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运河通济渠的历史与遗产保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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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效延
摘 要:通济渠是隋唐大运河的首期工程,它有效连接了我国黄河、淮河,全长650千米,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与汗水的结晶。隋唐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作为我国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郑州宝贵文化遗产的重要构成部分,当地政府与文化保护部门必须加强对该段运河的遗产保护工作。结合实际管理和发展的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效率,全面提高运河相关文物的科学管理和保护水平,杜绝发生大运河污染、文物丢失以及遗址破坏等问题。文章进一步对大运河通济渠的历史与遗产保护策略展开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大运河通济渠;历史;遗产保护策略
隋唐大运河通济渠的前身是战国魏惠王开凿的鸿沟水道,始凿于春秋末期,后经历朝历代漕运扩张得以形成,其作为沟通黄河与淮河的重要渠道,从河南荥阳到江苏盱眙,总长度达到了650千米,是中华民族先辈们的智慧与劳动结晶。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如今已存运河故道只剩下了20千米,在2012年曾发掘出土了一批极为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充分体现出了大运河通济渠的原始风貌。为了能够让大运河通济渠文化得到传承发扬,当地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遗产保护措施。在大运河通济渠遗产保护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相关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优化改善历史文物遗产保护机制。
1 大运河通济渠历史发展概况
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是我国大运河的重点河段,同时也是开挖时间较早的运河之一。大运河通济渠的发展前身是鸿沟,而鸿沟则是来源于古代传说大禹治水。大禹为了使黄河两岸居民不受洪水泛滥的危害,利用黄河自高向低流的趋势,合理地将黄河洪水引入到各个疏通的河道、湖泊以及洼地中,最終通向四海,以此解决了黄河水患问题[1]。在春秋战国时期,鸿沟被人们称作为“邲水”,其中魏国为了实现黄河两岸疆域的良好交通往来,在大禹治水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开凿鸿沟。根据魏国史官编著的《竹书纪年》记载“入河水于圃田,又为大沟而引圃水”,这条大沟实质就是鸿沟,也就是隋唐大运河通济渠的雏形。鸿沟的顺利开展不仅推动了战国时期魏国经济的大力发展,同时也方便了鸿沟两岸人民的交易往来。在三国时期,曹操为了进行北方征战,在河北修建了一条被称为白沟的运河,该运河同样为隋朝开凿通济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隋唐时期是中国大运河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阶段,其中隋炀帝为了进一步巩固中央政权,通过利用前代开凿的旧渠或者一些自然河道,成功开凿出了贯通南北的大运河。大业元年(605)三月,隋炀帝“发河南诸郡男女百余万,开通济渠,自西苑引谷、洛水达于河,自板渚引河通于淮海,自是天下利于转输”。大运河通济渠的开凿修建充分发挥鸿沟的作用,促使通济渠有效连接了黄河、淮河水系,是隋朝运河的主体部分。而唐朝则主要是负责对大运河的管理维护,进行大规模的疏浚河道,促使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变得更加通畅。
2 大运河通济渠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文物流失现象频繁,文化价值受损
在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一直存在着文化流失现象,导致通济渠遗址文化价值受损。一些大运河沿岸居民百姓常年在河道两旁田地里进行耕地种植,当发现农田中有宝物往往会占为己有,或者被一些不法文物商贩给收走,从而导致当地遗址文物的流失,造成文化价值受损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不利于对大运河通济渠古道遗产的科学有效保护。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对于大运河通济渠遗址的保护工作稍显不足,还需积极制订出有效保护管理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深入挖掘保护利用大运河通济渠的价值。
2.2 遗址遭受破坏,存在污染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活动变得日益频繁起来,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难免会遭受到一定的人为破坏。比如,当地基层政府为了大力发展各个产业,当地居民为了满足个人住宅建设的需求,会存在一些对文化遗址源进行破坏的行为。村民随意在遗址附近堆放污染杂物,在枯水期展开违法建设开挖取土,这些行为都会促使通济渠遗址遭到破坏,并引发一系列的污染问题[2]。除此之外,在大运河通济渠河道周边还时常发生树木砍伐、树枝攀折以及草坪被践踏等现象,遗址周围绿化受损,进一步引发了水土流失问题,通济渠河岸两旁土坡侵害问题较为严重。
3 大运河通济渠遗产保护工作策略
3.1 重视培训宣传工作,完善管理机构
在新时期,当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大运河通济渠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出自身职责作用,加强对工作人员与社会公民的培训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遗址保护意识,促使他们共同参与到遗址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促进大运河通济渠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发展[3]。首先,当地政府要加强对相关管理机构部门的科学指导工作,提升管理人员对大运河通济渠科学管理保护的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参与专业化培训教育工作,着重讲解大运河通济渠的发展历史、文物价值以及文化保护法律法规内容,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充分认识到保护大运河通济渠文化价值的重要性,要结合现状采取有效保护管理措施,提高对大运河通济渠的综合保护管理水平;其次,郑州市文物部门要严格按照事先制订好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切实落实好各项有关于郑州大运河通济渠遗产的保护管理措施,拓宽完善该遗产的文化品牌功能,加强对遗址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促使更多民众积极参与到遗址文物保护工作中,全面提高大运河通济渠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最后,政府部门还需完善相关管理机构,组织专业人员科学制订颁布《大运河遗产通济渠保护规划》《大运河遗产通济渠专项设计规划》等遗产整治方案,确保能够围绕大运河通济渠形成完善的保护规划体系,搭建起先进的遗产监测数据平台,实时为相关部门机构传递有效监测数据,结合遗产实际情况采取有效保护管理措施,从而提升大运河通济渠遗产保护水平。
3.2 加强遗址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专项整治
当地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运河通济渠遗址保护工作,要积极出台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政策措施,结合大运河通济渠当前面临的实际保护管理问题,制订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如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科学有效地制订《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保护管理巡查制度》,加强对遗址的巡防、巡查工作,避免发生各种破坏遗址的行为,让该项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需合理划分大运河通济渠保护范围,根据重要性程度科学地设定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对保护区附近的建筑工程开发建设进行严格限制,杜绝社会发展活动对遗址保护工作产生不良影响。针对大运河通济渠遗址环境污染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污染破坏的科学防治工作[4]。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业人员深入遗址现场进行调研分析,根据实际生态环境情况制订出合理的环境污染治理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绿化污染治理问题以及遗址风貌复原问题等。遗址环境管理部门要围绕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有效建立起完善的生态保护圈,加强对遗址周围水资源、土壤资源、绿化资源的科学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合理控制好各个污染源,全面提高遗址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平,避免遗址原始风貌遭到破坏。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促进我国大运河通济渠遗址保护工作的顺利发展,当地政府部门必须有针对性地制订颁布相关保护管理措施。当地政府部门要发挥出自身的主导作用,加强遗址保护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与民众的遗址保护管理意识,共同参与到遗址文物保护工作中,杜绝发生各种遗址破坏行为。此外,政府部门还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落实好各项遗址保护管理措施,有序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大运河通济渠遗产保护水平。
参考文献
[1]鲍君惠.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的历史考述[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
[2]蔡志伟,靳灵云,李建东.基于现实可操作性的城市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策略——以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为例[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规划60年:成就与挑战——201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08城市文化).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
[3]王钰铭.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遗址保护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7.
[4]黄开晶,孟祥彬.景观规划视角下运河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以香河县京杭大运河文化景观带规划为例[J].小城镇建设,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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