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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框架下浙台企业加强经贸合作的对策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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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海协会与海基会的共同努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在6月29日成功签署。ECFA的签署“有利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有利于两岸共同应对国际竞争,有利于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降低关税、促进出口、吸引投资、增加就业、振兴经济”,为两岸同胞带来切实利益,使两岸关系进入互惠繁荣的新时代。
  
  一、ECFA的主要内容
  
  ECFA是“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英文缩写,是指在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ECFA是目前两岸签署规模最大的经贸合作协议。6月29日共签署ECFA文本及5项附件协议,主要涉及早期收获项目(以下简称早收项目)、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开放等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二是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定。三是在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早收项目,实施后在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内分三步对早收项目实行零关税。四是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
  货物贸易早期收获项目包括: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主要包括农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等十类;台湾将对大陆267项产品实施降税,主要包括石化、机械、纺织、运输工具等五类。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项目包括:大陆对台湾在金融保险、计算机、会议、专业设计等十一个服务行业扩大开放;台湾对大陆在展览、特制品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经纪商等九个服务行业扩大开放。
  ECFA在双方行政及立法机关同意后即会生效,预计早收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二、ECFA的签署为浙台企业经贸发展带来的机遇
  
  ECFA的签署,将对浙江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增加进出口贸易额,扩大投资领域,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交流带来明显利好。
  
  (一)利于扩大浙江出口市场份额。逐步调整贸易结构
  据统计,2010年1-6月,浙对台进出口总额62.9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46%。其中,进口52.98亿美元,增长61 86%;出口9.87亿美元,增长87.93%。浙江出口台湾的主要商品为钢材、二极管及半导体器、金属加工机床,同比增长率分别高达394%、210%、550%;从台湾进口的主要商品为对苯二甲酸和苯乙烯,同比增长率为75%和142%,这和浙江近年来在建筑建材、家电、汽车工业等领域保持快速发展有关。
  因此,在货物贸易早收项目下,浙江出口台湾的石化原料、机械加工产品、纺织原料等产品的出口份额将进一步增长;台湾进口浙江的主要商品与大陆向台开放的货物贸易早收项目中的产品大致吻合,双方产业结构有一定相似,在原材料进出口方面可以形成互补。ECFA的签署也将促进浙江加快减持逆差,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和数量。
  
  (二)利于增强相关区域经济融合度,加快连结华人自贸区网络
  浙江省地理位置优越,综合经济实力排在全国前列。2009年,浙江省生产总值为22832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全省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738个,合同外资160亿美元,第三产业利用外资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合同外资57亿美元,实际外资3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和11.4%。
  浙江、台湾同在海西、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区的辐射之下,而沿海省市能较好利用各项对台优惠政策及地理因素的叠加优势。结合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新目标,形成两岸三地优势互补,浙江省商务主管部门正积极探索在ECFA、CEPA框架下构建华人自贸区的大平台(两岸三地)、大市场(东南亚市场)合作机制。
  
  (三)利于加快浙台优势产业对接。打造浙台国际竞争力产业链
  利用浙江省在劳动力成本、上下游配套、市场潜力、民间资本充足等方面的优势,紧抓产业结构、贸易结构、新兴市场结构的调整契机,与台湾的金属加工、机械电子、高级纺织面料、金融、保险等产业进行对接合作,融合双方的核心优势,打造具备国际一流竞争力的供、产、销、研一条龙产业链。
  
  (四)利于健全浙台经贸往来安全保障机制。促进经贸合作良性发展
  为降低早收项目对双方产业可能造成的冲击,ECFA中已提及临时贸易救济规则、临时原产地规则、服务提供者定义等配套措施。落实这些配套措施,利于双方减少贸易壁垒的设置,拓展双方市场的长远发展空间,保护浙台双边贸易及投资领域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利于扩大浙江现有对台投资领域,助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在刚结束的浙台经贸文化合作之旅上,随着爱丽芬、新嘉联、中浙国际等浙企作为第一批登岛投资企业被授牌,赴台投资与浙台经济合作向前迈进了扎实一步。除开拓台湾本地市场外,也将发挥外向联动的协同作用,实现产业有序转移和海外资源开发利用。
  
  (六)利于借机引进台湾高端专业人才,增强浙企管理和运营能力
  台湾被称作培育和输出世界一流职业经理人的摇篮。尽管此次ECFA未涉及人才合作项目,但随着台湾先进制造业、服务业投资合作的进一步开放,其高端人才也将随着台资企业流入浙江;浙江日益增多的学业、就业、创业机会也将吸引更多台胞到浙工作、学习、定居。目前,浙江常驻台胞达1万余人。
  
  三、ECFA的签署对浙台经贸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浙产品扩大对台出口,可能引起台方增强贸易保护措施的敏感性
  尽管大陆与台湾的早收项目数及贸易规模比为2:1和5:1,但由于各种因素作用,ECFA实施后,台方可能会加强对双方早收项目中重复产业的贸易保护,防御我产品与陆资过快抢占台湾市场,同时也将面临部分台产品要求提早降税的问题。
  
  (二)扩大台产品进口和减免关税,可能对浙同行业产品市场竞争力造成影响
  台湾以通讯、信息、消费电子、半导体、精密器械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为支柱产业,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对台实施扩大进口商品范围、减免关税后,其将携带技术、成本、营销、管理等优势加大进军浙江市场的力度,这可能对浙江同行业、同品质、同市场的产品造成一定影响。
  
  (三)减免台产品进口关税,可能减少浙江市场的投资吸引力
  今后,在一部分产品实施零

关税和高度实现贸易自由化后,一些台资企业可能会打道回府,利用本土研发制作、劳工成本增长慢、进口支持产业群等本土优势,将产品生产加工后出口大陆,这势必对浙江招商引资带来一定影响。据统计,目前在浙投资的台企达6000余家,沿海及长三角地区已形成了台商聚集效应。
  
  (四)周边省份具备的地缘、文化、政策、信息优势,可能对加快台资进浙造成一定影响
  福建省已密集出台政策支持海西经济区发展,推动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开放;江苏已开发了两大台湾农业合作平台……周边省市对台释放的优惠利好政策可能会间接影响浙江市场对台商的吸引力。
  
  (五)缺乏通晓对台经贸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两岸经贸合作近年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长期以来,两岸民间沟通略显不足。两岸经贸合作的大门正向我们敞开,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亟需培养了解两岸政治、文化、经贸等综合情况的专业人士履行加深两岸经贸合作和推进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使命。
  
  四、ECFA框架下浙台企业经贸合作对策
  
  (一)探索制定优惠政策
  根据ECFA条款,各省应根据自身产业布局与经济发展目标,加强政策引导,谋求与台湾经贸合作的新机遇。浙江应积极探索出台相关对台经贸优惠政策,加快实现浙台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具体来说,对无害或低害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能源、服务业等绿色产业应加大财政奖励、税收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贸检合作,推进货物通关便利化;努力保障台商投资趋于自主性、安全性、无障碍性。
  1.根据ECFA进一步细化条款
  围绕推进贸易自由化、促进双向投资及扩大合作领域,政府应及时出台利于浙台经贸稳定发展的政策。
  2.尽快健全双方贸易、投资保障机制
  为保障所有浙台贸易产品及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合理性,浙江应对ECFA中提及的临时贸易救济规则、临时原产地规则、服务提供者定义等配套措施进行深入研究、细化和落实,争取早日规范贸易、投资保障机制的运行。
  3.加强与涉台机构的联系密切沟通
  主要是加强浙江与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加强商务主管部门与台湾事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两地最新经贸动向和ECFA后续政策的颁布,做好明年协议正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优化台产品进口通关手续。
  在商务部门、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等配合下,浙江已出台了《关于建立贸检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将进一步提高浙台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做好市场调研工作
  与大陆相比,一向有“浅碟子经济”之称的台湾不能不说地域狭小,资源相对贫乏,岛内市场有限,工业产品一向以出口为主,对外销的依存度非常之高,受国际经济气候的影响和制约很大。因此,全面掌握其市场特征和正确估算市场容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1.应正确看待台湾对我开放的市场容量与限度
  在追求贸易额、投资项目数增长的同时,更应注重增进经贸合作的效益。台湾的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及IT产业占据全球较大市场份额,浙江可通过与其电子、化工、机械、纺织、医疗等优势产品的整合包装。
  2.选择正确的市场进入模式是产品营销成功的重要因素。
  不同的市场进入模式意味着控制、承诺、介入和冒险程度的不同。进入一个新市场,首先必须决定生产基地的位置,其次考虑地区间使用何种渠道。目前,许多IT业台企把生产基地放在浙江嘉兴、江苏昆山等地,并通过本地及外地经销商联合,建立了国际化供销渠道。
  3.利用台湾市场作为相关产业的贸易转出口平台。
  企业的管理人员可先以直接出口的形式在台湾本地建立当地推销队伍,并根据两地资源配置情况,借助台湾市场进入国际市场,把浙江产品加快推向国际市场。
  
  (三)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和整体营销能力
  浙台企业在面对市场多元化、产品竞争加剧、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加的情况下,应重视企业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以渠道建设为重点工作,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抓好质量管理、资金管理、营销管理和成本管理。
  1.在新市场上推行需求对应的营销策略。
  在进入新市场后,营销管理涉及企业运营中任何方面,包括内部管理体制建设、资源配置更新、核心竞争力的巩固和调整、上下游厂商的选择等。营销管理的实质是需求管理,即对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性质进行有效的调节。企业应针对市场需求,在开发产品和调整供应链过程中,分别对企业、消费者、经销商、终端、销售队伍五种对象建立系统的营销策略。
  2.大陆渠道商应帮助台企建立扁平快捷的促销渠道
  经调查,一些台湾企业对于进入大陆市场后的渠道建设问题心存困惑,主要是因为与大陆经销商、代理商、通路商的合作模式与台湾市场有异,因此台商应加强与大陆市场经验丰富、渠道正规、分销能力强的渠道商建立合作与沟通。
  3.做好内外贸联动,形成浙台企业战略联盟
  根据战略联盟3C原则,即兼容(compatibilit)、能力(capabili-ty)、投入(commitment),在当地市场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浙江当地超市、商场、经销商可根据对浙江市场需求、产品结构和价格、市场吸引力等因素的衡量引进相应台湾产品,与台商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帮助其建立扁平、畅通的营销渠道。双方企业也可利用浙江省投资洽谈会、浙江省商务周等活动平台,开展早收项目下浙台产业、企业对接活动,以实现快速配对和成功结果。
  4.政府应考虑对适销台湾产品实施提前减免关税,以增强浙江市场吸引力
  在ECFA早收项目下,地方政府可选取有良好进口记录的台湾优质农产品、皮革服装、信息电子、机电设备等产品提前半年或一年加速减免进口关税的可行性,以扩大重要产地进口、丰富本地产品种类、平衡商品需求。
  5.建设重要进口产品的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台湾产品在浙江市场的流通速度
  为便利台湾产品进浙后建立通畅的物流、分销渠道,浙江省个别地区已率先开展台湾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的筹建工作,可根据其运行情况,按照台进口产品重要类别在全省布局具备仓储、配送、分销功能的几大物流中心将加快台产品在全省、全国市场的流通速度。
  
  (四)创新产业合作模式
  浙江与台湾企业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两地优势产业的合作与升级。因此探索更为自由、高效、诚信的合作模式是提升合作效益、扩大合作规模的保证。
  1.以优势互补产业链整合为重点
  以台塑、台化、华屋电子、康师傅、荣成纸业等在浙投资的台商为代表的台企已与大陆民企开展了多年合作。在ECFA投资保障机制框架下,可探索建立侧重

于技术研发、高端制造、服务外包、产业全面配套等内容的深度互信互惠的新型合作模式。在合作方式上除了股权合作、产品研发合作、产业链延伸等模式外,应侧重于在政府公信力依托下,创建更为自由、灵活的合作方式,如共同开发国际国内市场,合作建立浙台民间产业基金,合作培养高端人才,合作建立石化园区、高纺园区、IT工业产业园区,广泛开展BPO、ITO、KPO等服务外包合作等等。
  2.建立以金融、物流业为支撑的服务业经济增长极
  据报道,台湾85%的金控公司、60.4%的银行业者认为长三角是台商进军大陆金融市场的必争之地。依据台港澳地区在服务领域的先发优势,浙江企业可探索联合建立四地紧密合作的服务业投促机构,向台港澳引进先进服务业技术、项目及人才,以金融、咨询、设计、教育、医院、娱乐等服务业辅助并带动全省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并可尝试携手台港澳先进服务业一同“走出去”开拓境外市场。建议可建立以政府或两岸商会为背景的浙一台港澳服务业联合投资促进机构作为更强大的投资促进平台。
  3.积极利用大型经贸平台的展销功能推进贸易投资。
  浙江名品(台湾)展示中心于今年4月在台北建成,作为推介浙江名、特产品的整体营销平台,在推进浙台紧密、多元商贸合作、拓展双向市场方面发挥着桥梁作用。浙江名品(台湾)展示中心首批人驻企业以浙江中华老字号及品牌企业为主,随着台湾市场开放程度的扩大,今后将有更多浙江优质产品进入台湾市场。企业管理人员应积极做好市场指导、监督和促销、宣传工作。
  4.做好金融配套建设,加快吸引台商直接投资。
  2010年1-6月,台湾对浙投资企业数为78家,同比增长32.2%;实到外资为9203万美元,同比增长40.2%。随着浙江劳动力价格优势的削弱、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转型升级的迫切压力等因素,台商对浙直接投资的成本不断增加,部分台企的生产基地已向中国中西部地区或周边国家转移。浙江等沿海地区应加强金融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吸引台湾高新技术等产业在浙进行研发、试销、物流、融资。在吸引台资时,应注意确定投资的合理数量、选择合理的出资形式及比例、明确投资过程中的产权关系、注意吸收投资的成本与收益的权衡、选择相应的项目及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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