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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 莉

  [摘要]儿童社会化是儿童形成和发展社会性和个性的过程,家庭作为儿童接受社会化的最初场所,对其今后的社会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家庭教养方式对于儿童社会化的影响至关重要。目前家庭教养方式存在教育要求成人化、教养态度不一致、教育内容片面化、教育方式极端化四种现象。从社会学、心理学的角度看。造成这四种现象的原因有家庭结构的变化、教养观念的偏差、教育氛围的影响及儿童自身的特点。
  [关键词]家庭教育;儿童社会化;家庭教养方式;成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7)12-0049-04
  
  儿童社会化是儿童形成和发展社会性和个性的过程,是儿童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逐渐掌握各种社会规范、社会技能、价值体系等参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品质和技能,从而取得社会生活适应性的过程。家庭是儿童最早和最重要的社会化场所,是影响儿童社会化最重要的因素。家庭作为一个动因系统,其所有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对儿童社会性发展产生作用,其中家庭教养方式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教育儿童的活动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的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及其对儿童的情感表现的一种组合方式,是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概括。儿童社会化受家庭教养方式潜移默化的影响。当前,家庭教养方式存在不少误区,认识这些误区并分析其成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促进儿童社会化。
  
  一、家庭教养方式存在的误区及其影响
  
  1 教育要求成人化
  社会化过程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社会化的内容、方式、目标应与个体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社会化的内容、方式、目标超越个体的生理、心理发展的现实状况和规律,就会导致个体早熟,即超前型社会化;反之,就会造成个体迟滞型社会化。如今许多父母生怕自己孩子的发展会落后于同龄儿童,对其提出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要求。这种过高的期望在给儿童造成巨大心理压力的同时。也影响其正常的社会性发展。社会学者杨雄在论述独生子女早熟与幼稚并存的原因时指出,他们“该懂的不懂,不该懂的太懂”。由于独生子女没有固定的游戏伙伴,主要的社会经验都是在与父母等长辈的交流中逐渐获得的,因此他们在语言上、心理发展上表现出早熟、成人化的特征。与此同时,父母的娇惯、溺爱又导致他们的心理幼化、社交能力差、行为幼稚、行为与自身发展水平不相称等后果,因此在早期,很多独生子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都落后于同龄的非独生子女。
  
  2 教养态度不统一
  “爸爸骂,妈妈护,爷爷奶奶打圆场”的多头关系,是现代家庭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有学者(胡杰容等,2000)将家庭教育中的这种教养态度、教养内容的不一致现象归结为社会化冲突,具体是指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社会化内容和目标同时作用于受教育者,使其难以取舍,无所适从。例如,有些孩子被妈妈打骂了,就会跑到爸爸那里哭诉,说妈妈的坏话,甚至再也不理妈妈了。为了平息孩子的怨气。爸爸通常会在这个时候扮“红脸”,和妈妈唱反调,这两种态度的差异会妨碍孩子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此外,现代家庭往往是几个长辈围绕一个孩子转,不少家庭还请了专职保姆,这些教养者由于年龄、职业、文化水平和经验的不同,必然会持有不同的教养态度,往往会为了儿童“上不上兴趣班”、“如何交往”、“怎样认识自己”等问题争论不休。因此,一旦家庭中存在多种教养态度。不仅会损害教养者的权威形象,还会造成儿童社会性发展困难,并引发儿童社会化冲突、角色认同危机等。
  
  3 教育内容片面化
  当今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期。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与人先天素质各异,不同职业间的收入差距悬殊等,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儿童教育的“功利性”。不少家长特别注重儿童早期教育中知识的传授和才艺的培训。如:读写汉字、背读外语、做加减运算、学画、练琴、习武等,而轻视和忽视对儿童在道德行为、人际交往、合作共事、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培养和教育。教养者把幼儿教育等同于应试式“知识培养”和掠夺型“智力开发”,对儿童全面、健康、和谐发展中应包含的人格和品德的培养则考虑甚少。这种片面的教育使不少儿童缺乏应有的自理能力和社交常识,他们道德意识薄弱,难以形成对自己的正确评价。
  
  4 教育方式极端化
  美国心理学家西蒙兹(symonds,1939)提出亲子关系中的两个基本维度,即接受一拒绝维度、支配一服从维度,以此来说明父母的教育方式对儿童的影响。他把父母的教育方式归纳为四种类型,即不关心型、残酷型、过度保护型、放任型等。我国学者曾对父母的教养类型重新分类。归纳出极端型、严厉型、溺爱型、成就压力型、积极型五种类型。该研究表明,积极型的教养方式最有利于儿童的个性发展,而其他类型则存在各自不同的缺陷(林磊,1995)。在当今家庭中,极端型的教育方式占较高比例,家长往往将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儿童身上。表现为溺爱、包办代替、一味迁就、百依百顺。过剩的亲情使儿童成为家庭中实际的权威。这容易使儿童逐渐养成任性、刁蛮、自私的性格。同时,具有不良习惯与个性的儿童又会对家长的教养产生抗拒.当家长的忍耐程度达到一定限度时,家长又会采用另一种极端的粗暴方式进行干预。这种恶性循环会使儿童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产生诸多困惑,对其个性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都有消极影响。
  
  二、家庭教养方式偏差现象的成因分析
  
  1 家庭结构的变化
  教育要求成人化,从表面上来看是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作祟,很多家长将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希望他们能够早日出人头地,至少在任何方面都不比其他孩子差,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目前,我国的家庭结构正向小型化发展.核心家庭的比例越来越高,年轻的父母们缺少相应的教育经验,又没有长辈从旁指点,因此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出现了“摸着石头过河”的现象。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大杂院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独家独户的单元房,邻里之间缺乏交流。更谈不上原先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亲密现象,因此家长们缺少了一个学习教育经验的重要来源。还有不少家长平时无暇照料孩子,请了专职保姆,这样一来。保姆代替父母成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他人”,这直接导致许多父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还不及保姆。因此,他们在对孩子提出要求时,通常是根据自己的想象,或者参照亲朋好友的孩子以及幼儿园中的同龄儿童,经常会以其他儿童的发展水平来要求自己的孩子。由于每个孩子的遗传基因、生活环境等不同,他们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个体差异。从多元智能理论的角度来看,每个儿童的智能可以分为八大领域,并且在不同领域都存有差异,有强项,也有弱项。因此,父母在对子女提

要求时,首先必须对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全面的、客观的了解,充分考虑其个性与经验,并且以培养孩子的健康人格为宗旨,以其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切莫盲目地以其他孩子为标准进行横向比较。对儿童提出过高的要求,这会对儿童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其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发展。并最终影响其社会性发展。
  2 教养观念的偏差
  教养态度不统一主要源于家长们教养观念的偏差。教养观念是指家长对儿童的发展、教育儿童的方式和途径以及儿童的可塑性等问题持有的观点和看法。教养观念直接影响父母对儿童的态度、教育期望以及对儿童教育的目标、途径、策略、方式及行为,因此它对儿童的社会性发展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教养观念包括三个方面:儿童发展观、父母期望观和儿童教育观。㈨对于家长教养观念的来源,不同的学者持有不同的观点。发展心理学家倾向于强调自我建构的作用,认为家长的教育观是他们自我建构的,产生于个人的直接经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人建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看成是在个人经验影响下的心理加工过程。尽管人们可能生活在相同的社会和文化团体中,他们也会表现出各自不同的观点。社会心理学家则更重视社会文化的影响作用,认为家长教养观念是其在接受文化观念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一种“文化信息”、“文化脚本”、“集体智慧”、“种族模式”或“民族理论”。它们在文化或社会之间比在其内部表现出更大的变化,这种相对主义的模式在不同文化群体之间是显而易见的。可见,内部的心理因素和外部的文化影响都会对人的教养观念产生作用,而教养观念的差异又会直接影响教育者的教养态度和行为,并对儿童的社会性发展产生影响。如果家长的教育观念一致,儿童就比较容易形成对自己行为的正确认识,从而形成社会规范,朝着某一个方向迅速发展。如果家长的教育观念不一致,儿童就会在一个混乱的教育环境中成长,其自我认同、角色意识和社会规范行为的养成都会产生困难。
  
  3 教育氛围的影响
  教育内容片面化体现为“重智轻德”,这种价值取向严重影响了儿童的全面发展,成为中国教育的“典型特征”。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知识型人才越来越受重用,这种重智育的教育倾向更成为一种潮流,并且不断低龄化。
  早期教育内容的片面化,不只是家长教育观念导致的结果,更重要的是教育机构误导所致。家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封闭的真空体,它不同程度地受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必定会受到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影响。尤其是幼儿园教师的引导、教师的教育观念、幼儿园选择的教育内容对家长具有导向作用,往往会成为家长仿效的对象。然而,目前不少教师为了减轻自己的教学负担,或为了幼儿园自身的利益,对家长进行宣传和引导,甚至硬性规定幼儿必须上哪些兴趣班。其次,不少商业化的教育集团打着某种教育理念的旗号,通过广告、讲座等,以培养“天才儿童”为招牌,吸引广大家长为教育投资。另外。具有极大信息量的传播媒体也通过丰富的感官刺激在日常生活中对家庭教育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一方面,电视、电脑、广播、报纸、书刊等大众传媒都在抢占儿童在家庭中的时间与空间,对儿童的教育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各种教育理念通过传媒投射给家长,在影响家长教育观念的同时,也对家长教养方式的选择起到引导作用。
  
  4 儿童自身的特点
  家庭教养方式的极端化不仅与父母的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等因素有关,(陶沙等,1994)同时还受到儿童自身特点的影响。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不光是父母单方面对儿童起作用,儿童自身气质类型和个性特点也会从各个层面影响父母的教养方式和行为。心理学家按照儿童抚养难易程度将儿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容易抚养型、难抚养型和缓慢活跃型。容易抚养型儿童很容易接纳大多数新事物,容易适应新目标,对大多数挫折不大惊小怪。这类儿童的表现与父母对儿童的期望和要求相符,能够朝着父母期望的方向发展。亲子之间处于相互协调、良好适应的状态,因此父母能很快贯彻他们的教养要求。难抚养型儿童对新的规则、人和情境要有较长的调适期,好动,爱破坏,反应强度大。这类儿童的表现与父母的期望和要求相距甚远,父母往往作了很大努力也无法使其朝他们希望的方向发展。父母往往会对自己的努力产生怀疑,有的家长会显得不耐烦和粗暴。单纯地对儿童加以更多的行为限制,以期,通过这些限制和干预达到预期的目的;有的则干脆放弃努力,放任孩子自由地发展。缓慢活跃型儿童对新刺激、新情境会产生消极但温和的反应,如果再提供一次机会,且不对其施加压力,他们会逐渐安静并表现出积极的参与兴趣,因此,他们容易得到父母的保护和疼爱。在教育过程中,那容易抚养的儿童由于能够达到父母的期望。父母也往往采取较为积极的教养方式;而对于难抚养的儿童,父母起初也会提出一些合理要求,但是这类儿童不易满足父母的期望和要求。甚至产生一些对抗行为,父母的耐心会逐渐被消磨,于是很可能采用恐吓、惩罚等较为严厉的教养方式以强行改变儿童的行为,甚至用更为极端的打骂行为对儿童进行管教。有些家长又会因为内疚而在后续阶段对儿童进行补偿,满足其物质需求,这又体现为溺爱型的教养方式。这种矛盾的极端化现象在当今家庭中仍然普遍存在。
  家庭是个体最早接受社会化的场所,是其社会化的核心和主要动因,而家庭教养方式又是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因此现今家庭教养方式存在的误区如果继续存在,不仅会阻碍儿童的正常社会化进程,还可能引起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化偏差现象。克鲁普斯卡娅说过:“家庭教育对于父母来说,首先是自我教育。”因此,为了使教养方式更有利于儿童社会化,家长们必须首先进行自我教育,通过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使自己的教育思想和观念更为科学,从而实施正确的教育行为。针对上文提出的教养方式存在的偏差现象,家长们首先要做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一切教育要求以儿童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要将眼光放远一些,切莫拔苗助长。其次,家长在对孩子提出要求之前,必须了解孩子,知道他们的兴趣所在、技能之长,以鼓励和赏识教育为主。第三,家长必须统一不同教养人员对孩子的教育观念和态度,切莫各持己见,使儿童的社会化原地打转。最后,家庭成员对社会文化的认同、接纳以及内化也是儿童社会化的一个前提条件,因此家庭成员还要与社会保持一致。积极组织并运用社会中的各种教育资源和力量促进孩子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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