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农业机械化 促进土地流转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流转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
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增加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速,务农人口逐年减少,土地流转已成为必然趋势。近年来,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发展,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因此涌现出了大批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他们拥有齐全的农业机械化装备,加快了新宾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步伐,形成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新趋势,是土地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与创新,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优化了城乡资源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的生活水平,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具极其深远意义。
二、当前土地流转所采取的形式
农户可将自己承包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采取转让、租赁等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合理流转。土地流转要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有自主选择权为前提。本县土地流转工作的实现主要是依靠农机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以机械装备较完善的农机合作社和种粮大户为代表,承包、承租不依靠土地作为主要收入的分散种植户土地,租赁双方自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实现土地规模经营、集中连片种植、实行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促进中药材、香菇等特色农业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把长期进城务工、出国劳务的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专心从事二、三产业,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实现农民从传统向现代转变,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三、土地流转过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家庭承包经营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础。目前,本县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初级阶段,各项制度有待完善,主要以农户自发流转为主,规模较小,缺乏组织化规模经营,推动规模化流转的效果不明显。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应不断提高对土地流转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快速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土地流转双方必须遵守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基本原则,更好地实现农户土地生产经营自主权。
2、土地流转的是土地承包使用权,因此流转协议时间上要以剩余的承包期为限。
3、土地流转的转入方须保证有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原则,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流转工作中出现的制约因素
1、农民思想观念落后
一是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法规了解得不多,农民旧的习惯和生产方式已根深蒂固,长期以自己承包的土地为生存基本条件,担心土地一经流转就不属于自己了,从事其他行业不成功,基本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有的甚至宁愿将土地荒芜搁置也舍不得流转出去。二是农民的小农意识较强。大多数农户没有长期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心里准备,外出打工带有盲目性,他们认为靠自己的土地可以维持最基本的温饱,小富即安。
2、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由于农民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将自己的土地仅仅以私下口头协议形式流转给邻居或亲属,而没有正式签订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因此由于拖欠承包费而发生的纠纷现象时常发生。
3、受承包时条件所限
农户承包的耕地面积一般比较小,因而农业资源合理配置效率较低。在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初期,结合农户家庭人口数量,土地按不同类产田发包给农户,因此农民所承包的土地面积小且地块零散,难以连成片,不利于土地统一耕作及机械化生产作业。
4、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未能高度重视
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土地既然承包给了农户,土地流转是农户间的事,村干部不加干涉,由于疏于管理,导致土地流转缺乏制度化、法律化。
5、农村土地存在撂荒现象严重
一是生产资料市场因素。主要因为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不断大幅上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增高,农民辛苦了一年,农业收获情况却不容乐观,影响了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二是生活的地理位置所限。分到的一些地块位置较偏远、自然条件又较差,不便于农业生产操作,更无法机械化作业,导致无人愿意接受而只能撂荒。三是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质量,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拥向城市打工,也是造成农村土地撂荒的一个重要原因。
6、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
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断完善,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但由于受土地条件、经营形式所限,多数都是购买小型机具。难以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效能和作用,也与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不相适应。
五、加快土地流转的有效措施
1、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二是培养管理队伍,指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三是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的建档与管理工作。四是及时调节处理因土地流转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2、注重培育土地流轉市场
一是为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的力度,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二是充分利用农业大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作用。三是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转变农民以土地为生活保障的旧思想,增加农民从事其他行业的积极性,促进土地流转的进程。
3、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为了加快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确权工作,可以利用农闲的时间开设培训班、科普大集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流转法律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规范地进行土地流转,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经流转的土地如有违法改变原农业用途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土地流转工作合法有序地发展。
(作者单位:113200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和生态产业发展中心)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8/view-151956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