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现状和优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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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当前新媒体时代发展过程中,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发展迈入到了网络化、数字化的综合发展的时期,对于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体而言,这属于一次技术与文化的变革。因此,文章主要探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现状,并根据出现的问题提出优化策略,既能合理地改善我国对该行业的管理水平,而且能显著提高行业发展的效率,以期为以后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新媒体;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
一、新媒体时代下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
主要内容与作用
(一)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相关部门对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指导方针,引导文化产业朝积极健康的舆情和创新方向发展。第二,精确制定并颁布与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第三,规划和实施与广播电影电视有重要关联的产业项目,且适时指引和监督其基本措施与方法的实践。第四,精心设置与该文化产业管理关联的项目发展规划,达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地督促产业项目展开良好地管理。
(二)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功能与作用
1.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
现如今,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互联网是中国传播文化的重要组成介质。由于国际文化交流的与日俱增,诸多不良文化涌入中国,使得从事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工作人员的价值观受到误导,为了实现收视率与收听率的提升,有些从业人员漠视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约,在文化传播掺杂部分不良的文化理念来引起受众的注意,使得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不利影响,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然而,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自身包含引导和监督广播电视文化项目的职能。借助广播电视文化产业,能够消除和降低不健康的广播电视文化产业项目,确保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向传播。
2.优化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在2018年,中国文化产业总产值超过30785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7.5%,说明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提升的助力正在增强。在文化产业中,广播电视增加值6070.21亿元,同比增长20.45%。由此可见,广播电视产业在文化产业中扮演主要角色,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与作用。
二、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现状
(一)品牌效应
广播电视中的节目品牌效应逐渐发展为文化产业管理中的竞争。在新媒体传播语境之内,广播电视文化产业节目的品牌效应是受众实施信息认知的主要指标。由于新媒体技术的不断革新与进步,节目的品牌对比与竞争多数在节目的传播内容、收视(听)率和互动程度上有所体现,这是传统广播电视节目中主要文化产业管理方面的内容,如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等着我》。其最大限度地借助人與人之间信息传播的作用,以网络信息传播,打造一个彼此帮助的网络数字化的传播形式,对失踪目标展开查找,让人们找到他们的家人。这些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呈现社会的温暖,以文化情感沟通促进节目的品牌号召力。
(二)内容差异化
在新媒体时代发展的作用下,传统的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利用受众多样化、独特化的视听需要,丰富传播内容,逐步实现移动手机、数字电视等媒介的技术与内容的兼容,把传播内容进行多样性规划,依次完成独特性、多样性的发展目标。同时也融入了互联网新节目的开发,使受众类型得到细化,将广播电视节目展开个性化建构,借助网络平台的在线沟通与互动,达到“一个故事,多个结局”的目标,发展为“一支多花”的差异性局面。因此,我们可以满足不同观众的观看需求,然后使目标观众辐射更广,提高节目收视(听)率,由此提高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的管理效果。
(三)多元化项目开发
在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发展趋势已经走向网络与数字技术等平台。借助对手机移动终端的搜索,实施网络通信和深层次挖掘,使节目内容多样化。例如,湖南卫视举办的《好奇调查》就是以微博的形式,对外收集网民的意见与问题,而观众觉得有疑问的问题都能够借助这个节目来解决。此节目以网络为媒介与观众展开交流互动,达到了电视与网络合理融合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节目效果。此类节目以网络为发展平台与观众沟通,使广播电视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达到有效融合,促进了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与优化。
三、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过度夸大“党的喉舌”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们党和政府一直把广播电视媒体作为党和人民意见与理念的喉舌。因此,对他们的监督管理非常严谨,他们花费了巨大的精力来确保他们独特的喉舌地位。例如,一些相关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省、市、县广播电视台一定要有转播中央广播电视台的一个新闻节目频道。
(二)管理职责不明确
参与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包括许多单位,例如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宣传部、广电总局等,都有权对广电部门及其文化产业进行规范。此外,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颁布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无法界定行业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故而一个部门多头管理和推责现象屡见不鲜,阻碍了我国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发展。
(三)管理法制机构不完善
现如今,有关我国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法制规章制度还相对不够完善,对文化产业主体行为也缺乏一定规章制度的约束。这就间接地迫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一些部门颁发通知与要求,通过设置规则降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然而,这些颁布的政府文件或法令规定并没有起到极其严格的限制意义,使得部门文化产业管理主体都忽视了明确界定的成本,最后未完成治理产业秩序的要求。例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违反本条例规定,将追究广播电视机构的责任,并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由行政部实施。由此可见,这些机构违法的成本可以从评级良好的节目广告中收回。通过调查发现诸多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广播电视台,为了保证他们可以从中得到经济利润,他们普遍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形式私下允许电视或广播电台在传播过程中可以插入广告。 四、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管理的基本对策
(一)革新管理机制
1.政治性与文化性并重
在目前发展时期,绝大多数纸质媒体和组织建设网站的权利都开始实施对外开放与兼容,只有传统媒体产业中的电台和电视台的举办权依旧依靠我国政府部门,因此关于“党和人民的喉舌”,受众普遍认为是两个:广播与电视。为了保证优秀文化的渊源流传和抵制不良文化的涌入,我们党要对其进一步的实施监督管理,这些是要保证广播新闻组织的政治性质,不能降低其身为一个“喉舌”的价值。但是,在确保这些机构政治性质的基本背景下,也必须注意它们的文化特征,使政治和文化一同与时俱进。只有如此的广播电视节目方能够引起受众的认同,才能深刻地发挥其宣传与推广的影响,更好地发挥广播电台的“喉舌”作用。
2.处理相关部门多头管理现象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改革大系统的总体规划。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可以尝试采用大规模的制度模式来解决文化产业中出现的多重管理问题。目前较为实用的措施是将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总署合并,在此前提下,将文化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整合发展,形成媒体产业部或媒体产业局,进行分工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各文化产业。
(二)促进和优化法制机制
首先,我國政府应该发布与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管理广播电视部门的一些行为,必须对文化产品的策划、开发、宣传、出口和引进呈现有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对这些部门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通过市场机制更好地加以规范管理。
其次,由于我国广播电视机构数量较多,对这些电视台或广播电台的监督效果不好。因此,有必要让广大受众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如提供一个简单的举报电话,使得受众能够向政府举报违法不良现象,并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受众实施监督文化产业管理的热情。
五、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于党和政府,还是对广大受众而言,广播电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地位影响都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对人们的工作与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目前我国在此领域的管理机制和制度规划还不完善,但只要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可以稳步推进各项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使中国的广播电视文化产业逐步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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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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