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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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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在新时代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体现出了鲜明的复杂性与长期性。必须切实增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能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惠,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发展。为此,要强化研究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和影响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确定恰当的发展目标、寻求内外部合作,增强内部治理能力。国家和社会要打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加速培养适应农业合作社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稳步增强合作社带头人和社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地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能力。
  【关键词】新时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
  Reflections o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ability of Agricult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in the New era
  Chen Si
  (Xin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464000)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era,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re faced with complex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s, showing distinct complexity and long-term nature.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development ability of agricultural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so that the masses of peasants can really benefit,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agricultural econom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n the problem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should set appropriate development goals, seek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operation, and enhance internal governance capacity. The state and society should create a good external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accelerate the cultivation of high-quality talents adap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and steadily strengthen the integration. The professional level and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the leaders and members of the co-operatives can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ability of the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Keywords] new era;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capacity development
  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它稳步推动了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农业合作社稳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步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修订后的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颁布实施,它持续完善了相关内容,会在更大程度上促进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从最新统计数据来看,截止到2018年九月底,已经有213.8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完成了注册工作,入社农户超过了一个亿,大致达到了承包农户总数目的48.5%。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加速农村土地流转,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对农业扶持的力度越来越大[1,2]。但是,农民合作社本身效力的发挥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受到了不少质疑。深入全面分析新时代下农业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能力中的桎梏,是促进和提升其发展能力的必要准备。
  1  农业合作社增强发展能力中的主要制约因素
  1.1  缺乏较强的市场化竞争能力
  总体来看,农业合作社主要通过传统流通方式销售各类农产品,“田间地头批发市场+农村经纪人”依旧是合作社的主要销售途径,合作社缺乏较强的市场销售话语权。虽然部分合作社获得了通过申商标注册、申请“一标三品”等手段,尝试增强市场谈判能力与产品溢价能力。然而真正达到優质优价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却不够多,能够掌握市场主动权、对产品进行自主定价的农业合作社更是凤毛麟角。
  1.2  规范化发展能力偏低
  合作社运营能力低位徘徊。部分农业合作社虽然完成了注册,然而却没有开展正常运作。部分合作社由相关农业企业主导,旨在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合作社缺乏较高的财务规范管理能力。部分合作社仅仅记流水账;一部分合作社专业财务人员匮乏,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化[3]。而且,合作社的盈余反馈与成员账户建设无法达到相关法规的要求。   1.3  标准化生产能力薄弱
  一些合作社还没有构建科学化、系统化的生产技术规范与标准。缺乏产后自动化分类分级的能力与装备;“亟需提升一标三品”的拥有率,亟需强化成员标准化生产理念。产品质量缺乏较强的稳定性,距离优质优价尚有相当大的差距。
  1.4  转型升级受到瓶颈约束
  整体而言,不少农业专业合作社缺乏充足的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要素支撑。发展能力受到带头人能力的强烈影响。如今,农业合作社的带头人队伍受教育程度不高,年龄逐步老化,运用和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显著不足,核心业务队伍中的中青年骨干力量不够充足,对合作社的持续稳定发展非常不利。受到政府管理机制体制的制约,合作社依然缺乏较强的融资能力,缺乏获得信贷支持的有效抵押物[4]。合作社发展休闲观光与农产品加工需要的用地指标,迟迟无法获批。
  2  亟需优化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
  首先,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支持政策,然而亟需加大有效实施的力度。比如中央政府业已从基建、财税、保险、人才、营销、金融等领域,建立了完善的、系统化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政策,这些都充分地体现在中办、国办印发的相关支持意见中,然而各地实施这些政策的情况依旧不够理想。其次,尚未形成各部门协同支持的氛围。如今农业系统内高度重视作社的发展,中央9个部门已经实施了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打造了协同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制度。然而部分地方不能有效地发挥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与作用。政策落实的重点在于县级农业机构,然而它们普遍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借助联席会议等制度调动有关职能部门。部门间的扶持水平与力度无法充分地满足合作社的发展需要,亟需提升支持与重视合作社发展的力度。
  3  新时代背景下提升农业合作社发展能力的建议
  十九大要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国家要大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农民合作社应该积极地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在新时代背景下发挥自身的更大作用,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实践问题和理论课题。
  3.1  以合作社提升供给体系效率与质量
  我国正在对农业领域进行供给侧改革,这项紧迫任务已经成为了农村农业经济的主线。农业结构调整是稳步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我国开展以减玉米为核心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切实增强畜牧业发展水平,优势特色农业做强做大等。农民合作社在这些改革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通过提升种植杂豆杂粮比例,发展特色养殖、中药材、食用菌、花卉、茶叶产业等,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内玉米库存量巨大的矛盾。合作社今后还会积极地发挥作用,以推动农产品品质、品种结构优化、促进农业更高层次的供求平衡等。
  3.2  发挥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与农户生产经营衔接中的枢纽作用
  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制度文本与乡土社会的对接[5]。我国正在努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地推进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多种农业生产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地培育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等。然而在可预见的较长时期内,兼业农户小规模生产的比例依旧有较大比例,仍然是国内农业经营生产的基本单元。所以,我国首先要大力促进土地确权等举措和政策的落实实施,让广大承包农户特别是老龄化的“老农”愿意流转承包地、逐步退出农业生产活动。其次要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的多种服务功能,为广大农户提供联耕联种、代耕代收、土地托管等多种服务,帮助他们与现代规模化农业进行有效衔接。再次,要立足于特色优势产业,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引导广大农户尽可能地参加到农业合作社中,循序渐进地完善和健全股份合作、土地入股、利润返还、订单带动等效益联结体系,让广大农户能够获得更可观的经济效益。
  3.3  依托农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十九大指出要深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维护农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它意味着这项改革会有越来越多的改革内容、日益广泛的覆盖面、日益增大的惠农力度。深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机制,主要是为了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农民股份合作的更好发展,促使农民享有集体资产股份的相应权能,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计量,分配到个人,具体落实到每家农户,向农民赋予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收益、占有等多种合理权益[6]。而且,要改进和完善集体经济运行体系,推动农民合作社更新和完善发展理念,发力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组)层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摸索有效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径,促进集体资产增值保值。
  3.4  依托合作社主体,强化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新发展理念稳步推动农业的绿色发展,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鲜明举措,也是进行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固有之义。要侧重优化农业的空间布局与主体功能,增强保护资源、节约利用资源的意识,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与保护,在农业生态系统修复养护等领域下足工夫。要将农民合作社当作关键性的生产主体,确定它承担绿色生产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又应该通过政府支持帮扶和市场引导,调动农业合作社进行绿色生产的主动性。在对合作社带头人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中,要把节约利用为数不多的农业资源、保护治理农业产地环境、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等多种内容,融合到培训教育中,培养一大批具备绿色生产技能、具备绿色发展理念的农业合作社带头人。
  3.5  强化业务指导,促进规范发展
  各地方政府应该分析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业务发展难题,对其提供业务指导。尊重各位成员的要求和意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做好合作社登记,规范地予以管理。如相关合作社具备合作性质但不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依法提供组织和制度指导,循序渐进地健全内部制度规章,强化民主管理,增强它的内部管理能力,引导其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与此同时,要切实增强合作社社员与管理层的业务素质。政府部门要举办和开展各种培训活动,让他们都参与进来,切实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只有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才能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代国家大力解决三农问题,制定和实施诸多扶持政策的情况下,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要团结广大农民群众,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与产后等环节,开展相应的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多种业务,将其当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与此同时,应该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构建良好的内外部协同支持机制,充分地发挥它的积极作用,使其在农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杨玉娟,刘赛赛.农业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8(5):180.
  [2] 张会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及建議[J].现代经济信息,2018(2):304-305.
  [3] 毕美家.关于新时代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几个问题[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4):7-10.
  [4] 杨玉娟,火虹媛.农业专业合作社风险管理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11):74-75.
  [5] 贾超. 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实践模式与变异机制探析——基于山西省D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探讨[J]. 赤峰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16,32(09):90-92.
  [6] 沈元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对策——以大竹县为例[J].江西农业,2018(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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