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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字》中人物的宗教象征看霍桑的圣经情结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唐 影

  《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以其主题思想深邃、想象丰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集中体现了霍桑卓越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深刻的宗教思想,具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和魅力。霍桑在整部小说中始终探讨着“罪”、“恶”与“罚”的问题,却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唯一的答案。
  《红字》作者霍桑本人也深受《圣经》影响,霍桑在多部作品中都表现出要在肯定基督教存在的价值、保留《圣经》宣扬的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重新认识上帝的思想,这些思想同样也体现在《红字》当中。鉴于霍桑对《圣经》的熟知以及他所处的基督教文化背景和西方文学视《圣经》为其源泉之一的文学传统,有理由相信,霍桑在创作《红字》时,也受到《圣经》的巨大影响,并有意识地将大量《圣经》原型“移植”入他的作品中来。在重现《圣经》原型的同时,作家又往往将它置换成他所描述时代的生活,在原型的链条上添加了一些新的内容。我们可以相信,熟读《圣经》,掌握《圣经》中的原型也成了解读《红字》的必要前提。最后,《红字》一书中,充满了各种富有象征意义的原型,为主人公建构了一个完整的、神话般的心理环境。在这部小说中,与主人公刻画密切相关的就有大母神原型、容格心理学中的阿尼玛斯原型、人格面具、魔鬼(敌人)原型、基督原型以及探求主题和成长仪式等母题。只有完全地理解了小说中的这些原型,我们才能进入主人公以及作者的心理世界,也才能更深地理解和把握作者的圣经情结。
  白兰身上体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圣经》人物原型。一种是夏娃原型,即堕落妇人原型和叛逆者原型,这个悲剧:亚当夏娃的悲剧――实际上也成了一个原型性的悲剧,成为后来所有悲剧所仿效的范本,被奉为圭臬。在《红字》中,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实际上是夏娃原型,一个堕落妇人的形象,她有着与夏娃几乎一致的经历:生活在天堂――堕落――磨难――得到拯救。白兰出生于一个已破落的贵族家庭,后来嫁给了一个有一定身份和财力的学者,她的物质生活并不贫乏。当清教徒吹响号角要在新大陆建立一个人间天堂,现世伊甸园时,白兰的丈夫(罗杰)也决定举家迁往这一代表平等、自由和希望的新大陆。白兰首先被他送到了那儿,她本可以继续在“人间天堂”里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但是她却如夏娃一样偷吃了“禁果”,违背了上帝和基督教的教义,被赶出了“天堂”。犯了通奸罪的白兰被押在刑台上示众,并被人们排除在一切友爱、真情之外,被完全排除在“人间天堂”之外。白兰并没有选择逃避和远走高飞,而是勇敢地留了下来,在城镇的郊外,但又不靠近任何别的居民区的一间孤零零的小茅屋里默默地承受被社会遗弃、被人们唾弃的打击,开始她“殉道”一般的漫长赎罪生涯。她相信,她“犯下罪孽的地方,也应该是她受人间惩罚的地方”[1]。她靠自己勤劳、灵巧的双手养活自己和孩子。除在孩子身上多花一点钱来打扮一下之外,她把多余的钱都施舍给穷人。白兰坚忍不拔地默默承受种种不公的待遇,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罪过,“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1]。她的仁爱随着自己的认识和忧伤与日俱增,以至她终于用行动感化了众人,许多妇女去她那里寻求安慰和忠告。人们也开始重新认识和解释红字“A”的含义,把它说成是“能力”(Able)的缩写,甚至有很多人开始相信,它实际上是“天使”(Angel)的缩写。
  丁梅斯代尔体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原型:亚当原型以及基督和替罪羊的原型。正如夏娃原型体现在白兰身上一样,亚当的原型体现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他的经历也类似于《圣经》中亚当的经历:天堂――犯下原罪――堕落――坠入苦境――忏悔――得到救赎。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深受人们爱戴、年轻有为的牧师。许多信徒自始至终都视他为圣徒,一个天堂中的人,但他却未能永远居于天堂,而是在激情的冲荡之下违背了上帝的教诲,偷吃了禁果,从此走向了堕落。丁梅斯代尔的堕落是亚当式的堕落,从直接蒙受神的恩宠,到从他所眷恋的天堂堕入永无止境的苦海中去。与白兰不一样的是,他更多的是一种精神放逐。在无力、无勇气公开承认自己罪行的情况下,他选择了沉默、自我惩戒和自我折磨,更加投入地从事宗教事务,尽心尽力用他的布道、教诲和善行去帮助人们,使他们重新找到了精神支柱和生命动力。最终,他勇敢地走上刑台,向众人揭露了自己真实的罪恶,以死、以诚实换来了内心的安宁和灵魂的得救。此外,丁梅斯代尔也体现出不同于传统亚当形象的一面:叛逆性和探寻。丁梅斯代尔实际上经历了一种“成人仪式”,即不断接受磨难和考验,最终获得知识和洞察力,以及精神上成熟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同白兰一样,是通过叛逆和不断的探寻求得的。虽然他敬神爱民、深孚众望,但他却为了探寻对一个女人的了解而违背了上帝的旨意。他自身的罪使他“对犯下罪孽的同胞怀有深切的同情;使他的心跟他们的心谐振共鸣”[2]。最终,他战胜自己的怯懦和虚伪,勇敢地走上刑台,向世人袒露自己的罪恶,并向世人表明在无限纯洁的神的心目中,人人都是罪人。丁梅斯代尔也体现了另一个更深的原型意象,“基督――替罪羊”原型。据《旧约・利未记》记载,因为以色列人罪孽深重,为求得上帝的宽恕,亚伦就宰杀公山羊献给上帝,作为替罪羊。此后,世人的罪恶日益加深,已经不是替罪羊所能负载得了的,于是上帝派他的儿子基督来到人间,拯救民众,亲自负载着世人的罪恶,并作为他们的替身走上了十字架。事实上,《红字》的悲剧,也或隐或现地透露着耶稣基督受难神话的反光。在小说高潮部分,丁梅斯代尔的死就非常具有象征意义。他在生命将衰竭之际,登上刑台,向世人袒露自己的罪过,并指出世人无尽的罪孽后,倒在刑台上,架在高处,像安放在祭坛上似的,而他的身边也有两个殉道的圣徒,恰如《新约》中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和陪伴他的圣母。悲剧的收场酷似祭献仪式,与耶稣一样,他是自愿的,有目的地把自己奉献给毁灭。将他置于圣人和天使之间时,意识到群众对他的极度崇敬,已经他终于下定决心,后又拼尽全力揭露出人间的罪恶,并倒在那个在虔诚地布道之“堕落的女人的怀抱中咽气”,以此来“向世人表明一个人类最优秀分子的正直是多么微不足道……用这个令人悲恸的巨大教训告诫他的崇拜者:在无限纯洁的神的心目中,我们同样都是罪人”。牧师以死换来了人们的宽恕和人道,达到了救世的目的。
  齐灵沃斯体现了另一种形象:上帝的使者和预言家。齐灵沃斯认为自己的命运就是去揭露和折磨上帝的罪人丁梅斯代尔。他是最早感知和发现丁梅斯代尔罪行的人,在别人还在把丁梅斯代尔看作是圣人一般崇拜的时候,他已经刺入他的内心,感知到他的罪行。读者也是在齐灵沃斯出现以后才开始了解一直被奉为圣人的丁梅斯代尔的内心和罪行。他的努力迫使清教徒社会最优秀的代表之一不得不公开忏悔和揭露自己与整个社会的罪恶和虚伪。他就像上帝公正的使者,毫不留情地揭露隐藏的一切罪恶。他不仅是个毁灭者,也是一个医治者,只有面对他、理解他,白兰、丁梅斯代尔以及整个社会才能最终获取真相,并取得成熟。而他最后把他所有的财产留给珠儿,也从另一个侧面显露出他人性中善的一面,表明他复仇的真正目的。
  综上所述,白兰、丁梅斯代尔和齐灵沃斯身上各自都体现着《圣经》人物原型。在霍桑眼里,这些人物确实违反了他本人深信的基督教观念和信条,是有罪的,是罪人;但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却默默忍受基督教的极端和偏执,或用善行、或用自我折磨和自我牺牲来救赎自己和众人,是善的,是圣徒;而齐灵沃斯也忠实地执行着他的任务:去揭露清教徒和清教徒社会的虚伪和邪恶,并通过将个人财产给予珠儿来表达他的忏悔和善意。可见,霍桑极力反对的是基督教极端、偏执和严酷的一面,而不是它的基础和基本教义,不是基督教的善的一面。
  
  【参考文献】
  [1]吴伟仁.美国文学史及选读[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0.
  [2]郭秀娟.穿透黑暗的爱与恩――论霍桑《红字》[J].校园,2002,(5).
  [3]美国百部优秀小说评析[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1980.
  
  (作者简介:唐影,大连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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