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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背景下海峡两岸深化农业经贸合作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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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海峡两岸的农业经贸合作自ECFA实施以来,有了长足的进步。从理论研究出发,分析了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现状及深化合作的必要性。两岸需把握当前的机遇,通过推进与完善ECFA后续谈判、深化与升级现有合作模式、加强与促进合作的全方面化等途径,实现深化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目标。
  [关键词] ECFA;海峡两岸;农业经贸合作
  [中圖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1-0136-03
  台湾与大陆恢复正式交流31周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业方面的经贸合作与其他方面一样,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起伏不断,在曲折中向前发展。2010年6月29日,两岸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并于2010年9月12日正式实施。ECFA正式实施8年多来,对两岸经济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也为两岸农业合作提供了崭新的条件和空间。随着ECFA效应的逐步加深,以及大陆经济转型升级的深入,两岸农业经贸合作关系的现有合作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因此,两岸需把握当前的机遇,通过推进与完善ECFA后续谈判、深化与升级现有合作模式、加强与促进合作的全方面化等途径,实现深化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目标。
  一、理论概述
  ECFA正式实施之后,好多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促进两岸农业经贸关系方面进行了研究。林宗建等(2016)通过引力模型对ECFA在台湾农产品交易潜力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得出ECFA短期内对两岸之间贸易流量的影响还不够明显,但假以时日,贸易创造效应肯定会有所体现[1]。杜世雄等(2017)利用Novy(2011)模型对ECFA实施后两岸农产品的贸易成本进行了测算,发现交易成本明显下降,但贸易自由化程度不高[2]。谢国娥(2018)通过建立两岸农业博弈的基本模型,分析得出在ECFA框架下,两岸农业要实现长期持续稳定合作,必须本着平等互惠的合作精神,建立互信合作的关系[3]。程同顺等(2018)则从分析台湾地区农业的优势之处着手,提出了两岸农业互为需要、取长补短的合作思路[4]。其实,不论是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角度,还是ECFA实施以来的实证研究,两岸之间的框架协议对于农业经贸合作的促进作用是勿庸置疑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效用会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政治因素等错综复杂的影响,再加上大陆经济转型的进一步深入,当前两岸农业经贸合作关系已不能满足长远发展的要求,需要进入深化合作的新阶段。
  二、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现状分析
  (一)台湾农业的比较优势
  台湾现代农业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发展得较为迅速。到20世纪90年代初,形成了“精致农业”的特色,其主要标志是各类农产品突出了地区特色与发展成区域品牌,如大陆消费者熟悉的金钻凤梨等。而近年来,“休闲农业”开始成为台湾农业新的发展方向,引导台湾农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与大陆地区相比较,台湾地区的农业主要有以下比较优势:
  1.地理位置与气候条件优良。独特的自然地理位置与适宜的气候条件,是台湾诸多高品质热带、亚热带农产品与海洋水产品的天然基础。
  2.高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例如在生物育种技术与农业技术应用方面,台湾的水平要遥遥领先于大陆。台湾地区一直致力于农业作物优良品种的引进与改良,一方面通过引进了适合本地区生长的优良农作物品种,丰富了农产品的结构;另一方面注意对品种进行改良,以取得更好的生产品质与生产规模,并积极将改良品种推广给农户。例如其诸多水果两三年就会出现更为优良的品种。除了对种源进行改良外,台湾在植物培育方面的菠萝蜜植法、甘蔗条植法、果树矮化培植等技术十分先进;家禽、家畜、水产品的养殖技术与疾病预防方面一直是其他国家和地区效仿的。
  3.完善的农业合作组织。台湾的农业合作组织十分完善与发达,有农会、渔会、农业合作社、农田水利会、农业产销班等。这些农业合作组织层级分明、职责明确,在“政府”与农户之间进行协调,为台湾农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转型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大陆农业的发展现状
  大陆的农业历史悠久而辉煌,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面积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农业生产规模远远超过了台湾地区。但是与台湾地区相比,大陆的农业生产不够“精致”,长期的粗犷发展付出了资源与环境方面的巨大代价。大陆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如农业集约化程度不高,机械化基础薄弱;农产品品质安全形势严峻,突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困难重重;农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偏低,高素质人才缺口大。
  (三)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现有模式
  两岸农业经贸合作关系发展至今,已基本形成台商对大陆的农业投资、两岸双边农产品贸易、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模式。
  1.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为重要主体。当前两岸的农业在投资方面的合作基本就是台商对大陆的投资,这也是当前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最为主要的模式。目前,台商的投资从地域上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南地区,从行业上主要集中于食品制造业。
  2.双边农产品贸易为重要补充。ECFA签订与实施以来,两岸地区的农产品贸易额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见下表,2016年受政治因素与台湾自然灾害影响是例外),以台湾出口大陆的农产品贸易额为例,2010年到2018年增长了136.6%。
  3.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为重要载体。由于大陆方面政策的扶持与引导,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平台成为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它们有效地承接了台湾农业产业转移,成为台农台商在大陆投资创业的首选平台。截至2019年6月,大陆在9个省市建立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在14个省市建立了29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数据来源: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网)。   三、两岸深化农业经贸合作的必要性
  (一)台湾农产品需要大陆市场
  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趋势在同步加强,各国各地区之间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贸易自由化程度也有所提高,特别是在WTO的《巴厘一揽子协定》签署之后。但是,由于主要竞争对手东盟加强了内部合作以及分别与大陆、日、韩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台湾农产品在亚洲这个主要出口市場被边缘化的压力也日益明显。分析历年来大陆与台湾农产品的进出口数据可以得知,目前大陆市场已经成长为台湾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台湾的农产品对大陆市场的依赖程度相当高。2018年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额为12.68亿美元,占其全部农产品出口额的比重达到23.2%,2019年1-5月,对大陆出口的占比更是上升到了25.1%(数据来源: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随着大陆在“一带一路”、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中的引领作用的发挥以及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WTO等国际组织中地位的日渐提升,台湾地区需要主动融入大陆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中,以便更好地巩固这个最大的出口市场。
  (二)大陆需要台湾的技术经验
  前文所述,台湾在农业方面有自己的比较优势,而这些也是致力于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大陆所需要的,两岸进行紧密合作,才能实现优势互补。台湾拥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但台湾地区土地资源有限、劳动力成本高昂,制约了台湾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而大陆的农业生产则是地广人多,正好适合台湾先进技术的转移。这样一方面使得台湾的农业资本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英雄有用武之地”,另一方面大陆可以吸收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快速缩小自己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加快实现农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另外,大陆现行的农业合作组织作用的发挥尚不够到位,可以借鉴台湾在这方面的组织经验,以便更好地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发挥应有的作用,更好地为国家“三农”政策服务。
  (三)两岸现有合作模式的不足
  当前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现有模式中,有着明显的不足之处,制约了两岸农业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入发展。
  在台商对大陆的投资方面,主要是各种不均衡的缺陷。比如从投资地区讲,台商的投资目的地过于集中在大陆东部、东南部沿海发达地区。而对于农业资源同样丰富的西部地区,如宁夏、青海、新疆、甘肃等地,由于基础设施完善度不够、要素市场不齐全等原因,基本没有吸收到台商投资。另外,从投资行业上来讲,台商的投资过于集中于食品制造业与木竹制造业,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传统农业的投资相对不足。
  在双边农产品贸易方面,主要是双方的贸易条件不对等。根据ECFA的安排,“早收清单”实施初期,大陆对台湾开放539项产品,其中18项为农产品;而台湾对大陆开放267项产品,农产品则没有列入其中。后来“早收清单”的范围虽略有扩大,但台湾仍然没有将农产品列入其中,而且截止到目前为止,台湾市场的许多项农产品仍然没有对大陆开放。由此可见,两岸在双边农产品贸易方面,是存在着严重的贸易条件不对等的,台湾地区在进口农产品方面对大陆所设置的障碍,无疑会给双方更深层次的合作带来不利影响。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虽然已经成为台商台农到大陆进行农业投资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农业基础技术条件落后、政策配套与协调不完善、组织与服务能力欠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台商台农投资的效果与积极性。
  四、两岸深化农业经贸合作的路径
  (一)推进与完善ECFA后续谈判
  当前的ECFA中涉及到的农产品比例还很小,而且还是大陆单方面给予台湾地区的优惠,台湾没有给予大陆进口农产品任何的税收减让优惠。首先,作为WTO成员的双方,一个应尽的义务是对等开放市场,而台湾地区显然还任重而道远。其实,逐步相互完全开放农产品市场,对两岸双方是合则两利的事,不仅可以最大程度实现两岸农业的优势互补,还可以让自己的农产品市场逐步适应国际竞争压力,从而主动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提升品质、降低成本,更好地增强国际竞争力。因此,后一阶段双方应该在巩固现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与完善ECFA的后续谈判,扩大农产品在“早收清单”中的比例和份额,消除两岸农业合作的壁垒与不对等的贸易条件,为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扫清障碍。
  (二)深化与升级现有的合作模式
  对于当前两岸合作的三种现有主要模式而言,都需要一定程度的深化与升级。在农业投资方面,首先,目前主要是台商台农单方向对大陆进行投资,而欠缺大陆对台湾农业的投资,这主要是因为台湾实行对大陆的紧缩性经贸政策造成的。而台湾对大陆的农业投资,也主要是由市场驱动的。这说明两岸政府(尤其是台湾)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这也应该是提升两岸农业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台资对大陆农业的投资存在地区及行业的不均衡问题,也需要大陆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改善西部地区农业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等措施加以改进,推动台资向西部地区进行转移,充分利用好西部地区丰富的农业资源,为实现西部大开发目标提供助力。此外,后一阶段的合作重点可以考虑提升传统农业的投资力度,并将农业制造业与工业、服务业进行联合,提升农业投资的宽度与深度。在非对等条件下的双边农产品贸易,可以通过推进后续ECFA谈判来进行改善。第三,大陆地方政府要更好地利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平台,在提升服务职能、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配套政策方面下功夫,提升台商台农的投资积极性。
  (三)加强与促进合作的全方位化
  1.细化农业生产的合作内容
  当前,两岸之间的农业合作更多集中于生产阶段,其实就农业产业链而言,产前阶段的合作也是大有可为的。台湾地区在产前阶段的育种、饲料、农药、化肥、农机等方面相比大陆都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但目前两岸在这方面的合作还比较少,而这些因素又是大陆农产品提升品质、规避绿色贸易壁垒、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前提,应该是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开展合作的重要内容。   2.提升农业国际市场营销合作
  两岸在农产品的国际市场营销方面,各有自己的优势,应该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台湾地区的农产品除销往大陆市场外,还重点销往日本、美国及东南亚市场,与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市场相近,在应付这些国家的诸如农药残留、绿色标签、绿色包装、检验检疫等绿色贸易壁垒方面有许多值得大陆借鉴的成功经验。另外,品牌营销方面也是台湾的优势所在。而大陆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主导地位与地缘优势,又是台湾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可以借助的。
  3.促进农业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
  台湾的各级农业合作组织在台湾农业的科技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产品国际销售等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大陆的农业合作组织定位不清晰、发挥功能不明显、组织协调不到位,与台湾同行相比差距较大。下一阶段,可推动两岸之间民间农业合作组织的交流,开阔大陆农业合作组织的眼界、找到自己的问题与差距,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职能,从而对两岸农业经贸合作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4.加强优质农产品的电商合作
  大陆有着台湾艳羡的广阔市场,同时还有着“互联网+联时代台湾暂时不能比拟的电商环境。大陆的电子商务起步早、发展快,目前电商服务已经是全球领先的水平,生鲜农产品的电商市场同样增长迅猛。而台湾的精致农业、休闲农业所产生的优质农产品,如果能与大陆的电商相结合,将使台湾优质农产品在大陆市场的销售成为一个持续增长的动力。从长远角度看,这也是全球农产品贸易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ECFA的签订与实施,掀开了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新篇章,不过这只是一个开始。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各种贸易争端并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很大。摒弃前嫌,通力合作,优势互补以及携手深化农业经贸合作是两岸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林宗建,林梅桂,杨金发,林本喜.ECFA对台湾农产品贸易潜力的影响[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9):60-64.
  [2]杜世雄,李宝艳,吴华香.ECFA实施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影响[J].台湾农业探索,2017(3):16-21.
  [3]谢国娥.基于合作博弈的两岸农业合作条件及优化措施[J].国际经济合作,2018(8):44-51.
  [4]程同順,李远卓.台湾地区农业的优势及两岸农业合作的思路[J].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8(1):105-111.
  [责任编辑: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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