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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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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出现的雾霾天气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这种局面之下,基于人类功利主义的技术改良手段和家园生存危机教育,其肤浅的治标不治本的弊端日益显现,超越狭隘的人类中心功利主义的环保教育理念亟待树立和传播。
   一、误入歧途的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包括:人的利益是道德原则的唯一相关因素;人是唯一的道德代理人,也是唯一的道德顾问,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人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它存在物只具有工具价值,大自然的价值只是人的情感产物。
   文艺复兴运动把人从中世纪封建神学统治之下解放出来,获得自由的人类从此以自身作为衡量万物的生存价值的尺度,以人类利益为中心,把大自然当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库,对自然实行了不讲伦理道德的无情掠夺。其实质是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是唯一的道德代理人,其道德地位优越于其它物种。其它所有存在物都不具备内在价值,只有工具价值,人之外的客观存在物,只能存在于人类道德共同体之外。
   二、价值重建的非人类中心主义
   西方工业文明经过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突飞猛进之后,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的掠夺所造成的环境压力日益显现,有识之士的批评反思之声也渐渐增加。
   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万事万物的本性在于它们的自由自立,在于它们是天―地―神―人四元的聚集,每一物都有不可侵犯的尊严。人对物的保存和保护并不是人对物的恩赐,而是物对人的要求。人只有在进入敬畏万物的境界时才能充分实现人性。这不是解决人类困境的权宜之计,而是彻底的拯救之路。
   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经历了不断发展的几个阶段。首先是动物权利解放主义,它基于动物与人类一样有痛苦和快乐的感受能力,它们的苦乐也有内在的道德意义,动物的生命也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它把道德关怀的对象由人扩大到动物,把道德关心及权利主体的范围由人扩展至动物,迈出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的第一步。接下来出现的观点是生物中心论。它认为地球上各种生物(包括植物)都有其利益和内在价值,不管他们是否对人类有价值,都应受到人们尊重,一切生命形式都是平等的,拥有同等的生存权利以及争取幸福的权利。其思想把道德共同体和权利主体的范围扩展至所有存在物,无疑又是环境伦理观的又一次提升。更高层次的生态中心论把整个自然界纳入道德关怀的视野。它认为自然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自然界的存在物是相互联系的,都应作为道德关怀的对象,既包括有生命的物质也包括无生命的物质,包括土壤、水体、植物、动物,甚至它们的综合体,从而进一步扩大了道德关怀的范围。是一种整体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将人类道德关怀和权利主体的范围从所有存在物扩展至整个生态系统。
   审视现代中国社会,生态保护主义是不折不扣的西方舶来品,然而耐人寻味的是无论是美洲大陆的自然主义实践者还是欧洲大陆的存在哲学沉思者都将古代中国的道家师尊――老子看作良师益友,他们自称从中国道家的道法自然、物无贵贱、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思想中深受启发。这无疑也是向割裂传统文化的中国现代化进程再次敲响了警钟。
   现代工业文明的价值取向是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它是以近代机械世界观及(人与自然)二元论为理论基础,认为自然与人是对立的,坚持人类主宰自然,只承认大自然的工具价值,其解决生态危机的方案是依靠技术,在不触动人类的价值理念、生产方式与消费模式、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前提下,单纯依靠技术进步的方式来解决当前的生态危机,其治标不治本的困境已暴露无疑。
   生态中心主义坚持生态系统中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认为自然界中一切存在物都有其内在价值,生物物种之间权利也是平等的、它主张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是文化和价值层面的危机,人类只有确立人和自然界和谐相处的新观念才能从根本上克服生态危机。
   这其实也是中华先哲曾经拥有的大智慧。
  责任编辑 罗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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