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思路与机制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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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依杭
摘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河南小农发展面临诸多挑战。改变传统的小农经营并将其与现代农业结合起来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小農组织化程度,扩大经营规模,但实际经验表明,通过提高小农组织化、合作化程度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面临诸多困难,其规模经营的扩大面临着巨大条件约束。因此,寻求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新思路和新路径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从现代农业内涵发展的角度出发,从国内资源禀赋、农产品消费需求等方面探讨了河南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新路径。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河南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相应措施建议。
关 键 词:小农户;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新思路
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和重要主体。回顾河南农业经营发展历程,小农户具有抗风险能力强、土地产出率高、监管成本低的优势,小农户的普遍存在也构成河南农村社会的基础,因此,小农户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此外,河南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也决定了未来农业经营不能完全被大规模经营所取代。可以看出,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小农的存在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必然性。但仍需注意的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河南小农发展面临着诸多实际挑战,如:农业提质增效亟待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与此同时,在日益开放的市场格局下,农业生产要素价格的快速上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价格竞争力优势逐渐丧失。因此,转变传统小农经营,发挥小农户的真正优势与现代农业相结合,提高竞争力水平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现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联系”,这意味着小农经济的转型发展对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新思路
目前,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合作提升小农的组织化程度,扩大经营规模”[1]。具体而言,包括建立农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化方式,以实现小农自身的融合从而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小农户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河南农产品供需条件已发生变化,另外在地方和部门追求政绩的背景下,河南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发展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首先,就农业合作社而言,在规范合作社中,大部分合作社组织架构都不稳定,缺乏灵活的分红机制,不能真正发挥合作社组织的作用。其次,在“龙头企业+农户”方面,由于企业和小农间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双方都有机会主义的倾向,利益联结机制松散,而且在现阶段一些农产品供过于求的背景下,农业龙头企业有更多的发言权,小农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现阶段通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难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与此同时,河南各地区差异化的条件也决定了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路径不能一概而论。需要重新回归现代农业的概念内涵上来,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寻求新的思路。
现代农业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种养殖业范畴,“它是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包括种养殖业(产中)和相关的投入部门(产前)及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产后)”[2]。 该系统是一个涉农的产业链系统,整合了第一产业和相关的第二、第三产业,并利用农业的多种功能来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的需求。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现代农业新内涵和国内主要矛盾的重大变化,特别是面对日益下降的竞争力,河南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必须走出新的路径。
现代农业的新内涵以及国内主要矛盾的重大变化表明,小农户不仅仅依靠产品功能的竞争走向现代农业的道路上,广泛使用的新技术使农产品生产更加标准化,在成本、价格方面小农户很难获得竞争优势。小农户需要立足现代农业的视角,拓宽经营思路,充分挖掘现代农业的多种功能、多重价值,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依靠产品质量和产品功能提高竞争力,也就是说从简单地“拼成本、拼价格”转化为更高层次的“拼质量、拼功能”。所谓农产品质量竞争力就是让消费者感受到国内农产品品质明显优于进口,让消费者愿意为国产农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通过消费者的信任溢价来为小规模农业争取生存空间。所谓农产品多功能竞争力,就是在发掘和利用农产品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休闲观光、生态涵养、文化传承、健康养护等综合功能,获得多重价值。
农产品功能具有“均质化程度高、便于储藏和运输”的特点,大宗农产品的资源禀赋结构决定了区域产业和产业结构的形成与发展;而通过在产品功能方面的创新,附加了生态旅游观光及参与体验等功能,则具有“均质化程度低、空间不可移动性”的特点,其竞争力主要取决于特色文化创新和地域环境。因此,将休闲养生、科普教育、康体运动等新元素与农产品相融入,是实现小规模农业生产与现代化生产对接的必由之路,也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必然选择。因此,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延伸和拓宽农业相关产业链,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增强农业的多重价值,成为小农户走向现代化道路的内在必然要求。
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现实机遇
(一)丰富的自然资源
河南东西长约580公里,南北长约550公里,全省土地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其东西地势高差悬殊的多种多样地貌类型和地域性差异性强的特点,为河南农业发展多种经营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同时,在气候方面,河南地处温带与亚热带地区,属于湿润半湿润的季风气候,全省年平均气温一般为12~16摄氏度,气温年较差、日较差较大,使河南农业在发展多种经营方面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气象保障。
(二)多样化、高级化的农产品消费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向高附加值、高品质化、便利化转变,同时对农业兼具多种功能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有关数据显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膳食消费结构正从粮食、蔬菜等高碳水化合物的食物转向畜产品、水产品等高蛋白食物。与此同时,随着收入的增长,人们越来越重视农业的生态功能、文化功能和休闲功能,尤其是城市消费群体对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的体验消费,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增长态势。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河南在生产性服务业联结小农户方面具有诸多优势,常常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的模式。一是能有效解决农产品销售中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存在的矛盾;二是能有效解决小农户在市场化进程中竞争力弱、经营效益不高等难题,提高劳动效率和产品生产标准化、专业化程度;三是能有效解决小农户生产效率低、资金获取难、交易成本高、农业收入低等难题。据统计,2016年,河南省农业产业化企业7.16万个,实现营业收入1142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852亿元[3]。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不仅为农产品供给稳定增长提供了强有力支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以小农户为主的基本经营方式。
(四)相对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了正确处理好小农户与适度规模经营之间的关系以及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近年来,河南结合“三农”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在不改变农业经营主体地位和不违背农民意愿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合作与联系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了区域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了现代农业水平。通过互换并地、土地托管和联耕联种等规模化服务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奠定了基础,使河南小农户总体上已被引入到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据统计,2016年,河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8%,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面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64%,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4]。
综上所述,丰富的自然资源、多样化、高级化的农产品消费需求、蓬勃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以“专业化服务队+农户”、“农业经济技术部门+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为河南造就农业产业化人才队伍,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将一二三产融合来提升小规模农业竞争力是可行的,这是农业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发生深刻变化下河南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
三、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主要问题
综上所述,河南在面对现有机遇的情况下,已极大地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問题,如农村土地承包权不稳定、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不紧密、面向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进而急需关注和探讨解决。
(一)农业提质增效亟待加快
尽管河南省农产品产量高、占比大,但优质产品少,农业大而不强、结构不优,品牌优势不突出,高效种养业存在“四专”(专种、专收、专储、专用)水平较低、基础设施滞后、保障能力较弱等问题。同时,种养结构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农业价值链发掘不足,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加工体量大但精深加工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多但发展不平衡、不规范,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困难增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融合度低,市场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在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
(二)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不紧密
实践证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有效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但当前突出问题是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不紧密,使小农户不能较好地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在以公司和合作组织为中介实现的纵向一体化,即“公司+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为典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由于小农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和谈判能力,难以适应市场并共享公司发展利益[5]。当公司亏本时违约情况屡见不鲜,小农户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河南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面临着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的问题。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像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但有许多合作社是没公章、没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空壳社”、“挂牌社”、“家庭社”,虽然土地不再由原承包人耕种,彼此双方之间也是土地租赁关系,但农户与合作社之间并未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因此,这些挂牌或冒牌合作社作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承接载体,就很难产生较好的效果,反而会出现很多问题。
(三)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近年来,河南各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迅猛,总量不断提高,在为农服务、带农入市、助农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面向小农开展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依然较少,服务体系仍然十分落后,阻碍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特别是在小农生产比例较大的山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一般而言,面向小农开展的社会化服务主要依靠乡村个体农资经销商、个体农机手、农产品经纪人等提供的私人服务。从农业服务领域来看,私人服务主要提供农技服务、农资供应、病虫防治等生产中的基础服务,而小农生产急需的农产品收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业保险等产后服务还比较缺乏。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小农户仍然游离于政府以及新型服务经营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之外,依靠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参与竞争,面临诸多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路径选择
上述分析表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河南农业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也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更好地实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本文将作进一步分析。
(一)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
农业具有产品供应、文化传承、教育体验、水土保持、生态景观、休闲观光、健康养护等多种功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路径就是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并通过标准化和品牌化实现多重价值;不断开发新产业和新业态,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需求[6]。其核心是通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农业农村多功能的横向拓展。目前,也可以归纳为“农+旅”的产业发展模式。 所谓“农”是指农业生产功能,是农业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如:种养结合、清洁生产、优质安全、分类分级、加工增值、储藏保鲜、包装运输、品牌升级、流通贸易、物流配送等[7]。具体而言,包括种养殖业内各部门间的融合以及种养殖业各部门与农业相关的第二产业的两两融合。一是养殖业内各部门间的融合,如种植业和养殖业相结合。这种融合是将种养殖业的一些环节或整个环节联结起来,形成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最终实现农业一体化发展的生产方式。该模型不仅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而且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二是种养殖业的各个部门与农业相关的第二产业的融合。也就是说以农业为中心,向前延伸到生产资料供应,与农业生产相联结,向后延伸到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相结合,形成集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系统。该模型降低了生产成本,并创建了自己独特的供应链。
所谓“旅”,是指农业的产品功能,是农业和农村多功能的横向拓展,如:文化传承、采摘体验、水土保持、生态景观、休闲观光、餐饮美食、科普教育、健康养护等[7]。具体而言,包括种养殖业的各个部门与农业有关的第三产业的两两融合以及种养殖业作为第一产业部门与其相关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各部门之间的跨三次产业融合。一是种养殖业的各个部门与农业相关的第三产业的两两融合,即发展“农业+”模式,如农业与采摘体验、生态景观、休闲观光、教育科普、文化传承、健康养护等融合。该模式拓展了农业的功能,从简单的销售产品转化为销售文化、销售旅游、销售体验等,并将农业与生态、文化、旅游等元素完美的融合。二是作为种养殖业的第一产业与相关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各部门之间的跨三次产业融合。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与二三产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大缩短了供需双方的距离,使网络化营销、在线租赁和托管等新业务新模式得到迅速发展。
(二)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地域差异多样,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没有固定的机制。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已探索出“五多”策略,具体而言就是呈现出多模式推进、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整合、多业态打造的多元化融合。
一是多模式推进。在产业融合过程中,要坚持多模式发展,发展多元化农业,满足不同消费主体对农业的需求。二是多主体参与。不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不同的定位和功能,他们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要支持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经营主体。三是多机制联结。引导各类融合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促进价值链分配的重心向上游农户倾斜,将产业链的主体建设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共同体。四是多要素整合。将农業发展从单纯依靠土地、劳动力和投入等传统要素转变为形成以技术、资本、人才、信息、企业家等深度融合的各种新要素协同发力上来。五是打造多业态格局。发挥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的主导作用,促进农业产业链融合,实现产业链一体化。同时,通过建立农产品品牌以提升价值链,并利用休闲旅游、消费体验、直销直供和个性化定制等服务,使产业链前后相连、上下一体,形成一个产业集群。
(三)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保障措施
为顺利实现上述目标,还需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首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产制宜的原则选择发展模式。河南的自然环境多种多样,各地区的资源禀赋也存在差异。在多模式推进产业整合的过程中,要坚持以适应当地条件和适应生产条件的原则,探索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技术渗透、功能拓展及复合型融合等新模式。从而形成可供推广的经验。其次,要加强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不同的定位和功能,他们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发展空间,而且河南人口众多,各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适合培育以农民为主体具有较好适应性的混合型、多样化农业经营主体。具体而言,就是培育和发展农业的“新四军”,包括:职业农民和农业科技人员的“务农大军”;大学生“创业军”;具有农业情感的“返乡大军”;农业相关联的“商业大军”等。一般来说,在具备实现规模化经营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农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通过促进股份合作、职业农民培训、完善社会服务等方式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而对于不具备现实规模化经营的地区,可以开发多种复合型的经营主体。再次,要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延伸拓宽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附加值。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向多样化、高附加值、高品质转变。与此同时,对农业生态功能、教育功能和休闲功能的需求也在迅速增加,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拓宽涉农产业价值链已成为当前的要求。一是要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利用“生态+”和“旅游+”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类物质和非物质资源的独特优势,促进农林业与教育、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更高水平的融合。二是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充分发挥电商企业的平台优势,促进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的共同发展。最后,要调整和完善农业扶持政策。河南农业支持主要是改善农民生计和对农业正外部性的补偿,是具有生计型和补偿性的支持,在当前时代发展背景之下仍然非常重要。但在具体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应逐步过渡到以依靠市场化调控为主的路上来,调整完善农业扶持政策,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河南应更加重视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四个大类的支持,减少“挂钩”扶持补贴,增加一般服务支持等在农业支持总量中的比例。
参考文献
[1]徐旭初,吴彬.合作社是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理想载体吗?[J].中国农村经济,2018(11).
[2]刘依杭.新时代构建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若干思考[J].中州学刊,2018(5).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EB/OL].https://www.henan.gov.cn/2017/02-20/248768.html.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EB/OL].http://www.haagri.gov.cn/portal/news/viewContent.html?id=16361.
[5]崔宏志,刘亚辉.我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相关政策、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8(5).
[6]孔祥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7(5).
[7]苑鹏.小农户如何实现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J].农村经营管理,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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