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辞学角度看奥巴马获胜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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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荣
[摘要] 美国第44任总统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成功当选总统后,奥巴马在芝加哥发表题为《Change Has Come to China》的演讲。奥巴马的演讲颇具语言魅力,是进行政治演说可以借鉴的典范。本文从修辞角度对此篇获奖感言进行解读,分析其成功的原因。
[关键词] 政治演说 获胜演讲 修辞角度
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是美国竞选总统的重要环节。出色的演讲技巧和真挚的情感流露会为演讲者赢得更多的选票,为竞选的成功助一臂之力。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于2008年11月4日击败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总统。有媒体评论道:“奥巴马的胜利是修辞学的胜利。”修辞这门学问起源于公元前4世纪,当时它仅指口头表达技巧,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辩论”。17世纪末期英国哲学家John Locke曾把修辞称作“演说术”,是“说话得体、优美和有力的艺术”。由此可见,修辞的运用与演讲的效果密不可分。本文以奥巴马题为《美国的变革》的胜利感言为语料,从修辞学角度分析其演讲的胜利。
一、奥巴马获胜演讲的词语选用
1.词语选择的准确性
奥巴马的支持者大多来自美国中下阶层,通俗的语言更容易让他的支持者接受他所表达的事实或道理。
人称代词的选用也是此篇演讲的一个特点。在此篇演讲中,第一人称的使用频率较高,其中尤其以第一人称复数“we”、“our”以及“us”的使用更为频繁。第一人称单数(I)主要用于演讲者讲述自己的主观态度或描述一般性的事实,在奥巴马回顾选举历程这部分使用较多,他真诚地向为他付出努力的人们表示感谢。第一人称复数包括说话人在内(inclusive)和不包括说话人在内(exclusive)两种含义。前者指说话人和听众,当两者有着相同的命运、处境时,使用第一人称复数表示关系亲密。(如例1)后者指说话人,用来拉近说话者和听话者心理距离。(如例2)。此外,奥巴马演讲中,还交替使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给人以一种对话的感觉,使得整个现场活跃起来,拉近了演讲者和听众的距离。
例(1)In this country, we rise or fall as one nation, as one people.(“we”指代说话者和听众。)
2.词语选择的多样性
英语演讲中,表达相近的意义要尽量选择用不同的词语,这样不容易给听众带来枯燥乏味的感觉,增强用词的生动性。比如奥巴马在演讲开头,在表示怀疑、质疑的时候,为了避免重复,谓语动词分别选择了doubt、wonder、question,避免了在一段中使用两次或多次同样的单词。
二、奥巴马获胜演讲的修辞
1.反复、平行结构与对照
反复、平行结构与对照属于结构类辞格,都在语言形式上造成声势,强调情感感染作用。。反复(repetition)是为了强调某种意义或表达强烈的感情而有意使某些关键词、句等在行文中多次出现的一种修辞手法。此篇演讲最为典型的是间歇性反复,“Yes,we can”此句在文章中共出现了7次,强调了自己变革的决心。此外,“let us”的反复加强了演讲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平行结构(Parallelism)是以语法结构对称(包括相同或相似的词、短语或分句)来突出意义的一种修辞手段。平行结构形式上工整,声调上富有韵律,能给听众深刻的印象。平行结构可以是词、短语、从句甚至是句子的平行结构,在奥巴马的获胜演讲中,每一种平行结构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便于他充分表达情感、渲染气氛,感染在场的听众,使听众在脑海中呈现出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画面。
例(2)I will always be honest with you……I will listen to you, especially…And above all, I will ask you to join in the work of remaking….(本段中,奥巴马用三个含I will句子的平行机构表明自己的信心以及勇于承担责任的决心。)
从例(2)中,不难看出,很多情况下平行结构与反复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平行结构中反复,而反复也构成了平行结构,多种修辞的一起使用大大增强了表达效果。
对照(Antithesis)是把两个字数相同或相近、结构相同或相似、意义相反或相关的词语或并列从句对称地排列在一起。
例(3)It’s the answer spoken by young and old, rich and poor, Democrat and Republican…
在这个例句中,通过对照的修辞,一方面增强了语言的节奏美,另一方面也揭示了美国民主所拥有的力量。
2.借代(Metonymy)
在奥巴马演讲中,借代的运用也是一大特点。以文军教授在《英语修辞格词典》中的描述为标准内涵:“metonymy(借代)意为‘a change of a name’,借代就是A事物的名称代替B事物的名称。
例(4)Americans who sent a message to the world that we have never been just a collection of individuals or a collection of red states and blue states.(Red states and blue states红州指代的是共和党占优势的州,蓝州指代的民主党占优势的州。)
奥巴马在演讲过程中,巧妙地运用借代的修辞手法,能够用非常简洁的短语来替代更为丰富的内容,使拥有共同文化背景的听众很快地引起共鸣。
3.头韵(Alliteration)和尾韵(Rhyme)
头韵是指一组词、一句话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词的首辅音或首音节相同的一种修辞方法。头韵的出现增强了演讲的音韵美和整齐美,使得语言声情交融,具有很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例(5)And tonight, I think about all that she’s seen throughout her century in America-the heartache and the hope. (the heartache和the hope为头韵)
尾韵是指词尾因素的重复。在演讲中,音的重复出现读起来朗朗上口,产生强烈的节奏感和悦耳动听的音乐美。
例(6)Let’s remember that it was a man from this state who first carried the banner of the Republican Party to the White House, a party founded on the values of self-reliance and individual liberty and national unity.(划线部分为尾韵的修辞。)
头韵和尾韵的使用具有相似的功能,都产生和谐的音律。
4.隐喻(Metaphor)
与明喻不同,隐喻是进行隐藏的比较的一种修辞手段,是用一种事物暗喻另一种事物,又称暗喻。在奥巴马的演讲中,隐喻较其他的修辞格使用的频率较少。
例(7) And I would not be standing here tonight with the unyielding support of my best friend for the last 16 years the rock of our family, the love of my life, the nation’s next first lady Michelle Obama.(奥巴马将自己的妻子比喻成家庭的基石。)
在修辞效果上,隐喻的使用说明了奥巴马肯定了妻子在家庭中所起的作用,使得表达生动、鲜明。
三、结论
通过对奥巴马获胜演讲的修辞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篇成功的演讲离不开诸多的修辞手段。根据不同的表达需要,演讲者需要巧妙地运用结构修辞、音韵组合等表现手法,增强演讲的表现力和渲染力,激发与听众的共鸣,最终达到说服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梁文道.奥巴马的胜利是修辞学的胜利.南方周末,2008.
[2]黄任.英语修辞与写作[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3]刘腊梅.英语修辞格比较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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