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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科学知识图谱的国内判决书研究可视化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肖薇 李陈陈

  摘要:基于科学知识图谱理论,以1984—2019年间国内判决书研究文献为数据源,进行年度发文量、学科分布、合作网络、关键词共现、突变及聚类分析,以厘清国内判决书研究现状与进展。结果显示:(1)研究呈逐年上升趋势,可分为起步期、拓展期与深化期,各阶段发展与我国法治工作方针及司法改革实践基本呼应;(2)以独立研究为主,缺乏必要的团队合作;(3)法理性、权责性、正义性、过程性是主要研究热点,刑法学理论与实践、司法公正、法律适用、法治文明建设是重要研究主题;(4)研究方法相对单一,研究话题有一定的同质化趋向;(5)法学学科领衔,跨学科研究态势初现。总体上体现了由传统法制向当代法治的研究进阶。
  关键词:判决书;知识图谱;可视化;研究现状;CiteSpaceⅤ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20)05-0184-009
  一、引 言
  “判决是指审判机关以中立的立场对特定的社会冲突做出决定以解决该冲突。”[1]判决书作为司法审判程序运作的最终书面结果,不仅具有表达裁决、维护正义、宣传法律、教育公众的普遍价值意义,更被认为是当下中国解决司法改革困境的“突破口”,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国外判决书研究成果颇多,主要集中于法学范畴,也有学者从法理学和语言学视角对其进行综述。[2]国内判决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40多年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特色,其中不乏对此类研究的宏观性描摹,但大多基于特定的研究视角如裁判修辞[3]、语篇信息结构[4]、社会认知分析[5]等,也有文献部分地涉及国内判决书的研究概貌,总结出法理学、语言学、社会学、文学等不同研究视角。[6]然而以总体趋势、历时进展、热点追踪为主要目标的判决书研究综述并不多见,也缺乏基于文献计量学的相关成果。笔者认为:对国内判决书研究进行全面综述能够使我们充分地“知己”。“知己”,不仅有助于厘清研究的发展脉络,探求研究热点和未来趋势[7],还能更好地助益国际交流中的“知彼”,助推判决书研究向更高层次发展。这对于我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科学知识图谱研究是以科学知识为计量研究对象,结合数学统计方法,聚焦文献外部,用精确的量化来白描研究对象的全貌和分布特点。[8]基于科学知识图谱的文献可视化分析能够克服传统综述文献量的局限性和文献选择的主观性[9],直观生动地反映学科研究的演进规律、知识结构和发展前沿。有鉴于此,本文拟对近40年国内判决书研究文献进行基于科学知识图谱的可视化分析,以期准确呈现本领域研究概貌,为未来研究的开展提供借鉴。
  二、研究问题与方法选择
  本文主要回答以下问题:(1)国内判决书研究的总体趋势和特点是什么;(2)研究者分布及科学合作情况如何;(3)包括哪些研究热点和主要话题;(4)存在哪些研究局限,形成何种研究启示。
  采用文献计量法,利用数理统计原理分析专题文献,可揭示其发展规律。[10]而作为一款“多元、分时、动态的引文可视化分析软件”[11],CiteSpaceⅤ能够帮助我们创建知识图谱、梳理研究脉络、发掘研究热点。具体步骤为:数据来源标准确立、数据收集与整理、参数选择与标签调节、图谱生成与可视化分析。以“判决书/裁判书/司法判决/判决表达”为独立检索项,以CNKI收录的CSSCI和北大核心论文、博士及优秀硕士论文、会议文献为数据源(精准检索后,获得图书类研究成果如汪世荣[12]、唐文[13]、周道鸾[14]等仅数部,故未计入本次计量),关键词和主题检索结果显示最早文献发表于1984年。再进行二度检索,将年限设置为“1984—2019”,取整年度为分析周期,故不包含2019年12月31日之后发表的文献。在合并重復文献和剔除不相关文献后,最终保留有效期刊论文848篇、博硕论文66篇、会议论文111篇,共计1025篇。
  三、总体趋势与学科分布
  (一)年度分布与历时发展
  图1显示,国内判决书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84—2004年为第一阶段,年均发文6.6篇。2005—2011年为第二阶段,年均发文29篇,较上一阶段有较大提升。两个阶段跨越近30年,总体趋向平稳。2012—2019年为第三阶段,发文量逐年显著增加,其中2017—2018年间文献量达到峰值169篇,远远超过前两个阶段的发文量总和。曲线图的攀升表明关注度的提升,由此也可推测未来一定时期内,判决书研究仍将保持上升发展态势。
  整体看来,第一阶段为判决书研究的起步期,主要是对写作内容、样式规范、法理分析的初步探究。[15][16][17][18]尽管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已提出十六字法治工作方针,1981年1月也正式施行了《刑事诉讼法》,但本阶段研究仍呈现了相对的学术滞后性:自1984年第一篇关于俄国会典论文发表之后,7年内无更多成果。199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十四大又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此后10余年判决书研究才有所复苏。这可能是由于80年代初,司法改革主要以审判方式改革为主,而学界也尚处于摸索阶段。第二阶段为研究拓展期,文献数量较之前有所翻倍,逐渐出现了法学与历史学、政治学、语言学的交叉研究势头,并衍生出多个研究主题。[19][20]这一特征与十六大、十七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命题相呼应,考查内容也多涉及制度本质层面和改革体制层面。第三阶段为研究深化期,以2012年为节点呈现“井喷式”发展,文献数量迅速增加,呈现多视角、多维度的研究特征[21][22],顺应了十八大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战略要求。更多学者加入研究队列,丰富了研究学理性,强化了司法实践效应。
  (二)文献来源及学科分布
  发文量高于10篇的期刊共计14种,发文总量为307,占期刊发文总数的36%,均属于法学学科领域(见图2)。这表明,尽管近年来有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加入到研究行列,但法学界依然是研究的中坚力量。这对学界同仁在如何获取研究前沿、选择投稿刊物方面有所启发。同样的结论也见于学科领域分布图(见图3、图4)和会议文献来源图(见图5):法学学科文献总数为788篇,文献占比达90%以上。博硕论文的法学专业占比达到85%。由法学学会主办的会议文献占会议总文献的70%以上,其他主办单位也多是律师协会、专利代理人协会等法学界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期刊文献和少数博硕论文涉及语言学、历史学、传播学、社会学等人文学科领域,极少数涉及计算机、医学等自然学科领域;而会议主办机构也包括“国内语言文字研究中心”,实际指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和“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尽管两个机构指涉同一文献。这说明国内判决书研究具备了多学科融合的研究潜质,且相对突出地表现为语言文字领域的拓展。
  四、图谱呈现与合作网络分析
  科学合作是指研究者以生产新的科学知识为共同目的而协同工作[23],若在一篇论文中同时出现不同的作者/机构或国家/地区,那么他们之间就存在着科学合作网络。科学合作网络分析对于探究学科领域作者/机构或国家/地区的贡献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们借助CiteSpaceⅤ,对软件相关参数进行设置,将时间切片(Time Slicing)设置为1984—2019,时间分区为3年,分别选取每个时间分区内排名前10%、频次排列前50的作者和研究单位作为数据源。采用最小生成树算法(Minimum Spanning Tree),对每个切片网络进行剪裁。另外,考虑到判决书研究的总体数量相对较少,因而阀值设置越低,越能呈现该研究领域的全貌。因此我们将标签参数阀值调节为1,运行程序后生成作者共现图谱(见图6)与机构共现图谱(见图7)。
  知识图谱中节点的大小表示作者/机构或国家/地区发表论文的数量,节点越大,表明该节点的发文量越多。其次,节点之间的连线表示科学合作关系的强度,连线强度越大,则研究者或研究单位之间合作次数越多。
  根据图示,研究贡献较大的学者有张红、石冠彬、罗书平、夏昊晗、徐聪颖等,较突出的机构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等,其中又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等影响力较大。以上作为国内判决书核心研究群,代表了本领域的科研生产力。[24]
  通过连线观察可知,图6与图7所有节点均呈散点状分布,仅个别节点之间存在连线。研究者合作关系相对紧密的有景滔、朱海宏、任全胜、王芳和朱世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有较多校际合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与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也有一定合作。这表明本领域仍以独立研究为主。不过,高校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等也逐渐扮演起角色,显示出未来研究协作的可能。
  此外,通过引用突变分析,可以发现作者或机构是否在特定时间段内有文献突增、贡献突出的现象。图8检测结果显示,无研究者引用突变,有一处研究机构引用突变,即: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2011年间发文量突增,在此期间贡献较大。1999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颁布了《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这是继1992年《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颁布以来,对刑事诉讼类文书撰写标准与规范的第一次明确规定,它既是前一个司法改革阶段的延续,也是新时期法治篇章的开启。因此,最高院发文多围绕刑事文书制作、刑事诉讼特点和刑事裁判功能开展,其专业性和实践性的研究特征又极大辐射到第三阶段(2012—2019),助推了第三阶段在研究主体、理论和话题上的拓展。
  五、图谱呈现与共词分析
  研究热点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针对某一领域、反映研究者共同旨向、具有内在关联、最有发展潜力的研究主题[25],而关键词是作者对文章核心研究内容的精炼,学科领域里高频出现的关键词可被视为该领域的研究热点[26],共词分析相比文献的共被引和耦合,能够帮助揭示某领域的研究主题。[11]据此,本节将基于关键词共现、突变和聚类情况进行综合可视化考查。
  (一)关键词共现分析
  我们将网络节点设为关键词,同样将时间切片设置为1984—2019,时间分区为3年,选取每个时间分区内出现频次为前10%、数目不超过50的关键词,连线强度选择夹角余弦(Cosine),采用寻径算法(Pathfinder Network),单个时间和复合时间切片剪裁后生成关键词分布的可视化图谱,对文献数据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经统计(见表1),关键词排序前5位的是:判决书、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司法机关,它们分别指向统领性话题、种属性话题、客体性话题与主体性话题,反映了判决书研究的必究要素。而判决书类型和主体身份的关键词便占了统计列表的前10位,突显了判决书研究的司法场域特征,包括物理空间特征、诉讼性质特征和人际权势特征。
  对关键词进行归纳分类后可知,国内判决书研究热点主要分为:1.基于诉讼类型的判决书法理学研究,包括法理论证、法律适用、司法政策、司法解释、文书制度、法系比较等;2.基于司法主体的机构属性、主体责任与权力支配研究,涉及司法独立性、司法认定、司法救助、规范创制行为、量刑补偿机制等;3.基于司法客体的法律人责任、权力与义务研究,包括当事人和解程序、被告人权利保障、被告人诉讼代理制度、被害人隐私保护等;4.基于案件性质与审判推理的司法正义本质与内涵研究,涉及性别与司法正义、刑事速裁与程序正义、政治信任与程序正义、辩诉交易与实体正义、量刑规范化与实体正义等;5.基于案例分析的罪行特点、风险评估、量刑控制与防控对策研究;6.基于过程表达的人际身份建构与案件事实建构研究,包括言语行为、逻辑路径、说理策略、修辞论证等。从具体内容看,研究热点1至5主要采用了法理学、法政治学、法社会学、法哲学、法学方法论等视角,6还涉及语言、传播等其他研究视角。
  此外,笔者还对关键词中介中心度进行了统计(见表2)。中介中心度(Centrality)表示一个文献共被引网络中最短路径经过某一结点的概率,高中介中心度的文献结点能够起到衔接不同聚类的作用。[27]换句话说,关键词的中介中心度越高,其连接关键词的信息就越多,所起到的桥梁作用就越大。经比较分析可知,尽管表1与表2的关键词序列有所差异,但所指热点范围基本一致,其最大区别是:高中介中心度关键词除第10位“实证研究”外,全部表示判决书类型和主体身份,这也就进一步说明前9位关键词在文献共被引网络中具有强大的热点辐射功能,同时预设了更多可能的研究话题与次话题。而高频词“行政判决书”却未入中介中心度关键词前10,这也侧面反映出作为种属性话题,“行政判决书”具有相对低的关注度,而“刑事判决书”与“民事判决书”的聚类作用则更为突显。这可能因为,早期行政判决书研究基本源于实务界对1993年《法院訴讼文书样式(试行)》规范及其在实际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暴露的职权主义弊端问题所开展的系列论述[28],近年来则多以行政判决书个案为主,探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29]因此,尽管“行政判决书”中介中心度较低,但作为热点关键词,我们不能否认它在行政权研究方面的积极意义。   (二)关键词突变分析
  关键词突变能够显示某特定领域内特定话题在特定时间段的突然增长,从而帮助推定研究热点的动态演绎与发展机制。图9检测结果显示,“判决书”(1984—1998)、“当事人”(1993—2011)、“被告人”(1993—2003)、“判决理由”(1999—2010)等13个关键词有明显突变,这说明在相应时段内这些话题的关注度明显提高。这种历时特征与判决书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基本一致,同样也受到国内重要政治决策和司法改革举措的影响。
  首先,1984—1999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拓展期,也是我国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并逐步推行司法体制改革的初期阶段,以《刑事诉讼法》的制定(1980)、《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颁布(1992)、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1992/1997)、《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施行(1996)、《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颁布(1999)为标志性事件。盡管自1984年第一篇会议文献发表之后近7年判决书研究几乎止步不前,但实践研究却从未停止。1992年第一篇期刊文献发表后,陆续刊载了数十篇“判决书”“当事人”“被告人”研究论文,关涉司法体制内部改革、当事人诉讼权利、被告人量刑情节等,成为国内最早的一批研究文献。另外,“当事人”和“被告人”突变强度分别为8.0469和6.0405,突变均始于1993年,分别结束于2011年和2003年,这说明两者不但具有话题突显性,而且具有研究持续性,即使在今天,当事人群体依然是司法研究的重要对象。
  其次,1999—2011年是我国迈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阶段,党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了由“法制”向“法治”的重大转变,司法体制改革成为统摄当代中国司法领域的发展取向。最高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发布(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颁布(1995)和修正(2001)是这一时期司法改革的重要事件。实务界和学术界围绕判决书类别,对“法院”“司法机关”“法官”等司法主体在审判方式、审判组织、法院机构、庭审模式、审判管理等方面予以了更多关注,对基于审判过程的“判决理由”和“案件”研究也给予了丰富论述,使得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得到论证,有力配合了本时期法治建设。此外,涉及“具体行政行为”(1999—2004)和“行政判决书”(1999—2006)的行政判决研究得到加强,展示了法治文明研究中的又一重要维度。
  最后,2012—2019年是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跨入的新时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一时期,“损害赔偿”成为唯一突变关键词,涵盖了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与损害赔偿、医疗侵权与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与救济适用、损害赔偿的司法困境、损害赔偿的磋商行为等次级话题,显示出法制改革在其完善自洽中不断与社会发展需求、民众生活需求相融,越来越关注研究的当代性、社会性、价值性和实践性。因此也延申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生态等新的研究视角,人本关怀得到彰显,法治中国风格得到体现。
  (三)关键词聚类分析
  聚类视图是在默认视图基础上,通过谱聚类算法生成知识聚类,然后通过算法提取标签词,以此来表征研究前沿。[30]CiteSpaceⅤ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在关键词网络共现的基础上进行聚类整合,以进一步探究主要话题和次话题。我们选取快速聚类(Clustering)功能,采取对数似然比算法(Log Likelihood Ratio),得出关键词聚类网络图谱(见图10)。聚类编号(Clustering ID)越小,表示其聚类规模越大,所包含的成员数量越多。
  虽然我们是以关键词中介节点为提取标签形成的聚类呈现,但就编号最小的#0“刑法”和#1“一审判决”来看,其研究主题并未与高频关键词及高中介中心度关键词重复,这说明尽管研究者多以“判决书”、“当事人”、“法官”等作为文献的篇名或主题,但他们在实际论述中并不总是趋向宏观,而是更倾向就不同研究热点或同一研究热点的不同话题、不同层面来进行论述,因而主题呈现多样性。此外,有些聚类标签关键词成员偏少,如#9“商业秘密”和#10“专利复查委员会”,这可能由于它们来自同一文献,同时也涉及热点词(如“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因而聚类规模不够突显。
  总体来看,国内判决书研究包含11个聚类。考虑到聚类间重合,我们对11个聚类进行概括整合成四类研究主题:
  一是以刑事判决书为载体的刑法理论与实践研究,见聚类#0、#1。该聚类规模较大,与高频关键词和高中介中心度词重合较多,与民法、行政法及其他部门法研究相比具有高突显度,涉及刑事立法、刑事审讯、刑事诉讼、犯罪构成等若干子话题。学界自1992年以来保持了对刑法学研究的持续关注度,模糊检索下可见年度发文量均逾百篇,只是近5年内略有下降。“刑法”成为法学研究的核心话题,说明在社会发展中守法与犯罪往往相伴相生,现代化法治建设丝毫不能放松对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定的保障需求。
  二是以司法主体作驱动的司法公正性研究,见聚类#2、#3、#4、#7、#8,形成了另一规模庞大的研究主题,涉及“判决书”“人民法院”“司法审查”“判决理由”等热点词。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被称为“看不见的公正”,体现的是法律在制订过程中的公平正义原则,以及在执行实践中所达到的公正效果[31],后者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涉及如何实施法律原则规则以及违背法律原则规则后如何进行处罚。从行为角度看,当以“人民法院”“法律工作者”为行为主体驱动,在法治社会正义价值框架下,充分考虑量刑原则的“注意义务”和裁判表达的“公平责任”,使之完全符合实体法精神。
  三是以具体案件为依托、以人本关怀为导向、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时代法治文明建设研究,见聚类#5、#9、#10,涉及高频关键词“案件”“损害赔偿”“侵权责任”“判决主义”等,在狭义范畴内聚焦对商业犯罪、专利侵权、婚内侵权、环境侵权等在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民事责任、赔偿责任上的认定,以及在归责原则、原告举证、司法审判等一系列次主题上的研究。法理学上还包含对《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专利法》的刑法民事法学论证。这说明,法律越来越关注对公民正当权益的诉求与保护、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抵制与打击。司法独立权也应当关照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享有,“民意”对个人权益尤其在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视已然成为不可忽略的重要内容,社会法治水平的提升离不开政府、社会、民众的合力。   四是对法律条款、规章制度、判决表达的法律适用性研究,见聚类#1、#2、#6,包含各类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研究、案件性质与当事人行为的司法纠偏现象研究、司法适用的实务与理论研究等。热点词“判决主义”“法律适用”“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等都包含于本主题,不仅关乎法治建设的宏观体系建构、司法机构的中观体制改革和案件审理的法规依据论述,还涉及法治进程的国家因素、机关因素和人的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聚类词“民意”既不是高频词,也不是突变词,却成为聚类网络词,聚类编号5显示出其具有一定的聚类网络辐射力。究其原因,可能与情法一元的理想法治观有关:在传统司法场域下,“民意”与“法意”相对,“法意”代表国家意志,“民意”彰显民众愿望,两者往往背向而行,在热点案件中的冲突性尤显(如孙志刚案、孙伟铭案、于欢案、张扣扣案)。民意介入可能会给司法独立带来消极影响,但也可能对司法民主产生积极效用,因此,如何看待案外因素的影响力、如何权衡司法营造与民意参与之间的话语权博弈、如何改善司法体系的封闭性和民意表达的非理性、如何应对民意经由传媒技术的聚合与放大、如何理解法不容情和情法交融,这些或许都将成为未来的研究走向。
  六、现存问题与研究启示
  综上,国内判决书研究在近40年发展中已然成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研究领域,并已取得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独立研究为主,需增进团队合作
  相关研究人员几乎都以独立研究为主,协作沟通很少,机构间合作也仅限个别高校与地方科研院所的有限合作关系,“学术共同体的集体意识相对不足”。[32]应当看到,判决书研究既不是形而上的学术探讨,也不是完全的经验主义,而是以实践为基础、以理论为指导、以现代法治为动力、以社会需求为指向的综合性研究。因此,独立研究固然有深耕细作的优势,但却往往缺乏宏观把控的格局,而学术共同体建设则更利于整合科研资源、促进学科交流、提升科研水准。
  (二)法学学科主导,需重视学科融合
  法学界在本领域具有绝对主导权。这与司法裁决的学科属性有关,司法裁决所涉及的庭审表达和文书表达都离不开法律人士的专业裁定。不过,法学实务的精英化和法学理论的专业化有时难免会阻碍普通民众对于法律法规、司法程序和裁判话语的理解。近年来民众也频频传出对温馨庭审和人性执法的吁求。
  事实上,国内判决书研究已初步呈现多学科研究态势:法学实务界更倾向由案件实例触发的体制改革研究,法学理论界更热衷探讨法理本质与现实意义,哲学界更擅长研究思维逻辑和价值流变,修辞学界更钟意推敲逻辑说理与过程论证,政治学界更关注司法运作机制与政府管理能效,批评学界更在意挖掘司法职权主义与人际权势关系,新闻学界更看重案件舆情力量和法律正义彰显。可见,学科融合能够形成专业优势互补,促进研究的高层次发展。
  (三)有同质化倾向,需加强体系研究
  對热点问题的追踪可以强化研究的学科属性、厘清问题的本质。但应注意规避盲目跟风和为了单纯追求学术效益而导致的研究同质化,如论者云:“趋同化不是‘相同化’”[33]。这就要做到:一是不断开拓同一研究热点的不同研究维度和层面,力求反映该问题的纵深和全貌,重点突出那些被忽略的其他重要内容;二是不断开辟新的研究热点,以实际观察和改革需求为基准,挖掘研究盲点,关照学术冷门,完善体系化建设。
  以“刑事判决书”和“刑法”为例,其高居关键词序列第2位和聚类网络词序列第1位,显示出其作为热点的高突显性和作为研究话题的多元性。不过该类目下大多数文献仍囿于刑事法学范畴,话题相对固定,内容相对封闭,缺乏对不同审级判决和不同文书类别的综合考量。
  (四)研究范式单一,需开辟多元路径
  范式是在科学活动中某些被公认的范例[34],是核心研究群共有的研究传统。[35]研究范式是通过研究方法和评价方法体现出来的学科内容和研究路径,这里主要指研究方法。从文献统计看,国内判决书研究以内省思辨为主,虽然“实证研究”位于高频关键词第20,但“实证类”文献总量占比仅有20%,这其中还包括了以“实证研究”做关键词但本身并非实证类研究的文献,也就是说,真正采用实证方法和量化手段的相关研究比较匮乏,这可能与法理学传统视角及研究路径有关。
  以热点词“判决理由”和“公平责任”为例,两者本质上关注裁决的合理性与可接受性,因而多被视为法律方法论范畴,遵循着“证据-事实-结论”的逻辑理路。但如果能跳出这一程式化思维,看到量刑说理在程式化建构之外必然还会涉及形式逻辑的更多层面,例如语义、语形、语用,甚至可以细化为更专业的论证视角如叙事模式、修辞结构、人际指称等,且“公正性”也可能因时间、地点、受众的变化而变化,那么除内省思辨外,研究者完全可以采取案例、访谈、语料库等质性和量化方法,为研究注入新的范式,正如有学者指出,“思辨有利于创新,实证有利于发展,两者不能相互排斥”。[36]
  七、小 结
  本研究基于知识图谱理论,以CNKI核心期刊论文、博硕论文、会议文献为数据来源,对1984—2019年间国内判决书研究进行了文献计量学分析。研究发现:国内判决书研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分为起步期、拓展期和深化期,各阶段发展特征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法治工作方针和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基本呼应;以独立研究为主,尚未形成学术共同体;法理性、权责性、正义性、过程性、实证性是主要研究热点,涉及刑法学理论与实践、司法公正、法律适用、法治文明建设等研究主题;研究方法以思辨为主,实证不足;研究视角以法学为主,但也有语言学、历史学、传播学等其他学科的加入,跨学科态势初现。总体上反映出我国由传统“法制”向当代“法治”的文明进阶,表现为法治研究的系统进展、法治建设的综合拓展、法治正义的深化延展、法治管理的人本关怀和法治理论的大国风采。   本研究旨在提供一个国内判决书研究的概貌,以期对本领域研究发展、国际交流和新时代法治实践形成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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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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