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研究综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本文将商业信用提供行为作为文献综述的主要对象,从国外学者研究它产生的经营性动机和国内学者研究影响它的因素两个方面,对已搜集到的文献进行简要概述和总结,为今后做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
  关键词:商业信用;提供行为;动机
  一、引言
  商业信用本质上是供应商在日常购销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中向购买者提供的一种推迟收款的企业间信贷关系,即供应商为购买者提供融资服务。它的使用在欧洲始于中世纪,集贸市场上的商人允许顾客付款前拿走商品,顾客必须在商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国内外有众多学者对商业信用进行了多角度和深入研究,本文对国外学者研究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的经营性动机,和国内学者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影响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的因素进行综述,力争为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的后续研究做好铺垫。
  二、国外对影响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的经营性动机的研究
  国外学者从商业信用提供者的角度对商业信用的动机研究,主要包括成本动因(Mian&Smith,1992)、市场势力(Mian&Smith,1992)、质量保证动机(Smith,1987)、了解客户财务状况的动因(Smith,1987;Ferris,1981)、与客户保持长期关系的需要(Wilner,2000)、投资动因和税负效应(Brick&Fung,1984)等等。
  1.成本动因
  商业信用会促使商品与货币的交换时间不一致,即货币转移可以发生在商品转移之后,或购销双方约定好集中结算一定期间的交易总额,此时销售方知道收回货款的准确时间,购买方既可确定支付节点又可减少付款次数,降低交易成本(Schwatz,1974;Ferris,1981)。Ferris(1981)认为供应商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较低,在违约情况下可以最小化损失,因而商业信用增加了现金流入的确定性,使供应商得以最小化预防性现金金额。Mian & Smith(1992)指出成本优势是提供商业信用的动机之一。Peterswn&Rajan(1997)认为商业信用提供者的成本优势源于具备信息获取优势,能对购买方形成控制并获取现有资产的处置收益。
  2.市场势力
  市场势力是Mian&Smith(1992)认为企业提供商业信用的动机之一;在供应环节中供应商处于重要甚至是主导地位时,会具有处置优势(Habib & Johnson,1999),和重组债务优势(Wilner,2000)。Deloof & Overfelt(2008)也认为拥有市场势力的企业倾向于提供两部分商业信用条款;Summers & Wilson(2003)预测如果供应商自身融资成本高,提供的商业信用就较低,但出于市场、营销等考虑而需要提供商业信用,则可能更倾向于提供现金折扣,采用两部分信用条款;流动性越高,提供的商业信用越高,即容易获得融资的企业将可获信用传递给客户,动机在于增加未来销售,或支持客户的成长以期增加自身的潜在市场,以便消除由于市场规模有限而对自身成长带来的限制。
  3.质量保证动机
  供应商允许客户在支付前确认商品质量(Smith,1987),这时的商业信用被当作是质量信号传递的中介,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信用作为隐性质量保证的功能,对于小型以及未建立足够声誉的供应商尤其重要(Frank & Maskimovic,1998)。另外,Summers & Wilson(2003)认为买卖双方在地理位置上距离较远时,商业信用作为所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对于合约执行的作用也非常重大。
  提供商业信用的行为被视为是企业对产品充满信心,企业以此传递对产品质量充满信心的信息,此时能有效降低逆向选择和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Long et al.,1993)。Long et al(1993)还指出大公司对声誉的需求高和对质量信号需求较低,存续时间较长的公司通过商业信用巩固声誉的可能性更大。企业如果不能承诺产品质量,对现期支付货款提供更高的折扣率,促使客户现期支付,以转嫁质量风险,低质量产品生产者提供较高的现金折扣(Lee & Stowe,1993;Long et al.,1993)。
  4.了解客户财务状况
  Summers & Wilson(2003)预测供应商在三种情况下会提供较长期限的商业信用期:无法事先确认高质量供应商时;供应商没有足够声誉时;供应商可以通过机会主义行为损害买方利益时。商业信用的信用期内及时付款的奖励政策为供应商监督和识别客户不付款的风险。如果客户不选择现金折扣,就反映了现金流不足或者处于财务困境的状况(Smith,1987;Ferris,1981)。
  5.保持长期购销关系
  商业信用除了通过应收账款数据来体现长期投资以外,还包括供应商寻求与重要客户建立长期交易关系。为了与客户保持长期关系(Wilner,2000),销售方会愿意提供商业信用,以不断稳定这种合作关系。Summers&Wilson(2003)在进行建立与买方的长期关系的研究时,预测与供应商有长期关系或作为其主要客户的买方可获优惠的信用条件,同时作者认为如果供应商对购销关系进行了特殊投資,使买方持续经营就是符合供应商利益的,并且进行行业特定投资的购买方可以被视为更有信用,供应商更可能向这样的买方提供商业信用。Smith(1987)认为提供商业信用是销售方向购买方发出了愿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信号。Brennan et al(1988)也指出企业可以灵活运用商业信用对客户差异化管理,增强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市场的长期稳定。
  6.投资和税负效应
  Copeland&Khoury(1980)指出应收账款项目并不是被动销售的结果,而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投资。Brick et al(1984a,1984b)也指出,实际税率较高的企业很可能拥有较长期限应收账款主要是因为其倾向于提供更多的商业信用。Asselberch(1999)认为商业信用的提供行为是一种战略投资,用于寻找并留住客户,构建更稳固的客户群体,赚取利润。供应商以信用条款追求商品高价格售出,对购买方来说如果延迟付款带来的收入高于供应商的资本,商业信用就创造了现值收入(Neale&Shipley,1985)。   税负效应是Mian&Smith(1992)指出的除成本优势和市场势力之外的第三个动机。在比较商业信用和其他融资方式的成本时,税收必须要考虑(Brick&Fung,1984),而Frank& Maksimovic(1995)也认为供应商的税率越高,其税收比较优势越明显,相比之下,更愿意提供商业信用;Brick et al (1984a,1984b)指出实际税率越高,向客户提供的商业信用越多。
  三、国内学者对影响企业提供商业信用行为的因素研究
  1.宏观环境
  苏汝劼和冯晗(2009)发现商业信用多少与地区金融发达与否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商业信用的提供行为与其外部融资状况之间的联系并不显著。张铁铸和周红(2009)认为整个经济地区治理情况好坏对企业商业信用的提供行为并没有影响;在宏观经济发展趋向良好时,经营者也会提供宽松的信用政策。地区治理情况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商业信用的提供行为,而在经济形势发展良好的情况下,对未来的预期比较乐观,从而降低了供应商对坏账的担心程度,愿意提供相对宽松的信用政策。郑军等(2013)研究发现公司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与主要购买者谈判上处于弱势时,提供的商业信用更多。
  2.微觀因素
  (1)银企关系。徐晓萍和李猛(2009)发现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的影响有限,虽然发现与银行有信贷关系的企业愿意提供商业信用,但是企业贷款需求的满足程度并不会影响企业商业信用的提供,估计原因在于银行并没有完全达到企业的融资要求,或者贷款资金只能用于特定途径。罗琦和刘学透(2007)认为企业与银行之间联系紧密度越高,对外提供的商业信用越多。赵宇翔(2008)指出企业依赖银行信用解决外部资金需求越多,自身用商业信用进行融资和对外提供的商业信用也越多。
  (2)提供者财务状况。苏汝劼和冯晗(2009)、渡边真理子和柳川泛之(2009)证实企业的流动性越强,会提供给客户的商业信用越多。渡边真理子和柳川泛之(2009)研究发现,决定商业信用和交易规模的是商业信用提供者的合同执行技术和接受者的库存流动性。赵宇翔(2008)指出企业盈利能力越强就越能提供商业信用,但担保能力与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的多少是负相关。张铁铸和周红(2009)认为企业存货水平较高时,为了降低仓储成本、促进销售,推行宽松的信用政策,持有越多现金的公司越不提供垫资服务(陈正林,2017)。吴娜和于博(2017)研究发现期初存货越多的样本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越多,而期初销售增长率和经营性现金流越高,提供的商业信用供给越少。白娅等(2017)指出拥有易变现资产越多和越强周转能力的企业提供商业信用的能力越强。
  (3)公司规模。叶栋梁(2008)发现上市公司规模对其提供商业信用的多少并无显著影响。张铁铸和周红(2009a,2009b)认为公司规模越大、存续时间越长,就越不需通过商业信用传递质量信号。徐晓萍和李猛(2009)、白娅等(2017)发现规模小的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反而多,原因是企业规模和实力越小,越需要借助商业信用刺激产品销售。陈正林(2017)发现越大的公司规模拥有更大的判断优势,向客户提供的商业信用越少。张杰和刘东(2006)发现中小企业提供商业信用的能力可以传递其经营状况和财务良好的信息,中小企业应对暂时性经营困难的理性行为是大量使用商业信用融资,这并不排除一些遇到经营困难的小企业面临少数购买方利用自身强势地位恶意侵占和拖欠货款,而并非自愿扩大商业信用的提供量。如果中小企业的市场势力越弱或实力越小,对商业信用的依赖性就越强,商业信用作为产品信号形式和质量保证的机制。苏汝劼和冯晗(2009)发现关系网络能解释企业规模与商业信用负相关的原因。
  (4)与客户保持长期关系的需要。张杰和刘东(2006)发现研究样本的商业信用多发生在本地客户与长期交易关系客户之间,要求非长期交易关系、非知根知底、非主要的外地客户采用现金结算;作者经过调查发现提高销售周转、协助老客户解决暂时的现金周转问题、吸引新的重要客户、遭遇外部经济冲击成为影响企业提供商业信用的重要因素,且分别占到54.1%、44.9%、42.5%、39.1%。毛道维、张良(2007)认为产业价值链上的商业信用是基于交易双方长期重复交易产生的相互信任,企业的合作关系可能是影响产业链上的商业信用非常重要的因素。发现在研究商业信用提供情况时,合作主导型的企业倾向于基于合作而提供较多的“义务性互惠”性质的商业信用。王雄元等(2016)、吴娜和于博(2017)研究发现客户集中度越高的样本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越多。王雄元等(2016)发现随着企业与客户关系不断稳定,企业会减少对其商业信用的供给。章铁生等(2018)用2007―2015年的制造业样本企业研究发现,客户集中度与商业信用供给的关系为倒U型,企业为了开拓市场,在客户集中度低时提供的商业信用更多,而在企业与主要客户深入合作后为了降低风险会减少提供的商业信用。徐晓萍和李猛(2009)指出企业存在通过发放商业信用以达到促销目的的行为,商业信用的获得者拥有有利的竞争因素,而提供者则丧失了有利的竞争因素。陈正林(2017)研究认为客户集中度越高,其面对的客户越有谈判优势,公司会把提供商业信用作为其参与行业竞争的重要手段,这对非国有企业尤为明显。李艳平(2017)发现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会增加公司提供的商业信用,市场地位低的样本公司商业信用的供给多。
  (5)管理者身份。何威风和刘巍(2018)研究发现公司的管理者会影响商业信用地提供和使用,公司的管理者能力越强或公司CEO拥有财务经历的情况下,公司的商业信用也越多。白娅等(2017)在对样本企业进行研究后指出投资者情绪高涨时,商业信用提供行为越多,这种情况在民营企业体现得更明显。
  国外学者和国内学者对企业提供商业信用的行为的动机和影响因素研究,角度非常多也很深入。商业信用对供应者和使用者均有存在价值,只是每个企业提供商业信用的时候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这就是本文综述的主要出发点,以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徐晓萍,李猛.商业信用的提供:来自上海中小企业的证据.金融研究,2009(6).
  2.陈正林.客户集中、行业竞争与商业信用.会计研究,2017(11).
  3.白娅、王樊、付龑钰.投资者情绪、产权性质与商业信用.金融发展研究,2017(6).
  4.王雄元、彭旋、王鹏.货币政策、稳定客户关系与强势买方商业信用.财务研究,2015(6).
  5.张杰、刘东.商业信贷、融资约束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行为――基于江苏省制造业企业的问卷观测和实证分析.金融论坛,2006(10).
  6.张铁铸、周红.上市公司提供商业信用的影响因素研究.财贸经济,2009(3).
  7.张铁铸、周红.上市公司商业信用的实证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3).
  (责任编辑:王文龙)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91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