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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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枢密
摘 要:古往今来,传统乡贤文化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支系,一直是农村社会治理方面不可或缺的人文力量。当代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期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传统乡贤文化由此面临更严峻的时代挑战和更紧迫的使命责任。文章以“乡村振兴”发展为背景,以传统乡贤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改革现状为研究对象,提出新乡贤文化发展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贤文化;传承与创新;有效建议
注:本文系2019年江苏省盐城市政府社科奖励基金项目“‘乡贤文化’传承和创新研究”(19szfsk146)的研究成果。
“乡贤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根植于乡村土壤,蕴含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诚信友善等诸多优秀文化基因,在我国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一直影响深远,在农村治理中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践行“乡贤文化”可以有效地加强乡村建设,为促进乡村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党的十九大两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八大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是“建设美丽乡村”。2015年和2016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以“乡贤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受到了冲击。青壮农民、精英人士从农村大量流向城市,乡村社会出现生态环境恶化、公共资源匮乏、传统文化意识淡薄等问题。至此,乡贤的力量再度吸引了人们的注意,重振乡村建设呼唤传统乡贤文化回归。我国乡村社会正处在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期,与传统乡贤文化相比,被赋予了更多时代内涵、使命责任和传承创新的乡贤文化,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文化核心和精神动力,所以在此基础上研究传承和创新传统乡贤文化逐渐成为当下“乡村振兴”的重要命题。
一、乡贤群体构成和功能的变化
(一)乡贤群体构成的多元化
在不同的历史进程和不同的地域文化中,“乡贤”的认定标准也有差异。学界普遍认为“乡贤”的共同点存在于道德层面,他们必定服务于乡里公共事务,且是颇具德行的人。传统意义上的“乡贤”是乡绅阶层中德才兼备的人,他们一般是当地有作为的官员,或者曾为当地做出杰出贡献。他们德高望重,为村中百姓拥戴敬仰,承担着政治安宁、矛盾调节、风俗教化等任务。
与传统乡贤相比较,新时代的新乡贤队伍更加壮大。在新时期的乡村振兴战略中人才是重中之重,新乡贤包括企业家、返乡创业者、离退休干部、文人学者、科技精英、道德模范、带领村子发展的村干部(包括大学生村官)等。古代乡贤参与治理一般都是生活在农村(在土),新乡贤参与村中治理却不存在这种局限。
(二)乡贤功能的变迁与延伸
传统乡贤在职能上是比较宽泛的。基本上包括了大多数乡村事务,不仅承担社会教化、调节矛盾的任务,还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而新乡贤是村庄发展的推动者,他们不再是权力的主体,但在其他方面的功能却有所延伸。不受体制约束的新乡贤凭借德行、威望参与乡村治理,一来可以德治与法制相结合,弥补社会组织、两委的不足,缓解矛盾,解决冲突,优化乡村内部治理结构。二来在资源匮乏的乡村环境下,一些拥有知识技能、人脉和一定经济实力的新乡贤得到村民的尊敬和信任,帮助、引导村民充分就业、增加收入,改善乡村风貌,也坚定了当地村民对村庄发展的信心。三来新乡贤是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乡贤普遍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道德素养,往往能够及时把握党和国家政策、先进文化的发展动态,用群众耳熟能详、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充分宣传。
二、乡贤建设外造环境、内设机制
“筑巢引凤棲,花开蝶自来”,环境条件永远是吸引各路人才、壮大新乡贤队伍的先决因素。新的时代为了持续培育新乡贤文化,以浙江上虞、广东云浮为例的诸多乡贤文化样本都呈现出健全各项机制、打造适宜新乡贤文化发展的外部社会环境,全力营造“遵贤重德”氛围的行为特点。
(一)外部环境、氛围的变化
第一,政府通过颁布各项政策、规定,强力发挥指引、导向作用,积极肯定新乡贤的地位和作用,促成民众找回失落的主体意识。一种“了解乡贤、学习乡贤、争做乡贤”的积极氛围在全社会范围内得以渲染。第二,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多样设计,精心策划,大力弘扬新乡贤文化。尤其注重青少年群体,培育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怀。
(二)内部组建机制的创新
从内部组建机制方面来说,第一,建立有准备的联络机制,地方党委、政府成立专门的乡贤引入机构,广泛搜集在外人才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库,用于日常、工作联系;通过微信、QQ,及时通传家乡发展大事件,定期举行新乡贤联谊会;在传统节日开展乡村民俗活动,召唤乡贤们回乡团聚,共谋家乡发展。乡贤们通常都对故乡有着特殊的感情,能为家乡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帮助。第二,成立乡贤理事会、乡贤参事会、乡贤工作室、乡贤志愿者工作站等研究型、议事型、亲善型或协调型新乡贤组织。理事长和主要成员通过召开乡贤理事会大会民主选举,会议共商理事会的章程。
三、完善新乡贤文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更深入——挖掘、保护当地乡贤文化的物质载体
当下新乡贤文化大多忽视了“过世乡贤”,偏重褒誉“在世乡贤”。导致一般民众对新乡贤文化的认可度、参与度都不够理想,影响了新乡贤文化建设的深度与广度。一些代表乡贤文化的文化遗产,如祠堂、牌坊、匾额以及习俗逐渐消失,致使年轻群体对农村传统风俗文化感到生疏与茫然,乡贤文化失去发展壮大的空间和土壤。以物质文化为载体,辅之以现代化手段,可以增强新乡贤文化在村民心中的认同感。例如,修缮村落原有庙宇、祠堂、族谱等物质文化载体,推动村史村志编纂工作开展,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宣传、保存和重建乡村封存的历史记忆,精心营造尊贤重德的良好氛围与情境。 (二)更具特色——因地制宜,多元、多样化发展新乡贤文化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倡导各地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加之当前农村在经济层面和文化层面确实存在地域差异,所以能够因地制宜,摸索切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农村治理模式十分重要。当地政府可以对乡贤类别和当地农村社会结构进行深入分析、统筹安排,采取合理的新乡贤治理模式,有助于实现多元化的乡村治理目标。此外,积极推动各地完善“新乡贤+”模式,将“党建”“扶贫”“监督”结合新乡贤协同治理,构建多元综合的乡村治理主体。
(三)更规范严格——端正认识、保量求质、逐步规范“新乡贤”队伍
为了真正实现乡贤文化反哺乡村,政府应端正认识,乡贤最重要的精神内核离不开一个“德”字,既要重视“富乡贤”“官乡贤”又要重视“德乡贤”“文乡贤”等。新乡贤队伍既要保量又要求质,当地政府可以适度提高新乡贤的选择标准,选拔一批拥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强烈奉献精神和紧迫使命感的人才作为新乡贤。
传统乡贤文化建设缺乏激励机制,不利于引导乡贤发挥自身真正潜能、主动积极参与农村建设。政府需要从激励与约束两方面着手,不断建立健全“新乡贤”参与基层农村治理规范制度。一是建立完善激励制度,提供内驱动力。首先,吸引人才,出台鼓励乡贤回乡的相应政策,给予其资金和政策上的双重支持。其次,留住人才,根据地区发展的情况,保障新乡贤享有子女教育、就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对于吸引更多乡贤回归家乡,更好地服务于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最后,奖励人才,树立身边新乡贤的道德典型,对有贡献的新乡贤可以采用刻字立碑和经济上的双重奖励。二是完善约束制度,厘清权责地位。在吸纳新乡贤参与现代农村治理的同时,也要重视防范可能衍生的风险。目前一些地区相继成立了各种乡贤协会和基金会,但是存在管理與运营不规范,体制机制皆不健全等问题。管理制度不完善将直接导致新乡贤“异化”,沦为当地恶霸,抑或变身为宗派、家族势力的傀儡,出现以德代法的现象。第一,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一套新乡贤行为活动必须遵照的、适用于当地的规范准则。加强对新乡贤的培训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研讨会,互通治理经验,保证新乡贤参与乡村基层治理合理合法,充分实现新乡贤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第二,对知法犯法、以权谋私、在当地产生消极影响的新乡贤,应立即除名。第三,自下而上,加强基层村民的民主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依靠群众的力量真正达到净化新乡贤队伍、确保新乡贤的完整性和纯洁性的目的。
“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乡村振兴”战略绝不是一项可以一蹴而就的简单工程,传承创新乡贤文化可以改善农村治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但却终究无法成为乡村自治和发展的自生力量。所以我们不仅要关注新乡贤文化,还要从“乡土、乡情、乡风”三大维度协同发力,结合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和现实去寻求在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真正实现村风文明,村民富裕,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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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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