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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离校”可行性路径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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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弹性离校”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了学校全面负责模式、家校合作模式、引入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等模式,各种模式在具体操作阶段均遇到了相应的困境和瓶颈。对“弹性离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探索多元化的“弹性离校”的实施路径,有助于解决当前小学生因放学时间早而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困扰。
  关键词  弹性离校  家校合作  第三方机构
  目前,我国小学生放学时间普遍为下午三点半至四点半左右,而城市职工的下班时间一般在下午五点至六点,这导致大量双职工家庭无法按时接送孩子,从而形成了“三点半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减轻家长们的后顾之忧,南京市教育局在2013年的《关于小学实行“弹性离校”办法的通知》中率先提出“弹性离校”。“弹性离校”一般是指对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安排,实现课后托管服务。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98位幼儿或小学生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1.4%的受访家长常为接送孩子上下学而苦恼,94.8%的受访家长希望推广“弹性离校”的做法[1]。
  一、“弹性离校”的不同模式
  “弹性离校”推行的初期,其作为一项惠民工程,以财政补助为主,通过生均拨款的形式开展公益性课后托管,课后托管服务的主体基本是在校的任课教师。这种方式加重了老师的工作量,挤占了其备课时间和休息时间,容易对教学质量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很难推广和普及。近年来,北京、西安、广州等市的有关教育部门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几种新的“弹性离校”模式应运而生。
  1.家校合作模式
  此模式是指在学生放学后实行由家委会自愿负责、轮流授课的“家长活动课”,利用校外的家长资源,为学生提供课外拓展、开阔眼界的机会。以广州市黄花小学为例,家委会与学校共同组织部分家长发挥其专长,轮流为各班的学生免费授课,开展了垃圾分类、儿童礼仪、认识微生物等内容的课外学习。此模式遇到了“家长们提供的课程数量匮乏、质量不一”等问题,呈现出后劲不足的趋势。
  2.引入志愿者模式
  此模式是指学校提供场所,引入社会志愿者,如在校大学生,为无法按时接送的学生提供志愿课后托管服务。以广州市花都区第五小学为例,校方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合作,每天安排大学生轮流到五小负责托管工作。此种模式虽起到了课后安全看管的作用,但存在“志愿者流动性较大、服务供给内容单一”等问题,对素质教育的推广作用甚微。
  3.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模式
  此模式是指经由政府许可,由校方或家委会购买第三方机构的公共教育服务。以广州市龙洞小学为例,学校引入了新世纪文化培训中心,构建“430素质营”,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兴趣班服务,此模式既能有效减轻校方的工作量,又能以较为合理的价格为学生提供综合素质教育服务。但该模式存在“评价和监督系统缺位、教资审核缺乏标准”等问题。
  二、“弹性离校”各模式的问题分析
  1.课程难以常态化,教育资源匮乏
  由于家长空闲时间的不一致、不稳定,家长课堂在安排上难以协調,课程往往不能有规律、常态化地开展,无法有组织地、持久地为学生们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在开发课程的过程中,家校合作模式的“弹性离校”完全依靠家委会的力量,一方面,每个班的家长资源是不均衡的,难以做到“教育公平”;另一方面,家长教育专业素养和专业涉及面普遍较为有限,导致课程实际效果难以达到预期。
  2.志愿者管理经验不足,权责划分困难
  志愿者普遍缺乏班级管理经验。一方面,采用混班托管的形式进行课后托管加剧了志愿者管理的难度,不利于“集体中个体在有限时间内实现自我提高和发展”[2]。另一方面,由于志愿者无法短时间熟悉这种缺乏组织性的新集体中的成员,而这种课后托管又具有家长“随到随接”的特征,以至于大学生志愿者的精力主要花在秩序维持上,只能给学生提供看管服务,并适当地辅助个别学生的学习,服务供给内容非常有限。
  3.第三方机构缺少评价监管体系
  对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弹性离校”模式的准入标准、权责划分、监督机制等问题均没有相关具体规定,这也就难以对“弹性离校”的具体实施效果进行综合科学评估,进而检验现行政策是否已经真正解决了“接送难”的问题,同时也不利于家长、学校和社会对第三方教育服务机构行使监督的权力。
  三、完善“弹性离校”制度的路径
  1.建设家校合作的常态化机制
  (1)家长活动课的常态化
  学校可以对一个学期的“家长活动课”做好详细的时间规划安排,在与家长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家长的授课时间,优化、整合家长的授课资源。此外,学校要制定替代方案,以备家长因为临时有事而不能正常上课时学校能够及时地安排其他活动,以保障课后托管服务的正常运行。通过各种举措,积极建设常态化的授课机制。
  (2)家长教育资源的整合
  学校一方面可以鼓励家长充分利用已有优势,共同开发丰富的课程资源,提供教学设备,完善课程安排;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家长的社会关系,广泛联系社会力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如青少年宫、博物馆等尽可能为学生提供素质提升、综合发展的课后活动,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有限的资源合理分配到课后教育服务的各个领域中去,以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力求取得最佳的素质教育成效。
  2.加强社会志愿力量的组织管理
  (1)丰富服务内容供给
  作为学校教育的延伸,课后校内托管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做到多样化设置。一是托管内容的选择应考虑学生的兴趣和需求,可涉及文化、科技、体育等多个领域;二是现阶段新课程背景下的各学科教学都是多维的课程,因此托管课程目标的设计也应考虑多个维度;三是尽量避免单一形式的作业辅导[3]。   (2)组织志愿者培训
  在引入社会志愿者时,校方应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培训,协助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发挥主动创造性;同时,学校和志愿服务单位应做好课程组织安排工作,鼓励志愿者充分发挥其特长,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从多个维度设计课后托管的课程,为学生们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服务;还可以积极扩充志愿服务的主体,例如结合社区的志愿力量,召集更多具有个人特色、特长的志愿者进一步丰富志愿服务的内容供给。
  (3)厘清责任归属
  有关部门应该确定好“弹性离校”的时间、区间的第一责任人,明晰不同主体的相关义务与责任,厘清权责关系,消除“责任真空”现象。权责的具体划分可以依据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让课后托管服务中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家长、孩子)承担其对应的责任与义务。对学校来说,应明确学校的责任,让其“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4],为学校合理减压,这样学校才能更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弹性离校”。
  (4)建立志愿者补助机制
  政府和学校应制定志愿者补助标准细则和机制,并细化到补贴内容、补贴方式等,及时给予志愿者一定的补贴(如交通补助等),以鼓励更多的社会志愿力量参与到“弹性离校”之中来。
  3.建设对第三方机构的评价监管体系
  (1)细化政策,完善制度
  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管理者”的职能和角色,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细化各项“弹性离校”的指导意见,包括教育服务人员的从业标准、资金补贴标准等,同时加强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规范管理,努力促进“弹性离校”的标准化、制度化,使其彰显民生情怀、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应建立严格公正的机构准入机制。政府应主动建立第三方机构的黑白名单,一方面给校方提供选择,另一方面接受民众的监督。学生托管问题牵涉教育、公安、消防、工商、食品安全等多个政府部门,容易出现责任的交叉重叠,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学生课后托管治理中心”,统一协调管理小学生托管安全治理问题[6]。
  学校在选择机构、引入校园的过程中,可以组织构建由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学校行政三方共同组成的第三方教育机构准入评审小组,对各机构进行公平审核、公正评分,以及监管机构的收费标准;同时学校应该配合准入的机构,完善安全管理等制度,做好值日老师安排、家长意见收集等工作,以书面形式明确划分各方责任,做好“弹性离校”实际推行的“主导者”。
  (2)建立科學有效的评价和监管系统
  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准确了解家长对“弹性离校”的切实需求,关注学校在实施“弹性离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制定出相应标准的评价细则供学校和相关服务主体进行参考。多方参与的评价与监管应该是常态化的,且评价系统也应根据实际的变化发展及时进行完善和升级。
  (3)加强安全监管,完善应急方案
  校方应主动担起安全、卫生的监管责任,在“弹性离校”期间协助第三方机构老师做好学生离校名单梳理确认工作;校方还要明确值班老师的责任,加强学生的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和实践技能培训,确保教师和学生在意外发生时能够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机构方面则要向相关的监管机构或部门缴纳一定的应急预备金,并制定详尽的应急预备方案。
  (4)健全师资评定审核标准
  为了保证课后托管服务的提供者能提供稳定的、高质量的服务,政府应严格制定课后托管服务教育人员的“入行”标准。参考法国针对课后托管服务教育人员方面的管理办法,课后托管活动的组织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任意一项:持有法令规定的允许从事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的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正在接受以上文凭或职业证书的培训;特定公职人员;持有活动组织者职业能力证书[7]。
  政府、学校和家委会应依据标准严格审核课后托管服务提供者的从业资格,共同加强对教育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等多方面的评定监督,一方面确保教育人员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预防引入第三方机构带来的“商业化执行”弊端,避免兜售商业服务等行为影响公平教育、惠民教育、素质教育的初衷。
  现存的各种“弹性离校”模式都并不完美,未来“弹性离校”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创新服务机制,探索多元化的“弹性离校”新路径。首先,对于各种“弹性离校”模式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例如安全问题,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学生进行智能化管理,借鉴南京市的做法,学校让学生在书本上贴上自己的专属二维码,扫码上课;家长来接送时,也只需要打开手机平台确认,就可以带孩子离校。智能化管理一方面提高了管理效率,减少了人力的投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信息共通,确保学生的安全。其次,各校可以优化组合各种“弹性离校”模式,参考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学校本身的文化特色等因素来进行整合,应该充分汲取每种模式中的优点,并结合具体实际来选用、组合一种或多种模式,探索出最适合自身的“弹性离校”路径。
  参考文献
  [1] 杜园春.91.4%受访家长常因接送孩子上下学而苦恼[N].中国青年报,2018-01-11(07).
  [2] 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
  [3] 刘馨.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服务现状调查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8.
  [4] 杨三喜.弹性离校不能学校“一头热”[N].中国教育报,2017-03-23(002).
  [5] Anonym.Apply to set up a service[EB/OL](2018-06-25)[2018-08-25].https://www.education.vic.govau/school/teachers/mana-
  gement/OSHC/Pages/apply.aspx.
  [6] 钟凤萍.广州市学生课后托管政府治理现状和路径研究[J].知识经济,2017(08).
  [7] 纪俊男.法国:致力于提供人人可负担的课外托管[J].上海教育,2016(04).
  [作者:蒋冬梅(1972-),女,辽宁朝阳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博士;王璐(1997-),女,广东梅州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政法系学生;梁思琳(1996-),女,广东广州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政法系学生。]
  【责任编辑  白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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