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房地产“新国十条”四大看点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金 业

  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期接二连三的调控政策打击力度大,针对性强,预计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此次出台的“新国十条”主要有四大看点。
  
  看点一:
  停发第三套房贷款
  
  《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解读:今年以来,银行业在信贷规模上已经有所收缩,不会再出现以前那样超大规模的放贷情况。这个规定主要针对投机性购房,不主要针对投资,因为投资者可以一次性付清房款,总体而言,三套房政策对供应量比较紧张的城市楼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
  
  看点二:
  遏制外地炒房者
  
  《通知》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解读:在个别城市,炒房团会破坏当地楼市正常的供求关系,放大需求,吸入更多的资金,再倒卖出去,导致部分地区出现恐慌性购房的情况。很明显,这条是为了遏制外地炒房者,尤其是某些炒房团。
  
  看点三:
  物业税渐行渐近
  
  《通知》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解读:房产税的作用是迫使原有的投资投机者将其房产抛售到市场。这是一种双向调控,威力不可小视。
  
  看点四:
  问责制强化执行力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解读:严厉的调控政策必须有“考核问责机制”的配合,问责制去年年底就已经出台,这是对此前历次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总结。
  总之,“新国十条”充分体现政府挤压房价泡沫的决心,成为楼市预期改变的风向标。近来,北京、浙江、青岛等地相继出台了落实新“国十条”的政策细则,未来一段时间各地将陆续跟进。尤其是对深圳、上海等房价上涨明显的地区,不排除有新的调控方式。但在政策力度上,房价泡沫风险不突出的部分二三线城市,政策“杀伤力”将较弱。在具体内容方面,政策仍可能围绕差别化信贷、保障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出台。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6/view-11516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