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视角下应用型高校校企协同育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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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家创新创业战略的实现必须依靠高水平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必然要求校企协同构建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并有效实施。从校企协同创业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入手,剖析校企协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校企协同创业人才培养研究提供借鉴。
[关 键 词] 应用型高校;校企协同;创业人才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19-0006-02
一、校企协同的必要性
校企协同教育是高等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比较有效的方式之一,是基于参与双方共同利益基础上一种寻求各自发展的互利双赢的合作模式,实现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一)创新创业型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校企协同育人
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强调实践环节,在现实的生产实际环境中能够树立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学生高超的职业技能,养成学生遵守规范操作技术的习惯、团结合作的良好素养和创新创造的专研精神。高校和企业合作可以把企业丰富的资源,如设备、技术、管理制度和经验、优秀的企业文化等融合到学校教学计划当中,培养出企业需要的合格应用型创新创业型人才,使学校的育人资源发挥最大效用,学生就业适应岗位要求,实现岗位创业或自主创业。
(二)企业通过与应用型高校合作可以有效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企业需要高校提供合适的各种人才以解决其招工难的问题。目前,很多企业都大量缺乏人才,多数企业不仅在人员数量上难以保证生产用工需要,员工质量上更加难以保证。企业只有通过与高校合作才能长期、有效地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企业和学校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个层次进行合作,为学校培养学生提供合适的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软硬件设施,学生毕业之后可直接进入企业实习、工作等,实现从毕业到就业的无缝对接。
二、校企协同存在的问题
校企协同合作对应用创业人才的培养具有非常显著的效果,对理论加实践的创新型人才尤为重要,然而,在这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激励不到位、师资缺乏等原因,使校企协同创业实践教育停留在浅层次,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优化,具体原因如下。
(一)运行机制缺失
一直以来,国家鼓励校企协同育人,尤其在产业转型升级急需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当下,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来促进校企协同育人,但有些地方执行不力,停留在口头上。经费支持、场地、师资优化等方面难以保障导致校企合作推进困难。
(二)政策引导和利益诱导不够
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主要是高校为了更好的发展,有更大的人才培养竞争力千方百计地找各种途径和方式与企业合作,争取企业在人才培养上给予更多的支持,然而,很少有企业主动找高校寻求有关人才培养的事项,很多企业不愿意与高校进行合作,连学生实习、实训都不想接收,他们认为开展合作不仅没有效益,而且还是一种负担。因此,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的问题。
(三)学生安全隐患与教师选择问题
校企协同育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学生安全问题,学生到了企业,进入真实的生产实践环节,与在学校学理论或模拟实践环节完全不同,如果学生不严格按要求操作,不遵守管理制度,很有可能出安全事故,同时,学生实际生产经验缺乏,对相关操作流程和规范不熟悉,这也是安全事故高发的潜在因素,所以企业顾虑较多;另一方面,教师带学生到企业实训实践势必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耽误太多时间,影响其科研成效,企业的兼职教师到高校指导学生也会影响其在企业的正常工作,由于这两种工作的性质、要求和管理机制等都有很大不同,两种工作会经常产生冲突和矛盾而且往往难以协调。
三、校企协同的对策
现阶段校企合作缺乏系统的规划、长远的目标和整体的安排,现针对上述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作相应的探讨。
(一)加大校企合作宣传,积极促进育人和用人观念的转变
校企合作必将成为企业培养创新创业型高素质人才的主要路径,企业应该从长远发展出发,重视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要认识到校企协同育人是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学校要积极与企业沟通,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让企业参加人才培养,这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的关键环节,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参与;政府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宣传校企协同育人,建立校企协同育人的舆论宣传机制,让更多的企业认识到校企合作是双赢之举。
(二)政策引导,健全制度
政府在校企协同育人方面应该给予有效引导,制定相应政策使社会资源向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方面倾斜,对积极参与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融资和场地方面也给予一定的保障,做得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支持校企合作的资金给予免税等政策,用政策促进校企协同育人。
对校企协同合作,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成立相应的校企合作协同委员会,制定出相应的规则和具体指导手册,使校企协同育人運作规范有序,企业和学校应该分别成立相应的内部协同机构,专门处理合作过程中的事物。要建立相关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使办学资源受到法律保护。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校企联合培养教师。(1)应用型高校要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年轻教师到企业去实习实践,掌握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知识,从而提升应用型高校教师的教学技能和实践知识水平,这样有利于人才培养的质量。(2)应用型高校可以从企业引进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3)应用型高校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教师锻炼实践能力,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建立新的教学运行体系与评价标准
1.校企双方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体系。企业要积极参与高校课程体系建设、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实习实训安排,共同研究学生教材,共同制定相关教学制度,如学分管理、教材建设和管理、教学计划管理办法等,同时企业必须参与课程标准的制定和质量监控,使理论教学和实践需求全方位对接,达到校企协同无缝对接,学生培养全程合作参与,从而使学生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零磨合。
2.校企共同建立以职业要求为标准的评价模式。(1)应用型高校和企业要对学生共同考核。理论方面由高校完成考核,实践方面由企业完成考核,按一定比例形成完整的综合考评。(2)强化职业素养考核。重点考核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生产安全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团队意识等,为今后正式入职打下坚实基础。(3)實现“双证融合”制度,要将学生的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有机融合起来,毕业不仅要拿到学历证书,也要拿到职业资格证书,二者的内容要互为补充,互为促进。
(五)重视对学生利益的保护,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就目前而言,有关校企合作过程中学生的相关利益如何保护,怎样实现学生利益最大化、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加以保障,光靠学校和企业的一张合作协议书是远远不够的。另外,应用型高校也应该增加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能力。学校要积极鼓励学生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企业应该为学生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对学生参与生产实践进行上岗培训,提升其实践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创新校企合作新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产业转型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校企合作也应该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合作形式、合作内容和方式等都应该与时俱进。当前合作的内容今后也会随着校企合作的发展和不断深化而有所调整。校企合作可以大胆探索,可以进行集体化合作形式的探索,几所高校可以聚集起来和一个行业合作,这样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就会大不一样,各方的资源也能很好地集聚起来,为培养应用型创新创业型人才做出更大的支撑。
(七)建立技能人才信息网
利用劳动力市场网络平台构建技能人才网络,根据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情况,收集用工岗位,建立技能岗位信息库。同时,加强对人才需求市场的预测,因高技能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呈现出相对的滞后,因此学校必须在培养方向、专业设置、计划安排、内容要求、实践环节等诸多方面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切实弄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和企业需要什么样学科、专业、层次、数量的高技能人才,尽可能与市场保持同步,确保培养与需求对路。加强与应用型院校、行业协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培训部门相互协作,广泛收集应用型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信息,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并开通网上招聘功能,突破招聘的地域限制,便于企业和技能人才顺利实现岗位对接。
校企协同培育创业创新型人才,全方位为人才培养服务,还有待于认真研究和探索,只有靠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共同努力,通过制度保障、合理的运行机制、创新合作模式使各方都愿意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多方共赢,作为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快车道。
参考文献:
[1]吴媛媛.应用型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研究与实践[J].黑河学院学报,2017(10):82-83.
[2]朱小英.校企合作促进学校就业创业教育的策略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2):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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