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子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阶段性成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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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整体评价,结合林区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有效推进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天保工程的有序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概况;成效;问题;对策;三岔子林业局
中图分类号 S7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08-0150-02
1998年9月,政府出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考虑,正式启动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经过2年试点,2000年10月国家正式启动天保工程,2000-2010年为工程一期,2011-2020年为工程二期。按照工程总体部署,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天保工程以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为核心,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建设转产项目,培育后备资源,同时妥善安置和分流富余人员,将离退休人员纳人省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三岔子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恢复,基本实现了木材生产利用以人工林为主,林区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相对合理的林业产业体系,林区经济和社会实现了健康稳步发展。
1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概况
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始建于1946年,是国家大型森工企业,隶属于吉林森工集团。林区经营总面积223438hm2,有林地面积206958hm2,森林总蓄积2756万m3,森林覆盖率92.8%。经营区范围内共有白山市江源区、靖宇县,通化市柳河县3个县区的9个乡镇、119个自然村屯,林区总人口11.5万人,其中林业人口4.6万人,农业和其他人口6.9万人。目前,企业下设那尔轰、新胜、景山、三道湖、白江河、龙湾、三岔子7个中心林场。截至2018年末,全局在册职工为3102人。自建局以来企业累计生产商品材2252万m'。
2三岔子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的成效
2.1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明显提升
一是严格按照工程要求逐步调减木材产量,直至2015年4月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二是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041hm2,完成中幼龄林抚育60867hm2,完成封山育林4956hm2,完成红松、落叶松、水曲柳、胡桃楸等母树林培育219hm2。三是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全面落实森林管护经营责任制,森林资源非正常消耗明显下降。四是嚴厉查处各类毁林案件,相继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动,极大地遏制了乱砍盗伐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五是强化木材流通领域监督工作,取缔了林区腹地内不符合规定的木材加工厂点,净化了木材经营环境。通过工程措施,三岔子林区活立木蓄积由1997年的2432万m3增加到2756万m3;有林地面积由1997年的20.1万hm2增加到20.7万hm2,森林覆盖率由1997年的89.7%增加到92.8%。
2.2企业危困局面得以扭转,经济结构渐趋多元
长期以来林区经济发展高度依赖森林资源采伐利用,产业结构单一°且水平较低,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产业体系很不完善。随着可采森林资源逐渐枯竭,林区经济发展陷入严重困境。工程实施后,国家在林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企业债务减免转产项目开发等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投人和政策支持力度。三岔子林业局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妥善安置富余职工6292人,逐步扭转了经济危困局面。这部分富余人员除少数流向外地工作外,其他人员都在工程区范围内从事林地有偿承包林蛙养殖、山野菜采集、木耳等食用菌种植以及零散务工等工作。2014年,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保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开展,已陆续办理逾5000人。随着木材的逐年减产,三岔子林业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非木产业发展,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种植业、养殖业.采摘业等接续产业快速崛起,产业多元的经营格局初步形成。
2.3天保工程助推企业改革,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
长期以来,三岔子林业局基本维持着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社会职能庞杂,历史欠账多、企业负担重等问题十分突出。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林区现代化发展建设的需要。2005年,企业根据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和省国资委的总体部署,把握政策、慎重操作,如期完成了改制工作,先后对建筑公司、木加公司、通讯公司实行了内部股份制改造转为民营。同时将教育.医疗、有线电视、供水、民用供电、供暖等社会职能移交给地方政府。通过这些改革,企业机构大幅缩减,产权更加明晰,主业更加突出,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4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林区民生得到根本改善
一是职工收人大幅提高。天保工程提高补助标准,国有林区管护补助由每年75元/hm2提高到150元/hm2。工程实施前,三岔子林业局森林管护职工平均工资为5137元,2018年达到43012元,是工程实施前的8.4倍。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央财政对国有林区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给予补助,职工后顾之忧得到解除,有效地促进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改善人居环境,工程实施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增加投资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使林业职工工作生活教育医疗等条件有了进一步改善,林区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四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开展资源综合开发,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通过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三岔子林业局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向资源综合开发产业转移,有效地促进了林业职工转岗就业、脱贫致富,截至2018年底,三岔子林区职工及其家属与企业共签订各类林地承包合同1070份,从事林下经济活动人数超过3500人,林下经济总产值达1893万元。
3三岔子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岔子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森林资源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储量不断增加,林龄、林种结构更加合理,森林质量明显提高,工程区资源和生态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态功能等级不断增强;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促进了体制改革、加快了产业发展、壮大了林业经济,同时通过有效增加就业、大幅提高职工群众收人、完善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措施,使得林区社会日益和谐稳定,区域经济基本实现了可持续发展。虽然天保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天然林生态系统仍然处于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需要长期坚持积累;林区改革相对滞后,体制机制创新亟待突破,正处于探索阶段;林区产业结构调整掣肘因素较多,产业支撑能力不强,正处于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职工生活水平亟待改善和解决。 3.1深化改革不到位
利用天保工程的有利契机,三岔子林业局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距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社会职能剥离不够彻底,林区消防、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业供电、物业环卫、医疗后遗症等社会职能依然由企业管理,部分职能剥离工作还遥遥无期。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企业负担沉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制约林区的改革和发展步伐。此外,林区历史遗留和当前改革积累的矛盾繁冗复杂,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一次性安置人员的诉求积累的社会矛盾很大,企业维稳压力仍然不小。
3.2林区产业结构调整不到位
经过天保工程的建设,三岔子林区产业结构虽然得到了优化调整,但是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仍主要依靠天保工程补助来维持林区产业结构仍处于较低层次,非林产业的支撑能力较弱,产出水平不高,市場竞争力不强。多数项目尚处于起步阶段,总量不大、结构不优、活力不足等问题十分突出,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短期内很难转化为经济优势,难以适应新时期、新常态下林区发展的需要。
3.3基础设施和民生问题解决不到位
长期以来,国有林区由于执行“边生产、边建设”和“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对基础设施投人严重不足,天保工程虽然逐年对林区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等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但由于起步较晚,林区防火应急道路中心林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企业各项经营性收人远远不能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的需求,严重制约了林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据相关环保政令,三岔子林业局各林场现行的锅炉均需全面改造升级为电能源锅炉,经测算改造成本超过1000万元;黄标车全部清理之后,每年还需支付外雇通勤车.生产经营用车等费用约540万元。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各林场职工住宿、就餐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亟待解决。
3.4转型发展定位不明确
虽然近几年林区职工工资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但仍不足全省城镇在岗职工收人的80%。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加之林业发展相对滞后,企业各项收入勉强能维持正常运营,因而增加职工收人压力较大。天保工程鼓励森工企业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替代产业,创造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从近些年的实施来看,企业在发展森林康养旅游、绿化苗木、矿泉水开发、森林食品深加工、林下种植养殖等替代产业步履维艰,除所需资金严重不足外,由于起步较晚、国家相关政策不够完善,涉及土地、立项、环保等审批问题很难解决,例如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国有林地的问题在林业系统内部就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可见,森工企业很难实现转型发展,从长远发展来看必将落后于地方经济,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的压力依旧较大。
4三岔子林业局天保工程有效推进的对策
三岔子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处于转型发展的攻坚阶段。从天保工程取得的成就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来看工程必须长期实施下去,才能稳定生态系统平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一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速度,适时调整森林资源管护、森林抚育等专项资金补贴额度,促进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大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重点围绕中心林场职工住宿、食堂、通勤、供暖、现代化办公等方面进行投资建设,彻底改善林区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水平,为天保工程稳步推进保驾护航。三是建立健全适合林区产业发展的土地环保等政策法规,加大对转产项目和后续产业发展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区发展的方向和森工企业定位,减少和减轻制约因素及发展阻力,真正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经济同步发展,以产业升级实现自身突破,促进林区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一。
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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