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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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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重大政策,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1 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法库县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1.1 奠定改革基础
  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基础。截止目前完成19个乡镇、225个行政村、309个自然村、1928个村民小组土地实测工作,实测地块688964个,确权实测面积为221万亩,惠及农户113506户。完成309个村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外业测绘工作,占任务总数的100%,第三方公司完成全县19个乡镇数据接边、合库工作,本级自查工作基本完成。签订了土地家庭承包合同,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证一书”入户率达99.4%。确权面积比原来在册承包面积多60余万亩。主要原因:一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个别村以大亩(1000平方米)分给农户,这次确权则以小亩(666平方米)计量;二是测量技术短板;三是地块等级差及开荒地。该项工作稳定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农民吃下定心丸,奠定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基础。
  1.2 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加快
  截至2018年末,法库县累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421986亩,涉及农户40665户。按流转去向分:转入农户的面积82005亩,涉及7902户;转入家庭农场(含专业大户)123913亩,涉及11940户;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5500亩,涉及农户530户;转入其他农事企业的面积210568亩,共涉及农户20293户。按流转用途分:流转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196418亩,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225568亩。
  1.3 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力度
  成立了法库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隶属于县农村经济局。中心主要职责为指导全县各乡镇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及时为跨区域的土地信息服务,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做好准备。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建设,乡镇成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服务所,负责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流转合同签订、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登记报送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全县成立了19个乡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所、309个村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为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供了组织服务保证。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认识不够明确,政策宣传不到位
  调查发现,部分乡村干部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认识不清,没有真正认识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土地的“第三次革命”,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还存在错误认识,具体表现为:认为该项工作实际意义不大,对该项工作领导重视不够;对历史遗留问题畏难怕事,不敢真抓真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主动化解矛盾,应付了事。
  2.2 监管服务不到位
  农村土地改革后续问题需解决,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重复发证、错登漏登等问题,土地权属纠纷比较多,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个别没有书面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就难以解决,容易造成集体访,影响基层稳定。
  2.3 推进力度不大,保障措施不到位
  县鄉经管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由于县乡经管力量薄弱,经过多轮改革工作职能不断弱化,力量不足、人心不稳,工作推动力度欠佳。由于县级财政吃紧,经费保障上没有按政策需求安排到位,无法保障工作推进。
  3 有关建议
  3.1 强化政策宣传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目的意义、扶持政策、运作模式,形成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浓厚氛围。
  3.2 做好后续工作
  针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错证、重证、漏证进行纠错,切实做到确实权、颁铁证,真正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按照土地权属清晰明确、图标地块到户、空间位置明晰、承包关系稳定、财产收益长久、管理行为规范,流转公开顺畅的目标,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收尾工作,为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工作基础。
  3.3 规范土地流转
  一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二要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三要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四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五要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农业保险力度,减少土地流转大户的经营风险,推行土地流转合同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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