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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质量的实效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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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项研究首先通过参考文献、相关政策解读,并运用隶属度分析,重点探讨医生多点执业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质量的实效性,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应用对策。
  【关键词】多点执业;医疗服务;质量;实效性
  1多点执业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质量的实效性存在的问题
  1.1对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缺乏全面认识
  无论是患者还是医务人员,都需要对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并选择合理就医,才能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仍超过1/4的患者对医生多点执业政策不了解和仅听说过;虽然患者认为多点执业政策有能充分提高医院门诊的总体印象、优化就诊诊疗流程等优点,但超过70%的医务人员和患者认为多点执业政策存在诸多问题,如可能使医疗质量难以保证,医疗费用提高等问题。这从侧面说明患者对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的认识与了解还不够全面。所以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患者与医务人员对其有全面的了解与认识。
  1.2医疗服务质量监管难度大,责任机制不明确
  医生多点执业政策虽在多元化医生资源,医院服务水平、患者满意度、节约患者成本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但注冊多点执业的医生可以在几个医疗机构之间进行执业,缺少契合医生多点执业的考核、培训、监管体系。医生进行多点执业以后,医生与几个医疗机构之间发生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难度。通过本次调查也了解到,超过75%的患者认为多点执业政策可能使医疗质量难以保证;90%的患者一致认为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医疗事故责任不好确认;43.53%的医生认为多点执业政策存在医疗责任机制不明确的现象;同时70%的医生认为多点执业政策可能使医生放松医疗服务质量,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且易导致医生精力分散,造成医疗差错和风险。这说明构建和完善多点执业医生监管体系、明确医生多点执业的医疗事故责任至关重要。
  1.3医生多点执业缺乏医务人员的支持,医院管理难度大
  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的实行离不了各方面的支持,而大部分医生担心医疗机构管理者和科室医师对多点执业政策不支持。调查发现,有近1/4的医院管理人员对多点执业政策不支持或不关心;且也存在近50%的管理人员、近30%的医生并不看好多点执业政策的实施。目前,多点执业政策正处于起步阶段,从多点执业政策的长远发展来看,管理人员对多点执业政策的不支持获不关心是不利的。实行医生多点执业,意味着医院现有的管理制度的调整,冲击医院现有的管理制度。
  1.4医生多点执业政策不够完善,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
  从文献资料中发现,《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虽有针对在第一执业地点发生医疗损害的处理办法,但没有医生多点执业时发生医疗损害的责任分配的具体规定。本次问卷调查中也发现90%的患者一致认为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医疗事故责任不好确认;43.53%的医生认为多点执业政策存在医疗责任机制不明确等现象。这说明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尽快制定和完善适宜的医生多点执业实施细则,积极探索适合各医疗机构的医生多点执业运行机制,完善多点执业政策配套的法律法规,从而保证医生、患者与医院三方的权益。2完善多点执业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质量的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2.1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对医生多点执业的全面认识
  无论是患者还是医务人员,都需要对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并选择合理就医,才能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的问题。但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己经推出多年,从调查结果来看,仍存在部分普通人包括患者并不了解或不知道这一政策,略有耳闻者也大都不知道其政策内涵。因此需要加强对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公布多点执业医生和医院的信息,让患者有足够的信息进行就医选择,普通公民对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的内涵知道的越多,政策的推广就越事半功倍了。所以政府与相关部门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患者与医务人员对其有全面的了解与认识。
  2.2合理分配医生就诊时间,探索全新的激励及薪酬机制
  人具有趋利性,医生亦不例外。实现自身利益是医生进行多点执业的根本动力,但是由于各方面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和激励机制的缺乏,加上竞争压力、工作压力的增加,使得医生的积极性大减。现在的医院薪酬管理制度不但不能起到激励医生开展多点执业,甚至阻碍了医生对外行医的内心动力。
  2.3制定医疗责任细则,明确医生多点执业监管责任的划分
  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的行业,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医师流动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增加了医疗的风险。因此构建和完善多点执业医生监管体系、明确医生多点执业的医疗事故责任至关重要。虽然《关于医生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受聘医院与医师之间内部责任问题,但在医生是否需要直接承担责任、直接面对患者等问题上没有明确。此外医生执业的多所医院何者承担直接责任或最终责任也有分歧。这极大降低了医生注册多点执业的积极性以及医院开展多点执业的积极性。因此亟需建立医疗责任细则,明确在发生责任纠纷时各方如何承担相应责任。此外也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医生医疗责任风险保障体系,降低医师执业风险、保障供方医疗行为,提高医生流动积极性,为医生的流动营造良好的环境。
  2.4建立以医院为主,各方协同监督的监管体系
  目前,多点执业政策正处于起步阶段,协调好医院管理部门与各医院之间的关系、提高管理人员与医务人员对多点执业政策支持与关心对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医生多点执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的医生的流动性,但并不意味必须降低对医生医疗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相反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医生的监督管理,应当以医院为直接管理人,发挥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社会成员的监督作用。同时,医生协会对多点执业医生开展定期考评,取消不合格人员多点执业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多点执业机构对聘请的多点执业医生建立执业档案并定期向主执业机构反馈信息。医生依靠执业自律与职业道德发挥“自我监管”作用,不符合医生多点执业规定时及时主动申请取消多点执业注册。
  2.5完善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相关内容,形成配套法律法规
  推动医生多点执业健康良性发展,政府各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适宜的医生多点执业实施细则,积极探索适合各医疗机构的医生多点执业运行机制,完善多点执业政策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医生多点执业至关重要,这将有利于保证医生、患者与医院三方的权益。现行执业医生的相关法律和管理条例己经不能适用于调整医生多点执业的部分问题,应该在试点的同时不断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甚至出台全新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使医生多点执业有法可依,约束并协调利益相关方的行为。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医生多点执业需要的是更加灵活的管理规则,通过控制医生的院外门诊量,利润分配,医疗质量和责任风险等相关内容来进行有效管理,做到既能有效鼓励医疗资源横向纵向的合理分配,又尽量降低人才外流对原职业机构服务质量及利益的损害。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对平衡各相关方的利益诉求,确保医生多点执业以及以后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的任务能在法律框架下有序进行。
  3结束语
  本项研究仍存在局限性:
  (1)样本问题,由于问卷调查范围为温州县域,且医生多点执业的允许条件较为严苛,对医生要求质量较高,符合样本要求的医生人数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样本的代表性。
  (2)本次调研是针对温州市的个案研究,受个案研究自身局限性的影响,本项研究成果结论的推广存在约束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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