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专有名词变异的认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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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成国
摘要: 专有名词变异是语言交际过程中,语用者巧妙地打破专名的常规用法,以实现特定目的的一种特殊表达方式。本文以现存于各种文体中的英语专有名词为语料,对其变异的认知本质及理解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研究发现,专名变异的实质是以专名的指称意义为原型基础,通过语言使用者的心理联想,使其特定联想义在语言表达上得以实现。专名变异的相似性和相关性为其理解提供了认知基础。专名变异的理解过程,就是基于相似和相关性寻找和建立最大关联的动态过程,认知理解的难易取决于语境的信息含量及认知主体自身已有的知识储存。
关键词: 专有名词 变异 认知本质 理解
一、引言
专有名词变异(以下简称“专名变异”)是语言交际过程中,语用者巧妙地打破专名的常规用法,以实现特定目的的一种特殊表达方式,是语言变异现象在专有名词领域的具体体现。作为自然语言中的一种艺术变体,专名变异现象广泛存在于文学、新闻、广告等文体中。传统语言学界针对专名变异的相关研究多基于风格学或修辞学角度,侧重其文体效果或修辞渠道,如Nash W.(1989),Goatly A.(1997),虞建华(1995),龚卫东(2001)等,对专名变异深层本质的关注尚显不够充分。当代认知语言学研究文献虽涉及到变异的认知因素,但缺乏针对专名变异理解过程的系统研究。基于此,本文拟以现存于各种文体中的英语专有名词为语料,尝试对其变异的认知本质及理解作出较为深入的探讨,以期进一步提高英语学习者对专名变异的认识和理解能力。
二、专名变异的界定
语言既是音义结合的词汇和语法体系,也是一套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因此,人们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总要遵守一定的语言使用“常规”(norm),即口语或书面语中人们所公认的标准形式。然而,人们使用语言是为了交际,并非为了遵守某种既成的规范。所以,在不同的交际场合,语言使用者故意偏离常规而选择特殊的表达方式,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于是便出现了语言变异(language deviation),即偏离常规的语言形式。因此,可以说专名变异就是对专名常规的有意偏离。
专名常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专名是语义上具有专指性的名词性词语,是“某一事物(人、地方、机关、团体等)特有的名称”(戚雨村,1993:34),如Shakespeare,London等。因此,专名具有定型性特点,也就是说,它要依靠固定形式(声音形式和书写形式)和固定意义之间的稳定联系实现其词汇功能。专名从声音、形体到意义都是固定的、单一的,它的主要功能是表示特定的地点、人物等,以区别于其他的同类事物或人物。例如:
1)He lives in London.
2)This book was written by Jack London..
我们看到1)中的London时,就知道它指的是英国首都伦敦,而不是别的地方;看到2)中的Jack London时,就知道他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而不是别人。
语义上的特指性决定了专名在形式或语法上具有不同于普通名词的一些特点。如,英语中的专有名词首字母一般都要大写,专名一般没有诸如复数等形态变化。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
3)The Linguistics Department has three Bobs.
总之,专名变异可界定为在特定语境中,语用者为实现特定的目的而对专名语义或语法规范的打破。即变异中的专名语义上临时性地改变了其特指人、地、事的性质,获得了指称一般事物的意义;形式上也相应地具有了普通词汇的某些属性。
三、专名变异的认知本质
语言系统地根植于人类的理解,是人类认知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语言现象,必须嵌入在人类认知能力中。因此,有必要从认知角度探讨变异的本质。
探索变异的认知本质必须从专有名词的指称开始,因为语言究其本质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一种手段。不难看出,变异的专有名词,其指称大多有一些突出的特性,如现实世界中的Milton,Shakespeare,Napoleon,Broadway,虚构世界中的Shylock。
4)Some mute inglorious Milton here may rest.①
5)This book is a complete and reliable guide to every word and phrase in Shakespeare.②
6)...the mass media bring Broadway and much more to us.③
7)Rockefeller is a Napoleon of finance.④
8)One can’t Shylock the poor villagers.⑤
可以说正是专名指称的这些突出特性,奠定了专名变异的基础,并提供了其语用意义的源泉。即,专名变异是基于专名指称特性的。
专名变异涉及指称特性的映射。主要有两种不同类型的映射,首先是跨域映射,如6)中,拿破仑映射到认知域洛克菲勒的目的是突显洛克菲勒在金融方面的业绩。又如,
9)“I am a Ford,not a Lincoln”president Ford said to the journalist.⑥
例9)中,福特汽车的便宜和受普通家庭的欢迎等特点映射到另一不同的认知域――第38届美国总统杰拉尔德・福特,以暗示他的平易近人。显然,此类映射的动机在于它的描述功能,即利用一些熟悉的事物来描述新奇事物,以求更好地理解。这类映射植根于人们对对象或概念功能或特性作比较的倾向。
其次是同一域内的映射,如:
10)Few male sanctuaries remained.Even West Point and Annapolis surrendered.⑦
11)We shall read Jean Austen next class.⑧
12)They played lots of Mozart.⑨
这类映射以同一认知域中的某一实体去指称另一实体,其主要功能是“指称”。10)中的专名West Point和Annapolis分别指代位于该地的两所著名的美国军校,而11)、12)中的Jean Austen和Mozart则分别指代其作品。
两类不同映射的发生均取决于人们的联想能力。联想指事物间的心理联系,凡是在时间、空间、特性等方面有联系的事物容易引起人们的联想。引起映射的联想主要基于两种关系:相关关系和相似关系。相关关系的联想之所以可能是由于专名、指称及其特性的不可分割性,图示如下,
相似关系可反映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指称事物的外部特点上,如6)中拿破仑和金融方面的洛克菲勒,13)中John Dean和Richard Nixon的相似遭遇;也可以反映在语言表达上,如14)、15)、16)中,BERD和“bird”,Wile和“wily”,Faith和“faith”在语音及拼写方面的相似性。如:
13)Richard Nixon was John Deaned right out of the White House.⑩
14)The BERD’S in hand{11}
15)An age that is“post”-anything is,by definition,confused and dangerously overextended,like Wile E.Coyote after he has left the cartoon plane of solid rock and freezes in thin air,then tries to tiptoe back along a line of space before gravity notices and takes him down to a little proof! In the canyon far below.{12}
16)“My Faith is gone!”cried he,after one stupefied moment.“There is no good on earth;and sin is but a name.Come, devil;for to thee is this world given.”{13}
总之,专名变异是以专名的指称为原型基础,通过语用者的心理联想,使其特定联想义在语言表达上的反映。
四、专名变异的理解
认知科学以信息加工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人的认知活动,并且认为交际行为包括为理解话语而必须进行的推理活动,是一个认知过程。对专名变异的理解过程做出理论上的梳理和概括,我们认为认知科学的以下四个观点最具指导性,而这四点在“关联理论”中也有很好的体现:(1)将人类的认知活动类比为一个有序的信息加工过程,每一个阶段反映为信息加工过程的一部分;(2)加工信息过程是一个解释信息的过程,有赖于来自环境及来自认知者自身信息的协同;(3)策略上,以有效性作为认知活动的价值取向,关心的是以最少的付出获得最有效的信息;(4)认知信息包括两大范畴:概念编码信息范畴和程序编码信息范畴。
近年来,以认知科学为理论取向构建出的研究交际和话语理解的理论模型,影响最大、最深、最广泛及最具潜力的当首推“关联理论”(Wilson & Sperber,1995)。关联理论提出的交际关联原则“设定任一明示交际行为所传递的信息其关联性是最为恰当(optimal)的”,以及提出的设定“语境效果大但为之付出的加工力度(processing effort)小的信息其关联性就大”,最能体现认知科学的认知策略和价值取向。应该说明,认知科学和关联理论所认定的认知活动的价值取向、认知策略以及“关联原则”,都不是作为理性的指导方针或行为上的规范而提出的,而只是作为对观察到的人类认知活动的倾向和策略的解释性说明。就“关联原则”来说,人们在交际中并不是自觉地、有意识地去实施的;但作为一种客观必然性,一般总是表现出这种倾向。因此,“理性的听者(指受话人)可以假定自己付出最少的处理心力(即加工力度)而得到的第一个关联义便是尽量关联(即最为恰当的关联)的意义,无须考虑其他可能的意义”,“由此推论,每个话语最多只有一种解释是合乎交际关联原则的”(蒋严,1998:17-18)。
据此,我们将专名变异的理解过程解释为:以专名变异句的概念编码信息作为推理逻辑起点,参照程序编码信息的提示和制约,在环境信息和交际者自身已有信息的协同下对专名变异句的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亦即进行充实和阐释,从不确定、模糊、笼统,到较为明显而确定,最后衍生出暗含的语用意义。这个过程的成功,特别是语用意义的衍生,决定于信息充实和阐释后所获得的“正面认知效果”。由于交际双方都受着认知活动的价值取向和认知策略的制约,受话人付出最少加工力度就能获得的“正面认知效果”,通常也就是最佳的正面认知效果。因此这个推理过程的实质,就是“找到一个序列,把事物从一种状态转换为另一种合乎目的的状态”(Simon,1977:121)。专名变异句编入了概念编码(conceptually encoded)信息和程序编码(procedurally encoded)信息。概念编码信息体现为变异句所涉及的逻辑信息、词汇信息和百科信息。编入专名变异句的程序编码信息则提示注意力要集中在变异的专有名词上。这就节省了处理信息的精力。
这个推理过程表明,我们对专名变异的理解不是直接的抽象认识,而是一种间接的认识:要以来自环境和本身已有的信息为中介来充实和解释来自专有名词的信息。这里有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两种信息加工过程:前者根据对变异专名所涉及的语境的感性认识进行信息加工,称为数据驭动加工;后者以主体自身已有的观念知识对当前的信息进行加工,称为概念驭动加工。在这个过程中,先通过数据驭动和概念驭动的交互作用,以对变异专名的初步认识作出认知的定向、抽取特征,并与自身已有的认识作出对照匹配,得到认识,然后再定向、再抽取特征、再对照匹配、再认识(即加强、取代或融合于前一认识),直到确定地获得对变异专名的理解为止。这个过程在“关联理论”中是以“语境假设”和“语境效果”(认知效果)为核心概念来概括的。关联理论认为,人们理解话语,要根据话语本身、语境、本人已有的知识等因素提出语境假设,这一假设中的某些概念内容又可能同这些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新的一(些)语境假设;新的语境假设可能加强、取代或融合于以前得出的语境假设;这种加强、取代或融合所取得的结果称为“语境效果”。如果需要,还可以有新一轮的加强、取代或溶合的过程,直至得到最为恰当的关联义为止。这个过程,也就是定向――对照匹配――认识,再定向――再对照匹配――再认识……的过程。定向、抽取特征并与自己已有的认识作出对照匹配,这是把要认识的事物尽可能还原为已被了解至少是较易了解或较为熟悉的事物。这在本质上反映了用已知来了解未知这一认知总倾向,反映了人类认知取向一个最基本的策略。
五、结语
专名变异作为一种非常规语言现象,是语言使用者为适应特定语境、达到特定交际效果时所采用的一种语言艺术变体。其变异实质则是以专名的指称意义为原型基础,通过语言使用者的心理联想,使其特定联想义在语言表达上得以实现。同时,专名变异又体现出相似性和相关性变异特征,这为专名变异的理解提供了认知基础。专名变异的理解过程,就是基于变异的相似和相关性寻找和建立最大关联的动态过程。认知理解的难易取决于语境的信息含量及认知主体自身已有的知识储存。
注释:
①T.Gray.Elegy,A Country Churchyard,p89.
②③⑦严维明.专有名词的妙用及翻译[J].外国语,1985,36(2):55-58.
④张道真.实用英语语法[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87.
⑤⑩Clark,E.V.and H.H.Clark.When Nouns Surface as Verbs.Language,1979,55(4):46-53.
⑥New York Times,August 23,1987.
⑧李贵升.浅析英语专有名词的转化及其修辞作用[J].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学报,1995,(2):68.
⑨Croft,W.& D.Alan Cruse,Cognitive Linguistics[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 Research Press,2004:49
{11}{12}汪榕培.英语词汇学高级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297-321.
{13}N.Hawthorne,Young Goodman Brown,p208.
参考文献:
[1]Goatly.A.The Language of Metaphors[M]. New York:Routledge,1997.
[2]Nash.W.Rhetoric:The Wit of Persuasion[M].Oxford:Basil Blackwell Ltd,1989.
[3]Simon.S.The Models of Discovery[M].New York:W.H.Freeman Co,1977.
[4]Wilson & Sperber.Relevance: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M].Oxford:Blackwell,1995.
[5]龚卫东.英汉语篇中的语言变异及其文体功能[J].外语教学,2001,22(1):77-78.
[6]蒋严.语用推理与“都”的句法/语义特征[J].现代外语,1998,(1):17-18.
[7]戚雨村.语言学百科词典[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3.
[8]虞建华.英语的拼写变异及其修辞效能[J].外国语,1995,(2):60-66.
本文是作者硕士论文的研究成果之一,是母校徐州师范大学2007年度研究生科研课题立项项目,项目批准号:07YW046,项目负责人:李开荣教授;完成人:张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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