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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职业属性的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洪广明

  摘要:随着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不断发展,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作为培养中等学校的美术教师师资的“工作母机”,必须刻不容缓的找准定位、明确方向,重新建构与新时期美术教育相适应的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模式。笔者将站在美术教育工作者以职业教育属性为主导的角度来具体分析培养模式中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实施、管理评估四个方面。
  关键词: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模式;重构
  
  一、劳动组织细化引起培养目标的重构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劳动组织分工的细化,新的职业分工和岗位职责随之产生,相应的培养目标不可避免发生变化。科学合理的培养目标是教育活动的前提,也是其归宿。因此,制定符合我国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美术教育发展方向的培养目标是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模式的首要问题。
  199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从基础教育教学实际出发,按照基础教育对艺术师资的规格要求,改革课程结构,拓宽专业口径,减少课程门类,精简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使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向综合性、应用性发展。中央为大力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配套培养紧缺师资,艺术设计是随之而来产生的教育新类型。师范教育与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两大组成部分,而艺术设计高师教育到底属于其中哪一部分?笔者认为她两者兼有并不是并列,存在主次,艺术设计高师教育是培养目标为培养“高技能教师”的职业教育,必须摒弃原有以学科为本体的教育规律,应遵循以职业属性为主体的教育规律,融职业属性与师范属性于一体的新型教育。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全面要求,它反映的是人社会价值的规定。据此,在我国《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劳动部职业国标的指导下将艺术设计高师教育培养目标重构分解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培养方向:培养教育与职技的“双师型”高级人才。第二,培养规格: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和美术教育发展需要的;具有高尚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完整、专业技能娴熟,身心健康持有“双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高技能传授式型人才。
  
  二、产业结构调整引起专业设置的重构
  
   长期以来,我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艺术设计教育专业设置,大体照搬普通师范教育,讲究体系的完整性,以学科为本位设置专业,重知识,轻实践,根本无法满足现行艺术设计教育对其要求。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如果我们艺术设计高师教育的专业设置与普通师范教育美术专业没有区别。那就意味着普通师范美术教育可以取代艺术设计教育。换句话说艺术设计教育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艺术设计高师教育只有清醒地把握住自己的专业特色,才能使其在系统特征上拥有无可替代的地位。艺术设计高师教育专业设置必须摒弃原有照搬的学科专业设置模式,遵循以职业属性为主体的专业设置模式。专业设置是教育领域的全面定位,它反映的是人社会价值的范围。据此,在我国各级各类产业的影响下将艺术设计高师教育专业设置重构分解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专业依据:主动适应市场机制,依据产业结构的变化和艺术设计教育专业结构的调整,适时地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拓宽专业口径,为中等学校教育培养适需对路的技能传授型人才。具体做法是在巩固第一、二产业类专业的前提下,把专业设置的重点转向第三产业和信息产业,力求适应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重点保证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需要。第二,专业名称:专业所属学科领域的归宿和业务范围的阈限的概括与抽象,反映着培养人才的规格特征。必须尊重科学、准确、规范特性,同时也要把握艺术设计高师教育的职业属性。第三,专业计划: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带有法规性质的文件,是教育方针、目的和任务的具体安排。在专业计划制定时我们应该把握好该专业的职业逻辑,按照社会和产业结构实际特点安排和实施专业计划。如平面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装潢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与职业相关的专业课程安排。
  
  三、社会需求整合引起教学实施的重构
  
  教学实施是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途径。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艺术设计高师人才能力提出动态的要求。因此,预测未来艺术设计高师人才的规格要求,进行因势利导地教学实施,培养出符合新时期美术教育要求的高技能传授型人才,是最终实现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目标的保证。
  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社会需求和劳动就业密切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发、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明确指出了“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培养方向。艺术设计高师教育是我国在特定时期、应特殊要求,而产生的新型教育类型,没有国内外现成经验可以借鉴,是边实践,边摸索的。在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我们是鉴用“学科本位”普通师范教育模式来培养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在这条路上我们越来越发现学科模式培养的职教师资根本无法满足现阶段职业教育对其的现实要求,而我们培养目标是培养教育与职技的“双师型”高级人才。进行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尝试,也未尝不能为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走出一条新路和获得一些具有真实意义的经验教训来。以职业属性为主导,既注意职业属性又注重师范属性,将两者适度结合的鉴用。教学实施是教育过程的具体实践,它反映的是人社会价值的延展。据此,借鉴美术教育成熟内容对艺术设计高师教育教学实施重构分解为以下三个部分:
  
  (一)教学模式:规约了人才培养具体内容的主要方式,是人才培养的操作方式。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的教学既要注意为人示范的师范能力培养,又要注重工学结合的职业能力培养。实施“以师范能力为导向,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双师型”教学模式。
  
  (二)教学内容:在社会对艺术设计高师人才的能力要求呈多元化的新形势下,教学内容必须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采用“以文化基础为平台,师范、专业能力为模块”的教学内容框架,宽基础,厚能力。
  (三)教学方法:转变教学观念,突破思维定式。根据艺术设计高师教育的职业属性和师范属性,以生为本,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具体结合教学情况实际,灵活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教学方法,将理论与实践、学境与情景充分结合,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教育技术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四、以人为本发展引起管理评估的重构
  
  管理评估是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阶梯。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人们不再满足谋生修业,开始注重个人需求,个性发展。因此,以人为本、尊重个性成为新时期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管理与评估过程的新方向。
  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而至今为止,我国艺术设计高师教育并没有任何评估材料,为促进我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的规范化管理,教育主管部门需对艺术设计高师教育制定一套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为我国艺术设计高师教育发展找准定位、明确方向提供制度依据。管理评估是教育成果的最终调控,它反映的是人社会价值的效用。据此,借鉴其他教育成熟调控方法对艺术设计高师教育管理评估实施重构分解为以下两个部分:
  
  (一)管理:培养过程的科学管理是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关键。对培养过程的管理能否收到实效,取决于一方面是教学主体的参与,教学中教的主体是教师,学的主体是学生,但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是能动的人,实质上是对这两种特定行为的管理,动态主客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另一方面是构建科学的、全方位的培养质量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这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评估:依据新时期美术教育对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规格的实际要求,制定和细化了一系列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培养目标、教学实施、教学结果等的评估量化指标。参照一系列评估过程,我们对艺术设计高师人才培养体系评估范围进行界定,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解决,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林家阳等.设计色彩(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黄作林等.设计素描(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
  [3]王明伦.高等职业教育有效发展战略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8(3).59-61.
  [4]刘春生,跨入新世纪的中国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R).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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