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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黑龙江少数民族的贸易活动与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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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黑龙江自古便是游牧民族和各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清朝时期,在清政府的推动下,各少数民族内部与外部之间贸易活动频繁,形成了朝贡贸易、民间贸易和对外贸易等形式,在贸易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商品类型和独特便捷的交通方式,同时也将黑龙江的地域文明传播到中原地区以及周边各国,这些贸易对沟通黑龙江各少数民族地区、中原地带以及周边国家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黑龙江;少数民族;贸易;历史贡献
  1 贡貂制度下形成的贸易活动
  清朝在东北地区实行“贡貂赏乌林”制度。貂是生活在东北地区的拥有珍贵皮毛的动物,色泽美观,为东北三宝之一。貂皮御寒效果极好,而且越严寒的地区,貂皮的质量越好,所以历代统治者对黑龙江地区的貂皮都极为钟爱。清朝廷将珍贵的貂皮看作是尊贵地位和权利的象征,是皇室的珍贵物品,一可用于皇室穿戴,二可赏给有功之臣,“故东北数千里内,处山野业采捕者,悉隶之”①。虽然清政府对黑龙江流域的索伦、费雅喀等部族都有“岁纳贡貂”的规定,但是作为一项制度,长期执行“贡貂赏乌林”制度的地区则相对集中,即吉林三姓副都统(今黑龙江依兰县)管辖的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流域以及库页岛等滨海地区。除此之外,以齐齐哈尔为中心的黑龙江中上游地区,以中江、会宁、庆元为中心的图们江、鸭绿江流域等清—俄、清—朝贸易的重要地区,都不在“贡貂赏乌林”划定的地理范围内。凡是到宁古塔或三姓地区纳貂赋的,一般在每年四至六月。到宁古塔贡貂者,“乘查哈船,江行至宁古南关外泊船进貂,将军设宴,并出户部颁赐进貂人袍帽、靴袜、鞓带、汗巾、扇子等物,各一捆赐之。每人名下择貂皮一张”②。贡貂者在宁古塔居留期间,每日支应谷米、烧酒、盐、粘米、豆、马料等项,不限留住日期。所贡貂皮,宁古塔将军照数验收贮于貂皮库中,汇总送运户部。三姓取代宁古塔的地位后,每年收藏貂皮数量很大,特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建设库楼三间”③以贮之。“贡貂赏乌林”制度由两部分构成,即贡貂和赏乌林,贡貂为各少数民族的义务,赏乌林则为清政府对贡貂各民族的赏赐。通过这一制度,当地人民得到清政府的赏赐,这样的互市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土特产,如兽皮、鹿茸、药材、牲畜、木材、山货等能与汉人交易,得到丝绸、布匹、茶叶等,满足当地人民的日常所需。这一制度下诞生的市场,使少数民族特产传到内地,也使内地的先进技术传入少数民族地区。
  “楚勒罕”,汉意为盟会,是索伦等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交易的集市,后来演变为当地人民的重要集市,其范围主要是在黑龙江中上游和嫩江流域地区,是黑龙江西北部地区贸易的重要环节。“楚勒罕”始于雍正年间,止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历经200年。“楚勒罕”是兼有政治、军事、经济等内容的盛大集会,每年的五月份举行,为期20天。“出尔罕者,兵车之会也。地在卜魁城北十余里”[1],也就是位于卜奎(齐齐哈尔)西北20千米的因沁屯(今日的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区),这一盟会是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生产成果的交易盛会,同时也是“索伦”④各民族进行貂皮贸易的重要场所,前来赶集的不仅有布特哈、瑷珲、齐齐哈尔、墨尔根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人民,还有来自山西、吉林的商贩和蒙古各族人民,农、牧、渔、猎云集一地,盛况空前。史料记载:“商贾移肆,皮币山积,牛马蔽野,集市划沙为界,各部落人驻其北,商贾、官卒、游人驻其南,中设兵禁。”⑤或云:“五月纳貂之期,各部大会于齐齐哈尔城,卓帐荒郊,皮张山积,商买趋之若鹜。”⑥“城西北穹庐遍野,男女杂遝。”[2]楚勒罕集会为期20天左右,所以从远方赶来的游牧民族商贩们便在城西北的嫩江流域附近盖起毡帐,以便生活居住。城东则为集市,可见商人们都不会放过这样一个绝好的贸易机会。交纳貂赋,为“楚勒罕第一事也”,楚勒罕集会本就是为“贡貂赏乌林”制度而存在的。清政府为其政治和经济上的目的实行“贡貂赏乌林”制度,并设“楚勒罕”集会,到时黑龙江大小官员皆会到场,对毛皮的等级进行评定,“中陈貂皮,详视而去取之”,貂皮分为三个等级,其中颜色呈紫黑色、毛发细密、纹理清晰且完整的为上等;紫黑毛疏与黄色毛平的稍差;白色貂皮则为下等划定好坏等级,选验十分严格。“楚勒罕”上的第二件大事就是进行互市交易。纳貂赋后,各族人民“无男女争买货物,为一岁之计”,也有的“老妪坐穹庐外捻麻绳、造桦皮斗易钱”[3]。英和的《卜魁城赋》中提到:“若其大辟市廛,时届五月,贡貂少余,各辏方物,商贾成集,旗民毕达,蚁聚蜂屯。”
  中俄贸易,清朝与俄国人之间的贸易活动在顺治时期便已经展开,早期与俄国人的贸易规模较小,主要集中在边境地区,交易方式也多是以物易物。后来,东北地区由于过度的捕杀,貂类动物数量急剧下降,皮毛供不应求。再加上俄国在欧洲市場上失势,于是便展开了与中国人的贸易,在交易的过程中,双方会跋山涉水到对方的国家进行贸易。
  2 历史作用
  其一,提供了独特的贸易产品。黑龙江地理环境多样,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交错纵横,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肥沃富饶,大、小兴安岭物产丰富,正是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造就了市场上独具特色的商品类型。在“楚勒罕”集市上,天南海北的货物齐聚一堂,除了齐齐哈尔当地的特产之外,来自中原地区的商户也带来了当地的特色商品来贩卖,有晋商与达斡尔等族“以貂易釜”;有夏来秋去的河南卖香囊的商贾;有来自天津宝坻城卖“通草花”的商贾;有来自江南地区的毛蓝布、竹青布、抽机布等布料;有来自吉林的货船,载有瓷器等生活用品,货船到港后便开始倾销瓷器,随后货船向布特哈开去,秋后返航,满载着的山货貂皮。实行“贡貂赏乌林”制度下的黑龙江下游地区每年颁赏的锦缎、布料等加在一起,总量是相当巨大的。这些物品不仅满足了贡貂者的日常生活需要,改善了他们的衣着条件,而且剩余的物品也成了各族人民再交换的商品。经济形态的多样造就了独具特色的商品,貂皮、水獭、玄狐等名贵皮毛和珍珠、海参及海东青等随着各种商业贸易传入中原及周边国家。
  其二,创造了独特的交通运输方式。黑龙江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冬季严寒,且河网密布,但有半年处于冰封期,正是这种气候地理环境,造就了独特的交通运输方式。夏季降水量大,河网密布,所以当地人可以用船来运输货物。冬季河流冰封期长,且降雪量大,于是当地人就开创了一种新的交通工具,用爬犁运输货物和人。当地人运用爬犁载物、载人的运输方式延续已久,清代费雅喀、赫哲等少数民族为省人力,“冬日冰坚,则乘冰床,用犬挽之”[4],除了狗拉爬犁之外,还有马拉爬犁。鄂温克、鄂伦春族等少数民族饲养驯鹿,便利用驯鹿来驮货物。因此,黑龙江北部、库页岛等饲养驯鹿的地区都开始使用鹿驼货物当运输工具,被称为“使鹿部”。这种四季皆宜、方便快捷、四通八达的新型运输方式,解决了当地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造成的难题,可谓是中国交通史上乃至世界交通史上的创新,推动了黑龙江流域的贸易发展。
  其三,推动了文化的传播。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既包括汉族人们的文化传统,也包括少数民族的文化内容。通过一系列的贸易活动,东北地区的特产,如毛皮进入中原,丰富了中原人的服装,引领了新的审美风尚,貂皮也成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中原地区的丝绸进入少数民族地区也带来了新的服饰文化。贸易的繁盛不仅仅促进了服饰文化的交流,饮食文化、风俗习惯都相互借鉴,并且得以发展。在黑龙江地区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黑龙江地区的少数民族可谓功不可没。
  总之,在中华民族的发展长河中,黑龙江地区的少数民族在清政府的推动下所展开的各类贸易活动,丰富了东北亚地区贸易商品、交通方式,沟通了各民族之间的感情,传播了民族文化,对于推进民族聚合、推动边疆开发和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巩固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方式济.龙沙纪略[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
  [2]陈永龄.民族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
  [3](清)西清.黑龙江外记[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4]傅恒.皇清职贡图[M].沈阳:辽沈书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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