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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民族古籍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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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民族古籍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呈现形式之一,是了解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依据。文章以贵州民族文化宫2007年开展至今的民族古籍保护工作为例,思考在民族古籍保护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工作方法、措施,为今后古籍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新思路。
  关键词:民族古籍;开发利用;有效措施
  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致力于贵州境内民族古籍文献的抢救保护与收藏工作,经过十余年的征集工作积累,现有馆藏彝文古籍、水文古籍、清水江文书等少数民族古籍文献资料2700余册(份),其中水文古籍收藏量位居全国第四,馆藏民族古籍中有8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彝文5部,水书3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彝文古籍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古籍工作重点逐步由征集转向保护、利用、开发馆藏民族古籍。
  2008年至今,笔者负责、参与了馆藏民族古籍的征集、整理、编目、翻译、编辑出版等工作,发现在民族古籍保护中存在一些问题,结合馆内工作进行总结,为今后古籍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经验借鉴。
  1 民族古籍整理开发困境
  1.1 保护机构众多,缺乏管理
  民族古籍除散落在民间的以外,主要收藏于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科研院所等单位,仅贵州省彝文古籍收藏机构就有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研究院、毕节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等十余家。
  笔者2016年在毕节市彝文古籍收藏机构调研中发现,众多基层收藏机构因保管和征集经费严重不足,缺乏现代化的保管设施。这样势必会加快已收藏民族古籍的老化、损毁。各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和沟通,使用古籍时更无法实现互通有无,给古籍分类、编目工作带来不便,也给古籍的开发利用工作增加了难度。
  1.2 缺乏民族语言专业人才
  整理、编目工作除了对古籍的页码、尺寸、版本等基础信息进行整理外,还须提炼出古籍的内容提要、年代等重要项目。民族古籍的文字记载多为少数民族文字,对其编目应具备文献学相关知识,同时要认识少数民族文字。实际上,很多从事民族古籍管理工作的同志不一定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征集到馆的古籍文献也不是单一类别的民族文献,其种类繁多,要做到熟知每一种民族语言显然无法实现,整理、编目工作缺少民族语言专业人员支撑。
  1.3 民族古籍翻译水平参差不齐
  在整理内容提要的基础上,贵州民族文化宫积极开展民族古籍的翻译工作,完成对一千余份清水江文书、一部彝文古籍、一部水文古籍的全文翻译工作。清水江文书是贵州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用汉文书写的林业契约文书,是研究清水江地区当时的社会生活、经济史、法制史、民族关系、族群关系、官民关系、贸易往来等方面的珍稀文献①,文书原文的全文翻译只需要按原文直译就能正确表达其真正含义。而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古籍对译者的要求,除了精通少数民族古文字以外,汉语水平也要有一定的造诣,翻译作品要实现少数民族文字与汉字艺术性的融会贯通。实际翻译工作中,译者与评审专家对原文的直译意见一致,却对同一句原文的意译出现不同的解读,有的倾向于尊重原文本意,有的结合民族习俗翻译,有的期望追求文采艺术性表达,没有标准衡量孰对孰错,想要做到民族古籍翻译的“信、达、雅”并非易事。
  2 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
  2.1 整合资源统一管理
  贵州民族文化宫按照《国家古籍书库基本要求》对古籍文献特藏室的温湿度、空气净化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相较于基层收藏单位和个人收藏,能给民族古籍提供较好的保存环境。民族古籍的保护可采取寄存的方式,签订古籍收藏保护协议,保留原收藏单位、个人对民族古籍的所有权,将古籍寄存在收藏条件更为优越的收藏机构,由代保管机构分类、编目,有条件的收藏机构可对古籍进行数字化保护,通过整合资源统一管理让更多民族古籍得以面世。
  2.2 整理编目合作模式
  以收藏单位+专家的合作方式,遵照古籍整理工作的要求,从古籍特点出发,开展古籍系统整理。结合本馆实际需求,以专家顾问的形式聘请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家、学者、使用者对整理编目工作予以协助,指导完成古籍的年代界定、内容提要工作。同时馆内工作人员结合古籍普查标准对古籍其他信息进行整理录入,两者汇总后形成较为完整的古籍文献目录信息。
  通过合作的方式,贵州民族文化宫已完成对馆藏水文古籍、彝文古籍、清水江文书的清点、编目、档案信息数字化,系统全面地了解馆藏民族古籍文献的数量、种类和大致内容,正确反映馆藏古籍基本情况,方便民族文化研究工作者迅速、准确地检索古籍,让蕴含在民族古籍中有价值的资料得到充分利用,也为古籍的安全、完整保存打下基础,有利于古籍的长期使用。
  2.3 加强翻译工作专业性
  民族古籍文献的编目工作开展为研究民族文化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了线索,但在他们需要古籍中记载的资料又不满足于内容提要时,古籍全文翻译工作的必要性就凸显了。贵州民族文化宫坚持优先开发的原则,在编目数据的基础上,将破损程度不大、学术价值较高的古籍列入优先开发或重点开发项目。以馆藏国家珍贵古籍名录《阿哲君长世系》《金堂卷》两部民族古籍的全文翻译为例,采用原文加注国际音标、直译和意译的翻译方法,能使读者读懂原著,又能让研究者评鉴译者的翻译水平,使原文意思能够得到正确的表达和理解,翻译中重点知识点加上注释,对原文内容加以考释和说明,翻译工作结束后聘请多位省内外专家开展评审,汇总多方评审意见对译文进行校对、修改,最终形成了科学化、规范化的翻译作品。
  总的来说,对民族古籍文献的翻译归根到底还是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救书、救人、救学科”是民族文化保护中的重要理念,許多高校开设了民族语言课程及民族古籍专业,贵州三都成立水书文化研究院、贵州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把毕摩文化的传承以学校的形式进行规范教学,以多样的方式培养热爱民族文化的年轻一代,使其汉语水平和本民族语言文字水平都得以提高,让民族古籍整理翻译工作后继有人。作为民族古籍的收藏保护单位,加强与专家学者、学术团体及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才能开启民族古籍保护的新思路、提升民族古籍工作的业务能力,开展多方评审确保翻译作品与原文思想内容的一致性、完整性、完美性,做到民族古籍翻译工作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对民族负责任。
  2.4 重视民族古籍形式多样的数字化工作
  2009年7月,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指出:“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调查登记工作,对濒危少数民族重要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大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力度,加快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进程。”①民族古籍的整理和保护工作融入现代科技因素,目的是让民族古籍可长久保护、及时传播。这也是对民族古籍保护最快的方法。
  古籍数字化在图书馆、博物馆层面一般可进行原物扫描、原样复制,现阶段贵州民族文化宫已完成对馆藏水文古籍的部分扫描、清水江文书全文拍摄。同时与台北故宫博物院合作,对其馆藏贵州珍贵古籍文献进行复制,将一比一仿真复制件作为展品陈列于“贵州世居民族历史文化展”中,作为研究清代贵州少数民族风情的重要文献资料。为立体展现、直观传播少数民族文化,贵州民族文化宫聘请水书习俗国家级传承人在专业演播厅录制水文古籍诵读视频,作为贵州民族文化宫馆藏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影像资料加以保存。
  形式多样的民族古籍数字化方式不仅解决了古籍保护与使用的矛盾,也能满足多方面、多层次的现代阅读和研究需求。充分利用数字化这一古籍再生性保护的现代化手段,既能永久地保存民族古籍完整原貌,又能对图文数据进行深层次挖掘及网络共享,达到延续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目的。
  3 结语
  语言文字作为文化的载体,具有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汉文古籍文献保存了大量的汉族历史文化,少数民族古籍涉及的文字、历史、政治、经济、军事、哲学、艺术等领域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和民族色彩,两者结合构成完整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对民族古籍进行的整理、开发、利用工作,使民族古籍所记载的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展现在各族人民面前,消除隔阂,增强民族认同感及凝聚力,是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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