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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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6年上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先后制定了9个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指导意见》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使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指导意见》和配套文件的主要精神,近日,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免费向居民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小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
社区卫生机构和一般大医院有如下几方面的不同:第一,社区卫生服务更强调它的公益性,当然大医院医疗服务也要体现公益性,但社区服务的公益性更加明显,除了基本医疗服务以外,更多的是公共卫生。大医院主要是为了看病,社区除了看小病以外,更主要的作用是搞预防、搞保健康复。
第二,社区提供主动性的服务。大医院的人员很少上门,社区卫生提倡主动性服务,上门服务、搞家庭病床。
第三,社区卫生服务是为社区全体居民提供的服务,大医院主要是为病人提供服务。在社区,不但病人、亚健康人群是它的服务对象,健康人群也是它的服务对象,目的是使健康人不要变成亚健康人,使亚健康人不要变成病人,所以整个居民都是它的服务对象。
第四,体现综合性,除了医疗以外,社区卫生服务还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是多位一体的服务。
第五,连续性服务,比如高血压,要建立健康档案,始终追踪。不像大医院,你去找他就给你看,你不去找,他也不找你。社区卫生服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你进行连续性服务。
第六,最关键的一点,是它的可及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就办在居民家门口,要求步行15分钟就能到达,而且它的费用居民负担得起。
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方向是坚持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定位在“小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对没有能力诊治的疾病及时转到大医院就诊。医院收治的有关病人在康复期也应根据情况转回社区护理。这种双向转诊的制度,既可以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减轻大医院的压力,又可以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真正让老百姓受益。大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门诊服务,集中精力诊治疑难重症,开展临床科研,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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