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宛陵林场森林经营类型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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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将宣城市宣州区宛陵林场划分为8个森林经营类型,分别是马尾松一般用材林、马尾松重点保护林、软阔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杉木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杉木水土保持林国家储备林、杉木重点保护林、湿地松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分别分析了不同森林经营类型的培育目标、造林措施和培育措施,以期为促进宣州区林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宛陵林场;森林经营类型;安徽宣城;宣州区
中图分类号 S75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11-0154-03
宛陵林场地处宣城市宣州区,水热资源充足,适合于多种树种的生长,这为林场转变经营思路,调整森林树种结构、径级结构,开展林下经济等以满足人们对林木产品多样化需求奠定了基础。依据功能区划、森林分类区划和管理类型区划成果以及当地森林经营条件和林场森林资源特点等将林场分成8个森林经营类型。现将8个森林经营类型的培育目标、造林措施和培育措施分别总结如下。
1 马尾松一般用材林森林经营类型
该森林经营类型涉及马尾松一般用材林所有小班共16个,合计面积132.9 hm2,实施保护经营。
1.1 培育目标
对森林进行改造,补植乡土珍贵树种,改善树种结构,以培育木材为主。
1.2 造林措施
植苗造林,造林树种宜选择阔叶树为主,部分可以针阔混交。苗木标准为Ⅰ级苗,根系发达、无病虫害;穴状整地,植穴规格60 cm×60 cm×50 cm;造林密度为300~600株/hm2;造林后连续抚育3年,前2年每年抚育2次,分别安排在5—6月和9—10月进行;第3年抚育1次,安排在5—6月进行。
1.3 培育措施
对栽植针阔或者阔叶树幼龄期在5~6年时进行修枝,树冠高度为树高的2/3,在晚秋到早春比较适宜修枝,修枝宜用电锯进行,在贴近树干处,将要修除的枝条平整地锯掉,林分郁闭度>0.8时可进行第1次抚育——疏伐,之后当林分郁闭度再次超过0.8时进行生长伐,同时进行修枝,树冠高度为树高的1/3~1/2,要求同幼龄林。近熟林在郁闭度超过0.8时进行1次生长伐;疏伐、生长伐对象采用林木分级法(林木分级方法见《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采伐木顺序为Ⅴ级木—Ⅳ级木—(必要时)Ⅲ级木,伐后保证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疏伐及生长伐强度根据抚育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结果及《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中栽植针阔或者阔叶树林分合理密度控制表而定[1]。
2 马尾松重点保护林森林经营类型
马尾松重点保护林森林经营类型涉及林场马尾松重点保护林小班共计87个,合计面积为1 171.4 hm2,本类型小班应进行重点保护。
2.1 培育目标
对森林进行改造,进行阔叶混交,少量可以针阔混交,改善树种结构,保护水土。
2.2 造林措施
马尾松重点保护林的造林措施同马尾松一般用材(详见1.2)。
2.3 培育措施
马尾松重点保护林的培育措施同马尾松一般用材(详见1.3)。
3 软阔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经营类型
该森林经营类型涉及所有小班共33个,合计面积为295.5 hm2,本类型林分应进行重点保护。
3.1 培育目標
以培育软阔水土保持林为目标,实现保持水土的目的。
3.2 造林措施
林分以封育为主,进行天然更新,在天然更新能力不足时,适当通过补植方式进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植的树种宜选择阔叶树为主,部分可以进行针阔混交,苗木标准应为Ⅰ级苗,根系发达、无病虫害;采用穴状整地,植穴规格视苗木大小设计为40 cm×40 cm×30 cm~60 cm×60 cm×50 cm不等;补植密度根据天然更新能力设计为300~600株/hm2不等;补植后应连续抚育3年,前2年每年抚育2次,分别安排在5—6月和9—10月进行;第3年抚育1次,安排在5—6月进行;补植树种当年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3 年后保存率应>80%。
3.3 培育措施
对于通过封育形成的软阔幼龄林,林分郁闭后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受到上方或侧方树种严重遮阴时,进行第1次透光伐;软阔林从幼龄林进入中龄林,林分郁闭度>0.8时可进行第2次透光伐,之后郁闭度再次超过0.8时,进行1次生长伐;林分进入近熟林、郁闭度超过0.8时进行1次生长伐;生长伐采用林木分级法(林木分级方法见《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采伐木顺序为Ⅶ级木—Ⅵ级木—(必要时)Ⅴ级木,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生长伐强度根据抚育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结果及《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中软阔林分合理密度控制表而定,但不得超过15%。
4 软阔一般用材林森林经营类型
该森林经营类型涉及软阔一般用材林所有16个小班,合计面积为50.5 hm2,实施保护经营。
4.1 培育目标
以培育软阔一般用材林为目标。
4.2 造林措施 软阔一般用材林的造林措施同马尾松一般用材林(详见1.2)。
4.3 培育措施
对于通过封育形成的软阔叶幼龄林,林分郁闭后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受到上方或侧方树种严重遮阴时,进行第1次透光伐;软阔叶林从幼龄林进入中龄林,林分郁闭度>0.8时可进行第2次透光伐,之后郁闭度再次超过0.8时,进行1次生长伐;林分进入近熟林、郁闭度超过0.8时进行1次生长伐;生长伐采用林木分级法(林木分级方法见《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采伐木顺序为Ⅶ级木—Ⅵ级木—(必要时)Ⅴ级木,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生长伐强度根据抚育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结果及《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中软阔林分合理密度控制表而定,但不得超过15%。人工软阔叶幼林造林树种保存率<80%、天然软阔叶幼龄林林分郁闭度<0.5或含有>25 m2林中空地时需进行补植或进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植乡土树种或珍贵树种;对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后病腐木达10%的林分需进行卫生伐。
5 杉木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森林经营类型
该森林经营类型涉及的杉木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所有小班共50个,合计面积为288.3 hm2,本类型林分应进行重点保护。
5.1 培育目标
以培育杉木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为目标。
5.2 造林措施
杉木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的造林措施同软阔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见3.2)。
5.3 培育措施
杉木幼龄期当林分郁闭度达到0.8以上时,应隔株或隔行进行1次机械疏伐,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杉木中龄林、近熟林在林分郁闭度达到0.8以上时可各进行1次生长伐,疏伐、生长伐采用林木分级法(林木分级方法见《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采伐木顺序为Ⅶ级木—Ⅵ级木—(必要时)Ⅴ级木,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疏伐及生长伐强度根据抚育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结果及《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中杉木林分合理密度控制表而定,但不得超过15%;本类型林分如造林树种保存率<80%且低于造林合理密度的幼龄林、林分郁闭度<0.5或存在林隙、林窗、林中空地的中熟林和近熟林时需进行补植;对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后病腐木达10%的林分需进行卫生伐。
6 杉木水土保持林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类型
该森林经营类型涉及杉木水土保持林国家储备林所有小班5个,合计面积43.7 hm2,本类型林分应进行重点保护。
6.1 培育目标
已经设计为国家储备林,今后的任务以培育胸径≥35 cm的杉木大径材为目标。
6.2 造林措施
本类型林分主要是以现有林分为基础,采用目标树经营法,通过选育目标树—择伐达到目标胸径的目标树—再补充选育目标树—再择伐的方式不间断的获得杉木大径材,同时对择伐形成的林窗采取补植结合选育林下乡土树种幼树幼苗方式进行更新,最终形成复层异龄的杉木近自然林或是杉阔混交的近自然林。补植的树种选择阔叶树为主,部分可以针阔混交,苗木标准应为Ⅰ级苗,根系发达、无病虫害;采用穴状整地,植穴规格视苗木大小设计为40 cm×40 cm×30 cm~60 cm×60 cm×50 cm不等;补植密度视林窗情况设计为300~600株/hm2不等;补植后应连续抚育3年,前2年每年抚育2次,分别安排在5—6月和9—10月进行;第3年抚育1次,安排在5—6月进行;补植树种当年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3 年后保存率應>80%。
6.3 培育措施
杉木幼龄期当林分郁闭度达到0.8以上时,应隔株或隔行进行1次机械疏伐,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杉木中龄林、近熟林在林分郁闭度达到0.8以上时可各进行1次生长伐,生长伐采用林木分类法(目标树、干扰树、辅助树、其他树,林木分类方法见《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选择和保持目标树390~450株/hm2,采伐干扰树,必要时可采伐部分其他树,伐后保证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疏伐及生长伐强度根据抚育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结果及《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中杉木林分合理密度控制表而定,但不得超过15%。
7 杉木重点保护林森林经营类型
该森林经营类型涉及杉木重点保护林所有小班共19个,合计面积为183.8 hm2,本类型林分重点保护。
7.1 培育目标
以培育杉木重点保护林为目标。
7.2 造林措施
杉木重点保护林的造林措施同软阔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详见3.2)。
7.3 培育措施
杉木幼龄期当林分郁闭度达到0.8以上时,应按隔株或隔行进行1次机械疏伐,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杉木中龄林、近熟林在林分郁闭度达到0.8以上时可各进行1次生长伐,疏伐、生长伐采用林木分级法(林木分级方法见《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采伐木顺序为Ⅶ级木—Ⅵ级木—(必要时)Ⅴ级木,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疏伐及生长伐强度根据抚育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结果及《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中杉木林分合理密度控制表而定,但不得超过15%。
8 湿地松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森林经营类型
该森林经营类型涉及湿地松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林所有小班29个,合计面积275.8 hm2,本类型林分应重点保护。
8.1 培育目标
以培育湿地松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林为目标。
8.2 造林措施
湿地松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的造林措施同软阔国防林及水土保持林(详见3.2)。
8.3 培育措施
湿地松从幼龄林进入中龄林,林分郁闭度>0.8时可进行第1次抚育——疏伐,之后当林分郁闭度再次超过0.8时进行生长伐;近熟林在郁闭度超过0.8时进行1次生长伐;疏伐及生长伐采用林木分级法(林木分级方法见《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采伐木顺序为Ⅴ级木—Ⅳ级木—(必要时)Ⅲ级木,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疏伐及生长伐强度应根据抚育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结果及《安徽省森林抚育技术导则》中外松林分合理密度控制表而定,但不得超过15%[4]。
9 参考文献
[1] 李婷婷,陆元昌,张显强,等.经营的马尾松森林类型发育演替阶段量化指标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14,36(3):9-17.
[2] 朱玮强,顾蕾.碳汇目标下森林经营决策:以江西省杉木林为例[J].林业资源管理,2017(3):41-45.
[3] 史江平.杉木人工林近自然经营的初步效果[J].绿色科技,2017(9):181-182.
[4] 龚伟,黄逢龙,吴雪松.湿地松容器育苗方法及造林关键技术[J].农业与技术,2008,38(13):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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