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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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分析了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发展对策,旨在提供功能齐全、服务全面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关键词: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建议;庐江县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6-0058-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4 文献标志码:A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农业生产已从分散经营向集约化经营快速过渡,工业化理念更多地运用于发展现代农业,生产过程越来越精细化和专业化,农业生产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1 庐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状
1.1 公益性服务现状
庐江县是以粮食生产为主,油蔬茶、经果木、畜禽水产全面发展的农业大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超过了17.33万 hm2,其中种植业农技人员人均服务面积超过了0.06万hm2,畜牧、水产和农机人员人均服务面积超过了0.13万hm2。一直以来,基层农技人员承担了农作物新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筛选应用、病虫害预测预报、农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防灾减灾等服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益性服务内容拓展到了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服务[1]。
1.2 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2018年底,庐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799家,社(会)员有32 802人,涵盖粮油棉、畜牧、水产、蔬菜、茶叶、苗木花卉和农机等多个行业,涉及种、养、加、销和技术服务等领域。其中部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8家、市级示范社46家、县级示范社66家。从经营范围来看,以生产技术合作和社会化服务合作为主。生产技术合作有粮食、蔬菜、苗木花卉、畜禽和渔业合作社,共498家,占总数的62.3%。社会化服务集中在农机和植保合作社,共142家,占总数的17.8%。从发起形式来看,以龙头企业、农村能人、种养大户发起为主,占90%以上。
1.3 经营性服务现状
经营性社会化服务是因公益性服务而出现,最早从农技咨询服务开始,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庐江县乡镇农技站均设立了咨询服务部,在解答农民技术咨询的同时,也开展农药、肥料、兽药、渔药经营活动。农村改革后,农资经营活动市场化,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一些人开始从外出农户手中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不可能购置所有农机具,在生产环节中遇到的大部分问题依靠自身解决。在有多余自我服务能力的情况下,也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从而逐步形成经营性社会化服务市场。逐步以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形式出现,涵盖了机耕机收、植保统防统治和代育插秧等农业生产全过程。
1.3.1 农机社会化服务
随着政府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庐江县农机保有量呈直线上升趋势,机耕机收的社会化服务日益完善,跨区服务为解决机耕机收问题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庐江县拥有农机总动力162.2万 kW,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6%,农机专业合作社48个,机耕机收基本实现全覆盖。
1.3.2 植保统防统冶服务
庐江县已成立植保专业化防治队伍40余支,全年可统防统治服务面积60.03万hm2,其中无人机喷药13.34万hm2。服务方式形式多样,有全包式、点单式和计件式服务。全包式即服务对象将某一阶段或生产全程病虫害防治工作交由服务组织代办。点单式即服务对象根据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内容,选择部分服务。计件式即服务对象自已提供药剂,服务组织在防治时期提醒用药,按防治面积收取作业费[2]。
1.3.3 工厂化育秧和机插秧服务
机插秧作业效率高,是实现水稻规模化生产的最佳方式。虽然庐江县很早就推广了机插秧技术,但早期因育秧技术不成熟、设备投入大,直到近几年才被广泛运用。庐江县利用工厂化育秧项目,依托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于2018年底建成30余座标准化育秧工厂,服务面积超1.33万hm2。服务对象以种粮大户为主,品种主要是一季晚稻,服务面积约1.2万hm2,其余为双季晚稻和中籼稻。
2 庐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公益性农技服务队伍质量有待提高
基层农技服务人员是为生产者提供公益性服务的主力军,是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公益性农技服务大多是基础性工作,所起的作用是潜在的、循序渐进的,难以引起基层政府的重视。基层农技人员结构老化、管理不畅、经费少、待遇差等问题普遍存在。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影响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因素较多,推广服务过程一旦出现差错,基层农技人员便会出现畏难情绪。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亟待提升
从庐江县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来看,大部分农民合作社停留在最初的生产和销售合作上,原因有以下几点。①没有严格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很少以入股方式成立合作社,导致社员之间利益链接不紧密,市场竞争力不强。②缺乏管理人才。社员市场经济意识和发展能力不强,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③基础设施及设备投入不足。大部分农民参加合作社是为了盈利,对合作社的整體发展缺少共同进退的决心,导致合作社没有足够的资金建设基础设施。④扶持政策不完善。部分合作社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贷款困难。
2.3 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亟待规范
经营性社会化服务起步相对较晚,需求增长快,存在很多不足。①服务行为有待规范。虽然庐江县制定了服务质量规范,但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规模经营主体或普遍农户提供服务时,大多以口头形式约定,或签订简单的协议书,对服务质量、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的界定较模糊,易出现纠纷。②纠纷处理难度大。社会化服务既是阶段性服务也是过程性服务,单次服务效果对产量的影响很难确定。③服务收费与生产效益难以匹配。由于农资和人工成本不断增加,而农户对服务的心理承受价位较低,制约了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3 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对策
3.1 保证公益性社会化服务地位,发挥基础性服务的作用
《农业法》《农技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定了公益性服务的地位。能直接提供公益性农业生产服务的主力军是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尤其是直接为生产者服务的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其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起到基础性作用。①优化人员结构。通过“三支一扶”和事业单位招聘,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农技推广队伍,解决农技推广队伍人员不足、年龄断层和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②完善管理机制。将农技人员的工资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挂钩,按劳取酬。加强考评,以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晋升晋级等挂钩。③配备村级农技员。设立村级农技服务点,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
3.2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合作组织的作用
①加大专业合作社培育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和大户承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现有专业合作社,形成覆盖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多个环节的合作网络。②鼓励建立农民专业联合社。由影响力较大的企业负责人带头,各合作社负责人参与,建立农民专业联合社,交流生产技术和销售信息,开展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③加大合作社培训力度。将培训合作社人员作为重点,建立一支懂生产、善经营、会管理的队伍。按照县培训到镇、镇培训到村、村培训到户的工作要求,层层开展培训。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产业奖补政策时,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户以合作社社员的身份享受奖补,或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基地项目。
3.3 规范经营性社会化服务,发挥专业服务的优势
经营性社会化服务更倾向于市场行为,且发展趋势越来越明顯。应发挥政府在规范引导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服务行为规范、合理、健康、有序发展。①搭建服务平台。在服务过程中,针对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难以提供有效服务的情况,依托公益性服务机构,如县镇农业部门和村级农技服务点等,搭建供求平台。②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双方签订合同,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公布劳力、农资的价格,平衡供求市场。进一步完善各类专业化服务规范,为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提供参考依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③加大培训力度。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手、植保能手等技能型人才,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专业水平。④加强纠纷调解。以县或镇为单位,成立损失鉴定小组,抽调农技、植保、土肥、种子、畜牧、水产等技术专家组建专家库,及时调解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4 结束语
公益性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生产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但却是无可替代的。经营性社会化服务是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按服务对象要求开展的一种盈利性、点对点的服务,主要解决农业生产集约化经营分工的问题,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方向。当前,经营性服务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需要公益性服务指导。通过县镇农技人员与经营性服务组织结对帮扶,可促进服务组织规范发展。经营性服务有了技术依托,公益性服务也有了工作抓手,两者相辅相成,有利于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周爱军,唐铁华,蔡晓波.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思考——以江苏省如东县为例[J].江苏农村经济,2016(3):50-51.
[2]林俊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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