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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私立幼儿园的发展特点及给我们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 琪

  【摘要】日本私立幼儿园发展时间久,得到国家法律保障和政府扶持,社会也很重视,发展至今,办园数量和规模已经超过了国立和公立幼儿园,已成为幼儿教育事业的主体。探讨日本私立幼儿园的发展特点,可以为我国私立幼儿园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日本;私立幼儿园;幼儿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7)03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私立幼儿园的创办也开始出现热潮。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国外私立幼儿教育发展的经验,对促进我国私立幼儿园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日本私学的发展一直备受世人的关注。日本私学已经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办学体系。在幼儿教育阶段,私立幼儿园已成为整个幼儿教育的主体。在日本,“截至2003年,私立幼儿园有8389所,在园幼儿139.3万人,分别占全国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59.2%、79.1%;专任教师82674人,占全国幼儿园专任教师数的76.0%”。〔1〕
  
  一、日本私立幼儿园的发展特点
  
  日本私立幼儿教育在发展历程中形成了“法制保障与政策扶持,健全管理,社会参与,自主办园”的特点。
  1.法制保障与政策扶持
  早在1891年颁布的《关于幼儿园、图书馆、盲哑学校以及与小学校相类似的各种学校和私立学校等规定》中,日本政府就已经对私立幼儿园教师(当时称为保姆)的聘用和解职作出规定。此后,日本涉及幼儿教育方面的立法逐渐增多,如《幼儿园令》(1926年)、《教育基础法》(1946年)、《幼儿园教育大纲》(1955年)、《幼儿园设置标准》(1956年)、《幼儿园教育要领》(1964年,1990年更新为《新幼儿园教育要领》),〔2,3〕这些幼儿园教育法令,既保护了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也促使私立幼儿园在法令的指引下逐步走上正轨。
  日本私立幼儿园的发展还受到以《私立学校法》(1949年)、《私立学校振兴财团法》(1975年)、《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1975年)、《日本私立学校振兴共济事业团法》(1997年)为核心的较为完整的教育法规体系的保护。〔4〕1949年日本还颁布了《教员许可法》《教员许可法实施令》,规定“不论国立私立与否,凡幼儿园教员,均需具备幼儿园教员资格证书”,“私立幼儿园教员需经都道府县知事授予”。〔5〕
  日本政府对于发展私立幼儿园始终持积极态度。政府资助私立学校的目的是:维持和提高私立学校的教育条件,减轻在校生的经济负担,完善私立学校的经营,促进私立学校健康发展。“二战”后,日本政府根据《私立学校法》《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等,给予私立教育机构财政补助,并以免税、减税等措施给予私立幼儿园以间接的经费支持,“幼儿入园建立费补助”便是其中的一种形式。在1973年的第二次幼儿园振兴计划中,日本政府根据《私立学校振兴法》和《私立学校资助法》给予私立幼儿教育机构以财政补助及政策上的扶持,国家和地方对私立幼儿园的补助经费由1960年的0.8%增加到1978年的14.8%。〔6〕
  日本政府颁布这些法令,使私立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有效监督并指导了私立幼儿教育的发展。
  2.健全管理
  日本对私立幼儿园实行中央和地方对口管理体制,政府管理私立幼儿园的职能部门是知事直属的私学振兴局。各都道府县附设私立学校审议会,对私立幼儿园进行直接管理。在日本,设立私立幼儿园必须向政府部门提交较为详细的办学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设置目的、学校法人名称及课程、学校位置和校舍平面图、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审批程序十分周详,全部完成约需两年时间。
  政府对私立幼儿园依法进行管理,私立幼儿园也具有自主管理权限。日本的私立幼儿园均有法人及管理机构,私立幼儿园明确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从资产运营来看,私立幼儿园具有财产使用权和经费使用权。如,具有对幼儿园预算、借款和重要财产的处置权等。有的幼儿园设有监事,主要职责在于监察法人的财产状况及理事的工作情况。〔7〕日本私立幼儿园的师资也由园所自主管理,从教师的聘用、晋升、工资待遇到解雇均由幼儿园自行负责。管理的制度化使得日本私立幼儿园得到更好的发展。
  3.社会参与
  在日本,每个公民都懂得只有重视教育、培养人才,才能确保国家发展的道理。“留给子女最宝贵的财富不是金钱而是教育”已成为许多家长的座右铭。尤其是在“二战”后,随着教育的民主化和经济的复兴、繁荣,社会上各方面力量更是大力支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8〕1952年,日本成立私立学校振兴会,该会通过各种渠道为私立幼儿园争取更多的公费补助,以减轻幼儿的学费负担。日本民间中介机构――全日本私立学校联合会在政府和学校之间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的大学、研究所加强了对儿童早期智力开发的研究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家长和社会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早期教育的巨大作用,整个社会更加重视发展幼儿教育事业。〔9〕日本社会上各种资源都会对学前儿童开放,如许多工厂设立专门的接待日向幼儿园开放。在全社会的共同重视和关注下,日本私立幼儿教育呈现出积极发展的态势。
  4.自主办园
  日本私学最大的特色就是尊重学校的自主权。日本私立幼儿园在受到各种法律法规保护和制约的同时,具有很大的自主空间。
  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私立幼儿园在积极寻求幼教理论支持的同时,办学形式也开始向灵活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当时日本幼教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育率降低,托幼机构生源日益减少。日本私立幼儿园采用多项措施力求改变现状。例如,许多私立幼儿园开始依附社区开办,改变以往主要招收4~5岁儿童的做法,开始招收3岁儿童;有的幼儿园开设了“2岁儿童教室”等形式的班级,每周固定几天开展半日保育活动,帮助那些没到入园年龄的儿童及其家长了解幼儿园的活动,使之与幼儿园建立起情感联系,日后自愿来这里入托。〔10〕近年来,许多私立幼儿园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了一些新的教育服务,如开展临时托儿服务(称“一时保育”或“紧急保育”),为工作忙的父母提供方便;开展家长培训,为家长开设科学育儿知识讲座;开展专门的咨询服务,为相应年龄幼儿家长提供教育咨询。
  多功能的、开放型的私立幼儿园满足了广大家长不同程度的需要,充分发挥了幼儿教育机构的服务功能,同时更好地促进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教育环境的形成。
  
  二、对我国私立幼儿教育发展的启示
  
  纵观日本私立幼儿园的发展,不难看出日本政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经费资助和法规政策导向的同时,尊重私立幼儿园的自主权。私立幼儿园为了较好地适应社会发展,也在不断调整发展策略,拓宽生存空间。
  我国幼儿教育正处在发展的过程中,近年来,私立幼教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逐年上升,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多元化探索也在逐步深入。到2004年,我国公办幼儿园为5.6万所,私立幼儿园有6.2万所,私立幼儿园数首次超过公办园。在私立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有584.1万人,与2003年相比,增加了103.9万人。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私立幼儿教育已成为中国幼教事业发展势头迅猛、前景乐观的新生力量。就目前情况来看,引导我国私立幼儿教育健康快速地发展,已成为值得我们思考的重要问题。
  1.不断健全完善法制
  当今,制定法律以保障和促进幼儿教育发展已成为国际趋势。我国于1998年把幼儿教育列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充分肯定了幼儿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第一环的基础地位;2001年,在“十五”计划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幼儿教育。《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更使私立幼儿园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有关幼儿教育的法规还比较少。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私立幼儿教育的法规。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法规,近年来,我国许多省、市出现幼儿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被撤销,幼教机构及其管理失去基本保障,教师缺乏应有的基本保障,各种社会力量办园的条件、权利和行为缺乏应有的规范等现象,严重阻碍了幼儿教育事业(包括私立幼儿教育)的发展。从日本私立幼儿园发展的过程不难看出,健全幼儿教育的法规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也不是靠一两个法令就能解决问题的,而是要多个法规配套。同时,在制定法规时不能光由教育部门说了算,教育部门要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协商,形成共识,为私立幼儿教育的发展尽责,避免相互冲突或相互推诿。
  2.加强制度管理
  近五年来,许多公办幼教机构纷纷“关、停、并、转、卖”,与此同时,私立幼儿园的比例在逐渐增大。但部分私立幼儿园在发展的同时,在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在招生、收费、自主办学、教师编制、政府贷款等方面。目前,我国私立幼儿教育还在探索中发展,幼儿园进行各种体制改革的探索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政府应加强对私立幼儿园的监督和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证其正确的办学方向,使各种改革都能在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引下取得最大程度上的成功。
  首先要严格私立幼儿园的审批程序,不允许办学者仓促上马。要让那些真正有志于教育、热心办学,且有经济实力和教育头脑的个人或社会团体来办学,以维护教育的严肃性,保障儿童权益,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其次,严格监督私立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国家可以通过控制私立幼儿园的资金流向,来保证私立幼儿园的办学方针,防止办学者从中渔利。与此同时,还要兼顾私立幼儿园的办学自主权,平衡宏观管理与自主之间的关系。政府还可以发挥民间中介机构开展园际交流、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工作,政府应鼓励设立这样的中介机构以加强对私立幼儿园的管理。〔11〕
  3.寻求特色支撑
  在我国,私立幼儿园法人有权自主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自主安排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自主解决教师队伍建设,自主决定幼儿园招生、财务管理,是真正的自主办园、自我约束。因此,私立幼儿园在内部运作上更能为办学者提供广阔的改革天地,更有条件走上特色发展之路。
  私立幼儿园要与公立幼儿园竞争,就必须考虑到社会的需求。私立幼儿园有很大的自主设置课程、选择教材内容的空间,应利用这一优势寻找自身发展的特色,进行内部改革,寻求理论支持,强化品牌意识,满足社会的需求。但是,无论进行怎样的改革,设置什么样的课程,选择什么样的教材内容,目标始终都应该是明确的,那就是以培养幼儿综合素质为目的,重教育过程,重教育互动,重教育迁移,重教育变通。同时,教育者应该明确,办园特色不应仅仅是幼儿园管理与教学中某些显性的表象,更应当是通过管理者或者教育者理念到行为的转换所形成的隐性竞争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是对特色办园的界定,也是拥有市场的条件。私立幼儿园应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广泛开展服务于社区的各种有益活动,为儿童、家长提供有益的指导与帮助,促使整个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和教育氛围,从而使私立幼儿园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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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周谊. 1948-2002年日本幼儿园的发展〔J〕. 上海教育科研, 2004,(11):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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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霍力岩. 学前比较教育学〔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15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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