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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模式下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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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近年来,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诸多大型建设项目被广泛应用。EPC总承包模式下,如何选择合同计价方式、如何确定合同价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本文以EPC总承包模式下合同计价方式为研究对象,结合笔者从事EPC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践经验,阐述了在EPC总承包模式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不同计价方式下的特点、适用范围、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为合同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合同;计价方式;选择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9)22-0133-03
  1 什么是EPC总承包模式?
  EPC项目管理模式,即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主要内容是指:业主在项目立项完成后,将项目的所有环节包括工程所需材料的购买、施工方案的设计、实际的项目施工、竣工验收测试等所有环节全部打包给某一总负责的承包企业。并且有这一企业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并且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进度、成本费用也是由这一承办企业负责。最终,承包企业需要提供一份符合业主需求的合约,以及满足业主使用功能,可以使用并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此模式被形象地称为“交钥匙工程”。
  2 EPC总承包模式在中国的发展
  EPC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在国外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在中国发展比较晚。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倡导下,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国内建筑市场中得到了积极推广,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应用。
  1998年3月1日施行的《建筑法》,提出业主也已将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建设环节交由一家或多加承包企业进行建设。
  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印发《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将EPC总承包模式常见的、主要的工程承包模式给予广泛的、大力的政策性推广。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说明,各地方政府不惜要加强总承包制的推广力度,从政策范畴上倡导EPC总承包模式的执行。
  2016年2月21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方政府大力推广EPC总承包模式。
  2016年5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市[2016]93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工程总承包的常见流程如下:设计、采购及施工承包模式,或者设计、施工承包模式。
  2016年8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各地方政府应权力推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广与实施,促进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深度融合。
  3 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3.1 法律关系清晰,责权利关系明确
  在EPC总承包模式背景下,具有双方的法律关系简单明了,合同的主体的责任、义务、权力等内容清晰明确、并且还强调了承包商对工程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承包商必须对于工程质量等必须承担百分百的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了各参见单位因材料、设备、施工质量等问题而相互扯皮的情况。
  3.2 促进设计、施工的深度融合,提高效率,工期缩短
  EPC模式即有利于设计人员主导功能的发挥,有对实现设计、采购及施工三者深度结合有着积极的正面意义,还能充分协调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从而实现以工程建设为核心的资源整合与优化,极大的降低了工程建设所需时间。
  3.3 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基于平行的工程发包模式背景,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交集较少,直接导致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并未进行科学且合理的控制,设计单位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与安全,降低工程可能存在的风险,设计方案往往过于保守,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浪费的现象。
  EPC总承包模式克服了设计、采购、施工相互脱节的矛盾,总承包商在进行实际的工程设计时会采取多种策略措施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例如限额、合理选择设备、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质量以及进行施工方案可操作性的研究与分析等策略措施,从而达到降本增效,降低工程造价根本目的。
  那么,EPC总承包模式下,如何选择合同计价方式、如何确定合同价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4 EPC总承包模式背景下对应的计价手段及适用范围
  承包合同对于工程项目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与意义,其可充当承包商建设工程中的依据,还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总承包背景下的风险也会通过合同计价的方式,让双方进行分摊,从而降低双方所需承担的风险,也是承包合同最为重要的核心内容。
  当下,在EPC总承包的模式背景下,大多会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酬金等几种合同计价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实际采取的合同计划方式也不同,适用的情形也各不一样,具体根据采用计价方式的不同,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风险等多项因素也成像不同的表现。
  4.1 固定总价合同
  4.1.1 定义
  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项目的总费用已经固定,除非业主需要对工程量进行更改或者设计方案出现更改的情况外,费用不能出现变动固定总价合同计价方式下,结算价=合同固定总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固定总价的合同形式简单,业主对工程进行管理与计算非常方便,是业主非常喜欢的一种结算方式,但是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业主承担风险较低。
  4.1.2 风险分析
  (1)业主的风险。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推广较晚,EPC项目在招标阶段又尚无完整的施工图,目前国家又尚无针对EPC项目的具体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标准,招标控制价難以准确确定,若招标控制价太高,中标价也将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投资得不到控制,若招标控制价太低,将可能会导致项目流标,影响项目的进度工期。(2)总承包商的风险。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下,总承包商主要的风险是能否对工程造价进行准确估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总承包商承担,如投标时计价的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未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合理评估不可预见因素而造成的投标总价的错算、少算,将导致工程亏损。   4.1.3 适用范围
  (1)工程量小、工期短、工程条件稳定、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设计变更发生概率低,工程量增减幅度小;(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不可预见因素少、风险小。
  4.1.4 风险防范
  (1)在实际的投标期总承包商必须要对相关文件、合同、技术要求等内容以及足够的重视,对实际的承包工程的内容与范围要具有良好的把握,并且对投标总价需要进行充分调查和分析计算,准确测算成本,合理预估风险,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2)业主、总承包商均要注意合同所规定的范围以及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其中针对风险的分配方式要重点关注。在招标阶段和合同洽谈阶段,对合同调价机制要进行约定:约定工程量偏差的合理幅度范围,超过偏差幅度范围的部分,双方约定结算规则;虽然是固定总价合同,实际施工时价格只是相对固定,对于工程量变更、设计方案改动等因素导致费用增加额情况,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从而确定结算规则,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和项目的整体效益。
  4.2 固定单价合同
  4.2.1 定义
  固定单价合同,主要指的是业主将项目根据工程数量进行花费,合同内容只规定了单一工程量的价格,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数量如何变化,工程单价固定的合同形式。简单可理解为投标单价固定,工程数量可能存在变化的合同形式。对于承包商而言,工程数量是不确定因素,数量可增可减少,一旦项目单价确定无论工程数量如何调整都将固定不变,其是不根据环境的变化以及工程数量变化而出现价格变化的一类合同。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结算价=工程实际发生量×单价+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4.2.2 风险分析
  (1)固定单价合同中,具有较好的风险分配模式,双方均承担部分风险,业主的主要风险为工程量的变化,承包商的主要风险为工程价格的变化,是一种较为合理的合同计划方式。(2)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造价在项目结束前都是动态变化的,业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可能会出现漏项、缺项的情况,也会导致合同价增加;而设计施工图又由承包人绘制,可能会出现倾向性设计,导致造价难以控制。(3)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当实际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清单里面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则极易引发业主与承包方之间的矛盾。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比较多,过程管理较为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有大量的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计的风险,可能会给竣工结算阶段时带来纠纷。
  4.2.3 适用的范围
  (1)工程建设所需时间较长、工程施工难度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极易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一种工程项目类型。(2)业主在进行工程清单撰写时,必须要保障清单的实际内容与投标要求相吻合,并且还应对施工内容具有清晰的描述,不可与实际的施工存在偏差,工程数量的计算也要具备应有的精准性。
  4.2.4 风险防范
  (1)在招标阶段,业主设置总价限额,把设计限额纳入总承包合同中,工程结算金额超出限额的部分由总承包商承担。(2)对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单价合同,业主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明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方法、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明确工程的实际施工范围,并且要通过仔细且认真的检查,避免出现遗漏。此外,清单每一环节的工作内容都应要有清晰且明确的说明,避免实际施工时存在解释不清的矛盾与争议。(3)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建设工程,对于价款调整的条文要求应更为严格、全面和细致。在招标阶段,业主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应明确计价原则和调价机制及风险范围,才能从根源上避免工程结算时各种造价纠纷的产生。(4)对于固定合同的工程项目,承包商在进行报价钱应对工程实际施工内容、设计方案、工程说明及其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详细的分析,对于清单中的各个项目要求与范围进行审核,核算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清楚工程范围,确定有无漏项或数量差异。
  4.3 成本加酬金
  4.3.1 定义
  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其主要内容与固定总价恰好相反,工程的最终价格是根据承包商的建设工程所需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所确定的。根据酬金计算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成本+固定酬金、成本+定额比例、成本+奖励等多种合同形式。
  4.3.2 风险分析
  (1)合同当中规定了工程费用需要按照承包商实际施工成本进行结算,因此极大的降低了承包商的风险,但是业主却承包了全部的工程风险以及价格风险,导致业主不易控制工程造价。(2)工期和质量等风险通过合同约定由总承包商承担。(3)此种计价方式承包商在实际的施工当中不存在成本控制压力以及积极性,因此对于成本控制水平较差,不仅控制成本意愿较差,大多还期望通过增加成本提高收益。
  4.3.3 适用范围
  (1)无法指定明确的工程范围、缺乏精准估价,工程说明不清晰甚至缺少说明。(2)工程施工难度较大,相关的技术要求以及施工方案未能确定。(3)工程进度要求紧,例如抢险、救灾等工程,缺乏实践进行规划与商谈的工程。(4)新型或者施工技术特别复杂、风险较高的项目。
  4.3.4 风险防范
  (1)为克服成本加酬金合同中投资难以控制等诸多不足,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确定一个目标,包括目标成本(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在内的广义的成本)和目标成本下总承包商的酬金的固定价,如果实际施工结束后,承办商的成本低于预期目的,结语部分可有业主与承包商根据事先商量好的形式进行分配。如果实际施工成本超出预期目标,超出部分又双方进行分担。此种方式技能充分调动承包商控制成本的动力,又能避免双方由于变更内容造成的费用纠纷。(2)明确成本与酬金的划分。应详细罗列成本和酬金的各项费用构成,正常情况下,成本与酬金的划分思路为:成本包括设计费、设备材料采购费、运输与保险费、施工中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规费和税金,酬金则包括总承包商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5 结语
  EPC总承包模式下,最终选用的合同计划方案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业主对于风险了解以及喜好而决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通过对EPC项目情况的详细分析和研究,选择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确保项目建设目标的實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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