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海洋环境现状及保护途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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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现,人们对资源的需求量正不断增加,使得资源日趋枯竭,为了能够满足国家及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巨大资源,丰富的海洋资源得以大力开发,同时海洋资源中富含多种可再生资源,通过自然力量及机械设施的运用,将海洋能量转化为人们需要的各类资源,例如潮汐能、波浪能、水温能、盐度差能等。然而,随着海洋经济及资源建设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海洋资源出现过度开发及浪费严重的现象,进而导致海洋环境污染日渐严峻,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稳固性减退。因此,加强海洋保护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关键词:海洋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措施
随着全球化生态系统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不断提升以及海洋环境的不断恶化,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显得更为迫切。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已经被大众所广泛认知并渗透在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当中,这种环境保护观念主要体现在对海洋保护理论基础与实践的完善,适宜海洋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建立与执行,立法体系的构建与制度的完善等过程,通过对上述基本理念的研究与分析,探究新时期海洋环境保护途径,为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一、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现状
(一)海洋自然环境的现状
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位于处于亚洲东部、太平洋的西岸,领土南北跨越的纬度近五十度,大部分在温带,小部分在热带,横跨了温带、热带、亚热带三个气候带,四季气候交替十分明显,自然环境丰富多样。此外,我国的沿海岛屿众多,拥有6500多个沿海岛屿,海域面积约占300平方千米,海岸線长达3200多千米,其中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多千米,这使得我国具有丰富多样的海洋生态系统以及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海洋资源主要表现在石油、天然气、海洋矿产资源以及各类可再生海洋资源等。
(二)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现状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人们环境保护意识越来越高,国家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各项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正在逐步被建立和完善。1982年国家已经明确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形成了制约行为,对海洋保护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2016年,人大委员会在已有的海洋保护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1)将海洋生态补偿条例以及生态红线保护制度设定为海洋保护的基本制度;(2)将海洋主题功能区规划作用及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规定,进而使海洋保护主体功能的实施变得有法可依、有据可参;(3)加大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法律的形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制约。
二、新时期海洋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和标准不够完善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新兴事物也在不断涌现出来,各领域都在逐步创新改变当中。而我国目前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能做到与时俱进,体系建设革新工作处于相对滞后阶段,有关的制度评估、环境监督以及体系管理尚不完善。现阶段我国海洋生态管理方面的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环境监测以及海域健康情况的评价领域阶段,对于生态整治修复以及修复后的效果评价、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建设及其存在的海洋生物多样化的评价标准却处于一种空白状态。此外,海洋生态红线管理、文明建设区和自然岸线环境保护及修复标准化建设工作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深化。
(二)近岸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在经济利益的趋势下,很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向海洋环境排放一些有害物质。如来自于工业生产、城乡生活以及农业方面的污水、废水等,这些污染源将对近海岸的水质带来严重的污染,使海洋水质日趋恶化,进而引起赤潮及近海岸渔业水体污染等灾害的产生。以外,由于我国自然海岸线和滨海湿地资源相对较少,加之围填海工程的大面积实施,海洋生态自身净化功能逐步退化,近岸海洋自然属性逐渐减弱,近岸渔业资源出现一定衰退现象,很多鱼类产卵培植场、诱饵索取场、越冬场及鱼儿逆流行驶的通道都受到破坏,进而导致很多品质优良的鱼种无法形成渔汛。
三、新时期海洋环境保护的途径
(一)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有关标准需要进一步的修订及完善,对于无法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标准、政策、法规等及时进行修缮,做到与时俱进。同时,要充分结合现阶段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与实际需求对保护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从而强化对环境保护重要技术标准、业务处理标准以及管理体系中所缺失的各类标准的研究工作。以此,对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加以合理化、科学化的构建与管理,使海洋环境保护制度、准则、相关法规等更加科学化、标准化、现代化。
(二)加强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想要全面推行海洋主体功能区在环境保护中的基础作用,就要严格落实海洋红线管理制度,加大对涉海事项的审批流程管理力度,加强污染源执法巡查等管理措施的落地执行。结合海洋实际禀赋及承载能力,坚持陆海统筹工作,以海定陆,进而达到海陆联防共治的目的。此外,要严格控制陆地污染物质向海洋排放的不法行为,加强近岸海域污染物总量的控制,以此促进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污染控制、环境评估、监测评价等工作的有效执行,进而积极响应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人们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对海洋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因此,要逐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与加强体系建设工作,强化海洋生态自动修复能力,改善海洋水体质量,促进经济建设与海洋保护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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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滕芝(1985-),女,汉族,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方向:环境影响评价与海域使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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