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下投资业务如何核算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明丽
我们知道,在原来的投资准则中,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又进一步分为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都在投资准则中核算。打开2006年财政部刚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你会发现,仅能找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而短期投资和债权投资都不见了,它们到哪儿去了呢?认真阅读新准则,你会发现,在新准则体系下,由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出现,投资业务就被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内容就分散在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这两个准则之中。新准则不仅仅对短期投资和债权投资有较大的修改,就连保留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有很大的变化。下面,我将分四个方面来谈投资业务。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分为取得、收息、年终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和出售四个部分。取得时,按其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已宣告尚未发放的股利和利息,借记“应收息利”、“应收股利”;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利和利息,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年终公允价值增加时,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年终公允价值降低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同时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是债权性投资,股权性投资由于其价值不确定,因而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会计核算主要有取得、计息和到期收回等。取得时,按债券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按已到期而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按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持有期间计息,应按面值和票面利率的乘积,借记“应收利息”;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冲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并入当期损益。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贷款、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既可以是股权投资,又可以是债权投资。其会计处理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类似,均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不同的是: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取得时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1.取得时,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已宣告尚未发放的股利和利息,借记“应收股利”、“应收息利”;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2.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利和利息,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
3.年终公允价值增加时,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年终公允价值降低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同时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结转到“投资收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含义未发生变化,但会计核算却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初始计量:分为合并和非合并两种情况。其中非合并情况下的会计核算和原来相差不大,在这里重点谈一下合并情况。在合并情况下,又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在同一控制情况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在非同一控制情况下的企业合并,按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和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入账,所支付的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利润。
2.后续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发生了变化:原来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现在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采用权益法进行调整。对于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还采用权益法不变,其它的都采用成本法核算。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9931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