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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学分属性的课程标准制订方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朱志华 莫秉华 王涛 张宁

  [关    键   词]  课程标准;学分属性;制订方法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6-0012-02
   当前,随着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理念的不断深化,以开放的心态接受高质量教育资源的观念也在相应推进。因此,迫切需要在各个院校、机构的优质教育资源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而以认证、积累与转换教育成果的学分银行,逐渐成为职业教育领域的研究热点。学分银行是一种模拟或是借鉴银行的功能特点,对学习者的学习成果和经历进行评价与管理的体系[1]。它并试图通过多个渠道来整合学习者取得的学习成果,如培训课程、学历课程等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可以实现相互的替代;中高职本科课程等不同水平的学习成果,可以实现有序的衔接,从而为学习者的终身学习成果提供存储、积累与转换。可以说,学分银行正在探索并试图建立一种终身教育的管理制度。
   目前,资历框架制度、学分银行制度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也已经引起了国家的关注,相关理念已经进入官方话语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2010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而在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制定国家资历框架”也被明确地提出。201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更明确了“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
   当前,在我国建立和完善学分的有效兑换与互认体系,需要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即,目前的学分管理制度缺乏灵活性,学生之前获得的学习或研究成果在不同的学校往往很难得到承认。使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课程学习成果实现流通,首先需要给其一定的标准进行参照及约束。如高等数学,在高职院校和在研究型本科院校,其深度和广度都不在一个级别,即使在同一层次的院校,由于专业不同或学生的情况不同,也必将会产生较大的水平差异。成果的互认是建立在相似的内容和相当的质量基础之上的,没有标准的参照与约束,低质的学习或研究成果将会泛滥,从而损坏学分银行的存在制度。[2]那么约束各种学习或研究成果,保住“质量红线”,并使成果间能相互转换,就需要一个共同的标准,依靠标准对学习成果进行“度量”,高于标准的学习成果可以流动;低于标准的,需要学习者在学习的内容和深度上再次提升,达到标准之后方能进行转换或互认。这种保证学习质量,从而保证学员学习成果顺利转换的标准,落实到课程层面就是课程标准。
   一、课程标准编制的组织
   课程标准在《教育大辞典》中被解释为:“规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文件。一般包括课程标准总纲和各科课程标准两部分,前者是对一定学段的课程进行总体设计的纲领性文件,规定各级学校的课程目标、学科设置,各年级各学科每周的教学时数、课外活动的要求和时数以及团体活动的时数等;后者根据前者具体规定各科教学目标、教材纲要、教学要点、教学时数和编定教材的基本要求。”[3]
   欧美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较早,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较多,因此,他们在职业教育方面的改革也较为先进。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来看,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编制课程标准,已经形成一种普遍的趋势。例如德国,联邦政府是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的制定者。除了公布国家认可的培训职业基础,联邦政府给每种职业培训的培训内容及培训的具体要求都制订了统一的培训条例,并形成了相应的国家法律文件。学员与企业签订了培训合同之后,要在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中严格按照职业培训条例规定接受培训,待其通过行业协会主办的国家统一考试并顺利毕业,方能获得职业资格。由此可见,德国联邦政府颁布的全国统一的职业培训条例,正是一种在国家层面上编制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在澳大利亚,自1998年以来,政府倡导并推广了一套用于指导各行各业职业教育及培训的文件,名曰“培训包”,全国的职业院校的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活动都要据此开展。“培训包”的本质就是政府制订的课程标准。在澳大利亚,所有职业院校的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方面的活动都要据此开展。美国在1967年推广了职业教育和能力本位教育。最初,是由美国的各个学校、各个地方自由发展,直至1972年以后,国家教育部门逐渐意识到集体努力的重要性,于是州际之间相互合作成立了研发中心,共同致力于开发学生职业能力目录。而在1999年的《2000年目标法案》中,更是直接规定了应给职业教育设置全国性的统一的课程标准。依照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建立了“国家标准委员会”“全国职业教育课程中心”和联邦一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委员会”,以此制定职业教育课程标准[4]。
   数十年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目前仍然没有系统的、国家统一的课程标准,来指导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和系列改革。并且,也很欠缺针对地方和学校层面的职业教育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开发。学校层面的课程标准(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往往各自为政,没有统一,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同样的教学内容课程名称不同,或者同样的课程名称教学内容不同[5]。因此,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专业课程分类及设置上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也具有随意性,相同的专业名称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学校,其课程设置明显差别,相同的课程,其内容也大相徑庭,这种盲目性和随意性极大地制约了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课程标准的制订
   (一)课程标准总纲的制订
   “学分银行”建设必须从一开始就制定严密、灵活且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以规范“学分银行”的教学秩序,保证“学分银行”的有效运转与教育质量[6]。
   参考发达国家制订课程标准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若要制订在领域内得到普遍认可的课程标准,从而实现跨校的学分转换,可按如下方法。
   首先,可由国家或权威的研究机构牵头,对国内或区域内的普通本科、职业院校等进行梳理,对其学历教育的专业及课程、职业培训证书项目、文化休闲教育项目进行整合,并开发一个涵盖所有层次、学科和专业的标准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之上,建立适用“学分银行”的标准化专业课程目录。
   在课程设置方面,需改变传统的刚性教学计划及教学模式,课程设计可以课程为基本单元,由公共基础必修课模块、专业基础必修课模块、专业必修课模块、专业选修课模块、公共选修课模块以及实践环节等六种性质的课程模块构成,形成标准化的、具有特色的课程系列[6]。
   要注意的是,在制订“学分银行”标准化专业和课程目录时,为指导“学分银行”及“学分银行”下属院校,一定要明确专业与课程的对应关系,并制订相应的学分存储和转换标准,从而实现“学分银行”的有效运转。
   (二)各科课程标准建设
   各科课程标准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学校为某科目所制订的标准,其目的是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有效的存储与转换。各科课程标准的编写,首先要参照课程需要达成的能力目标、知识目标和技能目标,并结合学分银行的特点和需求。对职业教育的课程标准建设,由于其课程的应用性和技能性,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期解决真正的任务,故应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把学生需掌握的知识、技能与能力体现在课程建设过程之中,使整个课程内容标准成为若干核心任务的聚合。课程标准应从学生发展的角度出发,摒弃传统观念,不过分追求知识的系统性和逻辑关系的严密性,而是把“过程和方法”作为课程目标之一,强调学习的过程,强调科学探究在课程中的作用,将学习重心从知识的传承积累向知识的探究积累过程转化[7]。
   另外,课程标准作为一种指导性的培养职业技术技能的文件,就需要制订者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导入成熟的技术以及研究成果,以完成课程标准的更新,保持其先进性与指导性。
   课程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分别是课程标准的范围、指导思想、相关的术语及定义、基本目标、课程内容、实施建议、考核方法、课程的先修后续联系等。学分银行体系下,新的课程标准也可以继续使用这种文本结构。但是需增加评价方法部分提及兑换学分的方法,以确保和其他课程间的学分互认。有了评价方法及兑换标准,学习者可根据学分转换规定及课程学习需求,申请将已经按课程学习并存储在“学分银行”的学分转换为某心仪高校的学分,并在該高校继续接收学历教育直至毕业拿到文凭。
   兑换计算可按下面公式进行:
   标准学分=实际取得学分×各类层次的折算系数
   例如,参加中专层次的课程学习,并获得4个中专学分,将折算系数设定为0.8,那么兑换成标准学分为4×0.8=3.2个标准学分;如果是参加本科层次获得四个本科学分,可兑换成的标准学分为4×1.2=4.8个标准学分[8]。
   在课程标准规范之后,还要采取确实可行的方法及措施,保证课程标准能够按照预定的要求得以认真的实施。在课程标准的运行中,也需紧扣社会发展的最新态势,对其不断加以改进;同时,还应认真做好课程的评价工作,通过对测评和自评,不断完善课程标准体系,形成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从而为社会培养更多业务知识过硬、职业道德良好的“工匠”。
   总之,课程标准建设是学分银行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它规范了课程的内容及评价标准。学分银行的有效推进,需要通过课程标准体系建设对课程运作活动和相关规则进行规范,确保学分质量,最终使学分银行价值的效用得以体现[9]。
   参考文献:
   [1]杨黎明.论区域合作学分制度的实施[J].职教论坛,2007(7):4-l0.
   [2]康曙光,孙继荣,何苗.学分银行中的关键环节学分转换[J].当代职业教育,2014(1):65-67.
   [3]王莉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若干问题探讨[D].天津大学,2004.
   [4]田凤权.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建设研究[J].辽宁教育研究,2008(4):60-62.
   [5]袁俊.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的建设[J].成人教育,2014 (4):54-56.
   [6]于倩,庄维平.基于“学分银行”的开放大学专业课程标准化建设[J].中国成人教育,2015(23):155-158.
   [7]黄艳芳.高职教育职业指导课程标准研究[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4):15-18.
   [8]张莹.论学分银行的体系建设及其功能定位[J].云南电大学报,2011(2).
   [9]李佳.学分银行背景下职业教育课程标准体系建设[J].职业技术教育,2017(11):24-27.
  编辑 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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