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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升本科院校外籍教师管理问题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何安平

  摘 要: 外籍教师是中国高校的一支特殊的教师队伍,外籍教师管理问题存在于各高校,尤其是新升本科院校。因此各高校要解决外教管理问题,更新观念,学校各级部门、工作人员要共同努力,建设相对稳定的外教管理队伍,完善外教的合同,制定完备的外事制度,并将合同和制度落到实处。
  关键词: 新升本科院校外籍教师 管理问题 解决途径
  
  随着中国高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很多本科院校应运而生。学生数量不断增加,学科建设不断推进,对外籍教师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由于各种原因,各高校对外籍教师的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新升本科院校由于缺乏经验,外籍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尚未健全,因此存在的问题更为严峻。新升本科院校应该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向有经验的本科院校学习,在不断探索和学习中取得进步。
  一、问题分析
  外教管理问题是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高校外事工作的主要部分。新升本科院校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急于求成
  成熟型的本科院校一般说来有比较丰富的办学和管理经验,外教数量比较多,招聘外教的标准也比较严格。很多新升为本科的院校急于赶上制度健全的其他本科院校,有比较严重的从众行为,在外教数量上效仿成熟型本科院校,盲目地招聘外籍教师,而未真正根据其自身的办学特色、课程设置和学生素质来考虑外教的数量和质量。很多新升本科院校为了突出自己在办学上与国际接轨的形象,不考虑学生底子薄的问题,把原本应该由本国英语教师慢慢过渡的课程由外籍教师承担,造成外教和学生无法有效地教与学。
  (二)管理外教和使用外教的部门间权责不明确
  新升本科院校由于部门和人员的调整,存在如下问题:1.专科院校外教管理模式的延续;2.工作移交速度过慢或者遗漏导致的滞后性;3.对本科院校外教管理模式概念模糊;4.人员配置不到位;5.职能部门间沟通不充分,导致出现问题后无法找到相关部门解决。这些问题自上而下都存在,与学校最高领导层和最基层的工作人员都有关系。
  (三)外教合同有待于进一步明晰
  跟本科院校相比,专科时期的学校更难聘用到外教,有的专科学校由于本身办学历史较短,聘用外教的历史也不长,在外教合同上往往存在以下问题:1.合同条款比较笼统,没有考虑到实际的问题;2.合同语言不专业;3.合同意思的英文表达不到位,或英文选词不准确;4.没有及时将出现过的问题体现于合同中。
  二、解决途径
  (一)加强与学校各级各部门的沟通
  一个综合性的本科院校应有独立的外事部门作为学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学校高层领导除了要在思想上改变以往专科学校的管理理念外,还要把外事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国家的外事制度,学校领导层面还应给外事部门政策性支持,将“外事无小事”的观念灌输到学校各级部门,使他们都意识到外事工作的重要性。这是“自上”行为。
  外事部门作为学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首先应学习其他本科院校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自己的特色,综合考虑学校的外事工作,制定出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外事部门、外教使用部门、外事工作人员、外籍教师等的职责范围,并获得学校层面的支持和认可。外事部门要将自己的工作与相关各级部门沟通,将可能需要其他部门支持和办理的业务在部门领导层面有效沟通,使各级部门对外事工作有个全面的了解,并将相关的外事工作纳入其部门工作范畴。外事部门具体负责人员应与各级部门具体执行者加强沟通,最终将具体事务一一落实。这是“而下”的行为。
  (二)加强外事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除了上述“自上而下”的程序外,一个本科院校还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外事工作人员队伍。外教管理应由专门的人员来负责,通常叫做专管员,起到“上传下达”和具体执行的作用。专管员一般负责外籍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工作,包括外籍教师任教手续的办理、外籍教师合同的签署和执行、联系各级部门及相关人员等。有的院校专管员还要负责外教宿舍的管理,有的院校有专门的宿管人员或由外籍教师的合作老师兼任。专管员要求要有很好的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语言能力强,安全意识强,了解各国文化差异,等等。
  除了专管员外,外籍教师的使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安排,以及与外事部门的沟通,通常叫做外教合作教师。合作教师是外教与学校联系的桥梁。合作教师应是外教接触最多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要求语言能力强,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比较了解西方文化,同时比较了解学校情况。合作教师与外教间的沟通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外教与学校的关系会较融洽,如沟通不到位,会使外教不理解学校的政策,工作不能顺利完成。有的学校合作教师还负责管理外籍教师的宿舍,甚至负责联系学校各级部门。不论如何,合作教师队伍是非常重要的,这支队伍需要相对稳定,这样才能使工作更有承接性。
  无论是对专管员还是合作教师,学校外事部门都应有定期的例会制度,对新的成员进行培训,传达学校和国家的相关外事制度。这两支队伍的情况决定了一个学校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外教合同的不断完善
  无论一个学校存在的历史有多长,外教的合同都应不断地完善。外教合同一般都是中文和外文对照的,两种语言都要使用正规的合同语言,尽量避免使用意思模糊或多义的词,不要让外教认为合同中涉及的事可做可不做。
  合同条款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增加和删减。合同应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外事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以前在合同里有但现在并没有实际执行的条款可以删除,否则会有违约的隐患。如果外教普遍存在某种问题,而合同中并没有涉及,就应在下一个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并对外教做好解释工作,防止同一问题产生后没有对应的合同来约束。合同修改后应通知涉及的部门,共同执行合同。
  
  参考文献:
  [1]张立迎.管理学原理.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9-1.
  [2][美]德斯勒著.吴雯芳,刘昕译.人力资源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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