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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患者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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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治疗后可出现全身反应,如乏力、食欲差、恶心、呕吐等,但会逐渐好转或渐趋消失。因此病人在放射反应恢复期间应增加营养,多吃高蛋白食物及维生素B和C,多进软食、流质以及易于消化的食物,多注意休息,避免太多消耗体力。
  1.放疗病人在饮食上如何进行调整?
  病人在接受放疗时,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放疗反应,如口腔粘膜反应,食欲不振、口咽痛、血象下降等,由于这些反应的出现会影响患者食欲,导致反应的加重,恶性循环最终会影响治疗的顺利进行,甚至中断治疗。所以,放疗病人的饮食调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首先,病人饮食搭配要遵循“三高一低”的原则。所谓三高即指高维生素、高蛋白、高热量,如瘦肉、海产品、新鲜水果、蔬菜等;一低指的是低脂肪。以加强营养,配合放疗。
  其次,病人进食要以清淡易消化食物为主,忌油腻及辛辣,尽量做得味美醇正,使病人易于接受;
  第三,根据放疗中出现的反应进行食物调整,如白细胞下降后应注意吃一些动物肝脏、菠菜、豆制品等。如果病人因放疗出现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可予少量多餐,在总摄入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分多次进食。在放疗期间不主张忌口。
  2.放疗中后的注意事项
  1、应保持照射区皮肤清洁,避免日晒、摩擦或机械性创伤,不滥用酸性、碱性、碘酒、油膏等药品,发现受照皮肤溃破时找医生处理。照射野标记线,必须清晰可见;每日可用水清洗皮肤,严禁用香皂类清洗防止标记线洗掉,稍有模糊时要找医生用专用墨水重划,千万不要自作主张,自己描或家属划,以免造成治疗部位失误或不准确。
  2、一般患者均能顺利完成整个放射治疗过程,一些体质很差的患者,即使已不能接受手术或化疗,但亦可完成放疗。放射治疗的过程中患者全身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因照射部位及体积剂量不同,加之有体质差异,每个病人对治疗反应不尽相同,少数患者稍有乏力,食欲欠佳或有恶心感,另有少数病人白细胞下降;后一类病人主要是化疗后,骨髓抑制,或大面积放疗所致,一般使用升白细胞的药物后,很快就会恢复;而单纯局部、小面积的放疗则无明显的白细胞下降。
  3、局部放射反应程度与受照面积大小、剂量高低和组织器官有无其它病变有关。一般脑瘤患者,头部照射后照射部位,毛发可能脱落,但治疗结束后,头发一般很快会生长出来;面颈部分照射后,可有口干等情况;胸部照射一定剂量后,出现吞咽时疼痛,一般能耐受,可继续照射,照射结束后疼痛感很快消失;腹部照射发生腹泻,照射结束后,腹泻很快停止。
  3.放疗结束后为什么还要定期到医院复查?
  1、所有的恶性肿瘤都有复发和转移的可能,而目前任何一种治疗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可能,只是减少复发和转移的几率。放射治疗也同样如此。因此患者在放疗结束后必须定期到医院复查,以便及早发现及时治疗复发肿瘤。
  2、有些肿瘤对放射线不太敏感,放射治疗期间消退不明显,而当达到足量照射放射治疗结束后肿瘤会渐渐消退。这种情况下患者应严格遵照医生的嘱咐定期到医院复查,以便根据情况作进一步治疗和处理。
  3、放射线不但能杀伤肿瘤,对正常组织同样也有杀伤作用,而射线对一部分正常组织的损伤是迟发性慢性反应,在放射治疗结束后才逐渐表现出来。有些反应如果能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完全可以恢复,否则造成严重的后果将会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以上所述患者务必对复查给以足够的重视,切不要以为放射治疗结束了就万事大吉了。
  复查的时间一般可以在治疗后的3~6个月,有些情况可以按医生的要求在治疗后1个月复查。以后每半年或1年复查一次。
  来源:中国抗癌协会
  延伸阅读
  鼻咽癌放疗后注意事项
  文/杨杨(中山大学附属梅州医院)
  鼻咽癌是原发于鼻咽粘膜被覆上皮的恶性肿瘤,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恶性变频高,自然生存时间平均为18.7个月,起病隐蔽,早期不易被发现。中国的广东、广西、福建、湖南等地为多发区,男多于女。发病年龄大多为中年人,亦有青少年患病者。病因与种族易感性(黄种人较白种人患病多)、遗传因素及EB病毒感染等有关。
  由于多数鼻咽癌为低分化癌,对放射线的敏感性高,并且原发灶和颈部淋巴引流区域容易包括在照射野内,因此,放射治疗一直是治疗鼻咽癌的首选方法。本期就向大家介绍一下鼻咽癌病人放疗后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1、长期坚持鼻咽冲洗+滴鼻消炎+漱口
  ① 使用鼻咽冲洗器冲洗。方法:将淡盐水(用海盐煲水)注入鼻咽冲洗壶中,将盐水挤压进鼻腔和鼻咽腔,尽可能进入深的位置,挤压力度要适中,每日洗3次。
  ② 冲洗完成后使用氯霉素滴眼液滴鼻+糜蛋白酶滴鼻。方法:头处于过仰体位,尽可能滴到比较深的位置,每次每个鼻孔4―6滴,每天3―4次。
  ③ 早晚及每次进食后要用淡盐水(海盐)漱口,早晚刷牙,建议使用含氟牙膏、软毛牙刷刷牙。
  ④ 鼻塞严重时,用麻黄碱滴鼻液滴鼻,但尽量少用。
  ⑤ 干燥季节(如:秋、冬季)或感觉鼻腔干燥、易鼻腔出血,可使用复方薄荷脑滴鼻液滴鼻,保持鼻腔湿润。
  ⑥ 每年最好洁牙(洗牙)1次。放疗后3年时间内,避免牙齿的处理,如拔牙或种植牙。如确实需要拔牙,请向牙科医生说明放疗史,并建议拔牙前后使用抗生素。
  ⑦ 出现口腔感染时,及时就诊,避免严重感染发生。
  ⑧ 提高免疫力,预防感冒。感冒易加重咽喉炎及合并中耳炎。出现外耳道流液时,请及时返院就诊或于当地耳鼻喉科就诊,避免感染持续影响听力。
  ⑨ 放疗后常有进食时牙齿酸软现象,因此,须避免进食过硬、过酸、过热及过甜的食物。
  2、保护放射区域的皮肤:
  ① 使用皮肤保护剂(赛肤润),放射皮肤保护剂的用法:放疗后将赛肤润均匀涂于放疗部位,在放疗前清洗干净,每天3次。
  ② 放射区域的皮肤禁用刺激性清洁剂,如:有特殊功效的沐浴液、香皂等。
  ③ 减少物理刺激,穿着无领、棉质上衣。禁止抓挠。勤修指甲防止无意抓伤。
  ④ 皮肤出现破损或渗液,随时就诊,不要私自用药水清洗、贴胶布等,尽量减少颈部运动。
  ⑤ 减少或避免强烈阳光暴晒,建议外出时使用遮阳伞或戴帽。
  ⑥ 放疗后2―3个月左右多会出现面颈部浮肿、鼻塞、耳鸣等不适,一般持续3―6个月后消退,属于正常反应。
  3、功能锻炼:必须坚持每天练习,防治张口困难、运动障碍
  ① 张口练习(坚持3―5年):口尽量张大,每天2―3次,每次60―100遍,如果已经出现张口困难,采用楔形木塞。
  ② 放疗3个月后开始做颈部运动:点头及摇头练习,动作缓慢,幅度不宜过大。
  ③ 上肢运动:可选用2―3公斤重的哑铃,每天做上举运动。
  4、饮食:
  无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者,饮食无特殊禁忌,建议高维生素、高蛋白、低脂均衡饮食,禁止吸烟,少饮酒,戒食酸辣、煎炸。建议可长期服用维生素C和B片。
  5、工作、生活:
  ① 病情稳定,可在休息一段时间后正常工作,避免过于劳累,避免熬夜等不良习惯,保持良好心情和体力,可做适量散步、锻炼,避免重体力劳动。
  ② 肿瘤不会传染,可以与家人正常接触。正常性生活不会对疾病、伴侣产生不利影响。
  6、复查:
  ① 放疗结束后1个月内:建议每1―2周复查血常规,注意血白细胞及血小板数目,若白细胞<3.0×10^9/L或血小板<80×10^9/L,请使用升白细胞及血小板药物。放疗结束后1月内请返院复查鼻咽镜。
  ② 放疗结束1月―2年:每隔3月返院复查,复查项目包括颈部触诊、鼻咽镜、胸片、彩超、EB-DNA等。每年至少复查一次鼻咽MRI(复查时请带旧片)。
  ③ 放疗结束3―5年:每隔半年返院复查,复查项目同前。
  ④ 放疗结束5年以上:每年返院复查,复查项目同前。
  自查内容:如出现颈部硬质肿块、持续性头痛或骨痛、低头触电感、反复鼻出血、视物模糊或重影、眼睑下垂、面部麻痹等,请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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