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王》中的存在主义自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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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星
摘 要: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的代表小说《蝇王》中明显渗透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及其人生观念。其人性之“恶”这一主题,以及主要人物拉尔夫、杰克、猪崽子、西蒙等形象的塑造及其处境,均体现了存在主义的基本及核心观点。本文拟从自由观出发,对其存在主义思想作一初步分析。
关键词:《蝇王》 存在主义 荒诞 自由
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的代表小说《蝇王》发表于1954年。1983年,戈尔丁以“他的小说用明晰的现实主义的叙述艺术和多样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神话,阐明了当今世界人类的情况”,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近年来,国内有不少人从多角度、多层面去解读这部小说,如用结构主义、小说叙事学的理论等进行分析,从女性主义的角度进行分析等等。但总体看来,仍有许多方面还值得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工作,比如说忽视了作品所体现的作家的哲学思想等问题。《蝇王》明显渗透了作家的哲学思想和人生观,而最主要的便是存在主义的哲学思想以及以此为核心的人生观。本文仅就存在主义的自由观作一初步探究。
存在主义的核心理论是人的存在先于人的本质。人一开始就存在着了,但并不像自在的存在体那样,一开始本质就给固定好了;人是自为的存在,通过不停的选择,而最后才决定自己的本质。人是拥有主观生命的规划,人能自由地选择自己,自由地创造自己,因此人是人自己本质的创造者。就像萨特在他的《存在与虚无》一书中所谈到的:“人首先是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 人的选择造就了他自己”,以及后来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所说“我们说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指什么呢?意思就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由这一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论,萨特便引申出了他的绝对自由论:人是绝对自由的,而且自由是选择的自由,而不是不选择的自由。人就是自由,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人的意义体现于人的自由之中。“人就是人,这不仅仅说他是自己认为的那样,而且也是他愿意成为的那样,――是他从不存在到存在之后愿意成为的那样。人除了他自己以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这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1]《蝇王》描述孩子们刚刚处于荒岛上时,都是力图维持文明、努力争取和平共处、一心希望得救的。就连杰克,开始也跟拉尔夫一样,力主燃起一个火堆,以能获救为第一要务。当时杰克与拉尔夫两人之间充满着一种“羞怯的好感”,是合作的,并且他俩的合作“散发出一种魅力,散发出一种亲密无间、大胆冒险和令人满足的光辉,一种奇妙而无形的光辉”[2]。发展到后来,拉尔夫、杰克、西蒙、罗杰、猪崽子等人均对自己的行动做出了不同的自由选择,从而也就决定了他们各人的本质。西蒙选择了即使是在暗夜里也要从森林里出去,把他发现飞行员尸体之事告诉给他的伙伴们,结果被同伴们当作野兽活活打死。猪崽子无论在怎样不利的景况之下,都一直坚持跟拉尔夫站在一起,支持着拉尔夫的每一个决定。而罗杰却选择了跟杰克一道,以打野兽为生活中最重要之事。他不仅把木棍削尖,而且是把两头都削尖,“罗杰把一根木棒的两头都削尖了。拉尔夫竭力想领会这句话的含意,可就是搞不清”,隐晦而不直接地指出了罗杰野蛮、吃人的本质。拉尔夫一直坚持要走文明的道路,一直主张生活要井井有条,上厕所要有固定的地方,椰子壳里要保证常有纯净之水,打猎不能居于重要之位,燃一堆火,保证浓烟不熄,才是他们生活的第一要务,因为这是他们得以获救的唯一途径。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就是在杰克的威逼敌对之下,他也仍然坚持火堆最重要、得救最重要,而杰克他们所钟情的打猎,却不过是一件野蛮之事而已。正是因为拉尔夫对自己的行动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也就决定了他文明人、理性人的本质。杰克呢?他起初也是跟拉尔夫好好配合的,也主张要有规则,要燃一个火堆……后来,却越来越不满拉尔夫的“统治”,不甘心拉尔夫做这个头,于是开始选择自己自由的生活方式,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杰克不是不想得救,但他在面对肉的诱惑之时,却宁愿选择像一个野蛮人那样,把脸涂成五颜六色,高呼着“杀野兽哟!割喉咙哟!放它血哟!干掉它哟!”他的选择也决定了他的本质,野蛮、残忍、无理性、罪恶和充满兽性。
萨特阐述自由观时说:“人在为自己作出选择时,也为所有的人作出了选择。因为在实际上,人为了把自己造成他愿意成为的那种人而可能采取的一切行动中,没有一个行动不是同时在创造一个他认为自己应当如此的人的形象。在这一形象或那一形象之间作出选择的同时,他也就肯定了所选择的形象的价值。”又说:“一方面我要设法从他人的掌握之中解放我自己,另一方面他人也在力图从我的掌握之中解放他自己;一方面我竭力要去奴役他人,另一方面他人则又竭力要奴役我。”可以看出,人与人之间其实是对立的,正是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人把他人“物”化,粗暴地剥夺他人的主观性、主体性,每个人既是刽子手,又是受害者,人与人的关系也就走向恶劣、走向恐惧。所以萨特说“他人就是地狱”,这句话成为揭示西方社会中人们相互关系的一句锋芒犀利的名言。
在《蝇王》中,特别是在小说的后半部分,这一点体现得非常突出。虽然所写的仅仅是孩子们,反映的却不仅仅是孩子之间的关系而已,而是戈尔丁所看到、所感受到的整个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令人恐惧的,在他人的眼里,或许你并不是一个人,而只是一只“兽”,他人也会像对待一只兽那样来对付你,用木棍在你身上乱打,用牙齿和爪子来对你进行撕扯。而尤其悲哀的是,不仅你的“敌人”会那样对你,戈尔丁更看到了即使是亲密合作的伙伴,相互之间也同样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和谐、不和睦共处、出现打斗、出现险恶。萨特说“他人的事实是不容置疑的……我不安地领教了他;通过他,我永远处在危险之中”[3];波伏娃说人类社会决不是“友好的羊圈”[4]等等,这些似乎都在《蝇王》中得到了印证。分析萨特的看法,人在被抛入这个世界时,他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为事物所包围,也是为他人所包围。由于他人的存在,就打乱了自为存在的本来秩序,他人把“我”看成是他们的对象,于是“我”不再是自为存在,而成了自在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从他人的角度来说,“我”就成为了他人的存在,服从于他,因而便失去了“我”的自为性。而“我”一旦想要恢复自为存在的立场,保持自由,就必须与他人发生冲突。因为自为存在总有为“他”存在的一方面,因而为他存在就意味着冲突的永远存在。戈尔丁在《蝇王》里也表现了这样一种冲突的永远存在,它伴随着人类社会而生,只要人在与他人相处,地狱便无法消弭。所以虽然拉尔夫后来可以离开荒岛,军官们来带他们回到英国的社会去,但是拉尔夫仍然哭了,“失声痛哭”,用小说的话来说,“为童心的泯灭和人性的黑暗而哭”。因为他看到了人性黑暗的永恒存在性,无论在怎样的社会里,就是离开了荒岛,回到了人的社会里又怎样呢?只要与他人相处着,就永远避免不了这样的险恶和恐惧。
注释:
[1]龚翰熊:《现代西方文学思潮》,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
[2]戈尔丁:《蝇王》,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41页。
[3]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77页。
[4]萨特:《禁闭》,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页。
(张星 咸阳 陕西中医学院人文科学系 7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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