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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黄岩区园艺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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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通过走访黄岩不同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现在工商资本投入、农业转型升级及三产融合等方面区别于其他地域特点,但在发展程度、政府扶持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以期给黄岩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黄岩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出现“空心村”现象,谁来种地的问题凸显。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农户,这种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解决了部分农村妇女和老人的就業问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加之分散农业经营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各自为阵很难再取得高收益,加剧了年轻劳动力的外流。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保护支持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此大环境下,我国农业正面临着深刻的变革,传统的小农生产经营已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规模经营和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便成为改善农业结构和实现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
  1   台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台州市在国家的扶持下成立了许多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13年4月台州市发出首家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到2016年底台州市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已近1600家,涵盖了粮食、蔬菜、水果、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   黄岩区园艺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黄岩区现有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6家,其中国家级1家(浙江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省级7家,区级16家,区级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75家,其中省级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区级58家;家庭农场312家、家庭林场75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7家、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4家、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6家。在调研黄岩区园艺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发现了其独有的特点:
  2.1   工商资本助力农业增收
   黄岩区以振兴黄岩蜜桔为工作重点,多渠道引进本土乡贤回归投资,雄厚的资金为黄岩区的农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工商资本主动对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推进了园艺产业的规模化、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2.2  农业科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黄岩区以适时适量的资金做基础,以先进的科技为手段,以多元化的发展为策略,建立各类现代化农业园区、农旅产品、特色农庄,如绿沃川农场草莓种植基地采用全自动化种植,所有环节都通过总控电脑指挥,工作人员通过电脑可以调节大棚内的温度、光照等环境条件。
  2.3   农旅结合打通农业全产业链
   黄岩区积极推动农旅结合的产业模式,规划占地133.4hm2的“蜜桔风情小镇”正在按照“一线、两带、三个片区”的总体规划加速打造中,南城街道蔡家洋村的贡桔园、上洋柑桔基地项目也在稳步推进。绿沃川三期建设、25个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将农业生产与旅游业相结合,建造多功能的复合型现代农业园区,既提高农业的效益,又推进农业的全产业链发展。如成功举办柑桔旅游节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游玩品鉴,不到一周时间,柑桔经济效益提高30%,同期游客人数提高40%。
  3   黄岩区园艺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
   黄岩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3.1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充分、不完善
   一方面大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带动周边农民增收的范围有限,多数农业经营主体各自为阵,抵御风险能力弱,产业融合发展迟缓,产业结构上远未形成村有特色产业、乡有主导产业、区有支柱产业的发展格局;另一方面,部分专业合作社没有发挥引导作用,与农户利益联系不大,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作机制,导致农户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难以取得较大的产业规模。
  3.2   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扶持欠缺
   财政投入规模小,投入总量与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如蓝莓庄园、绿沃川农场等现代农业项目需要资金巨大,财政补助明显不足。政策扶持不到位,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长远发展,如扶持资金申请难度大、扶持范围小,易出现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现象,规模较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享受到政策扶持。
  4   对策建议
   针对黄岩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短板,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切实提升黄岩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
  4.1   进一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挥品牌效益,提升竞争力和效益;充分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增强散户的抗风险能力;积极创建自主品牌,优先扶持有较强开发生产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树立品牌形象,发挥其品牌效应在推广新技术、开拓新市场、打造新业态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鼓励其成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力军。
  4.2   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扶持制度
   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树立典型,全力推进蓝莓庄园、绿沃川等休闲旅游、观光、采摘、体验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一二三产业融合方面的发展,努力打造集种植、加工、流通、电商、休闲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互相渗透、互相提升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典型。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推进机械化、信息化,加快农业科技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推广应用。围绕节本增效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加行动,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收稿:2019-08-22)
  参考文献:
  [1]罗辉.“三权分置”视域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农增收策略研究[J].农业经济,2018(8):58-60.
  [2]涂洪波,陈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与扶持政策创新[J].中州学刊,2017(12):42-47.
  作者简介:张成磊,男,山东青州人,农学硕士,主要研究领域:园艺植物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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