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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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的检疫和检验工作是猪肉产品安全保证和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第一道防线,关乎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及畜牧业健康发展。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各种问题,影响检疫和检验工作质量,对此需要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全面改善工作情况。
一、生猪屠宰检疫检验问题
1、检验员数量不足,误判漏检现象较多
生猪屠宰场大多具有“散、杂、多”等特点,官方兽医、肉品质检员数量不足,分散派遣到不同屠宰场,导致检疫力量被削弱。当生猪送入屠宰场之后,兽医主要负责耳标回收、查物验证等,在屠宰之前2h展开生猪个体、群体等临床检查工作,大体上进场的生猪都作为“准宰”处理。这样宰后检验环节,兽医只能对胴体进行视检。部分人员还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生猪被宰杀之后,检验员盖印之前,没有对猪头、胴体和内脏等同步编号检查,导致生猪宰后的检验工作重点步骤缺失。通常,剖检下颌的淋巴结以及肠系膜的淋巴结等,能及时发展常见的炭疽病,但是此环节缺失,就会存在安全风险,致使存在疫情的猪肉流向市场。
2、传统检疫方法落后
生猪的疫病较多,常见的有猪瘟、继发感染、混合感染等。同时部分养殖户使用违禁兽药,导致生猪体内兽药残留严重超标,质量和安全问题较多。传统上的检疫方式,只有视检、剖检等方式,难以将以上问题精准检测出来,导致检疫方法难以满足当前的检疫检验需求。
3、热鲜肉消费观念影响
大多消费者都处于热鲜肉消费误区当中,因此,屠宰场常常迎合市场需求,在凌晨进行生猪屠宰,随之导致生猪屠宰前后的检疫、检验等工作常在夜间进行。检验过程光线强度弱,在狭小的空间内,屠体遮挡严重,不利于视检过程的判断,难以清晰发现病变,造成疫病漏检等问题。同时,药物残留、病原检查等需要特定的时间,常常没等检疫报告出来,热鲜肉已经被消费者购买并食用,导致肉质安全隐患较高。
4、屠宰场主体责任不突出
部分屠宰场未能结合自身规模,配备检验设施和人员等,对于生猪屠宰全程展开质量监管。同时,和养殖户之间联系不紧密,导致生猪养殖过程没有按照屠宰品质要求使用饲料和兽药等。因此,需要将屠宰场作为猪肉产品质量的責任主体地位加以明确。
二、生猪屠宰检疫检验问题解决对策
1、规划人力资源配置,规范检验流程
针对生猪的检疫和检验环节存在的人员不足问题,需要从乡镇层面入手,优化相关人员的配置,全方位做好生猪产地的检验工作。生猪出栏之时,若产地的检疫工作存在问题,不但是兽医和检疫人员的单方面的责任,还与乡镇畜牧站对人才的配置情况相关。只有优化人资配置,才能保证生猪检疫工作有效落实,全方位做好防疫、检疫等工作,保证猪肉品质安全,发现问题时能够追根溯源。对此,乡镇在人资规划过程,需要保证防疫人员的稳定性,尽量避免聘用短期人员,保证防疫、检疫岗位人才具备产地检疫资质,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检疫检验过程兽医、检验员等数量不足问题,需要将检疫和检验人力集中分布,合理配置岗位人员,针对屠宰场的单日屠宰量,科学配置岗位人员。如:当屠宰场日屠宰量为300~500头时,可使用如下人员配置方案:在入场、申报、品质等检验岗位分别配置1人;在生猪屠宰之前的检疫和检验等岗位分别配置1人;宰杀之后头部、皮肤、内脏、胸腔、肠系膜等检疫和检验岗位分别配置1人;胴体需要进行初检和复检,最后盖章,在各个岗位分别配置1人;实验室检验项目岗位至少3人。
县级卫生监督部分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及时协调,制定出完善的兽医、检验员人才配置方案,为其提供经费支持,保证检验设施满足检疫检验需求。同时,加大对检疫流程的监管力度,规范兽医、检疫员等在生猪送检之前、屠宰之后的检验流程,防保证检疫工作全面、完善。
2、推广使用先进检疫手段
针对检疫检验方法落后的问题,可使用先进的检疫方式。使用高灵敏度和快速的检疫方式,对生猪寄生虫、重金属、兽药残留、霉菌等进行检查。建立针对微生物、病理、寄生虫、毒理等学科的实验室,组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大力度展开试验研究,攻克猪肉品质的检验难关,研制出敏感度高、操作便捷的检疫和检验方式,在检疫检验过程推广应用,保证检疫手段的应用和要求相符。
3、倡导冷鲜肉消费观念
对于人们存在的错误消费观,需要正确引导,提倡冷鲜肉的消费观念,呼吁人们认识到冷鲜肉具有安全、鲜美、营养、易保存等优势。最重要的是,人们转变消费观念之后,就会影响屠宰场的屠宰行为,从而为检疫、检验工作提供便利。在白天自然光下开展视检工作,还能实现生猪屠宰前后的检疫、检验工作同时进行。此外,还能为疫病、残留物等检查工作提供充足时间,降低疫病漏检环节产生误判的几率,及时找出猪肉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
4、明确屠宰场为产品质量责任主体
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屠宰行业发展指导意见》中,需要加强屠宰企业的监管,建立肉制品质量监管制度,结合屠宰场的规模,合理配置兽医、检验设备、检验人员等,对生猪进场、等待屠宰、屠宰环节、病害肉处理整个过程展开综合管控,保证肉产品质量。与此同时,还可与养殖户之间共建利益共同体,加大力度做好生猪养殖环节的管理工作,不使用添加剂、违规兽药,使用安全绿色的饲料等。此外,还需进一步建立诚信管理机制,监督屠宰场产品安全,鼓励企业建设诚信文化,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总之,生猪屠宰环节面临着各项检疫和检验方面的问题,需要各方参与主体共同努力。地方乡镇需要完善人才资源的配置,对检疫和检验等流程加以规范,检疫人员需要积极使用先进的检疫手段,消费者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屠宰场需正视自身责任主体地位。在多方努力下,保证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等工作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613105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镇阳镇畜牧兽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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