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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文字编》古玺文订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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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古玺文是《战国文字编》收录的主要文字类型,约占全书总字形量的1/4。依据学术界最近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战国文字编》在收录古玺字形上存在的缺失字头、字形及各种错误进行了增补订正。
  关键词:《战国文字编》;古玺文;增补;订正
  汤余惠主编的《战国文字编》(以下简称《战编》)是一部迄今为止著录战国文字字形最为丰富的专书。其收录资料宏富,包含了各类器物,如铜器、兵器、货币、陶器、玺印、封泥、刻石、金银器以及竹简帛书上的文字。其汇集了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是一部对战国文字做总结性研究的学术著作。古玺文是《战编》著录字形的大宗,达到5125个,约占全书总字形量的1/4。依据学术界最近的相关研究成果,我们发现《战编》在这个类型的字形汇录中尚存在一些问题,特作增补订正如次。
  1 增补字头
  《战编》字头按《说文解字》(简称《说文》)顺序排列,今依据最新相关研究成果将《战编》缺失字头增补如下:
  ①《战编》“言”部下增加“訄(訅)”字头,例见《古玺汇编》(简称《玺汇》)0194,《古玺汇考》①(简称《玺考》),333.7。
  ②《战编》“木”部下增加“朸”字头,例见《玺汇》0841、0066。
  ③《战编》“人”部下增加“佃”字头,例见《玺汇》2541、2542。
  ④《战编》“马”部下增加“驲”字头,例见《玺汇》4078,《玺考》337.8。
  2 增补字形
  依《战编》体例,古玺字形是主要收录对象,但实际上一些字头下失收古玺字形:
  ①《战编》537页“同”下未收录古玺字形,增补《玺汇》0674、3082,《玺考》237.2。
  ②《战编》549页“人”下增补《玺汇》0173、1550、4697。
  ③《战编》469页“月”下增补《玺汇》2394,《玺考》60.1。
  ④《战编》483页“年”下增补《玺汇》2279、3281,《玺考》60.1。
  ⑤《战编》125页“足”下增补《玺汇》0946、1871、2353。
  ⑥《战编》825页“乍”下增补《玺汇》1715。
  ⑦《战编》166页“與”下增补《玺汇》3997。
  ⑧《战编》86页“步”下增补《玺汇》1643。
  ⑨《战编》972页“(以)”下增补《玺汇》4856、4656、4918、4852、4860。
  ⑩《战编》13页“三”下增补《玺汇》0290。
  k《战编》89页“是”下增补《玺汇》1635。
  l《战编》198页“敛”下增补《玺汇》3862。
  m《战编》132页“十”下增补《玺考》60.1。
  还有一种情况是,《战编》虽已收录古玺字形,但只涉及部分构形种类,缺失了一些在结构或形体上有明显特点者,这同样不合《战编》体例要求:
  ①《战编》883页“壐(同玺、鉨)”下增补《玺考》165.5、52.4。
  ②《战编》562页“弔(同)”下增补《玺汇》3428、3350,《玺考》327.5。
  ③《战编》331页“舍”下增补《玺汇》0218,《璽考》69.2、69.3。
  ④《战编》661页“灋(法)”下增补《玺汇》1301。
  ⑤《战编》829页“”下增补《玺汇》3891。
  3 订正错误
  除缺失字头、字形外,《战编》收录古玺文还出现少量错误,大致为释字错误、体例不统一、国别标号错误、著录编号错误、转录字形错误。
  3.1 释字错误
  ①《战编》553页“供”下收录《玺汇》5483。按:《玺汇》旧释为单字“供”,施谢捷《玺考》第108页改释作“(府)”二字,并认为“系反书,翻正作,即(府)”。考查《战编》887页“坿(同)”下收录的古玺字形,均为正写上“付”下“土”结构,如《玺汇》1386、2315、5548。今从施说,将5483增补在土部“坿”下。反之,《战编》为5483玺单立的字头“供”可考虑取消。
  ②《战编》884页“壐(同玺、鉨)”下收录《玺汇》5253。按:《玺汇》旧释为单字“鉨”,施谢捷《玺考》第143页改释作“士(鉨)”二字。而《战编》作为单字“鉨”收录错误,故应将5253玺分割为两个字形,方可将收录在“壐”字头下。
  ③《战编》742页“沄”下收录《玺汇》3002。按:《玺汇》旧释为“”,而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战国文字声系》第309页、黄德宽《古文字谱系疏证》第847页均释为“汋”。《战编》收录在“沄”下,与另两个古玺字形“沄”、有所不同,3002玺文中间多一圆点。对比“沄”“汋”两字,其区别如下:“沄”字之“云”中间部分均无分离的圆点笔画,而“汋”字之“勺”象勺具之形,勺内圆点表示食物,勺柄上的点画为饰笔。《玺汇》1011和3002两玺中“汋”之“勺”形一正一反,故3002玺文当释作“汋”字。换言之,《战编》将3002“汋”误作“沄”,而743页“汋”下未收录古玺字形,故应将其增补在“汋”下。
  ④《战编》635页“”下收录《玺汇》0739。按:《玺汇》旧释作“”,施谢捷《玺考》第259页释作“”。黄德宽《古文字谱系疏证》第3478页“”下收录四方古玺与0739极其相似,如《玺汇》3166,黄先生认为:“古从石之字或从厂,乃硻之异文。”其后“”下收录《玺汇》0938同《战编》,“从贝声,乃贤之异文”。故并非之异体,《战编》将0739释作“”有误。《战编》637页“硻”下未收录古玺字形,当考虑将0739玺归在其下。
  ⑤《战编》573页“朢”下收录《玺汇》5691。按:《玺汇》旧释作“朢”,何琳仪(1998,第371页)改释为“脰”,施谢捷(2006,第329页)、黄德宽(2007,第1009页)均从何说。故《战编》从旧说有误,当收录在257页“脰”下。   3.2 体例不统一
  《战编·凡例》:“正编按照《说文》一书顺序排列,不见《说文》的字,按偏旁部首附于相应各部之后,在该字右上角标‘*’,且字例的选择以字形清楚的为首选,同时兼顾各种异体。”在整理《战编》收录古玺文情况时我们发现,在不同字头下出现了重复收录同一方古玺文字形的现象,这一情况明显违背了《战编》的编排体例,现摘录如下:
  ①《战编》880页“均”下与696页“*”下均收录《玺汇》1129。“*”下仅收录此玺,且标明“同均”,即《战编》在两个字头下重复收录同一古玺字形。“均”下收录的其他古玺字形还有从“立”者,如0782。战国文字中“土”旁常或作立形。《凡例》中既然规定在字例选择中“同时兼顾各种异体”,如果再重复收录并专门为其单立字头的话就显得没有必要,故可考虑取消不见于《说文》的字头“*”。
  ②《战编》117页“得”下与596页“”下均收录《玺汇》0291,两字头均见于《说文》。
  ③《战编》4页“下”字下(标明国别E)与103页“*”下(未标明国别)均收录《玺汇》0619,“*”下仅收录0619玺,并标注“同下”。此种重复收录同一古玺文字形的情况同“均”。仔细查检两处著录的同一字形,图片视觉效果不同,故疑可能因《战编》出于多人之手而引起重复收录现象,相应地导致编排体例前后不统一。
  ④《战编》92页“造”下与206页“*”下均收录《玺汇》0131,两者图片视觉效果不同,著录情况同“下”。
  ⑤《战编》564页“*”下与799页“姓”下均收录《玺汇》1337,细审图片,两者亦有视觉效果不同的情况,同“下”和“造”。
  3.3 国别标号错误
  ①《战编》259页“(同脐)”下收录《玺汇》1336,国别标号为C(三晋玺),而123页“卫”下亦收录该玺,但国别标号为E(燕玺),即同一方玺上的字在两个字头下国别标号不一致。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战国文字声系》第1268页“”下认为此玺是燕玺。简言之,“”下国别标号错误,应改为E(燕玺)。
  ②《战编》425页“”下收录《玺汇》2112,国别标号为D(齐玺),但汤余惠《略論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认为此玺是楚玺。何琳仪(1998,第24页)“”下亦认为此玺是楚玺,故《战编》国别标号D错误,应改为B(楚玺)。
  3.4 著录编号错误
  ①《战编》635页“”下收录《玺汇》0939。按:复检《玺汇》0939玺,字形与0938玺相似,右下角均作“寸”,但《战编》所收字形作“又”,与《玺汇》2923玺相同,故《战编》著录编号错误,应改为2923。
  ②《战编》878页“坤”下收录《玺汇》192。按:《玺汇》著录编号特点均为四位数,查检原玺出处为《玺汇》183页,编号应为1792。同见于侯家庆硕士学位论文《〈战国文字编〉校订》第6页。
  3.5 转录字形错误
  《战编》138页“謹”下著录《玺汇》0983,与《玺汇》116页0983字形有差异。仔细审查,发现《战编》著录“謹”之“言”减少一“点”画,疑编撰者在处理此字形时删除或遗漏最上部接近边框处的小竖点笔画,属转录字形错误。
  参考文献
  [1]汤余惠.战国文字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
  [2]罗福颐.古玺汇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
  [3]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订补)[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
  [4]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战国文字声系[M].北京:中华书局,1998.
  [5]黄德宽.古文字谱系疏证(全四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6]曹锦炎.古玺通论[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6.
  [7]晓籁.回望战国文字—兼评《战国文字编》[J].出版广场,2003(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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