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大学本科招生改进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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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双一流”建设根在人才培养,本在本科教育。作为本科教育的源头环节,本科招生至关重要。英国G5院校本科招生制度是西方一流高校的典型代表,对照这些高校的招生政策进行比较研究,有利于我国高校的“双一流”建设。教育理念决定招生导向,体现在人才评价体系的制定上,要制定“全人”评价体系,深化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包括改革高考形式,完善自主招生,坚持多元录取,强化招生过程监管,确保人才选拔符合高等教育的需求,促进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
关键词:“双一流”建设;本科招生;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995 (2019) 01-0093-05
“双一流”建设根在人才培养,本在本科教育。一流本科教育的核心在于拥有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本科生。选拔优质“种子”进行培育是建成一流大学的重要途径。英国的高等教育十分发达,其成功关键之处就在于在全球范围内广揽优秀学子。优质的生源质量造就了英国高等教育强盛不衰,在最近的os co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榜单上,世界排名前50名的高校中,英国高校占据了8席,其中4所学校位列前10名,分别是牛津大学( OxfordUniversity,第5)、剑桥大学(CambridgeUniversity,第6)、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London,第8)和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London,第10)。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伦敦大学学院(UCL)、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并称G5超级精英大学,也称金砖五校。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恢复统一高考制度的第41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稳步推进。然而,如何公平、有效地选拔优质生源,仍有可探究之处。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拟对英国G5院校本科招生制度进行分析,归纳总结世界一流大学招生工作经验,尝试对我国“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招生政策提出改进建议。
一、教育理念决定招生导向
与中国九年制义务教育不同,英国的中学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 -共有5年(约等同于中国的初中教育),学生在完成中学教育后参加考试将会获得普通中等教育证书(General Certification ofSecondary Education,简称GCSE证书)。而为期两年的延续教育( Further Education)是中等教育的延续,也是进入英国高等教育的前期学习阶段,其主要有学术性的“第六学级”( Sixth Form)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分支,而学生在18岁完成延续教育后也会分别获得高级水平教育证书( GeneralCertification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简称A-Level证书)和高级水平应用学科教育证书(A -Levels in Applied Subjects,简称A-Level应用学科证书)。虽然近些年英国教育部门在尽力缩小A-Level证书和A-Level应用学科证书的区别,让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也有机会进入一流名校深造学习,促进教育公平,但当前英国一流名校在录取本科学生时,仍然是更注重学生的A-Level证书等级及其他背景条件。
除了优秀的学术成绩之外,英国G5院校对申请者的兴趣爱好以及性格特点也非常看重。比如剑桥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要求申请者需有持续的学习热情,这项看似抽象实则非常重要的要求体现了一流大学希望所招学生不只是适应考试,同时还对所学专业有强烈的求知欲和持续的热情。这些性格特征往往可以通过学生的自我陈述、实践活动及兴趣特长窥见一二。从G5名校的招生理念中不难看出,英国名校非常强调学生对专业方向的持续热情和质疑精神。与美国大学实行的通识教育不同,英国教育在延续教育阶段就开始强调对学生具体学科兴趣的培养,为以后在学科方向的继续深造打下坚实基础。而部分英国名校也会对申报具体学科的学生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以确保学生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能力继续深造。
制定和完善系列招生政策的重要前提是我们对大学理念所持的观点和认识:大学的职能到底是什么?要选拔和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该如何培养人才?大学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大学教育是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长期以来,经过无数学者的探讨,高等教育界已经逐渐形成大学具有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和传承创新文化四大职能的共识。著名高等教育家潘懋元先生在论及大学职能时曾指出:“高等学校三个职能的重要性……也跟产生的顺序一般……第一,培养人才;第二,发展科学;第三,直接为社会服务”[1]。从大学教育的发展史来看,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我国,大学教育的培养目标都经历了从“半人教育”向“全人教育”的转变,那么我们的人才招生标准和评价体系也应该随之调整:“人应当作为人而存在,而不是作为工具而存在,大学教育要培养作为人而不是作为工具的人,要培养全人而不是‘半人’”[2]。大学选拔和培养的全人应该既要有扎实文化积淀的专业知识技能,又要有高尚的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还应该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体魄。所以说,高等教育理念决定着大学招生导向,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招生政策,大学要吸引优质生源,首先必须树立并坚持科学合理的办学理念。
二、制定“全人”评价体系
教育理念是教育最核心的部分,决定了教育的一切实践,最直观的反应体现在人才评价体系的制定上。英国大学普遍要求学生提供A-Level证书成绩、个人陈述、学校推荐信等证明材料,国际学生还被要求提供英语水平证书。英国G5院校是英国一流院校的代表,与其他普通院校相比有着更严苛的入学条件和招生标准(见表一),比如会有独立于A-Level考试之外的大学自主命题的水平检验测试、申请学院面试等。这5所院校的招生标准大致可分为学术因素和非學术因素。学术因素包括申请者优秀的学术能力和智力水平,非学术因素则包括申请者的爱好特长、社会实践和性格品质等等。 几乎所有G5院校的招生标准中都把申请者的成绩作为主要考量标准,而这种学术因素也会在申请者的递交资料中有所体现。比如申请者在延续教育中的A-level成绩,部分学校还会将初等教育的成绩( GCSE)纳入考量范围之类,其中,剑桥大学甚至在官网上给出了各个学系对A-level科目的具体成绩要求。
从当前来看,我国本科录取标准仍较单一。现行的高考几乎固化为针对考生知识掌握程度的终结性测试,多为程式化、套路式答题的考查,而对于现代人才所需的创新能力、反思能力和批判能力却无从考量,大部分高校以高考成绩为主。注重国家组织的高考成绩固然重要,这也符合作为人口大国高效公正地选拔人才的实情,但在录取中注重考生的全面发展理当更加符合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和目标。英国G5名校招生会结合入学成绩、个人兴趣和专业测试等多项因素综合考量,既是对考生的多元考查,也是对大学培养人才负责任的体现,这种做法有助于学校对人才的合理选拔,值得国内大学参考。
三、深化改革大学招生考试制度
作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之一,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4年9月4日正式发布。新高考政策在完善高中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和提供多次选拔机会等方面不断完善,但当前仍然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空间。
(一)改革高考形式
与中国高考普遍实行的一考定高低不同,英国大学往往会采用多种形式测量学生能力。虽然在地位上等同于高考的A-level考试成绩对考生的申请非常重要,但出于对学生的高标准挑选要求,G5院校也会举行各自学校的入学考试,作为招生学校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见表二)。如牛津大学的大部分学科对申请者会有具体的学科测试要求,而伦敦大学学院更是为一部分无法在材料上达到审核要求的国际学生提供预科课程( UCL UndergraduatePreparatory Certificates),达到标准的学生同样也可以顺利进入大学学习。将延续教育的A-level成绩和本校自主命题考试的成绩相结合进行考量,已成为G5院校普遍认可的多元化的考核标准。
英国A-level考试采取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不仅全面考查了学生的学业成绩,更通过每门科目有三次考试机会取最高那次的成绩为最终成绩的方法,尽可能避免意外风险和刷分现象。十年寒窗苦读,一考定终身,高考在我国可谓是最重大的人生转折点,完全容不得半点意外和闪失,否则可能遗憾终身。我国大学招生可以尝试增加高考次数,选择最优成绩进行计量,不仅可以弥补“一考定终身”的不足以利于考生正常发挥,也让大学能真正选拔更多优秀生源。当然,制定相对统一标准来确保多次考试成绩的可比性,则是另一个确保高考公平性竞争的重要保障,也是一大难点。
(二)完善自主招生
为尽量缩小延续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教育差距,使学生更快适应高等教育模式,保障不同学习阶段的顺利衔接,英国新的A-Level考试增设了“拓展项目证书( Ex-Tended Project Qualification)”考察学生是否具备某领域的高水准知识以及进行深入研究的能力。“拓展项目证书”是建立在学生个人兴趣上的独立的研究工作,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计划、筹备、研究和自主探索的能力,它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以批判的眼光看待问题,强调对具体学科的持续兴趣和研究热情,鼓励学生创新。作为在高校会经常接触到的学科研究的“入门”测试,“拓展项目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很好地衔接了延续教育与高等教育。
2003年我国开始实行自主招生政策,从此就打破了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常规。当前我国自主招生主要在高考之后、高考分数公布之前统一举行,对通过自主招生笔、面试并与学校签订合同的考生,该高等院校会给与减分录取的优惠政策。表面上自主招生政策虽然与英国名校将A-level考试成绩与学校自主命题考试成绩相结合考量的政策相差不大,但在学科专业性、考试流程规范性等方面还需要做进一步改善。首先是信息公开度。浏览我国名校的官方网站,对于自主招生考核的具体说明较少,更多的只是对相关节点进行通知发布,这对考生提前预知考试信息、准备考核带来了很多困难,而且国内部分高校的自主招生命题大而宽泛,考核缺少对学科专业度的测量。而反观英国名校官方网站,各个学院及各个具体学科,对申报者需要参加的自主专业命题考试都有详细的说明。在建设一流学校和一流学科的大背景下,自主招生政策更需要强调招生的专业化观念,要在已有的考核基础上增加考试的专业化程度,以招到适合专门学科发展的专业化人才。另外,高校自主招生也应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在校成绩、兴趣爱好和性格特征等,用多元化的考量标准选取最合适的人才。
(三)坚持多元录取
无论是招生标准还是招生考试,英国G5大学的本科招生制度都体现着多元化的特点,这样的特点不仅能保障申请者的多元化,也能通过多元化的招生模式招到学校满意的优秀人才。
首先是学生背景多元化,G5名校每年都会面向全球招生,而且基于不同背景的学生会出台相应的标准和规则,如接受英语为非母语学生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作为语言参考标准,对无法达到相当标准但有学术潜力的国际学生提供预备课程等。其次是招生模式多元化,英国G5名校的招生不仅会参考学生的入学成绩,也会结合学生的个人背景,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为了最大程度确保招入学生的质量,部分高校还会对申请者进行申请学科方向的专业测试,这样多元化、多方位的招生模式虽然对考生挑战难度不小,但对学校而言则是选出最合适、最优异的学生的绝佳方式。
贯彻大学招生多元录取,是实现高等教育公平性和普及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高校数量众多,层次与培养目标也各有侧重,理应根据大学的不同类型和不同优势,制定不同的录取准则;否则,难以体现不同的高校特色和优势,也难以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英国G5名校面向全球招生,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录取规则,以保证录取的多元化。其实,为了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和普惠化程度,我国高校招生的多元化录取很早就存在,比如定向招生、委托培养,还有针对少数民族考生、边远地区考生、农村考生、文艺体育特长生的特别招录政策等。我们强调多元录取,除了增加和扩大各种入学路径、对教育弱势群体适当倾斜扶持外,更重要的是注重分類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培养等数项改革,丰富高校的多层次性,提升高校招生的多样性和公平性,让更多人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四)强化招生过程监管
当然,所有改革举措的实施都离不开严格有效的监管机制的保障。在英国的本科入学制度中,教学、考试、招生、录取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执行和负责:各大延续教育机构会根据学生的初等教育成绩((GCSE)进行招生并开展学科教学工作;而A-level考试在具体组织和实行方面,由学校以外的考试机构专门负责,这些机构中既有由大学主办的,也有由地方教育当局主办的,他们的共同点是都独立于政府之外,但同时都接受教育部所设立的资格及考试监督办公室的监管。延续教育学校可以自主选择本校学生参加哪个考试机构的考试;具体负责招生的组织是英国高校招生服务中心( Universities andColleges Admissions Services,简称UCAS),考生在参加A-Level考试之后,可以通过英国高校招生服务中心同时申请六所大学,对于没有申请成功的学生,英国高校招生服务中心也会启动“补充申请程序( Cleaning)”和“额外调整程序”
(UCASExtra)”,以确保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可能性,使学生尽可能进入到理想的学校;学生的录取工作则会在各大高校中统一进行,与此同时,各个A-level考试机构都有专员负责考生的信息整合和审定,各大高校和考试机构之间紧密合作,确保整个招生流程能够顺利进行。在监督体制方面,英国教育部成立了资格与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监察各考试机构资格证书授予的标准,对其考试的整个流程进行官方监督和定期检查。此外,对于部分对考试结果不满意的申请投诉,资格与考试管理办公室也负责接收申诉和帮助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协调考生与考试机
构之间的关系。其实不管是英国,还是美国、日本等国,虽具体监管体制不尽相同,但都通过招生的内、外部双向监督共同维护招生的公开透明。这种内、外部双向监督共同作用下的监督体系有效规范了招生秩序,维护了考试的公平公正。
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对规范招生秩序、促进公平以及维护国家公信力等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为了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与公正,教育部于2005年正式开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一是向社会发布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等信息,二是在录取过程中公示招生名单。以此来增加高校招生的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开公正公平。十多年来,“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在内容、功能和互动等板块日渐完善,但仍可看出,目前我国的本科招生监管机制略显单一。目前我国招生过程的监管环节主要依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较少有社会监督。我国或许也可以尝试借鉴英国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设置专门的考试监察部门,专职负责监督考试流程和各环节的规范化操作、相关考试条例的执行情况,此为完善内部监管;另一方面内部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对社会质疑做出及时回复和反馈,此为提高外部监督效率。如此内外协力、防惩并举,共同确保“阳光招生”落到实处。
一流大学建设与一流学科建设关系紧密,而学科人才的储备往往从本科招生时就需打下坚实基础,英国名校通过本科招生制度体现了相当的学科专业化水准。尽管英国招生制度仍具有一定缺陷,但它依然持续拥有“黄金标准”资格考试的荣耀称号。A级水平考试力图通过“上构型”衔接设计,凭借着深度的学术基础、广博的选择范畴、预修的专业指导、拓展项目研究奠定学生大学学术学习的知识基础和科学研究能力,确保考生向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顺利过渡。通过“下延型”的衔接设计,资格授予机构与大学协商互动,组建学科委员会参与A级考试制度的设计,管理机构搭建供需协同交流平台,把高等教育的意愿和需求整合到招生考试中,不断改进A级水平考试以提升高等教育的选择,从而确保人才选拔符合高等教育的需求,促进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笔者相信通过制定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深化改革考试制度、加强多元录取等措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优化我国大学招生制度,从而牢牢把握住“双一流”建设的根基,更好地培育灼灼桃李定能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潘懋元.高等学校的社会职能[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95 (2),11-17.
[2]刘宝存,大学理念的传统与变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243.
[3]数据来源: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伦敦大学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官方招生網站.
[4]数据来源: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英国G5院校的招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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