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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场检疫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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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生猪检疫作为我国畜牧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产等部门有着直接的经济联系,也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安全,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生猪检疫法规。政府各部门也加强了监督和控制。然而,中国的生猪肉价格总是越来越低,甚至有一些非法分子利用生猪进行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以牟取暴利,这无疑是为了提高生猪检疫工作的难度。本文对生猪检疫期间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了有效的分析。
  关键词:生猪检疫;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从当今社会的角度来看,生猪检疫工作的具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已经明确制定了动物检疫法,但这不仅关系到人们食用生猪肉的安全,也关系到畜牧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提出了严格的生猪检疫标准操作步骤。但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生猪检疫仍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一些活生猪的检疫人员减少了原料量或暗箱操作,对活生猪的检疫质量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及时解决检疫期间的问题,为人民的健康和安全提供良好保障。
  一、生猪检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应人群的生活质量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对生猪肉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准,虽然动物检疫法已在全国大力推行。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健康生猪肉项目,提高了生猪肉的整体质量。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开始冒险,掩盖生猪的真实情况。这对人们的健康和安全是非常不利的。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生猪检疫设备较为落后。通过相关调查,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大多数生猪屠宰场的检疫设备极为落后。只有极少数的生猪屠宰场配备了先进的科学检疫设备,但往往由于价格比较昂贵,它们是经济利益的首要考虑因素。它的使用频率非常低。因此,对于大多数的生猪检疫工作者来说,是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视觉测量,然后用刀、钩等工具对生猪进行检疫工作,这无疑是检疫的发展阻碍。
  2.生猪检疫规范制度可操作性较匮乏,检疫人员专业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目前实施的生猪检疫法律制度,其可操作性明显不足。虽然《动物检疫法》明确规定了这一现象,即通过加倍收费解决逃学问题,但具体实施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此外,对生猪交易市场的检查不够严格,导致部分生猪死后仍被挂牌出售或私下屠宰,仍然频繁,对检疫工作的有效实施非常不利。同时,生猪检疫人员的专业水平也较低。大多数检疫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和教育,对法律法规也没有全面的认识,这必将对基层生猪检疫的科学进步产生负面影响。妨碍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生猪检疫存在监督管理缺陷。根据目前我国实际情况的调查,可以看出,在企业、学校、工厂等一些人口密度高的地方,没有专业、统一的生猪检疫标准,而且往往不可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检疫工作。此外,这些地方对生猪肉的需求极其丰富,而且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监管盲区,使生猪在没有检疫工作的情况下,很容易进入食品加工过程,这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人身安全。隐藏的危险。
  二、生猪检疫存在问题的相应治理措施
  1.不断健全完善生猪检疫设备。通常在对生猪进行检疫工作时,有关部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购买符合实际检疫需要的进化前设备,如显微镜,在购买设备时,必须准确测试其质量水平。避免购买整体性能不佳的检疫设备,进而对顺利进行生猪的检疫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在购买检疫设备后,有关部门必须对具体检疫人员如何使用检疫设备进行专业指导,使其能够充分掌握实际使用步骤,并能独立、熟练地开展生猪检疫工作。此外,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先进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有问题时,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有效解决,及时淘汰一些陈旧过时的设备。只有充分满足上述要求,我们才能为生猪检疫人员的具体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
  2.加大生豬检疫管理力度。在生猪检疫工作中,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手段是必要的,这样才能准确地发现其中的小问题,并采取有效的对策加以解决,进而提高生猪检疫的整体质量。以一个省的生猪检疫工作为例。与地区食品监督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了联合监督管理,得到了地方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最好的生猪检疫效果。由此可见,对生猪的屠宰、加工、生产、销售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并采取特别措施进行有效控制,严厉打击一些违法行为。例如,在生猪体内进行注水和私人屠宰,甚至进行严重的调查和处理,如过度使用禁药和添加大量非法成分,不断增加对生猪检疫的监督,从而为生猪检疫工作的整体质量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有效落实宣传工作。要有效解决生猪疫期存在的问题,不仅要充分满足上述要求,还要有效开展工作的大力宣传。例如,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共同传播和宣传有关生猪检疫的法律法规。例如,《动物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所载的活生猪检疫内容,可以使更多的人充分认识活生猪检疫的重要作用,大大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此外,在生猪的检疫工作过程中,有关部门也需要在主要销售市场和生猪销售地进行醒目的标识。这样,一旦人们发现卖生猪肉的地方不安全,就可以立即通过电话和其他形式的报告报告。这不仅可以使更多的人积极参与生猪检疫的监督管理,而且可以有效控制和限制非法经营者的违法活动。充分保证生猪检疫工作的质量。
  4.提高生猪检疫人员综合素质。对有关部门而言,要对检疫人员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必须优先提高其个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强其专业培训体系,并在特定的培训期内实施。定期对检疫人员进行技术能力培训,使他们能够全面掌握生猪的检疫技术,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当对检疫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培养检疫人员的专业法律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检疫工作。此外,有关部门还需要对生猪检疫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教育,使他们能够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坚决避免任何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等违法行为。只有充分满足上述要求,才能真正形成一支技术水平高、综合质量高、作风端正的生猪队,有效提高检疫质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良好保障。
  5.拥有必要的硬件配套设施,加大宣传力度。生猪屠宰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置相应的硬件配套设施,建立技术检疫制度,提高检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并避免市场上出现不合格的生猪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防疫宣传工作,从不同角度提高屠宰场的检疫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不同层次大力宣传生猪的检疫标准和知识,使普通农民也能获得必要的知识。能够准确识别生猪肉是否通过检疫,发挥生猪屠宰场公共动态监管的作用,确保执法的有序实施。
  三、结语
  总之,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进程中,生猪检疫工程可以说是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在保证生猪市场的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生猪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控制提供了有效的保障.这将促进生猪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人们的生猪肉消费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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