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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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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教育形式,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伟大创举。在过去的30多年里,自学考试对于丰富高等教育的教育形式、拓宽高等教育的教育渠道、加快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时代自学考试要以供给侧改革为突破口,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人才成长立交桥为根本目标,通过调结构、夯基础、扬长项、补短板,实现自考的创新、转型和发展。本文基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通过分析“学分互换”,初步探讨了如何建立一个学分互换和存储方法,以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新时代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终身教育;自学考试;有效途径
  中图分类号:[G79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22-0083-0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中国教育考试制度在改革开放中的一种重要发明和创造,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了自身的灵活性外,最重要的是以人为本;在考生学到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养成自学的习惯,提高自身素质,这对人本身的发展尤为重要。自学考试参与者在自身成才的过程中带动了全社会的学习风气,故自学考试培养了一个特殊的具有正能量的人才群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关报告指出,终身教育应具有多样性、灵活性、易获得及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的特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势正在于此。在我国当今教育体系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链接了多种教育形式: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甚至还包括证书转换系统,等等;这初看是一种教育制度的融合,但实质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链接,使我国高等教育更具灵活性,更加人性化。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国家学历考试制度,又是一种国家教育制度,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是这种高等教育形式的突出特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教育形式,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伟大创举,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学者经考试合格,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学位授予标准的,可自主向授位单位申请授予相应学位。”
  二、学分储存——“学分银行”
  学分银行的建立是有效“存贷”的关键。这里的“存贷”也就是学分的储存。所谓“学分银行”是一种模拟银行功能特征或借鉴银行功能特征的管理模式。学分的积累是学分银行的主要内容,学分银行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突破了传统学习中时间和专业的限制;“学分银行”系统将学习者的学习完成时间从固定改为灵活;学习者可以自由选择学习时间地点和学习内容,学习者在学习某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就能获得相对应的学分,学习者也可以参加证书学习和技能培训,获得相应的学分。在“学分银行”制度下,学习者可以不依照正常的“学期”时间学习,而改像银行账户的零存整取一样,可以集中或中断学习时间,即使过了数年,存入“学分银行”的学分依然有效。“学分银行”的“灵活”优势显而易见,工作数年的学习者可以继续学习和研究,在完成某门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学分积累到达规定学分总数,可以“支取”相应的学历;此外“学分银行”还能促进和实现不同形式教育之间的衔接。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学分银行”的建立
  “学分银行”的主要内容是学分的积累和存储,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正好具备这种优势,从而有效突破了传统学习“期限”和“专业”的制约,所以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为基础,建立全民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具有较高的可行性,这也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自学考试施行学分制,入学不需要考试,没有招生系统和招生规模的限制,一旦通过某科考试,就可以获得相对应的学分,不合格的科目可以多次重考,学完某专业的全部学分就能申请毕业;与其他教育形式比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工学矛盾小、成本低、容量大、效益高等诸多特点,同时具有较强的开放性、适应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因此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参与考试者不受国籍、年龄、性别、信仰、职业、学历、身体条件和居住地的限制,可根据职业需求及个人爱好自主选择专业。学习和考试灵活,学习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课程科目和门数,自主安排学习方式及学习时间,实现工作和自学考试学习二者的兼顾;同时学习者还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教育机构举办的学业辅导班,是一个学习成本较低、考试便宜的教育形式。通过某门课程考試的,由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课程证书,计算课程学分;学习者通过某个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评价,修完全部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经本人申请,由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专业主考学校在文凭上副署,获证者享受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毕业生相同的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身的独具优势为搭建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奠定了基础。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施行多年免试制度,使建立在自学考试基础上的“学分银行”更加实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在参加第二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时,均可按规定申请已经学习并参加考试结果合格的部分课程免考。”从而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国民普通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学生等之间搭起了一座互通的立交桥。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中心[1999]48号)和国家考委(考委办[2000]6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可以互换为自学考试相关科目成绩;全国考委与中国交协的物流经理资格证考试、中国烹协与国家考委的餐饮业经理人资格证考试等的实施,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非学历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考试之间实现学分互换成为现实。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法》等明确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为建立在自学考试制度基础上的终身学习型社会“学分银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从县(区)、地(城市、州)、省(市、自治区)直到国家都设有自学考试组织机构和管理系统,为建立在自学考试制度基础上的终身学习型社会“学分银行”提供了组织保障。自学考试制度经过近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为建立在自学考试制度基础上的终身学习型社会“学分银行”提供实践经验。
  四、结论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当今世界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已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等条款的有力措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终身学习型社会“立交桥”建设中的地位。在新时代,自学考试要以供给侧改革为突破口,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人才成长立交桥为根本目标,通过调结构、夯基础、扬长项、补短板,不断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和自学考试的改革创新。以自学考试制度为基础建立“学分银行”,将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将成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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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杨黎明.关于构建我国“学分银行”框架的设想[J].中国职业教育,2005,(31).
  [4]崔铭香,乐传永.成人教育建立“学分银行”的思考[J].成人教育,2008,(8).
  [5]马永兴.浅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学分银行”建立[J].大家,2012.
  [6]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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