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预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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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主要存在对预防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检疫检查执法合力不强、缺乏有效监管、枯死松木清理粗放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以期为松材线虫病的科学预防提供参考。
关键词 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S763.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11-0123-02
松材线虫病,亦称松树萎蔫病或松树枯萎病。树木一旦受松材线虫侵害,短期内就会死亡,而且防控难度大。因此,松材线虫病又被称为松树“癌症”。
松材线虫病的传播途径主要分为自然传播和人为传播2种。自然传播主要通过媒介昆虫携带松材线虫传播到邻近的健康松树上。人为传播是指带有松材线虫和传播媒介的病材、病枝及其加工品等通过人工、运输工具等搬运到另一个地区,这种传播方式不受自然屏障限制,而且速度快,是最主要也是最危险的传播方式。
松材线虫病一旦发生,危害巨大。一是直接造成松木木材使用价值损失,二是增加病害防治经费。以单株100 kg松木为例,目前泾县市场收购价约为0.6元/kg,单株市价约为60元;而单株枯死松木的清理费用,县政府网站招标的网罩法处理费用为160元/株,木材直接损失加处理费用每株松木就达220元。另外,松材线虫病不仅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也严重破坏了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对我国丰富的松林资源造成巨大威胁。
2018年10月1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北京召开松材线虫病防治专家座谈会,通报了当前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危害情况: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最新结果显示,我国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传播扩散加剧,泰山、黄山等重要风景名胜区面临的威胁加大,危害损失加重,松材线虫病呈现爆发式发生态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1 存在的问题
1.1 对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各级相关部门对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不重视,且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在没有发生松材线虫病之前,相关预防工作的价值或作用无法准确计量,缺少有力的数据说服决策部门,这也是导致决策部门认识不足的重要原因,直接影响到政策的落实和经费的保障。
1.2 检疫检查执法合力不强
泾县林检局现有工作人员7人,负责监督监管全县14.7 万hm2林地和无数涉林经营户和工程建设施工的检查执法工作,工作人员缺乏,工作压力大;乡镇林业站虽配有兼职检疫人员,但大多是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不履行检疫执法工作;全县在省批木竹检查站基础上加挂检疫检查站职能的专职检疫员共有30人,其检疫执法仅局限于对无植物检疫证进行林产品运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执法对象单一,执法范围有限[1]。
1.3 对林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涉木包装辅助材料缺少有效监管
多年来,对一些在林区建设的重点项目(如移动基站、高速高铁、电力施工等野外作业)使用的涉木包装辅助材料监管存在漏洞。根据惯例,对其监管大多是上门宣传政策、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签订责任书和告知注意事项等,在施工过程中再实地检查。但实际检查发现,林区常有丢弃的线盘等涉木材料。特别是一些国家级项目,因项目单位规格高、施工时间长、所用物资包装材料巨大,要做到无漏洞监管难度非常大。当违法行为未受到处罚时,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导致不法行为变本加厉,给监管带来困难。
1.4 枯死松木清理粗放简单
多年来,预防监测的工作主要是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做好枯死松木的普查、统计及清理工作。而山场杂灌丛生,环境复杂,严重影响作业精细程度[2]。在清理枯死松木过程中作业粗放,未严格按照要求将1 cm以上的枝、树头全部清理下山,树桩也未全部挖除或用药物处理。
实践发现,在松木密度较大、自然整枝较高的松林中,因下部枝条均已枯死,工人在林下开展现场清理枯死木工作时,无法准确判断松木是因自然整枝仅下部枝条枯死的健康松木还是已经整株死亡的病死木,导致清理工作难以精准到位,留下安全隐患。
2 对策
2.1 强化各级政府的防治主导作用
没有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协调、资金保障,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是无法进行的。因此,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汇报、善于汇报,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2 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
在一时不能增加人员的情况下,整合现有基层林业单位的力量非常必要。一是在各乡镇林业站选择2名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成为专职检疫员,增强检疫检查力量。二是合理发挥现有检疫检查站专职检疫员的力量。自育林基金取消征收后,木竹无证违法运输等行为已是极少数,木竹检查站的职能应适当调整,重点向检疫检查倾斜。三是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制定相关的工作预案,形成以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局为执法主体、高效有力的监督检疫执法综合力量[3]。
2.3 加强林区重点建设工程监管
各林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林长制工作平台,调动发挥各级林长、生态护林员和林业站工作人员的作用,及时发现、获取林区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对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确定1~2名专职或兼职检疫员作为与企业之间的联络员,做好法律法规宣传,书面告知应遵守的法律条款,服务企业涉木材料报检复检,全程跟踪项目施工涉木材料的使用、回收和销毁情况,严禁随意弃置于林区内,杜绝病虫害传播隐患,争取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个台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明知故犯、造成损失的,建议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增加其违法信用成本。
2.4 规范枯死松木的清理和使用
对普查、巡查中发现的枯死松木,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处理,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枯死松木清除率达100%,确保枯死松木就地除害处置率达100%。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使用枯死松木等违法行为,防止带病松木非法使用流通,造成病虫害人为传播[4]。
2.5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建立举报渠道,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林区群众参与监督并举报林区内违规施工作业、违规收购使用枯死松木、随意丢弃松木施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给予重奖。对违法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公开曝光。
2.6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林长制办公室要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防治知识、防治技术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公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
3 参考文献
[1] 蒋敏,黄斌,余旭,等.松材线虫病的分布、危害及其防治对策[J].浙江林业科技,2018,38(6):83-91.
[2] 倪川,王智苑,郑雯,等.将乐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调查分析[J].福建林业,2018(5):41-45.
[3] 楊平,冯勇,徐艳,等.当阳市松材线虫病除治措施及效果分析[J].湖北林业科技,2018,47(5):83-84.
[4] 李明.松材线虫防治防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J].绿色科技,2019(5):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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