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发展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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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作为农村人口大省,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河南省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法对河南省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及养老需求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分析,发现存在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弱化,政府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机构养老数量不足,社区养老服务方式单一等问题,结合省情,提出了提升家庭养老能力,凝聚社会养老合力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加快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河南省;农村养老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06万,占常住人口的16.7%;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019万,占常住人口的10.61%;预计2050年将达到3200万,占常住人口的33%。老年人口基数大,发展速度快,如何养老、何处养老成為河南省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之一。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经济发展条件、养老观念等方面的影响,农村养老问题比城镇更为严重,传统的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弱化,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趋突出,因此,切实了解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和养老需求,对提升农村老人的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概念的界定
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是指能够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全方位养老服务的支持系统,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一主多元的养老服务支持系统。根据服务提供主体的不同,可以分成三大服务体系,即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其中社会养老服务主要包括政府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两大方面。
二、河南省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现状调查分析
为切实了解河南省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现状,课题组成员与选取的来自河南各地农村的学生代表,对河南省禹州市、桐柏县、息县、光山县、鹿邑县、淮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安阳县、汤阴县、杞县等地44个乡镇的620户农村居民的养老现状进行实地调研,调研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主要涉及性别、年龄、养老资金来源、家庭基本情况、医疗需求、养老模式及其效果等方面。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620份,回收问卷610份,回收率为 98.3%,其中有效问卷567份,有效率为92.9%;为确保调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调查中问卷的回收均采用当场发放当场回收的形式,并辅以访谈法,调查样本涉及参加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人。
调查样本的年龄范围在50岁-90岁之间,其中50岁-65岁老人比重占9.3%,66岁-75岁老人占63.5%,76岁-85岁老人占22.4%,86岁以上老人占4.8%。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几乎是目不识丁,只有极少数有小学文化水平;居住方面,老人与子女一起生活的占35.5%,的,与配偶一起生活的占38.7%,与亲戚生活的占2.4%,老人独自生活的占14.9%,调查中仅有8.5%的老人在敬老院生活。调查结果表明,家庭养老仍是农村老人的主要养老方式,机构养老模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互助养老在农村有了一定的雏形,社区养老模式有待开发,特别是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
(一)家庭养老概况
调查中发现,虽为家庭养老,但居住情况形式多样,大致分为四种:即与子女一起生活;与配偶一起生活;独自生活;还有为数不多的和亲戚、亲属(主要表现为同兄弟姐妹、侄子或外甥等)一起生活。具体比例见图1所示。
45.8%的老人选择在年老时与子女一起生活,他们认为“养儿防老”天经地义,子女是其养老资源的供给主体,负责安排老人的日常生活。有39.7%的老人选择与配偶一起生活,他们不愿意去打扰儿女的生活,儿女们成家以后,分开居住,但是要定期给予老人一定的经济支援或生活补助。有13.60%的老人选择独自生活,这部分老人中大多是丧偶,但是又不愿意和儿女居住,他们能通过农业生产劳动满足日常的生活所需,并通过饲养牛、羊、猪等牲畜增加生活收入;这其中不乏有一些老人,年轻时能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有一定的积蓄,且购买了商业保险;还有0.9%的老人本属于农村的“五保户”,可以依法入住农村的养老院,但是由于存在者身体残疾、精神疾病、性格偏激等各种原因,与亲属或亲戚生活在一起。
在对家庭养老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发现,对家庭养老“很满意”的老人占18.7%,“满意”占35.6%,认为“一般”的占28.6%,“不满意”的占15.9%,还有1.2%的老人“很不满意”,详见图2。通过与对家庭养老不满意的老人的访谈,发现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子女外出打工,很少与老人沟通,在经济上的援助较少,部分子女甚至对老人的生活不管不问;还有一部分子女外出打工,把其子女留给老人照顾,老人生活压力大,物质和精神需求都不能得到有效的满足。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大多数农村的村委会附近或空旷的地方都有了一些休闲娱乐和健身设备,农闲之余,可以进行简单休闲健身和举行一些娱乐活动,但是由于数量不足、维修不及时等原因,老人的利用率不高;医疗服务方面,调查发现,农村中60岁以上的老人中,有62.4%的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心脑血管、高血压、高血糖及呼吸系统等方面的疾病,需要长期吃药,经济能力有限,加之农村医疗资源的缺乏,部分老人生活质量不高,甚至悲观地说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二)机构养老现状
机构养老是指通过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生活护理、清洁卫生、文体娱乐活动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性服务的养老服务形式。调查发现,河南省农村的机构养老主要以“乡镇敬老院”组织形态出现,主要承担的是兜底责任,针对“三无”“五保”老人提供照料服务,由于敬老院床位有限,只能严格的审批方式保证条件较差者优先入住,大部分老人无法入住。走访中发现,大部分乡镇敬老院基本生活设施齐全,有电扇、空调及日常生活用品,同时也配有健身器材、棋牌室、电视和临时救护站等设备,但大部分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偏少,平均每个工作人员要负责十几名老人的生活起居、心理疏导、情绪的安抚等方面的工作。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和物价上涨,为补贴生活,大部分敬老院会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进行简单的农业生产劳动,比如在院中种菜、种植水果、农作物等,补贴日常生活所需。健康保健方面,乡镇卫生院(所)每年会对老人进行1-2次健康体检,但由于年龄偏大,80%左右的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小到头疼脑热,大到心脏病、脑血管病等。精神慰藉方面,大部分敬老院离村庄较远,虽然偶尔有村民或亲属到院里探望,但大部分时间敬老院老人处于无人关心状态,志愿者特别少,尤其是在交通不便的山区农村,老人们的活动主要是晒太阳、看电视、打牌、聊天, 严重缺乏精神方面的关心。 调查中当问及“对养老院的服务项目丰富性”评价时,选择“非常赞同的”仅占3.5%,选择“比较赞同的”占39.8%,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亲情关怀。笔者亲叔,63岁,因一生未婚,为其办理了入住乡镇敬老院的手续,目前身体健康,不愿意待在里面养老,经常偷偷跑回家中,特别是重大节日,与亲属相聚,深感其精神慰藉的缺乏。总之,由于受传统“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机构养老模式在农村的认同度偏低, 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仍是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养老供给主体方面,受家庭支付能力、养老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地区民营养老院甚少,河南省农村养老服务无论是在供给数量还是在服务层次和服务内容上都与城市相差较远,也远远不能满足农村老人的服务需求。
(三)社区养老现状
社区居家养老集中了机构养老和传统家庭养老兩种模式的优点,老人居住在家中,通过社区服务平台,可以享受到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但与城市的社区养老服务相比,农村社区养老发展程度较为有限。调查中,当问到“您所在的社区是否有幸福院(如托老所、老年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者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时,选择“是”的仅占9.8%,选择“否”的占57.6%,选择“不清楚”的占32.6%;服务内容以普通处方药开取、简单医疗保健为主,比如量血压、拔罐等;当问及“您所在农村(社区)是否有志愿者前来为老年人服务”时选择“经常有”的占2.7%,选择“偶尔有”占22.8%,“从来没有”的占48.5%,选择“不清楚”的占26%。在调查老人对社区提供的服务需求时,选择“非常需要有人陪伴聊天”的占46.2%,选择 “非常需要有人帮助出行”的占15.6%;选择“非常需要有人帮助就餐”的占5.6%,选择“非常需要有人帮助就医”的占27.8% ;选择“非常需要有人帮助沐浴”占4.8%。 当有上述情形中的一种急需帮助,而家人不在身边,寻求对象中选择“邻居”的占78.5%,选择“村干部”的占9.7%;由此可见,现有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还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多样化需求,就其原因,主要在于财力投入不足,缺乏资金,导致配套设备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服务水平不高。
三、总结与讨论
(一)河南省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及6个养老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修订了《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出台,为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相互衔接的政策保障,有力地推动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效果明显。目前,全省已经建成敬老院1924家,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300多个、农村幸福院1万多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63个,入网服务老人340多万名。但是由于受养老观念、经济发展条件、资金投入、专业人才等因素的制约,城乡差距较大,农村养老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随着老年人寿命的延长,家庭赡养负担日趋加重。调查中发现,农村60岁以上老人大多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身体比较健康的老人仅占37.6%,大多数老人诸如高血压、高血糖等常见疾病,医药费用负担较大,加之受家庭规模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养老观念的影响,家庭照护资源减少甚至缺失,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2)政府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养老供给主体不足、养老服务机制缺乏手段和效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等方面。(3)机构养老数量不足,服务水平低。政府虽然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公私合营等方式和制定优惠政策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但受农村养老市场发展不充分,养老服务业资金回收慢,盈利能力差等因素影响,社会资本对农村养老行业投入的积极性较低;而现有的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由于供不应求,服务水平低下。(4)社区养老服务方式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受养老观念影响,社区养老的认同较低。社区养老服务大多以生活照料为主,缺乏对老人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关爱及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项目,加之,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属于兼职,专业知识缺乏,服务水平不高。
(二)加快河南省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1.提升家庭养老能力。进一步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强化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个税改革起征点的提升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设置,已传递出国家支持家庭养老的强烈信号。也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做法,采取照料假期、家庭补贴、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措施,减轻家庭成员养老人的负担,补充和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同时,积极倡导“孝道”的回归,认真落实《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增强全社会的家庭责任感,夯实家庭养老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凝聚社会养老合力。首先,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使其能够实施“自我养老”,积极引导亲朋、家庭和邻里之间实施互助养老;其次,政府应明确责任,在财政与政策支持方面,要对农村适当倾斜,吸引社会资本在农村地区开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机构,并大力支持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密切的医养结合服务协作关系,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农村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医疗、护理及生活照顾、康复、心理疏导等全方位的照顾服务;最后,在实现多主体供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智慧养老模式,不断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总之,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必须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养老资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充分发挥家庭、政府、社会、市场等各个供给主体的作用,形成养老合力,加快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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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翔.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6.
作者简介:
王巧丽(1979.2- ),女,汉族,河南禹州人,硕士,郑州科技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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