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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标采购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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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招标采购量每年都在大幅增长;与此相关的规范管理办法正在逐步完善,与此相关的廉政风险防控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部分高校已成立专门的招投标业务部门,建立了货物的采购决策、管理、执行、验收、监督一系列流程机制,并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及问责机制。本文以广东某高校(简称G大学)为例,分析其现行的招标管理模式,并结合广东省有关政策,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高校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一、招标采购概况
  自2000年我国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工作以来,采购规模持续保持快速增长。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达327.9亿元,而2016年全国采购规模则上升至31,089.8亿元。剔除一些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支出5,358.5亿元,2016年全国政府采购同口径规模为25,731.4亿元,较上年增加4,660.9亿元,增长22.1%,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1%和3.5%。其中,货物类采购规模为7,240亿元,较上年增加668.6亿元;工程类采购规模为13,630.4亿元,较上年增加2,475.2亿元;服务类采购规模为10,219.3亿元,较上年增加1,516.9亿元。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由此,我国集中采购朝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发展,目前已经建立了以集中采购为主、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为辅的采购格局;同时也设立了公开招标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的采购框架。从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来看,分散采购规模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公开招标规模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下降明显。
  而在全国各省市中,广东省政府采购规模已连续五年位居全国首位。近两年,广东省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流程,着力构建和完善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和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2016年,全省实际政府采购金额2,618.67 亿元,较2015年同比增幅达到18%,节约资金242.92亿元,节约率达到8%。
  为了更好地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许多高校已设立专门的招投标业务部门,广东省某大学(以下简称G大学)也不例外。G大学于2015年月设立了招投标中心,由此,不仅建立了从货物的采购决策、管理、执行、验收、监督一系列流程机制,并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及问责机制。仅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学校便已成交152个政府投标项目,总金额达358,380,703.18元,其中仪器设备类成交339,630,703.18元,占比94.77%,药品、图书分别成交15,750,000元、3,000,000元,占比4.39%、0.84%;完成47項校内招标项目,总金额达16,024,788.01元(全部为仪器设备类采购)。可见,目前高校招标采购规模也是不容小觑,且其每年仍在不断高速增长中。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负面清单》,列举了目前有关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出现过的种种问题。加强防控力度,切实筑牢廉政风险的“防护堤”,是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
  为此,G高校也设立了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及问责机制。除了各相关业务部门在招标采购的各个环节(论证、立项、招标、签订合同、执行、验收、付款)设置防线、从严把控外,每年学校的监察处联同招投标中心、审计处、财务处,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以突击抽查方式,进行专项抽查;并贯彻“程序正义、权力制衡、终身留痕”的廉政风险防控精神,对相关人员问责。结合《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负面清单》与G大学实例,下文对目前高校采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采购人员对采购工作不重视,相关管理办法得不到良好执行
  G大学已制定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办法》,向校内各部门印发《采购管理手册》,同时也开展了一些宣讲培训活动。但就抽查结果来看,学校采购工作并未引起广泛重视,采购部门重购买、轻流程,只在乎到货快慢,不在意手续规范。《负面清单》中,对于采购流程的强制性要求,也有详细的说明。
  2.报价文件相似,疑似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
  G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低于20万元的项目,属于用户部门零散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按有关程序自行询价采购、价低者得。抽查中发现,偶有个别项目中,三家应标供应商的报价书出现相似的情况。采购人员询价时只在意“价低者得”,并不仔细阅读报价书,形成巨大廉政风险漏洞。
  3.中标后转包、分包
  转包、分包的情况在工程类合同中较为多见。以D职业学校为例,2000年以民间融资的方式兴建学生宿舍楼,动工前一切手续齐全,却不想中标人私下转包、分包,而该承包人建设、经济实力不足,以至于建设过程中问题频出;且承包人数次资金链断裂,拖欠工人工资,以至于工人罢工闹事的现象时有发生。“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是供应商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的消极影响。
  4.未就采购项目资料归集入档
  由于高校采购工作的特殊性,每一采购项目的基本档案材料(含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采购计划的批复件、询价公告、询价文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询价结果公示、询价记录表、合同等)都应归集入档,并且专人专柜保管。
  三、对策建议
  1.重视招标采购工作,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大多高校部门领导虽具备风险防控意识,但对采购工作重视不够。而采购人平常只顾完成常规性的工作,对于偶尔发生的采购业务并未引起重视,只在乎购买效率,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在采购工作的各环节中不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某些事项中考虑不周,存在漏洞,以至于负面情况发生。但依经验看来,仅凭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不够的,采购人、使用单位、部门领导也应加强学习,对各风险点进行研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招标采购经济活动中的风险。   2.加大监管力度,曝光不良记录
  除了加强招标前期的监管外,在合同中,需明确违约处罚条款;一旦发生违约情形,立即按合同处理;项目的实施、验收过程中详细验证,特别是对货物的配件、辅件严格把关,杜绝中标单位滥竽充数、以次充好。通过加大验收监管力度,能有效打击和遏制投标单位投机行为。
  2019年1月,财政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以广东省为例,省政府采购网上设置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及行政处罚信息”、“曝光台”等平台,专门用于曝光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的不良记录档案。中国政府采购官方网站上也记录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对于严重的不良记录,除进行曝光外,还应适当进行处罚:将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定时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于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则给予警告,甚至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必须加大违规、不法行为的违规成本,利用法律保护采购人利益,利用社会诚信体系惩治违法行为,是招标采购活动规范化、公正性的关键。
  3.将每个采购项目独立存档
  由于高校采购工作的特殊性,应鼓励各采购部门将每一个采购项目的基本档案材料(含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采购计划的批复件、询价公告、询价文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询价结果公示、询价記录表、合同等)汇编、独立存档。目前大多采购人原本就对烦琐的采购程序怨言颇多,认为验收完毕、付款成功便万事大吉,更不会想到要将手头的材料理顺、保存。以至于事后标的物出现问题需要翻查合同、标书等文件时,由于相关资料未得到妥善保管,可能出现无法跟踪售后的情况。
  4.善于利用网上采购平台,简化采购手续
  为着力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执行水平,广东省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还建立了全省统一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信息库,并建立与人大、纪检、审计等部门的信用数据共享联动机制。同时,还实现省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据对接。
  G大学招投标中心也建立了网上采购管理平台,通过采购平台受理采购人的各种采购需求,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同时也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标结果公示等。自网上采购平台上线以来,所有的采购工作都有迹可循,采购工作变得公开透明,且大大简化了采购流程,提高了采购效率。
  招标采购工作因其具有的特殊性而屡受关注,而高校的采购工作更是如此。G大学虽设立专门部门,对该工作高度重视且做出了一定成绩,但仍然有很大进步空间。高校应加大监控,透明、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标采购全过程管理,才能实现真正的阳关采购。让招标采购完全在阳光下运行,经济、社会才能更好、更健康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广东省政府采购“放管服”亮点纷呈.中国政府采购,2017(10).
  2.郝敏.财政部第87号令对高校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义和影响.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4).
  (责任编辑: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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