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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贵在一个新难在一个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新农合的各项运行规则也都注重体现“共济互利”的精神,鼓励大家都参加新农合,就是要将大家捆绑在一起,体现大数法则,共济互利――年轻人帮助老年人和儿童;身体强壮的人帮助体弱的;富裕的人帮助贫困者。同时政策还要求全体家庭成员一起参加新农合,也是为了防止产生“逆向选择”,降低筹资的费用。这些规则的制定都是为了让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能够更好地接受“共济互利”的意识,走出一条全新的合作医疗制度的新路。
  新农合这一制度建立的主旨是“共济互利”的性质,而不是社会福利制度。“共济”体现的是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而替农民“代缴”,表面上看是替农民着想,从长远看,容易让农民滋生出依赖政府出钱办医疗保险的思想,不利于培养农民的“共济”意识,过度地依赖于政府的资金,最终难免走上我国城镇正在改,而改得艰难又辛苦的“公费医疗”的老路上去,这对新农合的长远发展将极为不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保“大”病,但考虑到农民的受益程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适当保“小”病。新农合强调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及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利,报销政策、报销程序等需及时准确地向农民公布,确保农民公开、透明、公平地获得报销费用。所以,要让农民充分了解四件事:我参加了什么?我交了多少钱?我应当享受什么?看了病,我如何去报销?就拿看病报销来说,由于目前看病报销规则比较复杂,至于哪些药可以报?做哪些检查能够报销?不同级别的医院可以报多少?许多农民都还是一头雾水。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对新农合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显然是不利的。虽然发了宣传新农合的“明白纸”,但目前理解能力较高的农民大部分都在外打工,留在家里的老弱农民拿到了一张“明白纸”也是看不明白的,看不明白他如何去享受应得的权利?事实上,让农民了解合作医疗的规则很重要,让每位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规则面前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关系到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新农合是个新生事物,它的建立和完善是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目前,新农合还处于一个初始阶段,由于受到筹资水平的限制,能够提供的医疗补偿水平较低,现在新农合更多的是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让就医的农民有些依靠,不要让他们处于完全无助的状态。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新农合将会不断地成长和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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