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慧
[摘 要] 青少年的身心处于不断变化发展时期,他们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前途,也关系到国家的持久安定,然而生理上快速成长、心理上的矛盾或不成熟等一系列特点使其问题也日益突出,如青少年犯罪问题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关注。正确剖析青少年犯罪问题、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引导青少年健康发展成了义不容辞的责任。重点介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针对这些原因提出相应对策或建议,希望能对正确认识青少年犯罪问题,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
[关 键 词] 青少年犯罪;原因;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24.4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6-0282-03
青少年一代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的共同义务。在不断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不得不引起社会的关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加之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等一系列原因使我国青少年犯罪形势严峻,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与“十一五”期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来5年将进一步增加,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犯罪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犯罪5年间上涨68%(林慧玲,2015)。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997年至2011年我国青少年犯罪数量明显上升,2011到2015略有下降,1997年到2008年未成年犯罪数量明显上升,到2015年略有下降,但总体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在校学生所占比重位于第二(刘敏,2018)。这已经给青少年个人的前途发展、家庭的和谐安定乃至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我国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不仅引起了政府机构的关注,也使国内的社会学家、犯罪学家和心理学学者致力于研究,对青少年犯罪年龄的界定学者们各持己见,黄盈熹(2014)指出:“刑法中规定的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3岁但不足20岁的青少年实施了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王辰霈(2015)指出:“青少年犯罪主要指14~25岁的青少年个体或群体实施的对社会造成危害、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杨宗辉、田野(2016)对青少年和未成年进行了区别:“未成年”是法律概念,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明确规定,而“青少年”非法律概念,常用于犯罪学和社会学研究中。20世纪9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统计处编写的《法院司法统计报表实用手册》中对“少年犯”“青年犯”和“青少年犯”做了明确说明(杨宗辉、田野,2016)。分析以往研究者的观点,作者认为就青少年的词义而言,它应指少年和青年的合称,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上进行界定:从狭义上说,它是指14~25岁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对社会造成危害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而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其年齡则从犯罪学的角度进行界定,通常指6~11岁的人群,有学者指出其年龄下限应在10~25岁比较合适,本文所述的青少年犯罪则是从狭义上进行概述。
经过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发现,青少年犯罪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认识并分析其特点对我们正确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人群低龄化、犯罪手段智能化趋势
以前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在17、18岁,而现在甚至不到13、14岁的孩子就可能持刀杀人或实施严重的犯罪行为,低龄化犯罪越来越多(李亚可,2017),北京市对267名在押的未成年人进行统计发现,14岁的犯罪青少年占总数的15.4%,15、16岁的犯罪青少年占总数的71.6%。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案件犯罪手段成人化,由以前的拳打脚踢转为使用武器(如匕首、棍棒等),且越发智能,网络的普及和进步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一些青少年借此做手脚,成为黑客、制造病毒,甚至一些青少年作案模仿网游、武侠小说的犯罪方式或手段(徐磊,谢慧婷,2014)。青少年犯罪的智能化和成人化给社会的安定造成了重大威胁,改变这种现状成了一个重大难题。
(二)团伙作案、共同犯罪比较明显
一些青少年依附性强,一个人实施犯罪感觉势单力薄,会产生恐惧心理,因此实施个人犯罪的几率较低,通常是一伙人相互怂恿或壮胆后产生不理智行为,如抢劫、敲诈、偷盗或打架斗殴。根据2015年研究者对966名青少年罪犯调查结果显示,和其他人结伴实施犯罪比例达到87.7%,单独犯罪仅占14.3%(李亚可,2015),且这种团伙犯罪具有“黑帮”、暴力性质,团伙成员气势高涨,他们有自己的帮规、纪律和分工,有所谓的“老大”,成员对其团体有较高的认同感,一旦实施犯罪盲目性大,且不计后果,这样的行为对他们自己和社会造成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
(三)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反复性强,且作案动机单纯
青少年思想上的不成熟,使得他们容易受外界诱惑而误入歧途,很多时候实施犯罪并非本意,往往是一伙人一起感情冲动、自制力差造成。有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罪犯中,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突遇被害人强烈反抗,有77.6%的青少年犯会失去理智,主动选择放弃的仅占22.4%(李亚可,2015)。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他们很少预谋,作案动机单纯,易受外界刺激作出冲动行为,可能仅仅因为一句话就实施犯罪行为,如2018年报道的上海市一名17岁女孩因母亲对其管教严厉而将其砍死。青少年社会经验缺乏,但模仿能力强,学得快,尤其是与有过犯罪经历的人员学习手段和经验,他们将变得“老练”,体会到犯罪给自己带来的“快感”,或没有遭到应有的惩罚时,他们胆子更加壮大,再犯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必然有一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种原因的综合表现,因此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时,不能孤立地定位在一方面,可能是青少年自身、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种主客观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辩证地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对我们正确引导健康成长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意义重大。
(一)青少年自身原因
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很大部分原因在于他们自身的不足,一方面是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呈现不同程度的矛盾性和冲突性,在知、情、意、行方面表现出不同偏差(徐玉翠、徐芳羚子,2015),青少年心理上的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冲动行为(篯秀滨,2015;薛超超,2015);他们分析问题不够全面,社会经验缺乏,使他们判断能力较弱(林慧玲,2015)。另一方面是他们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社会认知有偏差,总想打破常规,急切地希望被家人或社会认可,容易受外界的诱惑,加之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等不足使他们误入歧途。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教育基地,是孩子成长的基础环境,父母的教育影响着孩子的一生,父母的言行举止都给青少年树立了榜样,李芳(2015)通过对少管所抽样调查发现:在青少年罪犯中,家庭教育程度对青少年犯的心理情况起着决定性作用,父母的教育理念、思想都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首先是教育方式,有的父母长期外出打工,对青少年缺少正确引导,或采取放任方式,孩子凭着自己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父母动辄暴力相待,以暴力处罚青少年的过错;现在很多家庭是独生子女,父母对其过分娇纵,这些不仅给青少年的心理带来重大创伤,也给他们误入歧途埋下了隐患(李文凤,2015);其次是家庭氛围,有的家庭父母感情紧张,对还在缺少关爱,经常吵架使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孩子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进而可能通过消极方式呈现给社会。有些家庭父母和孩子长期分离,比如许多农村家庭,父母需要外出打工维持家庭,造成青少年家庭沟通不足,不了解孩子的需求,孩子内心情感封闭、孤独,也会借以不恰当的方式进行发泄(刘小甫,2015)。
(三)学校原因
学校的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它是青少年成长学习的重要场所之一,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校教育可以帮助青少年朝正确的道路迈进。由于青少年自身社会经验不足,一旦在学校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和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就会在生活中暴露其不端行为。部分学校教育管理存在缺陷,片面追求升学率,缺乏法制观念的教育,只重视学生成绩,不注重其人格和品行的塑造(张东,2017),素质教育落后,看重学生成绩而忽略综合素质和健全人格的培养,一旦学生考试成绩差,就给予打击或不平等对待,使青少年厌烦学习,开始辍学,过早接触社会不良因素,就可能走违法犯罪道路(李嘉玮,2015),李芳(2015)研究发现:“青少年罪犯的心理健康与其受教育状况以及对自己人生的思考密切相关。”
(四)社会原因
社会给每一个人提供了成长发展的大环境,使人们的精神、物质生活不断丰富起来,许多人在这个大环境里尽显自我,甚至对金钱、奢侈生活的追求也不断加强。但这个大环境也给一些失足的青少年提供了犯罪的条件,如利用科技的便利使作案手法更加智能,网络化进程的加快使青少年被不健康的内容所感染,他们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良场所而被外界环境染上不良气息(王利媛,2015)。社会上唯利是图、坑蒙拐骗的不良现象不仅破坏社会风气,也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王洪叶,2015),包括市场上流通的一些暴力电影、不良书刊、音像等,也使青少年犯罪方式多样化,当前的压力和周围的冷漠使他们更宁愿相信陌生人,从而上当受骗(金雁,2014),这些原因使本身具有不足的他們不仅没有加以改正,反之走上不归路,作为祖国新兴主力的一代,充满可塑性和创新性的一代,改变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已刻不容缓。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增强抵制犯罪的能力和控制力
虽然青少年身心处于特殊变化发展时期,其自身的不足并不能成为他们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理由,青少年只有靠自身的不懈努力,才能在正确的道理走得更远。一方面,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明辨是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控制力,自觉抵制外界不良因素;另一方面,青少年要努力提高自身心理素质,遇到麻烦或挫折要采取正确的解决和发泄方式,如向父母或老师等请教,自觉调节不良情绪,不要被一时的冲动思想所左右,更要增强判断能力,慎重交友,使自己远离犯罪道路。
(二)提高家庭对青少年的正确引导和教育
家庭的教育影响着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不良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不良品行形成的基础,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父母要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给青少年树立良好的榜样,给予正确引导。同时,父母也要给青少年温暖和谐的家庭氛围,夫妻之间遇到问题采取恰当的解决方式,不能经常在青少年面前吵架或施以暴力。父母要采取民主的教育方式,经常关心问候孩子,经常和孩子沟通,帮助青少年走出困境,做他们的良师益友,不能放纵或过于溺爱;当青少年给出正确的意见或取得成就时,要给予肯定和鼓舞,也要耐心教导,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庭。
(三)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学校要转变教学观念,加强素质教育,关注他们的成长,并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和多种教育形式把教学内容包括法制教育、思想道德具体化,帮助他们树立法律观念,不能片面强调学生的成绩。学校也要做到经常和青少年的父母沟通合作,相互交流,对青少年出现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策略,真正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做到因材施教,不仅要传给他们知识,更要教会他们做人的道理,对每一位青少年给予平等的态度和平等的教学,使他们都能健康成长。 (四)完善法律法规,优化司法预防体制
在青少年管理工作上,国家要履行好其职责,不断完善主体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国家资源建立健全长效维护和管理机制。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对青少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但也导致一些人滥用权益钻空子(侯佳林,2018),因此国家要细化分析,不断完善法律条款;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力度和完整性,夯实人民的遵法守法观念,防患于未然。司法机构要做到司法预防,一方面对预防工作统筹处理,另一方面也要有效进行矫正犯罪工作,宽严相济,积极落实更加系统完善的监督预防管理措施。
(五)净化社会环境,营造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
社会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和教育,给他们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政府部门要完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明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青少年权益,确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行,也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禁止给青少年传播不良文化和思想、提供各种不健康渠道,严格查办青少年进入歌厅、酒吧等场所,严厉打击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和有效管理相结合。其次,社区作为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要做好自己的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社区要重视青少年活动场地建设,建立社区档案,定期召开家长会,进行积极向上的宣传活动,利用社区优势适时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构建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同时也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引导他们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当然,青少年也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个体,他们具有自觉能动性,也有不断进步、追求成功的欲望,现实中也有许多青少年很小就为家庭、社会做出伟大奉献的例子,只是一部分青少年由于自身、家庭乃至社会等原因难以自控或没有找到正确的解决方式而误入犯罪歧途。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一个共同的社會性问题,它需要青少年自己、家庭、学校以及整个社会的共同关注和行动,正确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采取正确的方式,才能真正做到预防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建设和谐而稳定的社会大环境。
参考文献:
[1]黄盈熹.论青少年犯罪[J].法制博览,2014(12):300.
[2]侯佳林.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分析和预防对策[J].法制博览,2018(3):95-96.
[3]金雁.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对策[J].甘肃教育,2014(28).
[4]篯秀滨.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问题原因及预防探讨[J].法制博览,2015(1):157-158.
[5]林慧玲.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预防对策[J].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7(3):16-20.
[6]李芳.青少年犯罪心理健康相关因素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5(12):76-77.
[7]李嘉玮.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及治理预防对策[J].法学研究,2015(9):82-83.
[8]李文凤.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的个案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31(7):258-259.
[9]李亚可.新时期青少年犯罪问题及优化策略[J].前沿,2015(6):93-95.
[10]李亚可.我国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7(2):182-183.
[11]刘敏.青少年犯罪现状及预防探讨[J].现代交际,2018(5):249-250.
[12]刘小甫.我国青少年犯罪成因探究[J].法制博览,2015(18):50.
[13]王辰霈.当下青少年犯罪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8):140-142.
[14]王洪叶.浅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对策[J].法学研究,2015(12):74-75.
[15]王利媛.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J].文学教育,2015(10):131.
[16]薛超超.试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防治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5(7):17-179.
[17]徐磊,谢慧婷.青少年犯罪浅议[J].法制与社会,2014(10):249-250.
[18]徐玉翠,徐芳羚子.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探析[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4(6):88-89.
[19]杨宗辉,田野.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6,175(4):45-50.
[20]张东.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7(4):192-193.
编辑 张 慧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585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