宗震怒,即命人将他逮至京师拷问。
关于曹学程触怒神宗的原因,时人沈德符曾有论述,指出:“封事初坏,李宗城逃归,上命急遣一科臣往,而皆惮行。群起谏止,上意已怫。会曹学程有和亲割地之说,圣怒遂不可解,锢狱十年而始释。盖鲜倭本与国,其婚姻乃恒事。但讹云天朝,则可恨矣。”{73} 据此小野和子认为是曹学程疏中提到的“和亲”,特别刺激了神宗,因为与贡市会带来弊害及割让朝鲜相比,有关宗室的条项更使神宗激怒。因为难以允许的诽谤“封”的行为,曹不仅下锦衣狱,竟要以“逆臣失节之罪处以斩罪”。{74}但如若放在东事纷争的历史脉络里,笔者认为,最刺激神宗的是曹学程的立场和态度,即他不仅公然违抗君令,还攻击神宗依赖的阁部。就神宗从东事之初惩罚郭实、到议和中再次惩罚郭实及欲追究言官的行为来说,其目的就在于钳制言官烦言妄奏、结党攻击阁臣,他严惩曹学程,目的亦在于此。正如蒋以化所指出,“主上之忿,夫非痛恶言官切直,欲潜消直气,姑借一官为令,而曹偶值之耳。”{75} 张夑亦指出:“大司马石星度内阁有厌兵意,力主和议。以布衣沈惟敬往游说焉。倭遣小西飞来议贡。……中朝力陈其伪,章满公交。大司马持之坚,上为下御史曹学程于狱,至论死。于是中外莫敢言。”{76} 并且就当时的朝堂纷争来说,曹学程上疏绝不是孤立的行为。作为与神宗及阁臣立场对立言官队伍中的一员,他早在反对神宗不上朝及不立国本上与同道互为奥援,如今在东事上与言官互通声气、相互支持亦在情理之中。最重要的是,曹学程与被神宗在东事中反复惩处的郭实不仅同为言官,还同是万历十一年进士,鉴于此,神宗有理由痛恨曹学程并认为他上疏背后一定“有暗嘱关节”。可见,东事中言官群体性反对议和的立场和行动是曹学程下狱更为根本的原因。
四、余论
要之,曹学程之狱集中反映了万历二十年代初期朝堂上言官群体与阁臣、皇帝之间的对抗局面,其背后则是神宗与言官群体乃至外廷官员关系的持续恶化。由神宗严厉处治以及迟迟不宽释曹学程可知,神宗对他可谓恨之入骨。神宗之所以討厌言官,首先在于他认为言官不听君命,屡屡挑战其权威,让他恼怒。其次,在神宗看来,朝中混乱纷争局面的形成亦是言官及外廷小臣妄生议论,相互附和,扰乱国事所致,这更加深了他对言官群体的厌恨,因而不断用强权手段对其进行打压。自万历十四年国本之争以来,神宗不仅以言官喋喋不休谏言降罪言官的记载充斥于史籍,而且还以言官缄口对言官群体有过两次大规模的处治,一次是十九年闰三月以“鬻货欺君,嗜利不轨,汝等何独无言”对六科十三道官员各罚俸一年,一次是二十三年十二月以兵部欺君鬻爵而言官钳口无言共谪言官34人。{77} 最后一次就发生于曹学程被降罪之前,惩处之重就连赵志皋亦直言,“自皇上临御以来,未见有如此施行也。不但今日,即祖宗二百年来,亦罕见有如此施行也。”沈一贯亦说“此先朝稀有而今所创见之事”。{78} 而神宗以斩刑严惩曹学程,亦是“自古所无”。{79} 可见,这一时期神宗与言官的关系已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值得指出的是,神宗对言官的打压,不仅未能起到让言官缄口的作用,反而激起他们更大的反抗,正如王锡爵所指出,“上有所处分而下未必服,则其势必争,下有所争执而上未必亮,则其势必处,处之而仍不服,争之而弥不亮,则处者益处,争者益争,下以忤上为高,上以反汗为耻,上下相激,何事不有?”{80} 这种上下相激引发的纷争不仅“深刻影响了皇帝与大臣的关系逐渐向不可逆转的恶化方向发展”{81},亦成为万历二十年代以后朝堂上的政治常态乃至晚明朝堂上无法打破的政治怪圈,对晚明政局走向有着深刻的影响。
注释:
①④ 《明史》卷234《曹学程传》。
② 过庭训撰:《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之113《广西全省》,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综录类36),明文书局1991年版,第597页。
③{31}{75} 蒋以化:《西台漫纪》,《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66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54、253、254页。
⑤⑧ 周永春辑:《丝纶录》,《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74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681、682页。
⑥⑦⑨⑩{14}{18}{20}{22}{24}{26}{30}{32}{35}{36}{37}{39}{41}{72} 曹正儒、曹正仪编辑:《曹侍御忠谏集》,乾隆十五年忠孝堂刻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第49、25、26—27、30,28—29、39—40,36—38、44—45、49,50—52、62—63,60—61、66、65,54,66—67,72、70—71、74—75、2—3、8—9、13,16、19,20—21、24—25,28,29—30、1—6,7—12、14—19、20—23页。 {11}{19}{21} 萧大亨:《刑部奏议》,日本名古屋市蓬左文库藏明刻本,第1—3、17、58—59页。
{12} 张辅之:《太仆奏议》,《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22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392页。
{13}{16}{28}{29}{33}{79} 沈一贯:《敬世草》,《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7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4、124、291—294、294、65—66、154页。
{15} 《明神宗实录》卷303,万历二十四年十月辛未、甲戌。
{17} 陈鹤辑:《明纪》卷44,四部备要本,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4页。
{23} 《明神宗实录》卷339,万历二十七年九月乙卯。
{25} 温纯:《温恭毅集》卷5《和气以培国脉疏(总宪)》,《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11—512页。
{27}{49} 赵志皋:《内阁奏题稿》,《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7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13,115、22—23页。
{34}{47}{48}{51}{57}{58}{59}{61}{63}{65}{66}{71}{77}{80} 南炳文、吴彦玲:《辑校万历起居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337、1260、1390、1044—1045、1267、1268、1270,1271—1272、1389—1390、1392、1401、1402、1404,1406—1407、1362—1363、1110页。
{38} 《兰台法鉴录》卷20,《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16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15页。
{40} 《明史》卷232《朱维京传》、《王学曾传》。
{42} 小野和子指出,洮河之变发生于朝鲜战争前两年,当时东林党人卷入,就明朝防卫体系的方式,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对内阁进行批判,围绕朝鲜战争中的“封贡”政争,实际上处于洮河之变议论的延长线上。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68页。
{43} 卜永坚:《十六世纪朝鲜战争与明朝中央政治》,台湾《明代研究》第28期,2017年6月,第42页。
{44} 赵志皋于万历二十年三月至二十一年正月及二十二年五月至二十九年九月任首辅,东事议和基本由他和兵部尚书石星主持。
{45} 《明神宗实录》卷306,万历二十五年正月辛酉。
{46} 《明神宗实录》卷252,万历二十年九月乙丑、辛未。
{50}{60}{78} 《萬历邸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版,第701—702,705、868—869、940页。
{52} 《明神宗实录》卷264,万历二十一年九月壬戌、戊辰、壬申。
{53} 赵志皋指出,“议封之始,原为羁縻,初未尝藉封以忘战守也。继而经略宋应昌,因人言乞归,我皇上复遣顾养谦料理东事。养谦亦谓东征兵力已疲,暂许封贡为便。未几,养谦又被人言。”南炳文、吴彦玲:《辑校万历起居住》,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405页。
{54} 《明神宗实录》卷271,万历二十二年三月庚辰、丙申、壬寅。
{55} 《明神宗实录》卷277,万历二十二年九月甲申。
{56} 朝鲜本反对明日议和,但在顾养谦所派之人软硬兼施的劝说下,不情愿地拟写了“代倭请封”奏书。参见石少颖:《试论“壬辰倭乱”中明朝与朝鲜对日本“封贡”问题的交涉》,《许昌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62} 《明神宗实录》卷295,万历二十四年三月己丑。
{64} 《明神宗实录》卷296,万历二十四年四月丁酉。
{67} 《明神宗实录》卷296,万历二十四年四月丁巳、甲子。
{68} 《明神宗实录》卷297,万历二十四年五月丁卯朔。
{69} 《明神宗实录》卷296,万历二十四年四月乙丑。
{70} 《明神宗实录》卷297,万历二十四年五月丁卯。
{73}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4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331页。
{74} 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83页。
{76} 张夑:《东西洋考》卷6《外纪考》,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7页。
{81} 万明:《万历援朝之战与明后期政治态势》,《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2期。
作者简介:杨向艳,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研究员,广东广州,510635。
(责任编辑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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