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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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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区是传统的农业大区、全国商品粮基地,全区现辖27个乡镇(街道),耕地面积近100万亩,形成了稻麦、园艺、畜禽、水产等特色主导产业。连续两年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中获得一等奖,为我区争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下了良好基础。2017年11月,我区正式被省农委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各项创建工作推进有序开展,并于2018年12月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
  一、主要做法如下:
  (一)健全监管队伍,建立各项制度。
  区农委成立农产品监管科,镇(街道)也挂牌成立监管服务站,同时配备村级协管员,全区有监(协)管人员近140名,三级监管(网络)体系已全面建成。同时,积极组织各级监(协)管员参加各类培训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监(协)管员对所有纳入监管的对象定期检查巡查。
  (二)强化日常监管,开展执法检查。狠抓生产环节监管。监管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从源头上加强风险排查,净化农资市场,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的治理,重点打击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农业执法部门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截止到4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91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30(家次),监测场所143(家次),抽样数量29507个。
  (三)开展检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区级开展例行检测、监督性抽测,镇(街道)开展速测工作,近几年,农产品检测合格率都在99%以上。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将全区69家农业生产主体纳入诚信评级工作,落实黄黑名单制度,探索分类监管。每年在种植业方面,向省提供120个样本、向市提供80个样本左右,同时还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提供其他风险检测样本,涉及稻麦和荷藕、草莓等;区综合检测中心能够开展对蔬菜样本的定量检测,每年检测样本不少于300个;2018年全区共完成检测或向上级提供检测样本总计714个。另外,各乡镇(街道)都能够开展对蔬菜样品的定性速测工作,每年检测不少于500个,仅2018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完成速测133321个样本。今后,我们将继续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残速检室或委托乡镇(街道)监管服务站检测,开具产地证明和产品合格证。全面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了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质量承诺,并做好生产记录;生产经营主体对销售的农产品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开具产地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四)稳步推进绿色农产品创建工作
  绿色农产品的创建,均是由申报主体申请并通过省级以上检测后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经过省级初审报国家农业部绿色发展中心审核认证并发证,品种数量、规模、产量等指标数是通过认证后确定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当前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监督管理中,还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乡镇村级监管人员整体水平与本辖区内监管任务不适应。我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实存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缺失、能力水平不适应等情况,虽然体系健全,也有专门的机构,但人员不到位。特别是乡镇、村级监管人员,基本上处于兼职管理的状况,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专业人员缺乏、培训资金不足、监管条件落后等问题十分突出。
  (二)农业标准化生产与松散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重不相适应。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都还比较低,小规模分散经营,量大面广,给指导带来困难,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年龄老化,文化水平比较低,产品质量意识差,管理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标准化生产要求。另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农业标准化要求又很高,这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严重不相适应。同时,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能力、诚信意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缺失的市场机制与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产地准出管理存在严重不相适应。目前农产品的经营和消费市场尚未形成完善的准入机制和优质优价机制。从市场准入看,没有严格的市场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从优质优价看,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优质优价意识仍存在较大差距,生产的优质产品不能在市场上实现优价,这与严格生产源头监管和产地准出管理存在严重不相适应,不利于农产品生产源头和产地准出管理的推进。
  (四)农产品生产环境的优劣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和工业经济的发展,大量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向农村扩散,造成部分农产品安全受到威胁。另一方面,在目前的情况下,农业生产中农药总是要使用的,但高毒、高残留农药禁用后,低毒、低残、长效的替代农药严重不足,新农药的价格高,效果差,有的农药还存在隐性的“两高”问题。这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不相适应,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存在一些潜在的威胁。
  三、对策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对今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已经使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这是重要的法律保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强化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既要培训监管部门的人员,也要培训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通过多层次的培训,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三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舆论引导,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澄清不确切的信息,又正确舆论引导。总之,要通过强化宣传培训,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各方齐抓共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推进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新提高。
  (二)加强条件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目前我市从市到县(市)区、乡镇(街道)都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村级设立了農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有了完善的体系还需要有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各级财政要加强各级监管条件建设。村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基础,建议村级服务站点可以依托农业科技示范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人员或其他管理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员制度,建议镇政府(街道办)给予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套资金,提高协管员的待遇问题,建议配备专职的协管员,明确职责,市、县财政每年给予定额补助。
  (作者单位:223200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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