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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企业创新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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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载体,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我国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既是最基本要求也是目前最核心的任务。国有企业自身创新动机不足,而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能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的推进,国有企业逐步引入非国有资本,而随着非国有资本比例的增加,企业对于研发创新的投入增长,二者呈显著正相关,即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的加深会对企业创新的行为起到促进作用。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国有经济所处的特殊地位也决定了其创新效率对于我国的经济转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探索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在经历了多个阶段后,2013年11月提出要积极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等交又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2017年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而在改革进程中,已经有很多企业通过公司上市、股份激励管理层、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实现了改革,这些成功的案例也为其他国有企业提供了公司治理的典范。非国有产权确实为国有企业注入了活力,有效避免了单一国有产权的弊端,使其提高效率。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越来越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同时,一个企业如果想要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并始终保持竞争力,创新也是核心要素。而混合所有制企业研发创新能力要强于其他所有制企业,所以要继续深化国企的“混改”,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国企进行改革的最终趋势(吴延兵,2014)。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
  (一)股权集中度和企业创新的关系
  股权的集中能够缓解大股东和代理人之间的经典代理问题,但却同时可能因為股东集中,资金来源单一并且会出现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第二类代理问题,进而可能对企业创新能力起到负面作用。
  关于创新研发方面,也有学者通过自己的研究证实了加强股权的集中度对企业的创新能力有积极影响。基于股权集中度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正反作用都有,为了得到而这之间确切的关系,学者们开始从非线性角度进行研究。冯根福等发现,二者的关系呈“倒U型”,也就是说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先是增长,到达峰值之后便开始降低。
  (二)产权性质和企业创新的关系
  若想从本质上解决目前国有企业效率低的问题,最先进行的应该是产权结构的改革,国有企业吸收引进非国有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使非国有股东掌握一定的决策控制权,发挥其自身优势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并且可以大大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张雅迎,1999)。同时,产权结构对于企业创新活动至关重要。不同所有制企业有其自身的优劣势和特点,进而对企业创新能力也就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今天,国有企业创新至关重要,是提升我国在国际中竞争实力的关键性因素,目前,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已经成为学者、政府以及各企业的关注。因国有经济不同其他经济,自身具有官僚主义集权的经济特征,这就导致了企业创新效率可能会因决策失误而大打折扣,而另有学者认为正是国有企业自身所具有的垄断优势,无论是自然垄断还是行政垄断,国有企业会受到政府政策保护并且会提供资金和资源方面的大力支持,导致了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低下。总的来说,国企的创新投入低下可能来自于外部的政策性负担,使国企面临着预算的软约束问题;同时也来自于内在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晋升目标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相背离、经营权管理权两权分离的代理问题(余明强,2017)。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创新能力的影响
  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而加速我国早日成为创新性国家至关重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推进我国市场化进程。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国有资本吸收其他性质资本交叉持股有利于市场发挥其自我调节功能,从而符合我国目前经济体制转轨的实际情况。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形成的企业产权多元化、控制权的变化有利于各种性质产权发挥自身优势。
  产权多元化是国企改革的方向,每个不用所有制类型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引入大量的非所有产权能够发挥其自身优势,进而促进企业的创新研发行为。创新投入力度能从一定角度反映公司的激励机制、治理结构,当然与创新产出也有着很大的关联。因此,非国有产权比例的增加会促进企业的研发创新行为。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影响的政策建议
  第一,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对于我国发展创新战略和经济转型都至关重要,而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正是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已知文献可得知国有产权单一性有着自身很大的劣势,在企业创新研发投入、产出方面相比于其他类型所有制企业均处于劣势。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使产权多元化,正是要发挥不同性质产权的优势,国有企业有独有的资源平台,外资有先进的技术支持,机构有更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等。引入非国有资产,使公司融入一定比例的社会资本,各产权相辅相成,优势互补,能够促进企业的创新研发行为,进一步发展我国创新战略。故应该积极进行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二,现如今国企的“混改”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国有企业的非国有产权比例越高、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的越深入,越有利于企业的研发创新行为。结果表明,在目前的非国有资产引入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引入会对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起到促进作用,因此还可以继续增加非国有产权持股比例,深入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三,非国有资产持股比例的增加加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动机。机构、民营、外资、个人持股比例的增加,高层管理者可能迫于其压力从而愿意投资创新这种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长期投资项目以保证公司的长期利益。故就算不引入其他社会资本的进入,对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激励政策可能是影响其研发投资动机的一个重要因素,故对于研发创新投入低的国有企业,可以考虑对其高层管理者的激励政策进行调整,进而激发其投入创新研发的动力。(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招远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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